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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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明毓一路跟来,心里越发疑惑,离开皇宫之前,明舒特意叮嘱自己,别忘了去看看明琪,他这是什么意思,他想让他来看什么,看一个醉鬼和一个无能一起吃鸡,明舒还没这么无聊吧。
或者他本就是无心之言,明毓不信,依照明舒那个天天坐佛堂的个性,与他无关的事,他是不屑去过问的。
果然,就连父皇也明示暗示地告诉他,让他多来东峪山的皇陵转转,明的是看看皇陵修缮的进程,暗的还不是要他多派人手来监视明琪,难道明琪真什么动向不成,他心里疑惑,派别人来,还不如他自己先来看个明白。
皇陵的其他主事官员告诉他,这两年,琪王有事没事总喜欢往山下的马场林地跑,好像特别喜欢东峪山那个小马场养的马,所以他就瞅准机会,一路跟在明琪后面,走下山来。
看了半日,却只见到了一个醉鬼,明琪还是老样子,竹竿般高瘦的身材,眼神懦弱,和明琪在一起的是个穿短马袍的小鬼,这种打扮也只有山里马场的仆佣才有,喝的醉醺醺的,一看就知道是那种不务正业的小厮哒,看着明琪把那胡言乱语的小子推上马背,呵护备至的样子,难道这小子还有什么天生的异能不成。
为什么远远地听起来,那个声音竟有点耳熟,快速地在记忆中搜索一番,却不记得是在哪里听过,当下只好迈开步子,跟上了牵马前行的明琪。
“臭小子,你终于给老子死回来了!”霍枭一声大吼,急火火地从土屋里冲了出来。
看看趴在马背上酣睡的某人,这小子现在是越来越和尚打伞—无法无天了,又跑去偷喝酒,还喝成这幅德行!
当下一把把他从小红马背上提了下来,头下脚上地倒挂在自己的肩膀上。
“霍,霍兄,小心点,别伤了他!”一旁的明琪赶忙扔下马缰,上前相劝。
“伤了他,老子今天要是不给他点硬伤,他就不知道,霍王爷有几只眼!”霍枭生气的叫嚣着,他不喜欢明琪,只是碍于菱歌对他的恐吓,他要是欺负明琪,就一辈子不跟他说话,那他霍大爷还不得寂寞的杀死一头熊,所以只有忍耐,心里还老大的不愿意,真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小相公带回来的朋友,看起来比他还娘兮兮,一副懦弱不争的鬼样子!
“啊••••••啊!杀人啦,救命呀,明琪,好哥哥,快救命呀,霍大野兽要发飙了!”被头下脚上的倒提着,一时心念回转,径自醒了过来,看着明琪呆呆地望着自己被霍枭扛在肩膀上对着屁股一阵老拳,不禁叽里呱啦地一通乱叫起来,手脚也不停的胡乱挣扎。
“霍••••••霍兄,好了吧,算了••••••”明琪忙劝个不停,却想不出其他任何办法。
“好了?算了?这是我跟这臭小子的百年老账,你小子给老子躲远点!”霍枭的声音仿佛又高了八度,怒吼着,一把扣住菱歌突自踢腾不已的脚腕,使劲朝他屁股上揍去。
“啊,霍••••••呜呜••••••霍混账,霍坏蛋,霍狗熊,霍野人••••••”
“好啊,骂吧,这又是跟山下酒铺里那帮混蛋学的新花招吗,说,是不是又去调戏人家掌柜家的黄花闺女了?!”
“哪有,是小红了,小红才喜欢她!”
“胡扯!”
“呜呜••••••霍大哥,霍大侠,霍英东••••••霍元甲••••••我给你带好吃的了,还有酒,你放我下来••••••呜呜••••••”
“没门!”
“呜呜••••••疼••••••好疼呀,屁股开花了••••••你这个混蛋!”菱歌突然发现自己的两只手没了束缚,就着头下脚上姿势,开始朝着霍枭的背上擂拳头。
“你还敢还手!”霍枭更气了,三年来看着这小子对自己的了解一点点深入,也一点点变得嚣张起来,好像胸有成竹地拿住了他霍大爷的软肋,想想就觉得不甘心,大男人的自尊心严重受创,老天爷是不是嫌他霍枭太寂寞了,派给他这么个活冤家,死对头,小磨人精!
“哼!”冷哼一声,把他从肩膀上摘了下来,一力按坐在马场的围栏上。
“啊!”屁股上本就一阵痛,又被围栏的木条咯到,宋菱歌一个跳,作势就想站起来。
看着二人一刻不停地闹了个鸡飞狗跳,明琪无奈地干笑,这样的场面,或是比这更严重的戏码他也看过了无数遍,记得有一次,菱歌在前面跑,霍枭在后面追,后面还跑着一大群菱歌养的马驹子,搞得整个场圈里尘土飞扬,人叫马嘶,好不热闹。
只得摇摇头,静待他们一刻钟内自动和好。
“罚你今天给老子烧火造饭!”霍枭恶狠狠地吼道。
“没问题••••••霍宝宝!”菱歌跳下围栏,踮着脚拍拍霍枭头,戏谑道。
“你说什么?!”
“啊,不是!霍大哥,我马上做饭••••••打死老子啦!”当下揉着屁股,直眉瞪眼地跑离霍枭安全距离三丈之外。
“明琪,一起来吧,我买了酒铺的腊肉,可以煮锅好肉汤给你解馋哦!”回身叫叫依旧傻立在那里的明琪。
“哦,来了!”明琪依言朝菱歌跑去。
“你快给老子滚去厨房!”霍枭的叫嚣声遥遥传来,吐吐舌头,赶紧撤退。
看着菱歌的身影在土屋的墙壁内隐去,霍枭从小红马身上的褡裢里,掏出了那瓶他早就闻到了香气的花雕,坐在围栏上,迎着夕阳,开始畅饮。
自从三年前,自己跟那小子讲了弟弟霍鹰的事,那小子竟然平静地对他讲了一件足以使他震惊的跳起来的关于那小子自己的遭遇。
相同的遭遇,在霍枭心里,弟弟霍鹰的影子,似乎和眼前的这小子重合了,他开始把他当做弟弟,当做唯一的挚友,一起饮酒,一起畅谈,一起对着月亮耍酒疯,甚至一起坐在巨大的马食槽里,用饮马的水,泡澡消夏。
那小子有一副好嗓子,金嗓子,他唱的歌能引来东峪山的群鸟,可他霍枭就是见不得他对别人好,就像当年他对霍鹰的独占和溺爱,他依旧排斥明琪,那小子不知道,糊里糊涂,但他霍枭可不糊涂,萧姓乃是皇族,明字辈更是亲王的名号,现在看起来无害的明琪,不能保证十年八年后会不会变作冷酷的帝王,他不能让臭小子再重蹈霍鹰的覆辙,他要保护这个没心没肺的臭小子,看着他快乐地鸡飞狗跳,笑到脸上掉金子才好。
夕阳垂落,将东峪山的一片枫红,染的更像是熊熊燃烧的烈焰一般,萧明毓站在树丛里,银白色的长袍,慢慢染上了一片梦幻的银红。
他的眼睛又湿又热,眼圈睁的又疼又红,那个让他等待了三年的精灵,以为早已忘却的记忆,此时正狠狠地撞击着他的神经,他真想冲上去,就这样一把把他掐死在手里。
早已封存在心底里的柔软,早已不能示人,早已变的刚强如铁,犀利如剑,这段回忆分明是他心里的软肋,他不要,他不要让他被别人看见,他要把他拿走的东西狠狠地揣回自己的心里。
就像是他一直带着白玉扳指的那颗手指,还不是被他的利齿,咬出了伤痕,一看见就会想起。
理智告诉他,他一定要问问他,你小子办了坏事就跑,该死的小人,有本事你就给我连夜从现实中消失,告诉我这依旧是一场白日梦,不然,你就给老子等着。
夜幕降临,有人开始站在黑暗里,恶狠狠地磨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