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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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文学不景气的时代,我自诩为时代的文学青年。考到中文系是我多年以来的梦想。
然而中文系并非是中文系所有人的梦想,这恰恰成了中文系的悲哀。
对于一个有名气的大学,中文系往往成了一些想上名牌却成绩不理想人的避难所。在中文系,很大一部分人都是被调剂而来。
真正奔着文学爱好而来的人可谓寥寥。
在这个光怪陆离的现代社会,人人纸醉金迷,崇拜物质至上,有谁还会去在意文学这块净土。即使有些文学爱好的人,又会顾及毕业后的出路而投奔其他专业。
中文系,这个我一向奉为神圣的专业,却变得门可罗雀。
所以这个专业的人比较鱼龙混杂,当然也不乏藏龙卧虎。
出于这个原因,让我在中文系很是自命清高,也正是这个原因我也会感到寂寞。
文人都是寂寞的,我常常拿这句话来安慰自己。我常常想,这是不是预示着有那么一天我也会成为文人。
我一向认为文人都是天生的。
有些人努力一生也未必成为文人,有的人信手拈来便是一首佳作并因此名扬天下。
昔日刘邦的“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仅此三句,家喻户晓;荆轲“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两句便千古流传;而潘大临“满城风雨近重阳”仅此一句便令人拍案叫绝。
在大学这个校园里,社团是不得不提一个话题。
混过社团的人都会骂社团是骗子,骗钱骗感情,还谆谆告诫我们这些大一新生不要上当。
然而那些话对于我们这些刚刚进入大学对什么还充满新鲜感的新生来说是起不到危言耸听的作用的。
正如一句话所说,有些事想明白了就可以不做,却往往不做就想不明白。该经历的东西还是要经历,哪怕是陷阱自己也会义无反顾。
青春的冲动不会因为告诫而有所收敛,属于青春的东西哪怕是错误也一样弥足珍贵。
所以请不要以一副年长的姿态对后辈说:“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不到那个年龄就体会不到这句话的分量。挥霍年华挥霍青春,这是每个人都曾经有过的历程。
在这个过程中他体会不到失去,也理解不了别人诚挚的告诫。
毕竟,你明白了道理是因为你经历过了,而他还没有经历或正在经历。
火一样爆发着热情,又行尸走肉般踱着日子,这才是年轻的我们,这才是真实的青春。
没有伤疤的青春才是一种遗憾。至于你的悔恨,那是以后的事情。
即使你十分努力地珍惜你的青春,到了该感叹的年纪你依然会喟叹如水。
所以社团招新那天,那个场面比过年赶庙会还要热闹。
有些人甚至一会的功夫报了十几个社团。而社团都是那种只要你交钱无论你是什么样的货色都照单全收的。
面对招新那热闹的场面,我并没有太大的兴趣。这是因为我的喜好乏味而单一,仅仅是看书写字而已。
只是我觉得我这颗文学界天才的种子,应该找到一块适合自己成长的土壤,只有在文学社的花园里,自己才能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这种想法源于我的文学创作长期不被认可的现实。这种牵强附会的推理至少可以让自己心安理得,我认为阿Q的精神胜利法没有什么不好。正因为如此,阿Q少了很多烦恼。
我报名加入了“小荷文学社”。因为它让我想起了“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
当时负责接待的是个打扮妖艳的女生,就好像哪部作品里说的“火树银花”的女子。
她听说我是中文系的新生,变得格外热情,还一边冲旁边的工作人员介绍:“自己人自己人。”
这时候过来一个淡妆素裹举止优雅的女孩。
乌黑的刘海飘荡在额前,后面是个俊俏的马尾,柳眉大眼,整齐的睫毛向上微卷,清亮的鼻梁掩映着一张樱桃般的嘴。
她身穿一件粉红色的高领毛衣,外罩一件鸭蛋白的半大风衣,下身穿一条褪色的紧身牛仔布裤子,脚上穿着白色的毡毛高筒皮靴。
这时候那个火树银花开心地向我介绍:
“这就是咱们中文系的大才女闫雨飞。”
“哦。”我立马用一种仰慕已久的目光向她致意并且意外地赢得了一个甜蜜的微笑。
我暗暗得意,原来社团并不是一无是处。加入这个社团还是物有所值的,至少还有这么一个美女社长,光是养眼就已经物超所值了。
中文系是众所周知的美女如云,男女比例更是天地悬殊。
这就致使理工科的单身汉们对中文系垂涎三尺。更是巴不得找机会接近并伺机找寻自己的猎物。
然而小荷文学社又是挂靠中文系的,故而加入小荷文学社成为这些色狼们的首选。
文学社这方净土竟被他们利用成猎取猎物的猎场。
关于这点我怒而不言深为不耻,却又有点怀疑自己是否有同流合污之嫌。
来到大学之前就已经听说了大学里是混日子的。
当时我就很不理解,大学里有那么多自由时间可以支配,可以去做任何自己喜欢的事情。这,难道还不够快乐吗?却为何变得茫然,以至于到了混日子的地步?
在经历了一段时日之后,我突然发现我也开始步那些人的后尘了。
有人说,大一是呐喊,大二是彷徨,为何我的彷徨就这么提前而来呢。
一个人无聊的时候总是会想起于烈。从很早以前就是这样,已经成为了我的一种习惯。
莫名其妙地离开,在事隔多年之后,于烈又奇迹般出现在我面前,我们是否还是以前的我们?
时间在我们身上究竟留下了什么?我们之间又改变了什么?
难道仅仅是日益挺拔的个头和愈发清秀的面容?
我想并不仅如此,一定还有什么不同。毕竟七年的时间可以沧海桑田,那实在是一段太过漫长的岁月。
比如说以前,于烈有辆漂亮的单车,他每天载着我上下学,我们每天可以腻在一起。
单车撑起了我们形影不离的空间。
而现在,我们的生活中缺少了单车,也就没有了谁要载谁的理由,再说我们也不在同一个院系,所以再也不能像以前一样黏在一起。
日子毕竟还是改变了什么的。比如说现在横在我们之间的距离,不只是身体上的,还有心灵上的。
晚上是小荷文学社的新社员见面会。也是征文活动的颁奖仪式。
早在开学之初,小荷文学社就搞了一个叫做“九月枫红”的征文活动。
我也投了一篇心情散文叫“寄往秋天的包裹”。
那天我满怀希望去参加,结果却是失望透顶。
在一些大大小小的社领导讲话之后,颁奖仪式正式开始了。
刚刚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别提自己多激动了,我以为这就是我名扬天下的时候。
可是,我却始终没能听到我的名字。
有人说希望越大失望也就会越大。所以,就不要心存希望。
更令我失落的是一等奖却是那个我最不屑一顾长相不堪入目的叶斌。
老天!
他的文章好像是叫什么“鸡叹”?
哦不,是“姬叹”。
讲的是楚霸王和虞姬的耳熟能详妇孺皆知烂熟于心的故事。
出于一种气愤与狭隘的小市井心理,我未能允许自己去拜读他的文章。
无非是拿一些现成的词句借以堆砌成自己华丽得近乎低俗的篇章。
如此俗不可耐的文章在高考时比比皆是我也见怪不怪。
只是,这样的文章却被高中老师津津乐道。也让我觉得他们的欣赏水平也仅在“作文”,而非“作品”。
而真正像安妮,韩寒,小四这些人的文字在他们眼里成了垃圾毒害,不名一文,沾染不得。但我想,既然人家的书卖得如此火热总有一个合理的理由吧。
然而,更让我没想到的是,这种文化品位在大学里一样根深蒂固。天下乌鸦一般黑。不管是讲师,还是老师,都大差不差吧。
对于这场我期待许久的见面会我失望透顶。无论如何我也不能再在这种无聊的场合呆下去了,有句话说道不同不相为谋,是否自己真的就属于另类,永远不能为他人所懂。
就当我从后门悄悄退出来的时候,恰巧碰到一个美女。我把这种巧合理解为一种意外的邂逅。她就是闫雨飞。
她给了我一个浅浅的微笑。
这个微笑让我做贼心虚,自己怎么可以在见面会没有结束的时候早退呢。于是迫不及待地向社长解释说我要去厕所。
她又是淡淡一笑,这种笑永远是这么自然舒畅,随后用手轻轻一指说:“在那!”说完推门进去了。
她还真是幽默。我哪有向她打听厕所在哪了。
不过这个学校的厕所确实忽悠了不少人。外门上注明着男左女右,进去后却是男右女左,所以说常常有人走错厕所。记得刚开学那会儿,童子奇急着蹲厕所让我给他送手纸,我在男厕找了个遍也没发现他的影子,心一想坏了,可能是钻女厕去了。我在女厕门口轻轻喊了一声,果不其然,他在里面火烧火燎地让我快些进去,吓得一群女生尖叫着往外飞奔。
以往无数个夜晚不是和宿舍的哥们打牌就是上网聊天打游戏,也或许是早早地抱头睡大觉。我想或者是高中的时候太过勤奋的缘故欠了自己太多的睡眠。上了大学以来总是感觉自己睡不醒一样,有时候自己也担心会不会一觉睡到另一个世界去。
从教室出来,一个人在小路上彳亍着。原来校园的夜景也是这么美的。一个人太过空虚亦或忙碌都会容易让心蒙尘,渐渐地读不懂美,与美的距离远了,便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俗人了。
周遭的一切鸦雀无声。枯草丛中星星点点的地灯色彩斑斓,让这深冬的寂寥充满生气,就像暗淡夜空中划出凄美的焰火。
远处无边的黑夜和身边的灯火辉煌交相辉映,让人产生无比的惬意感。
沿着小路穿过那一片矮矮的樱花林,偶然间想起李清照词来: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只不过我所惊起的倒不是什么鸥鹭,而是鸳鸯罢了。
爱情的力量果然伟大,至少能够抵御风寒。要不然他们怎能在深冬的季节里躲在林子深处谈情说爱。
君子不饶人之美,我加快脚步只想快点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马路上昏黄的路灯投射到林子中来,把这冬的世界衬托的更加萧索。
在这仅有的昏暗的光线下,我隐约看到付井昊一个人坐在木制的椅子上。有时候看清楚一件东西,靠的不仅仅是光线和眼睛,更重要的是感觉,长期以来自然而然形成的一种赖以信任的习惯感。比如说现在的付井昊,仅仅让我看看他的背影亦或轮廓,亦或仅仅听听他的脚步声或者微微的呼吸声,我都能断定他是付井昊。
本想过去跟他打个招呼的,我却意外地发现他那微微颤动的肩头,我不知道是什么事情能让平日里潇洒乐观的付井昊在这里独自伤心。我想既然他选择了这么一个安静的去处,肯定是不想别人看到他受伤的样子。我不能分担他的忧伤我所唯一能做的就是给他一个安静的空间让他可以自己舔舐自己的伤口。
于是,我转身离开。
“贾小池!”
看来他已经看到我了,我默默走到他身边和他肩并肩坐在长椅上,我歪头朝他做了一个鬼脸。
一句话说:真正的好朋友并不是两个人在一起时滔滔不绝,而是两个人在一起沉默也不会觉得尴尬。
他已经停止了抽噎,只是眼圈还通红通红的。我抽出一条纸巾默默递了过去。彼此没有言语,他继续他的深思,我继续玩弄我的手机。这种沉默并不尴尬,而是一种好朋友间的契合。
很突然的,他一把把我揽入怀里。我不知道是事情太过突然还是他诡异的举动让我受到了惊吓,以至于手机失手掉在地上。
还没等我反应过过来这是怎么一回事儿,他炽热的双唇紧贴了下来。
这一切好像梦幻般发生,我来不及作出任何反应。
我也没有挣扎。任凭他把我紧紧揽着,任凭他舌尖在我嘴里肆意扫动。这一刻,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袭遍全身,仿佛被电流击中。脑子里一片空白,全然忘记了我们还在路旁的长椅上。
然而一切就这么自然而然地发生了,很快也自然而然地结束。整个过程让我不知所措又忘乎所以。
他松开我的肩膀,木讷地看着我。
忽然觉醒的意识让我一下羞红了脸。我也不知道刚刚自己做了什么,面对付井昊的双眼我手足无措。就在它刚才强吻我的时候我居然连一点点反抗的举动都没有,更让我羞愧的是我居然还主动把自己的舌头与他纠结在一起。
我低头捡起自己的手机,反复查看有没有摔破,以此来掩饰我的窘迫。而付井昊也是灵魂离体般地愣了愣,仿佛刚才的行为是受人左右一样。他结结巴巴道:“小池,对…对不起!”
我故作潇洒哈哈一笑:“算了,有什么嘛!”
“你…生气了?”
“没有。”
“为什么不拒绝呢?”
“呃…”
“看你那么紧张,不会是初吻吧?”
“付井昊!谁紧张了!”
“切!还装算,刚才身上的肌肉都快拧成块了!”
幸灾乐祸的家伙,抢走了我的初吻还这样肆无忌惮地借以嘲弄,这还是平日里那个文质彬彬的付井昊吗?看来是真是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像他这样有着纯洁外表的人指不定是个多么闷骚的人,只不过他的另一面不为人知罢了。
“我和女朋友分手了。”他在用一种平淡的语气叙述着,仿佛只是在讲一个事不关己道听途说的故事一样。
原来是闹失恋!可你再怎么样也不能把我当作发泄对象吧。估计是看到我后产生了心里预期的幻觉错把我当成了他的女朋友才一阵狂吻的。这是电影惯用的镜头。那我岂不是太冤枉?多么弥足珍贵的初吻啊!
“其实,两个人去了不同的城市就注定着有那么一天会分手,只是我没能料到这一天来的这么快。”付井昊喃喃,不知道是对我倾诉还只是自言自语。
这时候我蓦地想起一句话来,说时间不是问题,距离不是问题,但是时间和距离会产生问题。的确,分手只是迟早的问题。
“好了,付井昊。打死我也不能相信你这么好的条件居然会因为女朋友的问题而犯愁。咱哥们温柔不失刚毅,美貌与智慧并存,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你要是一招手,追你的女生能圈成中国的边防线!”
付井昊一听我跟他贫,便故意拿眼斜我:
“你…不会是看上我了吧!”
“切,少臭美!”
“你是不是觉得我特优秀特帅啊?”
“没啊,我就是看你可怜兮兮顺道恭维两句权作安慰的,你咋还就当真了呢?”我给他一个白痴的笑脸。
“小池,我觉得你这个人特不真实。你的嘴和你的心就不是一个机体的,像冤家,嘴上说的和心里想的总是截然相反。”
“有嘛!我觉得自己心直口快的,绝对的直肠子,就是那种张开嘴就能看见肛门的,哪能去说什么违心话?”
付井昊不禁捧腹:“你也忒夸张了吧,你可真够直的!你说你上下含两面镜子,那不是活生生的潜望镜吗?你考试时屁股下面压本书,张张口我就能看见答案,你说作弊是不是特爽!”
“付井昊!你……”我气得目瞪口呆,算了,我忍。
我一向是不愿在嘴上认栽的,今天权当是为了一个失恋的人吧,我瞪着眼睛看了看他,看他一副开怀的样子,让他一回!
付井昊淘气地揽过我的肩头,狠命揉了揉我的头发,我一蹦而起怒不可遏:“我的发型!”
可能是动作太大了吧,付井昊吓得一愣,接着笑得前仰后合!
“小池啊!”
“嗯?”抬眼看到一个不怀好意的笑脸。
“我为你的初吻负责吧?”
“我操!得了吧!亲一口又怀不上孩子,谁还能赖上你。你甭担心,我守口如瓶说一不二,绝对不把你今天的糗事说出去!你啊,就当刚才不经意放了个屁,风一吹没了,忘了刚才的事吧!”
“忘不掉呀!其实刚才也是我的初吻!”付井昊一副幼鹿般受伤的表情。
“耗子啊,你这话有点过了啊!”我撇嘴咋舌地一阵讽刺:“你叫我怎么相信怡春院的头牌是个处啊?再说了,看你那驾轻就熟的技术,你可别告诉我那是你的天赋异禀!”耗子是刚开学时我胡乱叫他的,因为他总是半夜悉悉索索地吃零食,不过他讨厌耗子,不是指这个名字,而是一种动物。反正厌屋及乌,他也不是很喜欢这个名字。
付井昊苦笑:“不准叫我耗子!”
“就叫,就叫,就叫!耗子耗子耗子!”我一脸无赖!
而他,则是一脸无奈!
我把手机装进口袋,起身伸了个大大的懒腰:“耗子,走了!再不走我可要冻死了!”
我不由分说便把他从长椅上拖了起来。
刚准备起身和付井昊回宿舍的时候,收到于烈一条信息:“沙漏广场,10分钟到,否,后果严重!”
发信息跟打电报一样,你他妈的就不能多打几个字。
“谁发来的?”耗子探过脑袋。
“于烈那个大麻烦!”
“你们很要好?”
“算是吧!”
“快去吧,不然后果严重啊!哈哈!”怎么挺平常一句话从他嘴里念出来就觉得他不怀好意!他一边跑一边回头做了一个鬼脸给我。
于烈这个大麻烦不知道发什么神经,大半夜了叫我去那种鬼地方,记得下午那会儿还发信息说晚上要和一群哥们喝酒来着,这会儿估计是酒足饭饱又来消遣我来了。
还说什么后果严重,从小到大就喜欢用这个乍听起来颇有威慑力的词来要挟我。我可从来不曾见识过他的后果严重是什么样子。吹牛皮不眨眼的。
在沙漏广场转了一圈也没发现于烈的影子,刚想发信息质问他,就听后面有人叫贾小池这个名字。
“你还真是龟速啊!这么久才来!”
“你有没有打表啊,从收到信息到现在还没有十分钟好不?”
这小子一身酒气,一摇三晃目光呆滞一副醉酒的样子。你说你能喝就喝不能喝就少喝,装什么大头蒜,再说酒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何必拿自己的身体出气。
“你说那人是不是欠揍,我唱歌管他屁事啊,他妈的犯贱追着我问是谁的歌。我那么清楚地告诉他是周杰伦,周杰伦!你听明白了吗,小池?”
我连连点头表示十分赞同,周杰伦怎么了?
“可他妈一口咬定我说的是‘这贱人’!”
“后来呢?”
“后来,后来我就拿着酒瓶和他干了一架!”
“我操!为了这屁大点事就和自己的哥们干架,于烈,你脑子是不是让驴踢了?”
他却是一脸严肃,告诉我说:“不可以说周杰伦是贱人,那是我偶像!”
哦,哦,明白,醉酒的人没有是非,一下子就单纯了许多,单纯到为了一件屁大的事就可以把命豁上。周杰伦好幸福!
我低头看了一眼他的手,居然还在流血,染红一大片衣角,刚开始我还以为是人工刺绣觉得格外别致呢!
我是个见不得血光的人,看到他的血流不止一下子就心疼的不能自已。于是我赶紧扯下自己白色的围巾箍在他的手上。说真的,他当时那副毫不在意的表情我格外想破口大骂一通,你不心疼自己的身体也得想想你妈怀胎十月生下了你是多么不容易。
我当时没有骂他,看到他受伤的样子我就心软了,只想着怎样才能把血给止住。他的一整条袖子都被洒出的酒水打湿了。他就呆呆坐在那里,看我把围巾绕在他手上,看我把他的袖子摞起来,看我捂着他冰冷的手哈着热气,一言不发。也许正是对这突如其来的的呵护格外地感激涕零,朦胧的眼神中透出无限的柔情蜜意。
我瞬间感到有点尴尬,却又装着全然不在意地说:“你的手真的好冷!”
“你帮我暖暖吧。”
之后我们谁也没有再说话,他就这样静静坐在长椅上,显出一副受伤而又难过的样子,醉酒大概都是这种滋味吧。我突然想起来我应该带他去校医院的,但是他拒绝了,却意外说了一句让我不知所措的话:
“小池,我好喜欢你!”
有的时候我不得不佩服自己的理智,仍然坚定不移地伪装着冷静的样子。
很多个日子以后,小弟告诉我说,正是这这一次手心里微微的热度却温暖了他一辈子。原来人在受伤的时候是这么容易得到满足和感动。有时候自己一个浅浅的微笑在他人看来却是珍藏一生的财富。
过了一会儿,他开始向我抱怨头好痛,手好痛,胃也好痛…什么叫自作孽不可活,他现在终于明白了。这个时候最好不要坐在这里吹冷空气,弄不好明天感冒发烧有的他难受。
我说要送他回宿舍他脾气还挺倔,一定要陪他在这风道里打发时间。
“你小子有种就别回去!穿着湿衣服在这广场上呆一夜,你就等明天救护车来接你吧!”
对他吼完我觉得意犹未尽,又补充道:
“你还真别得意,说不定救护车没等来直接把你拉殡仪馆去!”说完我转身就走。
我刚走出两步,就听小弟冲我吼:“操,你真不管我了!”
“老大,你也看看你那块头,我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啊。我还能把你抗宿舍去吗?”
于烈语塞,只好答应我回宿舍好好休息。
“小池,晚上陪我睡好不好?”
“不好!”
“为什么?”
“你一个大男人干嘛还要人陪你睡,幼稚!”
“可我现在是病号,好不好?”
“不好!”
“那我陪你睡,好不好?”
“不好!”
……
少给我装出一副失落的样子,本少爷不吃那一套。
于烈的宿舍有个好听的名字叫“香格里拉睡吧”。宿舍长叫余天,帅哥一个,平日和于烈关系挺铁啊,怎么打架那会就没说罩着点啊。
回到宿舍才整明白整个过程都是于烈一个人的问题。自己心情不好再加上那三杯两盏的烂酒量没两下就晕了,冲着哥们一句玩笑话撒野,可人家连手都没有还。这伤都是他自己给弄得。发泄完后还不听别人劝就一个人赌气回来了,撇下别的一伙儿人忍气吞声还不得不关心下他怎么样了。我就说大家出门在外的,宿舍哥们那都是咱亲兄热弟,怎么会动真格的呢!
把于烈哄上床后,我就准备走了。不知他是真醉还是装醉,还不忘嘱咐我:“后天系里篮球赛,我有参加,来看啊!”
“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