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怨妇吟2续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474  更新时间:17-08-21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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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约半个月之前,丫环在熟睡中,忽听隔壁房中传来小姐一声惊叫,过后再无任何声音。她估计八成是小姐恶梦惊醒,也就没有在意。又隔了几天,夜里小解,听见小姐屋里有些异常动静。贴近门窗听了听,不一会儿,从小姐房中蹑手蹑脚走出一个男人,登着楼梯栏杆,翻身跃上了房沿。昨儿出了这件事,因为她累了一天,睡得晚、睡得沉,委实什么也没听见。
    最后,县令老爷告诉丫环,对你家主人不要讲前边那些,只说昨夜什么也没听见就成了。
    包拯走出客厅,见到杜梦熊,说:“请你节哀,多多保重。本县估计,三五日内即可捉到凶手,为令嫒报仇雪恨,使她瞑目九泉。”说罢便匆匆出门去了。
    包拯所以敢在苦主面前,说此大话,是因为心里已经有了底儿。他是这么想的:看来杜玉书惊叫的那次,即是她被淫贼夺走处女贞操之夜。后来,丫环发现的也许是第二次,也许是第三次、第四次。为什么淫贼没有按照惯例立即杀掉呢?估计是见她软弱、顺从,性格如此怯懦的人是不大会出首告发的。再者,以她的身份,极少出门上街,很难有撞见的机会。那么,为何今日又将其杀掉呢?包拯推测,必是淫贼感到了危临其身,不杀不成了!杜小姐平日不出门,连楼也很少下。只有这次出嫁,到了婆家拜见公公、兄长——包拯想到此,便把淫贼同杨大公子联到一块了!设想杨敬宇便是采花大盗,突然见到弟媳竟是杜玉书小姐!也就等于说,杜玉书原先已看到了他的面貌,如今又知道了他的姓名、身份。第二天弟弟又将其休回娘家,可以推想杜玉书必然对杨家、尤其对杨敬宇本人,万分仇恨。所以,淫贼再也不能心存侥幸,非杀不可了。
    包拯以上的推测,当然是受了两个血字的启示。“木”字旁边的一片血渍里,没准儿就是个似易非易的“易”字呢!“杨大”,除去杨敬宇还有谁?想不到杜玉书,这个和善、温顺、怯懦的姑娘,在断气之前,终于将一腔仇恨聚在了手指上!不过推测终是推测,还不能完全定准。所以,包拯回到县衙里,向张龙、赵虎布置如何缉拿杨敬宇时,是颇费了番心思的。
    张龙、赵虎和捕快们从城外回来,刚要躺下睡一觉,即被县令召了去。包拯讲了昨夜杜家血案和自己的推断,命他二人带十名捕快、套上一辆大车,去杨柳村,传唤杨大公子杨敬宇。既是传唤,何必带上这么多人呢?因为杨敬宇若真的就是采花大盗,武功高强,须防他半路逃跑。那,干脆将他五花大绑,放在车上,拉了回来就是。不成,因为还不能十分肯定,他就是采花大盗。所以必须这样安排:六名捕快拉开距离,埋伏在道路两旁,悄悄地随着车子移动,一旦杨敬宇窜逃,便围追堵截,务必拿获。赵虎与另三名捕快等候在离杜家较远些的地方,只由张龙带一名捕快进杨宅传唤。进去之后,要尽快面见杨敬宇,切勿由门房、家人传话,以防他闻讯逃跑。带出村交与赵虎,张龙与那一衙役再借故下车,返回杨家,通过杨老先生,搜查杨敬宇书房、寝室。只搜此二室,不搜别处。赵虎等载杨敬宇回归途中,要外松内紧,也就是外表装作懈怠,故意给他逃跑的机会。他若心中有鬼,必然逃跑,再经拿获,就可以捆绑起来了。这样做,也有利于审讯。
    张龙、赵虎领命而去,包拯在屋中踱步,思谋着将杨敬宇拘来之后审讯的步骤。正在这时,书童包兴送上门房交来的一封信,是钟景文派专人送来的。信中写了好多,但归根结底是恳请早日为他女儿申冤复仇,将凶手正法——他认定了,就是杜梦熊下的毒手!包拯提笔复了信,请他放心,近日即可破获此案——事实上,包拯也是认定了,就是采花淫贼杨敬宇干的。
    偏午,杨敬宇被押了回来。赵虎说,那家伙在半路上曾经逃跑,幸亏早有防备,没费什么大麻烦,就抓住了。包拯问:“你试看这人武功如何?”赵虎摇了摇头:“练过一年半载的吧,不怎么样。反正你说他能背负一人,蹿上三丈多高的围墙,我不相信。他要是真有那样高的轻功,我赵虎是抓他不住的。”
    包拯点点头,赵虎这人真个称得起诚实憨厚,一般人遇到这情况,往往是夸大敌手的本领,以显示自己更高更强,而他却实实在在,不炫耀、不邀功。赵虎本是府衙的捕快,上宗案子过后,包拯向上边一再要求,才把他调任了本县的副捕头。包拯只顾了心里赞赏赵虎的为人,忘了案子,那个淫贼若是没有那么好的轻功,又怎能将钟小姐劫出杜府呢?
    傍黑,张龙二人回来了,虽然只搜到了薄薄一纸,却十分重要。这是一张美人名单,上边开具十个女人姓名,有的是大名,有的是乳名,有的无名有姓。名字下边,是住址。前五名,就是早已被奸杀、报了案的那五名女人;第六名,则是杜玉书,住址下边还注有第四次奸后杀掉等字。以上六名,均已用红笔勾掉;后边四名,显然是预备奸杀,尚未付诸行动的。但是,遍查之后,不管是后四名中,还是前六名中,均无“钟之晨”三字。既无钟小姐的代称,也无钟家地址。这是怎么回事呢?
    第二天升堂鞫审。杨敬宇被带上堂来,毫无惧色,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看他那副样子,全不把公堂当作一回事。包县令为压下他的气焰,一拍惊堂木,喝道:“你行此下作,无耻之尤,枉为名门世族之后!如今……”
    不料,审官的声音大,罪犯的声音更大,他叫道:“什么名门世族,狗屎、臭大粪!他们不把我当作杨家人,我从小受歧视,我恨死这个家!我恨这个世道,我恨老天!为什么让我生得这么丑?为什么我娶不上媳妇?我恨女人,特别是那些长得俊的女人!我今年二十八了,应当早在十年前就成亲入洞房了,我要奸杀十名女人,就是为讨回这十年的欠债!”——看来他知道难逃一死,干脆豁出去了。
    包拯待罪犯狂叫一通之后,平静下来,才问他将钟小姐藏在何处?杨敬宇听了,脖颈一梗,眼皮一翻,说他根本不知道什么钟小姐、鼓小姐,藏在何处,他哪里知道?包拯耐心地劝说一番,并许诺若从实招供出来,担保给他一个“全身”——按他的罪行,本该是枭首示众的。
    杨敬宇叫道:“我连你问的是什么都不懂,叫我招什么!”包拯犹豫了片刻,终于沉声说了两上字:“动——刑——!”包拯上任半年多来,审理了九件案子,升堂不下三十次,这还是第一次用刑。因为犯人已经死罪难逃,不必再有什么顾虑,再说包拯此时心焚似火,已经在杜梦熊、钟景文,以及某些僚属面前,吹下了大话,如若久久寻不到钟之晨(哪怕是尸体),不能了结此案,那可太丢脸了。准会在衙门内外、士绅之间,传为笑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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