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篇二十一:爱是一段到不了家的路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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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dy走了那段时间,我一个人疯狂地把时间都投入到实习和论文当中去。论文初稿,被导师召回了学校,劈头盖脸地给我训了一顿:你这论文,一看就是摘抄的,段与段之间的行距都不一样,字体也不一样,我看你辛苦的份上,只给你打20分。
    我承认,我没有用心写论文,在她要初稿的前一天晚上拼凑了一篇论文发给她。她是咱们英文专业最有名的“狠导师”。我论文题目定的是《论MyPig小说中的人物性格》。MyPig是当时英文精读课上学习的一篇美国中篇小说,结果她自作主张地给我重新命了个论文题目:《论英美文学语篇中的衔接与连贯》。我当场有一种想要挟她并死在她办公桌前的冲动:老子都不知道衔接与连贯的汉语意思!
    事实证明,我最后的论文很出色。第一,她给我推荐了两本书,因为目前国内研究这一块的主要就只有这两本书。第二,我在一遍两遍三遍修改论文的过程当中,喜欢上了逐字逐句地去写论文。所以整篇毕业论文,我除了几处引用,其他全是我一个字一个字敲出来的。第三,她对我的论文修改也花了很多功夫。所以最后论文答辩的时候,别的导师问了我两个问题,她直接跳过对我的提问。
    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越是困难越是无厘头的事,一旦做成功了,你会发现你的优越感就更强。
    关于精读课,我是有必要提一下。大学英语精读,是所有同学最痛恨的一门课,里面截取的小说和散文全部都是很偏僻但是很知名的片段。一篇小说密密麻麻的十几页纸,几乎每句话里至少要有两个不认识的生词。教我们精读的老师,是南京师范大学的一名很厉害的博士,他长得有点瘦,看上去并不那么干练,但给人一种成熟稳重的学者风范。而我不知道为什么,会特别喜欢精读课,当他在上面一句一句地把小说过一遍的时候,大家都在下面看别的书,因为大多数同学真的很讨厌这门无趣但又很困难的课程。而我却能把他提到的每一个问题给回答出来,比如有一篇小说里提到“白色和红色条段,蓝色和白色”,我会脱口而出“美国国旗”。后来那精读老师每次在问完一个问题之后就会把目光放在我身上。而我也习惯了在他眼神里上完每一节的精读课。后来教了一学期就换老师了,我竟然特别怀念他的课,怀念他那双眼睛。后来我们周末出来吃过一次饭,他送我一本英国小说《ARoomwithaView》,他说:这本书我看了好几年了,没事的时候就会翻上两页。
    但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因为我喜欢文学,还是因为我怀念他的精读课,才送我这本书。但我却是很珍惜那本书,一直到后来它出现在我毕业返家的皮箱子里。
    论文终稿之前,我在地铁上丢了我的电脑。我借了一个大三学妹的电脑修改论文,好在我的论文在我的邮箱里存有底根。我当时在公司附近、南京市中心珠江路旁边的一个小区租了一间房子,那是三室一厅,房东住一间,我和另外一个租客住对面,这个租客他叫林浩文,看上去也三十岁了,毕业于南京大学,和朋友合开公司,在南京买了两套房,一辆跑车和一辆宝马。公司出现问题,他将两套房子和跑车给抵押出去,事实再也没有捞回来,女朋友也分手了。他租了我对面那间屋子,房租800,他唯一剩下的就是那辆宝马和他屋里的一个足球。他喜欢足球,周末会去南京大学的足球场踢上一场足球赛。
    现在他自己搞了一家贸易公司,向德国和其他一些国家出口充电电瓶。和他第一次接触,是我刚搬来的没多久一天早上,他榨了两杯豆浆,递给我一杯。后来没几天,论文搞定了,因为要还学妹电脑,我请学妹和小辫子一起来我住的地方吃饭,我亲自下厨,做了几个菜。小辫子是我邻居,我们从初中分开之后,到了大学才在南京相聚。我们很快成了死党,所以她也很八卦我个人的事,所以要来凑热闹看看这个学妹到底长什么样。做好菜,我发现林浩文也在屋,就把他叫过来一起吃。我记得我煮了一条鱼,一个青椒土豆片,还有两个蔬菜。学妹说:这是我第一次吃青椒土豆片。林浩文没吃太久,可能是因为有点害生,或者是因为他本身成熟稳重的性格,他就回屋看足球赛了。小辫子后来告诉我:能不能把你对面那个帅哥介绍给我?以我对小辫子的理解,她喜欢林浩文也是正常的,林浩文人长得帅,气质好,成熟稳重,高校毕业,事业上拿得起放得下。我告诉她等我问完林浩文的意见,就帮她牵线搭桥。
    那是一个周末下午,我睡醒出去倒水,林浩文要出去,穿着一身秋衣,手里托着足球,看来是要踢球。他看见我说,一起去呗。我足球不好,但是场上很多人那种精神和劲头感染了我,尽管那时南京已经是高温天气了。他开车载我去的,那是我第一次坐宝马车,回来路上,他没有直接载我回来,而是停在附近上海路和广州路交界的一家拥有现榨黑啤机器的德国花园式餐厅和酒吧。我们一人要了一杯黑啤,还有两个德国小菜,花了200块钱左右。我要付钱,他不让,说朋友送了他两张优惠券,正好价值200块钱。不过当时我的实习工资是500块钱一个月。
    回来路上,我跟他提起了小辫子的事,试探他的意思,他说现在不想念爱。
    小区楼下停车的地方附近有一颗桑葚树,那时候正是桑葚熟的发紫的季节,我说你先上去,我摘点桑葚再回去。他并没有走,看我爬树很纠结,他倒很轻巧的蹿上了树,连枝带叶给我扔下来一些桑葚,不过搞笑的事发生了,他脚下那根树干可能因为时间太久干枯断裂了,他径直摔了下来,我到现在还清楚的记得他脸上很镇定的表情,以及我扶起他,他一瘸一拐走路的样子。我搀扶着他上了楼回到屋里。楼梯上他说:原来你喜欢吃这东西。
    我倒不是很喜欢吃桑葚,只是那段时间,可能因为论文压力很大,实习业务也越来越头大,电脑被偷,等一系列事情,让我特别想家,因为我家后就有一颗桑葚树,我爸在我小时候会经常爬上树给我摘桑葚吃,尽管每次撑的我流鼻血。我奶奶总是在我爸上树的时候仰着头叮嘱他:慢点,别掉下来摔着。事实上我奶奶在我小时候爬树套鸟窝的时候,也会这么叮嘱我。那时我觉得奶奶很烦。直到两年前她去世,我才开始有点想念她。但其实有一点我很不高兴的是,在我奶奶眼里,无论我做的再好再乖,她只喜欢我二叔家的一个小我两岁的弟弟,以至于在她临终前都还念叨着我弟弟的名字。
    林浩文生意越来越好,他告诉我很快就要把房子给赎回来。在我毕业前夕,我还在实习,他真的搬离了我对面那个屋子,我望着对面那个空空的屋子,竟然有一种失落感,这种失去了一个朝夕相处的好朋友的感觉,着实让人莫名感伤。后来陆续有三四个人过来看房子要租他那个屋,不过到后来我毕业搬走,也没人租进来。有那么一个周末,我下午四点钟回到住处,房东老伯递给我一袋新鲜的桑葚,说林浩文中午来过,你不在,让我把这个转交给你。于是我给他发了个信息:谢谢你。腿上的伤好了吧?
    我知道,自从那次从树上摔下来之后的两个月内他没有再去踢足球,也许正应验了老古语的一句话“伤筋动骨一百天”。
    他回了我短信:上午去市场买鱼,看到有卖桑葚的,就买了给你送过来。不过我担心我的鱼煮不好,因为你上次煮的鱼味道很鲜美。
    我看了短信,笑了笑,原来他还记得我那次煮的鱼。大约十分钟后,再次收到他的短信:算了,我还是请你过来帮我煮鱼吧。十分钟后,桑葚树下等我,我来接你。
    我来到桑葚树下,没过两分钟,林浩文开着跑车过来了。说实话,这还是我第一次看到他的跑车,也是我第一次坐跑车。车上弥漫着一股淡淡的香水味,我看了看放在旁边的香水瓶,是古龙男士香水。他似乎察觉到了,便说道:这是我女朋友之前送我的生日礼物。不过最近她想和我复合。
    “那你答应了吗?”我问道。
    他淡淡地说道:“她在我最脆弱的时候选择了离开,想在我辉煌的时候回来,我接受不了这样的女人。”
    我突然想到了那个曾经在我很困难的时候陪伴我的Andy先生。鼻子竟然酸了起来,但还是控制住了我的泪水。
    他的这座房子离市中心不远,三室两厅。装饰的风格有点复古和欧美,我特别喜欢客厅里的那个壁炉,还有铺在沙发中间的真丝地毯。我开始煮鱼,他给我打下手,帮我找我需要的材料,如葱,姜,蒜,花椒等。他几乎也是翻箱倒柜,我说:你平时很少做饭吧。他笑了笑,“之前都是我女朋友做。不过我最近打算雇佣一个保姆。”
    他从抽屉里翻出一条围裙,从背后将围裙套在我的脖子上,又给我系上带子,这一系列的动作不像他在足球场上疯狂卖力的风格,而是一种很温柔的力度从他厚实的手掌中滑过,我有种莫名其妙的感觉,是不是我太敏感了。也就在同时,我闻到了他身上一丝淡淡的烟草味道,他就是从上次生意垮掉之后开始抽烟的。煮好鱼,我们把餐具摆放在地毯上,他拿出一瓶红酒,沙发后面角落里一台老式的唱片机播放着情调地曲子。他喝了两碗鱼汤,一个劲地说味道不错。
    碰杯的时候,他突然说道:今晚就住这吧,给你准备了一个卧室。
    这声音有点轻柔,带有一丝恳求和期盼的语气,我竟一时不知道该拒绝还是接受。但我沉默了片刻,回答道:我还是回去吧,准备一下,明早上班。
    他没有说什么,但看得出他脸上似乎表现出一番落寞的神情。他将我送到小区楼下,我推开车门准备下车的时候,他突然拉住我的胳膊:以后常来看我。
    没过多久,实习就要结束,学校即将毕业。我决定辞掉这份实习工作转正的机会,准备先搬回学校住一段时间,再毕业之前的这几天做出进一步打算。关于辞掉这份工作,第一是因为这种外企的工作氛围我不适应,且压力巨大,经常加班。第二是因为我还没有想好留在南京,我甚至想去美国北卡莱罗纳州找份工作安定下来。
    辞掉实习工作的那个晚上,我去了附近上海路的一家咖啡馆,小辫子在里面上班,她把实习的精力都放在学煮咖啡上了,打算毕业了开一家精致的咖啡馆。我一个人坐在楼上的角落,霓虹灯下闪烁着上海路和广州路奔流不息的人群和车辆,小辫子亲自给我调了一杯咖啡,并说让我等她一个小时,等她闲下来的时候过来陪我坐会聊天。咖啡不错,跟我以前和Andy先生一起喝的美咖有点区别,但味道很特别和精巧。
    我想给林浩文打电话,但是他手机已经关机,我突然想到他前段时间说过要在五月底或者六月初去一趟德国出差。我心情突然异常失落,可能因为工作、生活等很多因素的综合爆发。小辫子终于闲下来了,问我最近打算。我说我明天搬回学校,之后再做打算。她听说林浩文去德国,欣喜若狂,她最大的梦想就是去德国柏林大学留学。听说柏林大学没有城墙,象征着自由和梦想。
    我给林浩文发了个skype信息:闲下来的时候,去柏林大学拍点照发过来看看。
    第二天,我搬离了出租屋,林浩文的屋子依旧空着还没租出去。房东老伯说:你俩个小伙子都很不错,感觉就像我自己孩子一样每天陪着我。以后要是有需要了,再过来住,把这当成自己的家。
    我收拾鞋子的时候,发现床底下有一个足球,那是林浩文之前常用的足球。我想,他一定是搬走的时候没有将它带走,而是一脚将它踢到了我的床底下,送给我当作纪念吧。我立刻查看skype,可并没有收到林浩文的回复。
    回到学校,竟然有一种新鲜却又陌生的感觉,学妹杨晓一定要请我吃午饭,就当为我送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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