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蓝焰火﹒下部  94、一个白天睡觉的人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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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4、一个白天睡觉的人
    我见到尤瑟夫是在一个天气阴沉的黄昏。
    那天,我在屋里躺了一整天,看书,听耳麦,到后来身体慵懒得要化成水,情绪几乎要崩溃。
    有心出去运动一下,打开窗,发现外面下雨的迹象很重,风大,乌云一团团滚过来,压在树梢上,很快就要压到我们院子里来的样子。
    我在楼梯口拿了球,正要往外走,奶奶说,“要下雨了。”
    我说,我不走远,就在树林那儿,下雨就回来。
    奶奶继而说:“下雨之后,温哥华就要入冬了。”好像在提醒她自己。
    我走出百来米远,放下球,选择了两棵间隔适当的大树当球门,目标是更远一些的另一棵树,接着,就这么砰砰砰地踢起来——盘球,看准前方的树,起脚,嘭!
    再盘球,再起脚……
    风越来越大,森林被摇晃得哗哗响,满地是飞旋的枯叶,蛮恐怖的,但我一点也不打算停下来,因为脚下的球,命中率很高,仿佛有神助攻,球技突然就长进了。
    正起脚,抬眼看见了他——尤瑟夫,站在小木屋前的台阶上,双臂交结,远远地看着我和足球斗狠。风吹起他金色的头发,和照片里的样子有点像。
    是不是踢球的声音把他吵醒?不知道他什么心思,我没打算理他。
    那一脚踢飞了,我骂了句脏话。
    他应该听不懂北京的脏话,但从语气没准能猜到那是在骂人。
    他向我走来,更近一点看我踢球。还打着“穷结”——老辈人说双臂“打穷结”会破财败家,依我看,那是散淡人的潇洒模样。
    我考虑是否该跟他说声抱歉,转而一想,道歉更不好,知道别人睡觉还拼命踢球,那不是存心吗?干脆装不知。
    他看了会儿,不做声地从我脚下接过球,也来了一脚。很臭。太偏了,还很没力,看起来他不善此道。我示意他应该用脚的内侧触球,并卯足劲给他示范了一记。那一脚太给我长面儿了,角度好,倍儿直,结结实实地撞在前方的树上,又有力地弹回来。后来,又各自踢了几脚,在这过程中,我们谁也没说话,也许都在考虑,两人的语言是否相通。
    他从脚下拿起球,交还给我,捋了下披散的金发,径自转身回小屋去了。
    我靠着大树坐下来,刚才踢球的兴致荡然无存。
    “尤瑟夫”其实还有一个冗长姓氏,我永远也念不好那个俄语发音,因而也记不住。只觉得俄国人真他妈的繁琐。
    尤瑟夫不是高个子。别以为芭蕾演员都是修长而高挑,他一点不是。在我看来,他顶多一米七几,反正不到一米八,在我跟前矮我大半个头。不高,因而也不显得修长。他甚至不是那种芭蕾舞演员特有的小脑袋。不过,尤瑟夫有出众的白皮肤,白到几近透明,再配上一双梦幻般的蔚蓝色眼睛和一头柔软的金发,于是,那种美就挑战视觉撞击灵魂了。
    我觉得不能拿小飞、凡凡那种干干净净的亚洲男孩跟他比,不具可比性。也不是五子哥那种虽然粗犷线条,看久了,能咂摸出许多细节原来他妈的是性感,特别厚实的性感。尤瑟夫甚至不是枫哥那样,由气质随带出来的压人美艳,一多半是后天的。尤瑟夫气质很散淡,但是五官是真真切切一丝不苟的精致,仿佛不是经过无数次整形打造,不可能达到如此精致,而这个整容医师,非上帝达不到这么高超的手艺。
    尤瑟夫走向我的时候,穿一身已然洗不白的睡衣,那种厚厚的质地应该有羊毛的成分,可是,袖子只到胳膊肘,裤腿在膝盖下两寸光景,看着有些寒碜。我猜睡衣原先应该是合身的,但穿久了,就穿出松垮来,腰身不是腰身,裤裆不是裤裆,领子不是领子,像个麻包。后来,我看过许多东欧人穿这样的睡衣,甚至那种泛黄的脏兮兮的颜色也大致相近,也许这也是俄罗斯的传统服装,只不过在私密的睡房里流行,不登大雅之堂罢了。
    现在,我已经完完全全清楚了尤瑟夫的长处和短处了,看到了他的精美与落拓,并了解了他的来历,本来这一切与我无关,可不知怎么,我感觉被这俄国佬打到了,受重击的部位是……太阳穴。
    在大树根子底下,我动弹不得,两边的太阳穴突突地跳。
    后来,雨点下来了,我抱着球郁郁地往回去,进门的那一刻,看见门上风铃被风吹得乱跳,像个着了魔的精灵。我对风铃说,干吗呢跳得这么欢?一有机会就嘚瑟!
    进门后,我把球重重地扔在楼梯下!脏兮兮满是泥浆的球委屈地蹦了蹦,一会儿也就消停了。
    我的举动把奶奶吓一跳。那会儿,她正从厨房出来,经过那。
    那天晚上我睡得稀里糊涂颠三倒四……不知是醒着还是睡着。
    过了这一夜,我几乎没有再去想尤瑟夫这人。
    …………
    我去学校注册的那天,爷爷病了,感冒。本来说好,爷爷开车送我去学校的。
    我对爷爷说,不远,我自己坐巴士去就行,您好好躺着。接着,换了件干净衬衣,我便独自出门了。
    学校不坏,但也说不上好,和想象的不一样,和北师大偌大的校园、草坪比起来,更像个商务楼。热情和繁琐成正比,每个教室门前都贴满了黄色便签——通知抑或公告,看得我头大,我想,光这一点就够非英语国家的学生适应大半年了。
    从学校注册出来,我见校门附近有一趟巴士可以到列治文,没多想就跳了上去。反正时间还早,而我早就想去那里看一看。
    列治文是华人聚集区,据说,那里的居民,华人占50%以上,尤其以台湾人居多。到了那里,发现果真如此,才下巴士,迎面就是写有华文店招的商铺,满街多半是华文,让我一下子有回到中国的错觉。我带着好奇心转了几个商铺,很快就不辨东西,迷了方向,而那时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天黑了,城市的另一张面孔便显露出来。我本来是去找车站的,转着转着却转进了另一条街,那里酒吧林立,霓虹闪烁,还有所谓的“麻雀馆”以及韩文招牌的“整形院”,日文的“正骨所”。难怪列治文如雷贯耳,原来有这么一处胜地。后来,我得出一个结论,中国人多的地方商铺多,商机多,人也多,这里不仅聚集着华人,南亚、太平洋周边那些小国的零星移民也依附着华人强大的族群而生存,于是,五方杂处、鱼龙混杂的局面就在所难免了。
    每个酒吧门前都一围一围的人,端着酒站那儿聊天,还大多夹着烟。欧洲、北美人都一个德行,只要不刮风下雨天气特别恶劣,没事儿就在酒吧前扎堆,杵那儿闲聊,从太阳还没落山开始,一直要持续到次日凌晨,露水打湿路面的那会儿。酒,成了那长长时段里最受欢迎的消费品,人的第二个灵魂。
    人们站累了,进店里去蹦一蹦。天黑以后,稍大型一点的酒吧就有表演。看着表演吼几声,酒气就全散发了。真喝多了,就有事没事找事儿闹一闹。于是,整条街,整个晚上,不时有尖锐的声音爆发出来,砸酒瓶的脆响此起彼伏,不绝于耳。有时候,那些尚未醉的也凑过起起哄,多半没事人似的,天塌下来也与己无关大样子。警察随处可见,别着小枪,提着皮棒,但只是遛弯,不干别的。我没见过警察管过事儿,大概除杀人放火,流血斗殴,警察什么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脱下警服,警察很快混入人堆,俨然站街的一员,照样喝酒抽烟乃至大麻,不再遛弯。
    我是唯一没有朋友圈,没有聊伴,独自行走,不知该停留在哪儿的一个。后来,我临街买了包烟,叼起来,才不觉得自己与周围的环境那么格格不入。那里的烟丝味儿真冲,没齿难忘。
    我没觉出有什么危险,因为我是真正的无产者。兜里就几个打车的钱,算上内裤加起来也就大小四件衣服,统共不足两百加。除一个手机,身上再没一样值钱的东西。无产者是无所畏惧的,这会儿我算是真正体会到了这话的含义。
    我走到一家大型的酒吧前停下,酒吧叫VOVO,还是KOKO,我有点记不清了,反正就是那种妖哩吧唧没什么特征得到名字,像条狗的昵称,抑或说像某个妓女的代号,但周边的氛围一眼就让人知道这是个什么地方,尤其那一方灯箱,绚丽夺目,让你不用思索就立马明白,里头不仅非常热闹,还非常出格,是个寻求刺激的好去所。
    我迟疑着要不要进去喝一杯。说实话,原始冲动就是想进去看一眼,好奇葫芦里头究竟卖的什么药。如果说还有其他什么杂念,就是在那瞬间,尤瑟夫在我心里突然闪了一下……
    这是每一个男孩都有可能出现的心理瞬间——憧憬一种未知,夹着某个闪回,与其说是一种记忆再现,不如说是欲望的火星在跳跃。其实,对尤瑟夫的那点憧憬,那点火星跳跃,早在浴室里拌随着一次次灵肉厮杀而泯灭了,这会儿,那个闪回,让我自己也觉得师出无名。可是,但凡师出无名的事往往更让人心怀悸动。
    我踌躇了很久,一直在VOVO门前徘徊,犹豫着要不要迈出这一步。诱惑太大了,内心那点火星的跳跃也太激烈了……我即使进去看一下,谁知道,但对于我也许是一种满足,就跟自慰一样。
    我不知不觉转了好几个来回,而每一个转身都伴随着内心的挣扎。擦身经过那些扎堆聊天的男孩,他们主动跟我打招呼,很友善,也很平淡。我不知这算不算搭讪。把它想成搭讪,似乎有点亵渎,在对方脸上毕竟看不到明显的居心。但这不是搭讪又是什么?我们素昧平生,凭什么说“Hi”?如果,我上前,只消应承一下,没准就能合对方勾肩搭背进入内场,一起喝酒,一起看不知会发生什么的表演。然而,我终是没勇气迈出这一步。北京的生活就在眼前,它带给我无穷的烦恼,让我至今都不能从那片阴霾中走出。一时之欢和无穷烦恼,两者的权重、两者的利害得失我还是能掂量出来的。
    我进了VOVO隔壁的一个小酒吧,一个普通的平民酒吧。那地方狭长得像个火车车厢。因为小,显得人气还不错。进去之后我才发现,在这里喝酒几乎是摩肩接踵,挨着个儿跟排队一样。
    我要了啤酒。因为我的胃暂时还不适应其他酒。
    喝着酒,我想,我为什么要擅自到列治文来?要是在我认识中,温哥华只是房东爷爷那个葱绿的花园有多好。渐渐,我突发奇想,有怀疑让我那么快就发现了这块暗流汹涌的胜地,是个圈套,而安排邻近小木屋里住下一个金发哥哥更是一个阴谋。这一切都是企图证明,Tony就是个不靠谱的男生,要让他学好,学乖,难!
    酒喝得越多,越觉得这事儿是个阴谋,是居心不良的陷害。我为陷在圈套和阴谋中感到恐惧……我想我完了,温哥华不是一方净土,我对自己的意志力也毫无信心。家里人要知道我到这里没几天又在藏污纳垢的地界上厮混,不知对我有多失望,他们会说,这孩子,无药可救了。
    但是我无法自拔……
    酒喝得越多越觉得自己无可救药,那种索性破罐子破摔的想法正在逐步升级,如火蔓延,它快占据我整个头脑了。几次想撂下酒杯到隔壁的VOVO去——反正无可救药了,干脆让我到狂欢中去求得彻底毁灭彻底死亡吧!可是,又觉得脚下有千斤负重,千种羁绊,抬脚出界不是那么容易的,毁掉自己的决心也不是那么轻易就下得了的……好逼人。
    我只能用酒来扑灭内心的燃烧和纠结……
    后来,我趴在吧台上睡着了……
    几次,有人来推我,说“Areyouokay(你还好吗)?”我支支吾吾,不知身在何方,分辨不出推我那人是真是幻,没准就是那个设套的阴谋家……没准是来勾搭我的……拉我下水,拽我到那万劫不复的地窟……
    我不知迷糊了多久,突然一激灵就醒了,我醒了之后脑子异常清醒,到处找钟看时间,可这间破酒吧,哪来的钟?我随便拽了个人问现在几点了,那人含含糊糊回答我:“It“smidnight(快午夜了)。”
    我就像灰姑娘听到魔咒一样,猛地跳将起来,Shit!急急忙忙往酒吧外跑,撞得一大片人瞠目结舌。
    跑出酒吧,我才想起手机是可以知时的。匆忙中我看到手机上显示的时间是23点40分,离房东爷爷对我锁门的时间还有二十分钟,这会儿坐巴士是肯定不行了,刚才就没找到巴士站,再说,这钟点恐怕早就没有去往温哥华的公共巴士了。打车,我又满街看不到有出租,而时间对于我分秒必争。
    都说我聪明,有时候我就是有点小聪明。爷爷告诉我,随便我在什么地方,他都可以用车来接我,那么,只要在12点之前告诉爷爷我的所在地,爷爷就不至于对我锁门,我也不至于在第二天成为无家可归的流浪汉。想到这儿,我立马拨了爷爷家的电话……稍迟一步就是我的不是啦。
    我当然想到爷爷在生病,让他午夜来接我,太残忍。但我没有其他办法,急中生智,为了挽救自己,就一个主意。我不指望爷爷来接,我打定主意,只要爷爷说他不能来接,我就是走着回去,走到天亮爷爷也不会再责怪我。
    可是,玩玩没想到,爷爷接到我电话后,什么也没说,问清我方位后只说了一句:“别走开,我很快到。”我到底还是说了句,你行吗,爷爷?可这句话分明是多余,分明是假惺惺,说完自己都觉得难为情。
    掐了手机,我眼泪都快掉出来。
    我想,幸亏没进VOVO,否则我怎么对得起病中的房东爷爷?!
    我砸了下自己的头。
    我在列治文街口等了大约有半小时,房东爷爷的车就到了。他看见我衣着单薄地站在寒风里,招手让我赶紧上车。车内开着空调,突如其来的温暖,反而让我狠狠哆嗦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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