缱绻 四 即便如此,也难以割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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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嫂匆忙迎上去,“大小姐,您回来啦!”
被唤作“大小姐”的女子是时绪的长姐,取名时绮,无字,家里人都爱叫她阿绮。二十二岁嫁给了轮船公司常家的长子常伟良,如今年约二十八,膝下无儿无女,婚后生活过得怎样,个中滋味,只有时绮一人知晓。自前年时绪的父亲时孝初带着二姨太胡美兰和四儿子时格前往北平处理时绪母亲家的各项事宜,这两年时绪基本上都由时绮照料,二小姐时缨偶尔从日本托人带回来点稀罕物件,对时绪的生活很少过问。
时绮吩咐丫头放下礼盒,径自坐在沙发上,温和的说道:“自打伟良从马六甲回来,我就有好些日子不来看鹤麟了,今天从百货公司回来买了些鹤麟爱吃的零食,顺路就送了过来。”
李嫂忙去打开了风扇让时绮纳凉,“这些东西大小姐差人送来就行了,大热天的中了暑气可就不好了。”
“没事的,出来走走也好。长日子里家里只有我,也怪无聊的,来看鹤麟,他还能讲点笑话与我听呢。”
说笑间,林月痕恭恭敬敬的奉上茶,“大小姐请用茶。这是前日茶庄送来的上好龙井,正好给您来消消暑气。”
“哦,好。”时绮接过茶嘬饮一口,便放下了茶杯,用白色的帕子抿了抿嘴角,看见林月痕这有些陌生的面孔,不禁好奇,“李嫂,家里何时来了新的下人?”
“这是前几天三少爷带回来的。”李嫂答道,“说是留在身边做个使唤下人,照顾三少爷贴身的起居,毕竟我一个老妈子还是有许多不方便的地方,正好这孩子来了也能帮我分担分担。”
时绮上下打量了林月痕一阵,开口问道:“你叫什么?”
“回大小姐,小的叫林月痕。”
“多大了?”
“十七。”
“哦,家在上海吗?”
“不,老家在苏州,因为家业败了,才被辗转买到上海给人做工。”
时绮满意的点了点头,又拿起茶饮了一口。林月痕悄悄的打量了几眼时绮,虽说衣着华贵,贵气逼人,可言语间还是透着一股亲切的劲儿,宛如大家闺秀的做派。
“哎呀,光顾着闲聊了,鹤麟人呢?又跑出去了?”
“三少爷染了风寒,在楼上睡着呢,不然我给您叫三少爷下来?”李嫂说道。
“不用了,我上去瞧瞧。这孩子,三天两头的闹病,真不叫人安生……”时绮转身去了楼上,林月痕帮李嫂把送来的礼盒搬去了厨房。
时绮敲门进屋,看见时绪正坐在床上发呆,时绮轻咳两声,才让时绪回过神来。
时绪看见时绮又惊又喜,“大姐!你终于来看我了!这么些日子不来,难道你就不曾挂念过你唯一的弟弟吗?”
“就会耍嘴皮子,真不该打小就把你送去北平,北平人的江湖豪气你没学来,倒是耍贫嘴越来越炉火纯青了。”时绮笑道,“李嫂说你又染了风寒,一个男人家,怎么老是小病不断啊。”
“妈不是说过,小病不断,就大病不死,我啊,会长命百岁的!”
“好了好了,早知道有你这张嘴,就该把你送到天桥去说相声。”
说笑了一阵,时绮突然想起方才在楼下见到的林月痕。
“我问你,那个林月痕是什么来头,那孩子细皮嫩肉的,模样俊俏,一看就不是穷苦人家出身的,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瞒着我?桂生没了以后你一直没盘算着找个新的下人,现在怎么就突然领了个人回来?”
“姐,就是一个下人,你想这么多干什么。林月痕原来是在付大哥的一家店里做杂役的,我看他生的灵巧,又懂事,就找付大哥要了他。你想想,付大哥肯用的人,身家都清白的很。”时绪编了谎话,他知道,如果让时绮知道林月痕是从风月馆来的,那林月痕就不能就在这个家,而时绪,是打算一辈子把林月痕留在身边的,当然,不是让他做一辈子的下人。
“既然这样那我就放心了,确实,那孩子看起来很懂事,他能伺候好你,那我就能省心了。对了,父亲和兰姨本来说年底回上海,但是这边的生意上有些事情需要提前打理,所以,会提前回来,这几天如果你没事情,就找几个人把东河路宅子打扫一下,好让他们一回来就舒舒服服的住进去。”
“我没空。”时绪下床去翻衣柜,林月痕今天起的匆忙,没帮时绪准备好衣服。
“他们爱什么时候回来就什么时候回来,跟我没关系,我还有很多事情要做。”
“时绪!”时绮微愠,“不管你多么反感兰姨,可她也确实是爸爸的老婆,也为他生养了时格。我没让你去讨好她,我只是在教你一个晚辈如何做好自己的本分。你必须时刻都记住,你是时家第十二代的长房长子,这个地位是谁都取代不了的。如果你继续这样,你会把你应得的东西拱手让给时格,你明白吗?”
“三少爷!”门外传来林月痕的声音,“付大少爷打来电话,说有要事,让您尽快去一趟他家银楼。”
“好,我知道了。”时绪应着,“月痕你进来帮我找衣服,我先去洗澡。”
林月痕得到允许后推门而进,时绮见状也不好多留了,“世成是不是三天两头的找你,这时缨还没过门,倒先把你收的服服帖帖。行了,我也该回去了,我跟你说的话你可都记在心里了。”
“好的大姐,我都记着了。”
时绪笑盈盈的把时绮送出了房间,便急匆匆的去洗漱。
“有什么事情不能电话里说,非要让我来见你啊?”一进门,时绪就埋怨起来。
付世成见是时绪,身后还跟着林月痕。付世成叫店里的伙计去泡茶,“咱们去办公室谈,让他在外面候着吧。”付世成指着林月痕对时绪说道。
时绪撇撇嘴,说:“月痕,那你去一趟陈老板的茶庄,说前日送来的茶不错,顺便再订一斤大红袍,就说是给我爸准备的。”
“是,三少爷。”林月痕转身要走,时绪拉住他,给了他一些散钱,“雇个车去,路太远,剩下的就赏你做零花。”
“谢谢三少爷,小的现在就出发了。”
付世成关好了办公室的门,回身坐在时绪对面,直截了当的说道:“想个法子把林月痕送走。”
时绪十分不解,“为何?还是因为他是个小倌?他来我家十几天,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啊,为何要我把他送走?”
“风月馆不说,但是林月痕本来就是被胡司令给包下的,风月馆本来就是个幌子,从他到馆里开始,他只接待胡司令一人。至于那天为什么他们答应把林月痕送到你房间,可能一是因为你时家的名声,他们惹不起,二是他们可能觉得胡司令既然起了杀心,也就不在乎这林月痕这人了。你用高价换了林月痕去你房间,这本来就不是赔本买卖,他们何乐而不为呢?”
“就算是这样,那我为什么要把他送走?胡司令根本就不在乎他了,就算林月痕已经不是干净身子,可我不在乎,我要留下他。”
“问题不在这里,而是当林家被灭门时,胡司令出于私心藏下了林月痕。如今林月痕落入他人之手,若有一天他想起胡司令对他做过的那些事,起了仇恨之心,把胡司令私藏罪犯家属的事情暴露出去,那么胡司令必然脱不了关系。那么你也会牵扯其中,甚至影响你家在上海的地位,我们只是商人,军界的人我们惹不起啊!”
“你这些都是哪里听来的?如果胡司令想养小倌,为何不买个宅子私藏起来慢慢享用,为何放在风月馆这地方引人注意。这些打听来的消息是不是杜撰的太多了?”时绪不愿意去相信付世成的话,林月痕仿佛在他心里打下烙印一般,自从见到他,就割舍不去了。
“这不是空穴来风。我这是给你提醒,林月痕留在你家就是隐患,可能你还不知道,林月痕是林仙亭的独子,当初林家藏鸦片的案子一直被传为错案,可如今当事人都已经死去,只留下林月痕一人,若他哪天想追查下去,那就是引火烧身!”
付世成用尽各种最可怕的后果去说服时绪放弃林月痕,似乎时绪并不为所动。
“大哥我知道,你一心为了我好。你放心,我自己知道分寸,你可能以为我现在脑子不清楚,其实我自己也很难料到为什么会对林月痕那么难以割舍。当时他狼狈的逃出来时,我看到他那个样子,我没有办法袖手旁观,救下他之后,更想让他留在自己身边。那种引力是无形的,是我捉摸不透的,可能有某种因缘牵扯在我们中间,如果当我必须要放弃他的时候,我想我会做出正确的决定。”
“少爷,少爷你怎么了?怎么看起来六神无主?”
时绪和林月痕走在街上,时绪双目无神,思绪也不知道飘到哪儿去了,走的仿佛也不是回家的路。
“月痕啊。”时绪突然牵住了林月痕的手,吓得他有些不知所措,他也不敢违抗时绪,就这么让他牵着,他感觉到时绪的手里走冰凉的汗珠。
“少爷,我在,您说。”
“以后你能不能好好的待在我身边,什么都别想,什么都别问,月痕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