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水  第三十八章情起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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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还很早,当归昨晚没怎么睡着,看着天边晨曦微亮就起了身。昨晚在医院陪床的是明父,当归原想留下来的,不过明烨觉得她年纪不大,白天还得上学,索性就让于初和她们都回来了。
    说实话,当归觉得很矛盾。若说明烨对这个孩子很看重,他时常都在忙,也不见得对明殊有多么关注。若说他不在乎这个孩子,明殊生病他也要比任何人要上心得多。
    她起得早,就给明殊做了很清淡的粥,顺带也给明父做了些。她准备给医院里的两个人送完早餐后再回学校,昨天那般不打招呼便离开的行为想必让姜茶担心坏了。
    她到达医院的时候,人还很少。但也有彻夜在医院陪护的许多人。你得了病觉得命运如此不公时,若是到医院瞧瞧便会发现,原来健康的人才是那少数的人。他们在这世上,多多少少都病了,生理,心理,都是病得不轻。
    当归推开门进去,沙发上的明烨就醒了。他睡眠向来很浅,因着这事还睡了一段时间的书房。他眯着眼,看着女孩小心翼翼地放下餐盒,再从书包里拿出便利贴写了一些话贴在上面。
    明烨觉得心中有暖流划过。他年少出名,在这样的家族里很少会有人是无名之辈。在大学同于初恋爱的那段时光,真的是他一生中最放肆的时光了。
    于初长得漂亮,是校花,成绩也是一等一的好。那时的他大三,但名气从没有因为新进来的学弟而打过折扣,因为他家世好,体育也不错。自小到大都很好的异性缘令他看什么女孩子都有些挑剔。
    是怎么注意到于初的呢?明烨的思绪飞得很远。大学时光里虽有数不清的社团与活动,但都经过了那么久的洗礼,他渐渐都对这些失了兴趣。
    去设计学院参加新生设计大赛还是室友替他报的名,他这般无所事事,不是图书馆就是报告厅,不是教学楼就是宿舍楼的生活方式令他们都看不下去了。
    “明烨,你就当去散散心。一直这样我们都认为你不正常了。”看着室友有些调笑的眼光,他便去了。哪知道,这一去,竟回不来了。
    设计大赛在设计学院最大的报告厅举行,他学得金融管理,从他们经济学院绕过去都花费了他不少的时间,他有点烦躁。
    原本想着签了到便去图书馆将没看完的书看完,由着室友帮他占了座。他室友来得早,美其名曰踩点,看有没有最漂亮的小学妹。
    在第三排刚坐下时,灯光才亮起来。他们读的是重点大学,每个学院办的活动都有足够的好邻居,会颁发证书,会有专门的评委老师。
    设计院大部分是女孩子,但也还是有许多男孩。参赛者所用到的画稿都是提前准备好了的。灯光亮起来的时候也就是比赛开始时。
    在场的人都有些紧张。有些骄傲地说,这些新生的作品,便代表了华国日后的流行趋势。甚至于走上国际的知名设计师,也有可能在这些学生中产生。这是挑选,也是赌博。
    他虽出身好,但对于一些品牌和奢侈品不太看重,自然也是对设计一窍不通。真真对设计起了兴趣时,是因为他抬头看了一下舞台,便看到了闪耀着的于初。
    很久很久以后他都会想,哪怕连魔怔都体现不了他那时的感觉。真真的一眼万年,真真的只是在人群里多看了你一眼。
    女孩的头发披散着,舞台上的灯光很亮,她在绘画的时候很专注,明烨从眉到眼细细地看过,竟久违地感受到了心动。
    最后的赢家是她,于初。那是他第一次如此快地记住一个人的名字,他觉得好听到无法形容。他最后央求着父亲买下了那副设计稿以作为他21岁的礼物。
    等他反应过来时,面对的是室友一言难尽的目光,“你怎么突然这样了?叫你好几声都不答应。”他往四周瞧了瞧,大厅内早就没了人。
    他有些高兴,也由着室友打量着他的目光。他虽然为人亲和,但骨子里的教养从没丢过。而他那天晚上激动地拥抱了下硬要拉着他来观看设计大赛的室友。
    他很快便知道于初的很多消息。被誉为高校最漂亮的新生,颜值最高的学霸,最令人同性喜欢的女孩子……明烨觉得很难为情,因为他在认识女孩的当晚就做了不可描述的梦,那也加强了他对于初的追求意识。
    两个校区隔得远,他便专门买了辆自行车早晚送餐,学校里无聊的事很多,让学生们最感兴趣的便是哪个寝室楼下哪个男生又向某某女孩子表白,哪个人又脚踏了两只船。
    他对这些一向都嗤之以鼻,觉得难上大雅之堂。而当故事的主人公成了他和于初时,他的第一反应便是觉得满足。他们的恋爱很顺理成章,男才女貌,连老师都有时候会拿他们开玩笑,连带着设计院和金融院的脱单率都高了不少。
    直到现在他才有些恍然,那时候的他们符合了每个人对于王子和公主的幻想,所以才并没有所谓的拆散,哪怕他们其中的一个人是未蜕变的丑小鸭,这场恋爱都不会那么的梦幻。
    于初真的是符合了他对女朋友的所有想象,懂事,漂亮,得体,体贴,聪明。她有时会撒娇,会闹脾气,但从来不会气很久。哪怕是他久经情场的室友们也都是对她羡慕到了极点。
    他原以为他们会一直这样幸福下去的,只不过命运这个东西吧,永远都是让你不如意的。他很快便从学校毕了业,自家公司等着经营,他父亲身体越来越差,他也便歇了出国深造的念头,专心投身于工作。
    他的天赋不错,很多父亲的部下都对他很满意,觉得这个继承人没有选错。他渐渐接手了公司的核心要务,代替父亲出席了重要的聚餐,甚至于失去了自己最想保护的女孩。
    于初来他聚餐部门接他的那天,是下午,天气很好。他抱着投资商的女儿吻得亲热,这样的天气连他想要辩解她看错了的想法都不敢有。
    他知道于初千般万般好,就是无法容忍背叛,那是他们第一次闹矛盾,他连解释的机会的没有就被判了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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