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袋中少年02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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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后来我又在新无回宫里修养了几天。
拜经常把我打得不成人形的阿池和江奕剑所赐,我的恢复能力已经到达了一种让大兄弟惊为天人的地步。他跟我说这么多年来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在病床上昏迷了四年之后,做完手术不出一周就能欢蹦乱跳四处找烟抽的人。
我说:“到底还是见的世面少。不过也有点不那么对。我记得你跟亚伯伦是一个导师的学生,他这么个能给自己左手缝针的你也见过了的。”
那时他正坐在新无回宫后院一条抄手游廊的栏杆上看着几页学会送来的报告书,  闻言抬头睨了我顶深沉的一眼。我正以为我说了句不该说的,背过身考虑着究竟该安慰几句还是一走了之时,他叫住了我。
他说:“你一提西尔我忽然就想起来,他说过手术后不准你抽烟来着。”
再后来我身体更好了些,便又给玛门尔德家卖了几年苦力。
一直到佐耶·玛门尔德大小姐嫁人的那一阵子,我突然想到要出去散心,便向大小姐请了个基本上无限期的长假。
当时大小姐干脆利落的批了,顺带给我支了相当的一笔钱。粗算肯定是够我混吃等死的过下半辈子。我感动得几乎要老泪纵横,要知道我跟着精卫·玛门尔德劳累奔波的那几年几乎是全年三百六十五天全天二十四小时的加班。当时我在心里对自己说,大小姐到底是比那老狐狸厚道太多,之后要是答应了大小姐什么,那可是断然不能食言的了。
离开玛门尔德家族之后,我原本想着这次应该就能按原计划混吃等死的度过一生了。可清闲日子过了几天我又觉得太过无趣,反而怀念起之前自由浪荡的打手生涯来。
于是我便接了个单子,来到了这个周围四百米竟然见不到一台自动贩卖机的地下赌场。
初中的女孩子们之间总流行一个着话题,叫做如果再给一次机会。
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选择的话,我想选在出门的时候买个防水皮夹。
这条长街上的夜风总归还是有些冷的,我拉紧了一点风衣的领口,思考弄脏了证件之后今晚应当在哪里落脚的严肃问题。
露宿街头总不至于,不过还是要找个偏僻些的地方保险。
毕竟证件上现在黏着这样多的血,简直完美的糊掉了我前几天随口端出的假名和我那张英俊的脸。我想。如果被问到的话解释起来也相当麻烦,至少我现在还没想出一个听上去毫不唐突的理由来。
于是我又向东晃过了两条街还是三条街。
在东边一个坏了几盏路灯的街口,我注意到了几个衣着打扮与我此时风格类似的人。他们围着那条黑暗的小路似乎正在商讨些什么。
他们中的某一个裤兜露出烟盒的一角,那正是我心心念念了几条街的星尘之澜。
我之心有如老树发新芽,霎时间一片春光灿烂。
我走近那一群围住街口的人。
或许是因为衣着风格和职业气质的太过相似,他们中似乎并未有人察觉到我的到来。这应该是个好开头,不论我接下来要做的究竟是偷东西还是抢东西。
就在我思考着接下来究竟用偷还是用抢好的时候,一只枪管很突兀的出现在了我的视线里。
这下只能抢了。
“生面孔啊。”拿着枪的人目测只比我高了半个头,此时却故用了一种居高临下的眼神看过来的,“没什么事的话就赶紧滚,不要打扰兄弟们干活。”
我摆出一个略显尴尬讪笑,说道:“别忙嘛这位小兄弟,你看今夜月色正好是一个值得多抽两支烟的天气。不过我的烟正好抽光了,你看看在我们深夜偶遇也是有缘的份上能不能给我两支……”
拿着枪的人有点复杂的看了我一眼。
这神色好似我与吹雪·樱初见那年她瞟我的那一眼,满溢着疑惑与不耐。后来我问过她那时候想了些什么,她坦诚的回答我说她在想这究竟是哪儿来的神经病。
“其实不想给的话也没关系啦。”我在他们投来的目光中后退了半步,左手按在了江奕剑借我的那把短刀刀柄上。
“——我会,在你们尸体上找出来的。”
我拔出刀来,在为首那个拿枪的人扣动扳机之前用刀尖挑开了他的喉咙。
后面的人冲了上来,对着我挥出了他的武器——那大概是一根钢筋,不过装了机械义眼的我动态视力确实大不如前了——我稍微俯下身躲开了那一记急促的抡击,在他将武器收回来之前将刀身砍在了他的膝盖上。如果不是江奕剑这把刀较我的更轻,我应该能砍断他的髌骨。
当然刀轻也是有好处的,比如说,动作会更快。
我借着劈开第二个人的力道,将刀身翻转为反手,在起身时轻快的把刀尖刺入了企图从侧面袭击我的第三个人的腹部。这一刀刺的有些浅,这个人似乎没有在一瞬间完全失去战力,我只得侧身向右撤了半步,然后彻底剖开了他的腹腔。
“怪物、怪物啊啊啊啊!”
妈的你们穷到就只有一个人配枪难道是我的错。
我丢开面前跪倒在地的人,扬手将短刀甩了出去,正将逃跑的其中一人胸膛刺穿。虽然不知道是不是喊我怪物的那个,不过这让我的心情好了许多。
扪心自问,我是厌恶别人称我怪物的。当然,根据我的一般经验,正常的人类都不喜欢被称做怪物。我在心态这方面一直处于正常人类的范围。
在我进入挽歌成为七刃之前也曾有过很多人喜欢这么叫我。我曾发誓要杀光他们,不过我最终也没有这样做。这倒不是因为我的社会责任感或者能力不足之类的问题,纯粹是因为虽然说杀死这些人就像碾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但没有人会因为被蚂蚁咬了一口而碾死一大群蚂蚁。
往浅近里讲,就是我觉得实在太麻烦了有那时间倒不如抽几根烟睡一觉,这一症状又俗称懒癌不治。
我从伏在地面上抽搐的男人胸口里拔出短刀来,稍略搜刮了一番,拿走了几包烟之后脱下黑色的外套擦掉刀刃上的血迹。江奕剑由来不喜欢别人脏他的刀,如果让他知道我用他的爱刀切过内脏而且清理得这样敷衍了事,不晓得会不会从自个坟头爬出来把我打得不成人形。
正在我准备将擦好的刀收回刀鞘中时,我注意到了熄灭的路灯之下自己之前一直没注意到的角落。
那里躺着一只黑色的布袋,正有节奏的上下起伏着。
根据我数年之前做地下赌场打手时留下的宝贵经验,这里面塞的应当是一个人。不过由于我还在地下赌场的时候风气是上到国家公务员下到闹事小混混不论何种人物都敢往袋子里塞,所以我没办法单从这一点上来判断里面塞得是个什么人。
我向那只布袋走了过去,将收回鞘中的刀重新拔出来预备划开它一瞧究竟。
布袋里装着的是一名看上去十四五岁的少年,给绑住了双手双脚睡得极沉。
这物欲横流的世界,人心冷漠,只余下这地下赌场的风气如旧,还是什么玩意都敢往破布袋子里塞。
再度收刀归鞘之后,我俯下身拧了拧那个昏睡的少年的脸颊。
这一帮黑道用的安眠药疗效泛泛,少年几下就被我拧得醒了过来,睁大那一双幽绿微亮的眼睛呆愣楞瞧着我。
这双眼睛太过干净纯粹,只需一眼就能看清少年强作镇定的神情之下掩藏的恐惧。我避开少年的目光,轻咳了半声问到:“我有点渴了,小鬼,你有没有证件能借我去那边买罐咖啡?当然,如果你愿意借给我,我也会请你一罐。”

    作者闲话:

    我想了想,还是别自动排版看起来会比较赏心悦目。
    天青风歌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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