正文 第18章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846
滚屏速度:
保存设置 开始滚屏
“这位是皇上派来的监司御马的玉大人••••••”执事官冲站在一旁,一身绛红色侍卫袍服的英俊青年扬扬手,向霍枭和宋菱歌介绍道。
霍枭和宋菱歌并不惊奇,这是每年的惯例,皇帝骊山围猎的一部分备用的御马会暂时停留在东峪山这个不算太大,平时只是用来供应皇陵采办石料的官吏来往所用的马匹的马场,用霍枭的话说,这入秋的九月,最难熬的日子莫过于皇帝的钦差大人驾到,不能自由自在,随心所欲的紧巴日子。
“在下玉明,二位有礼••••••”青年朝站在对面的二人拱拱手,抱拳以礼。
“客气!”霍枭没好气地拱拱手,算是答言,这御马监大人每年都来,每年来的人都不一样,可这么年轻的还是第一次,况且眼前的这个人气质高华,仪态雍容,棱角分明的脸膛上,那是一双纯黑而莫测的鹤眼,浅笑间,周身的氛围亦非寻常,霍枭心里在想,这样一个人,他的心绝不像他的脸那样,伪装的那么和谐。
这是个野心勃勃的人,区区的御马监,绝对和他不配套。
“玉大人客气了,马场简陋,没什么可招待大人的,大人放心,我们一定谨守本分,照顾好马匹!”宋菱歌在霍枭身后,往前走走,冲御马监拱手施礼道。
霍大胡子就是这样,每每马场来个不大不小的领导,他就要挡在自己前面,好像自己是个没出嫁的大姑娘,不能给人看,也不知道安得什么鬼心思,自己又不会抢他的俸禄!
“呵呵,玉大人放心吧,这小菱子养马可是有一手的,别看年纪小,那东峪马场的群驹,可都只听这小子一个呼哨,不然谁也别想牵得走!”执事官看着宋菱歌,冲御马监笑言道。
“是吗,就是不知道记性好不好?!”萧明毓看着眼前正对上自己的眸子,一脸陌生的宋菱歌,袖口里的拳头都握紧了,你小子好样的,你就装吧,我让你忘了我!
“什么?!”执事官不解地看着这位英俊御马监大人,平时来的就算是个皇家的一等侍卫,常在马监供职的人,身上难免有股子长久不去的土腥味和马臊气,可这位大人不仅没有半分土气,而且浑身还散着一股幽幽的沉水香的香气,让人心醉神往。
“哦,我是说,皇上的御马批次等级严格,供应的品种不得有一点差池,如果不小心一点,只怕你我都担待不起!”萧明毓赶忙朝那执事官笑言道,死小子,慢慢再跟你算账,有本事你再从老子眼前消失试试看!
“哦,是!”执事官赶忙恭敬道。
“玉大人有什么吩咐尽可以找在下,菱歌小孩子玩闹,万没有执事大人说的那么神,只是个帮佣罢了,在下是马场的主事,万事由我担待!”霍枭突然觉的这御马监大人的眼光,在闪过菱歌的脸时,竟有点让人不寒而栗,但那只是一丝的眼光扫过,就又恢复了浅笑的淡定神情,他赶忙上前一步,挡在菱歌前面。
又挡我,喂,霍枭,你长这么高,这么大块头,我都看不见领导了,虽然这个领导很年轻,但是绝对够英俊,就像宋菱歌那个二十一世纪记忆里的青年才俊,金领一族,突然让很久没见过世面的小土著好生羡慕。
“霍主事,好说,好说!”萧明毓微微一笑,心中疑惑,什么时候马场竟然有了这西陲之地的胡人,这身材高峻英挺的伟男子,甚至比一向自视甚高的自己还高出了一个头顶,说起话来声音低沉有力,就像那西地草原的胡狼一样,狂傲的蓝眼睛里,流露的是十足的野性。
那小子就是跟这样一个人在一起,才会忘了自己吗,的确,马场虽然清苦,但却是个山高皇帝远,绝对的自由自在之地,简直可比占山为王的一方豪强了。
想想马场里,骏马奔腾,尘烟四起的豪壮景象,白日登山,可遥望边塞壮丽的山川河流,傍晚回归,饮马郊河,满足一个男儿心中所有的壮怀与激烈,自己又何尝不想如此呢。
思下心里突然沉沉的,是嫉妒吗,皇城里的日子实在太闷了,不过,现在他显然找到了散心的好办法。
“玉大人,马场也看过了,这里简陋,咱们还是回在下的衙署吧!”执事官见御马监大人突然闷闷的,以为他已然厌倦了这简陋的一切,赶忙察言观色道。
“执事大人客气了,在下想在这马场安顿下来••••••”
一言既出,语惊四座,但萧明毓自然有好理由让自己留在这马场里,说什么自己是头次领皇差,不敢怠慢,辜负了皇上的器重,外带言里言外透露着一定在皇帝面前替执事大人美言几句,哄的这年过半百,胡子一把的执事大人以为升官有望,当下乐颠颠地径自骑了马,下山而去。
夕阳下的马场,再次披上了一片朦胧的霞影,少年站在围栏上,沿着围栏来回走着,招呼群马回巢,秋天是山里的野兽频繁出没的季节,吃饱了以备冬荒,所以日头刚刚有了西沉的迹象,宋菱歌便带着小红马来赶这群马回巢了。
况且今日不像平常,可以偷懒,只不过是被霍枭骂骂罢了,多了个监工的,还是多做点事,勤快点,才不会出错。
萧明毓抱臂站在远处看着围栏上的少年,他好像比初见时壮实了许多,个子也长高了,虽然依旧欠火,那圆圆脸,被山风吹的像个饱满的秋苹果,自在的神情,笑盈盈的,似乎宫廷那封闭高墙再也困不住他精灵一样自由的生命,只有在这里他才是个完完整整的人,活的是那样的真实与自在,就像是自己在落霞宫的廊子上看见的,苍蓝的天际,飘渺的云层间穿梭的鸿雁。
打开了围栏,正要爬上小红马,挥鞭驱赶群驹,突然腰后一轻,已然被一只有力的胳膊抄上了马背,宋菱歌笑骂道,
“霍枭,你又喝多吧?!”
“放开我,马跑光了,让玉大人知道,你霍大主事的脸面还要不要了?!”当下曲肘直朝后面抱着自己的人的腰眼,一阵狠戳。
“小••••••菱••••••子••••••”
身后的声音不是霍枭那熟悉的粗吼,这个声音,从容而淡定,显得不温不火,自己不久前好像听过,回头一看才知道,
“玉••••••玉大人?!”
“不,我不是玉大人,我••••••是••••••‘小明’••••••”
让他记起自己,真的就这么难吗?!
“大人,您晚上就在这休息吧,我们只有这几间土屋,霍主事就在隔壁,那口缸里有清水,您先洗漱一下,一会我来叫您吃晚饭。”饶有兴趣地看着菱歌抱着满床的被褥来回走动着,萧明毓心想,他和菱音到底是哪一点不同的呢,一模一样的同一副皮相,可自己一眼就能认出他,难道仅仅是因为男女有别吗,萧明毓知道,绝不是那么简单。
“你住哪儿?”
忙忙活活的菱歌似乎没听清他的问话,茫然地回头,眼睛里满是询问。
“和霍主事一起吗?!”萧明毓自己也不知道,这话里已然犯了酸意。
“哦,我住马厩••••••”菱歌似乎明白了他在问什么,放好被子,随口说道。
“什么?!”难道这三年,他就住在那个四面通风的马厩里,山里的冬天冷的几乎是蚀骨侵皮的,这样的经验在萧明毓随军出征,十五岁便立下赫赫战功的经历中,不是没有的,这小子简直顽强的像根野草,他到底是怎么活过来的。
“山风凛冽,你住马厩?!”
“这里不是有房子吗?!”
“呵呵,没什么,刚来的时候就一直住在那里,后来慢慢习惯了,跟马儿们熟络了,也就回不来了!”菱歌拍拍手,满意地看着整理好的一切,这种事还得他来做,要是交给霍大胡子,准的搞得一团糟。
当年霍枭不是没有问过他要不要到土屋里住,菱歌想了想,除了飘雪的严冬,他还是比较喜欢睡马厩,和他的小红在一起,为此还不止一次地被霍大胡子数落为贱骨头。
“不是霍主事欺负我哦,是我自己喜欢干草垛的香味,比这硬邦邦的土炕强多了!”想想霍枭当时的怪样子,忍不住轻笑道。
一围篝火,映红了三张年轻而生动的面孔,野性的霍枭,雍容的明毓,纯真的菱歌。
马场来了客人,霍枭猎了只山里的土羊,三个人就这样围着松树枝搭成的架子,拿着刀,闻着篝火里不断冒出的松香,准备开餐。
“好了吗,好了吧?!”干了很久的活,菱歌的肚子早就开始叫了,迫不及待地拿着割肉的匕首,跃跃欲试,绝对一副磨刀霍霍向猪羊的嘴脸。
“馋鬼,先说好,不许多吃,不然又像上次那样闹肚子,折腾人,今天可有外人在,我看你小子怎么把人丢到爪哇国去!”霍枭一把打掉臭小子偷偷伸向肥羊的手,大声教训道。
“霍大人,霍大哥,那你就忍心看我饿着吗?!”菱歌委屈地缩回了自己的手。
“饿着吧,谁让你小子一肚子不经折腾的狗肠子,上次,哼,我还以为你给茅神当女婿去了呢,哈哈!”想着臭小子超烂的肠胃,上次生病脸色发青,连腿都拉虚了的鬼样子,霍枭不禁大笑起来。
“你胡说!”菱歌看看一旁莞尔不言,只是摇头浅笑的明毓,脸烧的通红。
“我要吃,我就要吃!”说罢,连刀也不拿,伸手就去够那架子上的肥羊。
“小心烫!”两个声音,一个吼,一个急,两只手,不约而同地打上菱歌伸向肥羊的手。
“嘶••••••”菱歌果然还是被烫了一下,赶紧缩回手指,一口含进嘴里,一会又自己笑了起来,
“好香!”像是占了老大的便宜。
殊不知,那两只手各自的主人,现正相互对望着,虽然隔着火光,一样的男儿骄傲的心性,悻悻地收回手,暗暗揣测着彼此心里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