缱绻  五 学会我的名字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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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家鸦片案,林仙亭,林月痕,胡司令,风月馆……
    自打时绪从付世成那里回来以后,这几个词就一直在脑海里碰撞个不停。他本以为他只是简单的从风月馆里赎了一个小倌回家,根本没有想到他们之间竟然有着盘根错节的关系。时绪思前想后,他萌发了去再查当年林家鸦片案的想法,但是他知道,这很危险,而且,就算自己知道了真相又怎样,报官?在如今的时局下,革命党和洋人已经让当局头疼不已,谁还愿意出面去管三年前的旧事,当事人早已死无对证。
    “老爷子,我刚跟码头那边说好了,咱们十月份就动身,坐船回去。”胡美兰替时孝初在烟斗里装满上好的烟丝,递给时孝初后又划了火柴帮他点烟。
    时孝初点头,说道:“那时候鹤麟也毕业了,我也该好好教教他怎么做生意,毕竟我也没那么多精力了,我打算把上海的几家轮船厂和珠宝行交给鹤麟打理,年轻人嘛,也该到外面打磨打磨。”
    胡美兰挑了挑眉毛,而后由笑道:“老子真是想得周全,也是,一眨眼鹤麟也马上年满二十,是该为家分忧了,但是……”胡美兰贴身坐在时孝初身边,笑意盈盈,拿起一颗话梅喂进了时孝初的嘴里,“时格也不小了,我看他做生意的心思比鹤麟还大,不如,现在就让他跟你到处跑跑吧,不长本事也能长点见识,我看他无心读书,不如你也给时格一个小公司打理打理。”
    “胡闹。”时孝初搁下烟斗,“时格还小,除了念书别的什么都不要想。才十七而已,能打理什么公司,十月份老老实实回上海读大学,不爱读也得读。”
    “老爷子。”胡美兰挽着时孝初的胳膊试图撒娇,虽然胡美兰年近不惑,可因为人生的娇小可爱,撒起娇来不仅不惹人厌恶,反倒有几分风姿。“你这不偏向时绪嘛,当初时绪闯祸闯成那个样子,说不读书你就答应他不读书,说去南洋溜达溜达你就放他去了南洋,要不是前两年大姐没了,时绪才跟着了魔一样回来乖乖读书,不然现在得骄纵成什么样子。现在时格不就是想做个生意玩儿玩儿,这点要求怎么就不能答应。”
    “美兰,这些事情你争抢不得,鹤麟是这一代的长房长子,当初娇惯了他确实不妥,可现在鹤麟也慢慢有了长子的样子。可你说时格呢?胆小懦弱,毫无男子气概,就算我答应给他一间公司,早晚也要败在他手里。行了,你别说了,我要去见一下唐老板,你去叫老魏给我备车。”
    时孝初甩手走了,胡美兰心里气不过,自己不就是晚几年进了家门,当初她在大上海也是有头有脸的名媛,身边的男人哪一个不围着她转,自从嫁给了时孝初,整日被正房夫人压在脚下。人家是前清的格格,以胡美兰的身家,自是惹不起的,胡美兰常想,当初还不如直接一走了之,说不定日子比现在好上几百倍,可最终,胡美兰还是留在了时家,时格成了她翻身的唯一指望,不过时格貌似并不让她满意。
    时绪拿着钢笔在白纸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拿给林月痕看,说道:“上次让你帮我发信,还把我的名字写错了,现在看好了,‘时绪’,这个是‘情绪’的‘绪’,不是‘旭日’的‘旭’。我和两个姐姐的名字都是母亲起的,所以选的字都有一样的字旁,你看啊。”时绪又在纸上写下了大姐和二姐的名字,“‘时绮’是我大姐,‘时缨’是我二姐,这样来记不就更方便了吗。”时绪稍微迟疑了一阵,又说道,“我家的另一个儿子,老四时格,跟我们的写法不一样,他是二姨太的儿子,算是庶出,原本二姨太自作主张起了名字叫时绅,可我爷爷不许,才给他改名叫时格,无字。”
    听了时绪唠唠叨叨说了一大段,林月痕有些明白了,上次帮时绪发信,他错把名字写成了“时旭”,收信人琢磨了好一阵,事后才知道是写错了名字。林月痕坐在书桌前,时绪俯身在他身边写字,这是林月痕第一次这么靠近时绪,甚至能看清时绪下巴上细小的胡茬。时绪的鼻梁被眼镜压出了印子,银丝眼镜折射出窗外炽热的阳光,他身上清淡的香波味在林月痕的鼻腔里冲撞,有那么一刻,林月痕分不清这是梦境还是现实。耳边三少爷的声音渐渐的模糊了,他仿佛回到了那时的老宅子里,他就这样伏在桌边一遍一遍的背着《论语》,生怕背不好,被先生打了手板。
    “月痕?”时绪轻声唤道,他见林月痕微微闭上了眼睛,不知他怎么了。
    林月痕猛地回过神,脸涨得通红,小声说道:“对不起少爷,刚才我走神了。”
    时绪弯起嘴角轻声笑着,“可是我昨晚温书太久又让你累着了?等下个月我考完毕业考试就再也不用熬夜做功课了。”
    林月痕摇头,“不碍事的少爷,月痕不怕累,只是怕您累坏了身子。这天气一天一天的热起来了,后半夜露水重,蚊虫多,我愿意为少爷摇蒲扇赶蚊子。”
    “你啊,傻呵呵的。这张嘴甜得要命,怪不得胡……”时绪意识到自己说了不该说的,连忙闭了口。
    “少爷您说什么?”
    “没有,好了,刚写了我的名,你知道我的字吗?”
    “是鹤麟吗?”林月痕不太确定,“只听见付大少爷叫过您一声,也不知是哪两个字。”
    时绪又在纸上写下了“鹤麟”二字,“是爷爷取的,小时候为了学会写自己的字,挨了不少打,笔画太多,小孩子哪能一下记得住。对了,你不是念过书吗,你来写写看,让我看看你的字怎么样。”时绪把笔递给了林月痕,林月痕有些犹豫,“少爷,我的字不好看,况且很多年没有拿笔写字了,怕写出来让您笑话。”
    “让我看你还怕什么,你就写我的字,写‘时鹤麟’。”
    林月痕手执钢笔一笔一划的写着,片刻后,清雅隽秀的三个字跃然于纸上。
    “月痕,你还跟我装谦虚,你可是写了一手好字啊。”
    林月痕低头笑着,被时绪夸奖他还是有些羞涩,他小心翼翼的盖上笔帽,把笔交还给时绪。
    看着纸上林月痕写下的“时鹤麟”三字,时绪心中突然涌出一阵悸动,摘下眼镜,时绪抬起了林月痕的下巴,低声说道:“月痕,你越来越让我着迷了。”
    林月痕有些不知所措,他听不懂时绪这句话的意思,难道是少爷爱上了自己?怎么可能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可想想当初,时绪肯为他出高价赎身,仅仅是因为身边缺一个小厮吗?林月痕在思绪还在飞速的旋转,尽力的去分析时绪说的每一个字,而这时的时绪也已经无法再控制自己的情感。
    “月痕,一辈子留在我身边可以吗?”
    林月痕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只是有些呆呆的看着时绪深邃的眼神。
    时绪见林月痕毫无反应,想着可能是被自己这样子吓坏了吧。时绪慢慢靠近林月痕,在林月痕的嘴唇上留下深深地一吻。林月痕下意识想要反抗,可能也不算是反抗,他可能不知道少爷为什么会亲吻他,他可能是想问清楚。
    可是反抗毫无作用,换来的是时绪更深的一吻。时绪抵着林月痕的后脑,把他更推向自己,林月痕反抗的双手也渐渐安静下来。时绪捧着林月痕的脸颊攻城略地,林月痕的双眼渐渐蒙上一层水雾。好不容易被时绪松开,林月痕这满脸通红的样子倒把时绪逗笑了,时绪再度捧起林月痕的脸颊,吻在他的额头上,说道:“你知道吗,这个家里,唯一不把你当下人的,只有我。”
    “我知道您对我好……”沉默良久,林月痕才开口。
    时绪重新戴上眼镜,倚在桌边,看着还有些局促的林月痕,“我曾经确实是纨绔子弟,不知道你来上海的这几年有没有听过我的坏名声。喝酒,逃学,打架这都不算什么,做的最大的孽是眼看着一个女孩儿被人欺负,我却没有救她,后来她因为怀孕就退学了,后来自杀了结一生,可能我那时候铁石心肠,也可能那时候我只是认为她是我父亲对手的女儿,她该死。那时的我永远不能面对自己,顶着各种各样的光环,我是大清齐王爷的外孙,上海珠宝大亨时家的长房长子,而我却不是一个真正的时鹤麟。直到遇见了你,我想好好的为自己活一次,月痕,我不是始乱终弃的人,我只是喜欢你,从你在风月馆被胡司令追出来的时候,我觉得你就应该是我需要的那个人,这种感觉很奇怪,我对付大哥说过,可能我们之间,有某种因缘,割舍不开的。”
    林月痕安静的听着,内心却无比汹涌,他爱不爱眼前的少爷,他不知道。
    “好了,今天过得很不一般呢,最大的成果是教会了你我的名字。你可要记清楚了啊,月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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