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怨妇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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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昨天退堂之后,包拯又同县丞、张赵二捕头,商议了一番缉拿采花盗的事儿。一致认为,像现在这样,白天睡觉,夜晚巡逻,在有美貌女子人家的附近蹲坑等办法,不见成效,必须另想高招儿。可是,恶贼白天不出来,全县十来万人口,到哪儿搜寻他呢?恐怕面对面,你也认不出来呀!商议到晚饭了,也没有什么结果。晚饭后,包拯在书房里,专心思虑起杨、钟、杜三家的案子,拟就了一套办案程序。他觉得顺着寻找钟之晨这条线索摸下去,说不定还能将采花大盗挖出来呢!
今天吃过早饭,包拯便带了两名衙役,计划先去杜家,然后再出南门奔杨柳村。
杜梦熊没想到县令老爷会来得这么快,平日里固然狂妄骄横,可他也知道,如今犯了法,在父母官面前,还是恭谨、驯顺为宜。包拯命他先引着去日前钟之晨住过的寝室察看了一遍。这是后院,一明两暗的三间西厢房。当夜,小姐住北间,乳娘住南间,丫环睡在堂屋里。窗户闩得好好的,一丝未动。丫环早晨起来,出去打水时,见门关着,但门闩已拔开。她以为准是乳娘或小姐去茅厕,见自己还睡着就把门带严实了——县令听到此,用手制止,思索了一会儿,才让她继续讲下去……
包县令走出屋,站在院中,放眼望了望四周高高的围墙,围墙四角设有更楼。据杜梦熊讲,每夜都有两名更夫、两名护院的把式当值。包拯默默点头,心里说:怪不得那采花大盗一直未能拿获呢,这家伙确实武艺高、轻功好,进院来,已属不易;出去时,背上还负着一人!
回到前院客厅坐下,包县令又询问了一些钟小姐的情况。据杜梦熊讲,他这外甥女长得出众,自幼读书,聪颖好学。十三四岁便显露出过人的才能,遇事有见解、善辨析,有主意、敢决断。故而,父母喜爱异常,娇宠十分。
包拯笑着插言问道:“如此说来,想必对仆妇、丫环们,不免要常耍小姐脾气喽?”(这样问,是不是怀疑歹人与奴仆勾结,劫走小姐的呢?)
杜梦熊答道:“不,不,我这外甥女,对下人们倒是颇为厚道、和善;内外奴仆,对她甚为尊敬。这样,自会招致后母的妒忌。另外,依我看,她对弟弟午儿,倒是管教得过于苛刻。我那小外甥,说她姐姐比爹爹还凶、比老师还严呢!”
包县令缓缓点头,沉思良久,似是反复咀嚼着杜梦熊的每一句话。然后,呷了口茶,话锋一转,谈到这位武将后裔做事不当,让女儿冒名出嫁,固然是处于当时窘迫情况,不得已而为之,但终是欺人骗婚。义正词严地指出这是犯法行为!然后,又和颜温语地劝他自行撤回对杨家的诉状。吃了大亏,乃咎由自取。
杜梦熊答应了撤诉,并请求县太爷对钟家告他谋害外甥女一案,详加勘查,主持公道。
……
杨柳村,清洁幽静,风景宜人。一进村,便可望见杨家的胥堂瓦舍。
杨老先生在古色古香的客厅里,接待县令老爷。包拯讲明来意,劝老先生自己撤诉。因为钟景文对杨府、对令郎仰慕已久,绝无骗婚之理。他于内侄女冒名顶替等事,委实全不知情。如今,女儿失踪(或被害死),已令他痛苦万分,神智失常,再被告发,岂非逼他走上绝路嘛!
杨老生通情达理,接受了包县令的劝告。
品茗闲话当中,包拯才得知,杨敬轩大名士是老先生的第三子,现出外游历,会师访友。长子敬宇,在家读书,次子敬德,英年早逝,于五年前去世了。
说着话,已到了午饭时间,酒菜已经端了上来。包拯无法推辞,提请大公子过来一起用餐,说无缘得识大才子风采,见一见才子昆仲也不虚此行啊!
杨老先生说他大儿子,因才貌皆远逊其弟,自惭形秽,不愿见人,但见县令诚意殷殷,只好命仆人去至书房,将长子召来。包拯一见,心里不由得“咯噔”一下子。这位大公子的容貌,实实在在太丑陋了!一只大眼凸出,一只小眼凹进,蒜头鼻子,左下颔有一道伤疤,牵得下嘴唇左斜,露出了一对虎牙。
杨大公子深深拜揖之后,话语不多,只给县太爷敬了盅酒,便借故告退了。
……包拯从杨家出来,回城的路上,骑着马,浮想连翩。此行劝说杜、杨二人自行撤诉的目的,已经圆满达到。另外,从杜梦雄的谈话中,对钟之晨小姐的为人行事,有了更多的了解,这对侦破此案很有帮助。只是最后恳请杨大公子相见一事,做得不妥。包拯原以为杨敬轩既是才华横溢,面如冠玉,风流倜傥,他一奶同胞的亲兄弟,也差不到哪儿去吧?不料竟是这般模样,自己硬请人家出来相见,岂不是强人所难了——想到此,不知触动了哪根神经,忽然一下子,跳到采花大盗身上去了。杨敬宇不愿见人,是因为相貌太丑;那采花大盗奸后必杀,是否也因为他脸上、身上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容易使人记住、认出呢?现已报案的五户人家中,有三名是闺中少女。另两名,一名是一富商新从妓院里买来的小妾,一名是个年轻的风流寡妇。估计这二人,对淫贼不会严加拒绝。那么,就保持这种野鸳鸯的关系不好吗,为什么非要杀掉呢?包拯认为自己方才那种推测不无道理。尽管这样,也说不定有没杀掉的。如果访到了这种人,问明了淫贼的长相、有什么特征,那,缉拿起来就方便多了,总比现在这样大海捞针要强得多!
包县令一行三人,回到县衙时,已是日薄西山的时候了。晚饭后,包拯脑子里转悠的,仍是如何找到新娘钟之晨?
昨天去了杜、杨二家,今天去钟家。钟家在北边蟠龙镇,距县城有四十里地。为了能够当天往返,天还蒙蒙亮,他便动身上路了。今天包拯穿一身便服,不带衙役,只带了书童包兴——从这些迹象看,包县令是不是打算私访呢?
出了北门刚刚驰出十多里,忽听后面响起急遽的马蹄声。回头望去,只见两名衙役,扬鞭打马,迅猛追来。到了跟前,上气不接下气地报告说:“主簿先生派来的,追你老回去,杜梦熊家,昨夜出事了,女儿被人杀死,刚刚发现报案的!”
包拯拨转马头,回转县城。在路上,他脑子里真同沸滚的粥锅一般:是谁杀害了这个苦命的女孩子呢?她本是一位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深闺小姐,怎么会不是处女了呢?是谁夺走了她的处女贞操?是采花大盗?那么,第一次为何不杀?这次又为何下毒手了呢?
包拯没回县衙,直接去了杜家。门口站立着俩衙役,说主簿先生和仵作刚刚进院去。正在此时,杜梦熊红着两只眼泡迎了出来。
杜玉书住在后院的小楼上。丫环住一间,她自己住一明一暗。包拯刚进到外间屋,便闻到血腥味儿了。尸体俯卧床上,被褥上的血迹斑斑片片。身中二刀,一刀砍在肩上,一刀扎在胸口。就在仵作翻转尸体时,包拯发现死人手掌下的斑斑血迹中,似是有个“大”字。当然,笔划歪斜,但是越看越像。再看旁边,模模糊糊的好似还有一个字。包拯令仵作暂停检验,他凑到近前,俯下身来,仔细辩认,看了好久,连猜带想,才识出来是个“木”字。这“木”与“大”字中间,有巴掌大的一片血迹,再也无法看出什么来了。
包拯直起身,沉思良久,才令仵作继续检验。他向主簿轻声交待几句之后,又将杜梦熊拉到一旁,说要单独询问丫环。
丫环战战兢兢地来到客厅。在县令老爷威严诘问、温语劝说、并担保严守秘密的情况下,尽她所知,一五一十地全都讲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