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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字数:6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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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法忘记那个深秋的黄昏!
    铅灰色的云层低低浮在树梢。
    冷风乍起,老去的枝桠凄惨的撕裂。
    你背对我忧伤地站在风中,任落叶在脚下嚣张地打转。
    此时我茫然失措。
    “小弟,此刻,你还会握起我的手为我取暖吗?”
    ……
    其实我知道什么都已经过去,只是不甘心而又心存幻想。
    我望见你空洞的眼神和微微蠕动的嘴角,想起曾经的曾经你手心那微微的热度,潸然泪下。
    2002年的9月我一个人拖着沉重的行李离开了我生活十九年的城市。走在异乡的梧桐大道,内心有说不出的新奇和迷茫。
    北方的秋天比起南方多出了几分令人伤感的气质。
    整个世界乍然望去像极一幅轻描淡抹的国画。
    铅灰色的云层,盘旋的鸽群,粗大繁茂的阔叶树,灰色的柏油路,以及路边稀疏的高草……
    初次来到这个学校很是惊讶校园之大。其实我也不知道何时自己对树的喜欢竟达到了这种程度。因为喜欢北方的树而爱上了北方,也因为这个校园的树而爱上了这个校园。白桦林,松林,竹林,樱花园,桂花园…还有双子湖畔那绰约多姿的垂柳,十里亭旁那高大伟岸的银杏,离离路边那遮天蔽日法桐…
    这个城市的雪来得格外地早,刚刚跨过十一月,一场雪就铺天盖地地来了。
    以前读李白的诗“燕山雪花大如席,片片吹落轩辕台”,我知道那是夸张,但我还是觉得这句诗来形容这里的雪格外贴切。
    我很乐意迎着风站在风中,任簌簌的雪亲吻我修长的脖颈。
    一个午觉睡过两顿饭之间的距离。
    醒来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而外面却是一片通明,俨然一个银装素裹的世界。
    雪,已经停了。
    校园中却一片沸腾。
    我匆忙抹了一把脸,穿上自己白色的大袄跑出宿舍。
    校园中到处都是三三两两的人群。
    呢喃,嬉戏,追逐,打闹…所有的人都为这场雪而欣喜不已。
    而且,在一些地方,大大小小,形状各异的雪人已然出现在那里。
    看着那大片的松林雪海,置身于如此冰清玉洁的世界,那玉树琼枝伸手可及,那琉璃翡翠张眼可望,正所谓“六出飞花入户时,坐看青竹变琼枝”。
    一个人站在热闹的地方很容易会感到寂寞。
    稍稍溜达了一圈,我又寻着来时的脚印走回宿舍。
    学校的宿舍周围是大片的草地,只有一些羊肠小径点缀其中。大雪一覆,俨然一片,毫无路径了。
    蓦地想起鲁迅先生的句子来:“地上本来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
    看着这大好的雪景,心里琢磨着要斟酌一句诗来抒发一下作为一个文学青年独特的感情。
    “哗”得一声,一滩水,铺天盖地!
    接下来是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
    “啊……操!”
    水带着微微的热度沿着脸颊,脖颈,流向前胸后背。那点热度很快消失,冷风吹过,取而代之的便是彻骨的寒冷。
    “这他妈的谁干的!”
    就在我对这个问题苦苦思索准备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揪出元凶然后不择手段对其打击报复的时候,一个穿着白色上衣的男生一蹦一跳来到我面前。
    “哥们,泼到你了吗?”
    明知故问。这话是怎么说的,怎么像早有预谋故意整我似的,我“啊”的一声惨叫仿佛旨在说明好棒,击中目标!
    “对不起!对不起!真对不起!”他一边道歉一边拿出纸巾在我身上擦拭。
    我拂开他的手,颤颤说道没什么的。我突然发现自己竟宽宏大量到这种地步。生活在现代的繁华都市充其量我算是个小农形象,惹不起不惹惹得起也不惹是我生活的一大准则。必要的时候我还得察言观色审时度势装装孙子冒充一下当代俊杰。就拿这件事说吧,不了了之是我抓耳挠腮绞尽脑汁想出来的最好的解决方式。往小了说叫给自己留条后路给别人留个面子,往大了说叫爷宰相肚里能撑船不与你一般见识给我滚吧!
    有时候,愤怒只能在内心发酵,内心再痛苦,该微笑的时候还是要微笑。
    拖着颤抖的身躯我艰难地来到浴室,三两下我就脱个精光跳入热水的怀抱。咱天生丽质,皮肤细腻,身材也是一等一的好,浴室的哥们滚动着贼溜溜的眼睛在我身上扫来扫去。此时此刻我心里涌现出来的优越感不言而喻。从他人的眼睛里我看不到自己,他们仿佛在极力欣赏一件世所罕见艺术品。想来我不要知识不要才干就一尸体也是价值连城。
    浴后重生。洗过澡换过衣服,自己也仿佛脱胎换骨似的。
    我慵懒地提着浴篮向宿舍走去,想起刚才的一幕,不由暗骂自己倒霉。
    走到宿舍门前,分明听到里面叽叽喳喳预示着来人挺多。
    随手推门进去,所有人的目光齐刷刷聚焦在我身上。
    还没等我弄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儿,那个穿着白色上衣的男孩第一个笑靥如花地迎了上来:
    “哎呀,哥们啊,你可算回来了,等你老半天了,”一边说还一边拉着我左看右看的,“没有怎么样吧?”
    我心里挺窝火的,怎么着你一盆水还想把我泼负伤不成啊!我不由给他一个白眼。
    在宿舍明亮的灯光下,我终于可以清晰地打量他。
    一头柔软而又黑亮的头发,明亮若水的眼睛,高挺的鼻梁,纽扣般的小嘴,明晃晃的双唇。我想这小子铁定擦唇油!
    看着他的样子,瞬间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让我觉得眼前这个人恍若是在哪里见过似的。但一时又实在记不起来。
    更为奇怪的是,他仿佛与我有着共同的想法,脸上挂着相同的诧异。
    “小池?”他蠕动了一下嘴角,淡淡地问。
    我一下子忘记了刚刚发生的惨剧,毫无掩饰地惊喜起来。
    “于烈?”
    我一定表现得有点失常,仿佛失散多年的兄弟悄然重逢一样。
    而他,更过分了,居然一下把我揽到怀里。嘴里还不住嚷嚷:
    “你他妈的怎么一下子消失了,怎么又莫名其妙出现在这里?这些年你都去了哪里?为什么你们一家人都莫名其妙玩失踪…”
    “喂,你想勒死我啊!”我一边吼一边从他怀里挣扎出来,“说玩失踪,也应该是你和郝阿姨吧!”
    这才发现一周诧异的目光。
    我开心地拉起于烈向我的室友介绍。于烈,我从小玩到大的伙伴。小学毕业升初中的时候,他妈妈却带着他离开了,没想到时隔七年,我们却又在这里相遇!
    我正手舞足蹈地介绍,于烈在我头上拍了一下说:“还记得那时候我天天骑单车载你上学吗?”
    怎么会忘记呢,那是我念念不忘的童年啊,我想,那时的记忆该是一辈子不会磨灭的。
    于烈的爸爸和我爸是多年的老战友,在我们很小的时候,于叔叔由于一场大病死去了。从那时候起,爸爸就很照顾郝阿姨他们家,这是爸爸对死去于叔叔的承诺。
    理所当然地,我和于烈从没有记忆时开始就已经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邻居们都开玩笑地说我们是亲兄弟呢!说得多了,倒煞有介事似的,都指着我们说眉目十分相像呢!
    可是,就当我以为可以和于烈一起去踢球,一起去上课,一起去玩耍,一路牵着彼此的手开心成长的时候,郝阿姨却带着于烈搬了家。
    没有打招呼,没有任何征兆,没有任何缘由,没有说明来处,没有留下任何的联系方式。就是这样悄无声息地离开了。仿佛从来就没有存在过一样。
    那段时间,爸爸妈妈经常在争吵,我也不明白他们都是为了些什么,只觉得我的生活一下子变得沉寂起来。
    我也曾问爸爸,郝阿姨他们去了哪里呢?结果爸爸对我却是一顿喝斥。看着爸爸妈妈每天争吵不休,我也闷闷不乐。只是,我知道,于烈再也不会回来了。
    佛说:前世一百次的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
    时隔七年,我与于烈的相遇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传奇。
    听爸爸说,我比于烈只大十天。就是这十天的功劳,于烈那小子理所当然地要叫我哥哥。
    可是那小子却从来不买我的帐。关于这点我不得不感谢老妈赶在郝阿姨前面生下了我。这才确定了我是哥哥的事实。于烈不承认也没办法,奈何他自己那时长着矮矮的个头,一张稚嫩的脸。不管他承不承认我是哥哥,我都小弟小弟地叫他。刚开始我这样叫他总会惹得他对我拳脚相向。别看他个头小,却具有十足的暴力倾向。幸亏我意志坚定,不畏拳脚,一直坚持到他听到这个称呼不再作出任何反应,至多也就拿眼横我一下。
    在这场谁是老大的较量中,我最终以于烈的沉默妥协而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在我的热情宣传极力怂恿下,小弟这个称呼无论是在家还是在学校都广为所用,成了于烈的绰号了。
    这下可让于烈崩溃了,居然连学校都不要去了。为此我还被老爸一顿猛揍。我就不明白了一个屁大的孩子为什么这么在意别人叫他小弟呢。
    后来我才明白,这才叫孩子。如果所作所为都能被别人明白那就不叫孩子了。
    最后,我还是被老爸逮到郝阿姨家向于烈赔礼道歉。仿佛是我做错了什么一样,明明就是于烈任性嘛!
    当时我就怀疑自己和于烈到底谁才是老爸的亲生儿子。可是又突然觉得这么想很对不起死去的于叔叔。
    那天于烈把我拉到一个角落和我达成了一个条件:只要我不再叫他小弟,他愿意每天载我去上课,而且还愿意和我分享他的零花钱。这么好的条件我都没想就答应了。还生怕于烈反悔,于是煞有介事地拿出纸立了字据,记得当时我还威胁于烈按了手印呢。
    久别重逢的我们坐在那里聊个不停。彼此对对方的过去和现在充满了好奇,好像有一辈子说不完的话一样。
    我们聊到儿时的伙伴们,聊到我们花园般的校园,聊到绰号叫做鸡婆的数学老师,还有于烈漂亮的单车,还有我因为打赌而欠于烈的一个冰激凌…
    我突发奇想,现在的于烈听到小弟这个称呼会做出怎样的反应呢?还和以前那样不可理喻吗?
    “小弟!”我突如其来地叫出这个名字,然后充满期待地看他的反应。
    他怔了一下,接着脸上荡漾出了幸福的微笑。
    以前听了都怒不可遏对我拳脚相向的于烈今天怎么这幅德性?
    “我知道我以前很讨厌这个称呼,可是等到我后来去了另外的城市再也见不到你的时候,我突然想念起这个称呼了。只要你在我身边,你爱怎么叫都行。只要能听到你的声音,我就很满足很满足了。”
    不得不承认于烈这小子这些年挺拔了不少。从当初不起眼的小屁孩,长成了现在一米八五的个头。
    看着眼前这个大男孩,长着一张干净的脸,既熟悉又陌生。常常吊儿郎当什么事都不放在心上而又不时充满暴力倾向的于烈此时却如此温柔地说出这样煽情的话来。我突然觉得很感动。
    “不过事先声明,你别指望你倚着早我十天出生的资本而让我叫你哥!而且现在我的个头可比起你高多了。再说我又是你学长!”说完,于烈特侨情地瞧着我。
    一句话把我刚才酝酿出的感动冲淡了。没错,他是比我高上一届,谁叫我高二时因为腿伤休学一年。可没想到刚一重逢我们又开始谁是老大这个问题上争论起来了。索性我就打破沙锅问到底。
    “于烈,我就不明白了。你明知道我比你大,这是事实!”我着重指出,“而你却不愿意叫我声哥呢?我这做哥的就这么而失败吗?”
    “你真的想知道?”
    “嗯,嗯。”我头点得像小鸡啄米一样,还特别卖乖地眨了眨我的大眼睛。
    “因为我想照顾你,保护你啊。”
    或许以前真的是这样,我口口声声叫于烈小弟。可他呢,骑车载我上学,为我去排队买零食,替我写作业,替我挨老师的批评,为我和坏学生打架…他真的好像天使一样照顾着那时的我。
    而现在感谢上帝,让迷失多年的天使又回到我的身边。
    “可是,这和你做我的弟弟有什么关系呢?”
    “因为哥哥要照顾弟弟啊,所以我要做哥哥才对啊!”
    这算什么逻辑!
    原来郝阿姨带于烈去了很远的一个城市,和我一样地,于烈对于那次搬迁也莫名其妙的。听他说他还曾偷偷跑来找我,可是那时候赶上老城区改造,我们也般了家。就这样我们音讯全无了整整七年。
    我怔怔看着于烈,此时的他格外安静。
    我们都各有所思的样子,想起我们曾经的往事。细细打量眼前的于烈,和以前有着很大的变化,只有那水一般的眸子依然明亮。
    这时候,付井昊揉了揉发酸的眼睛,慵懒地打个哈欠,回过头来打量我们,微笑着说:“你们亲戚吧?长得真像。”
    我和于烈相视一笑,谁也没有解释,反正经常会听到别人这么说。
    低头看了一下表,已经十一点了。宿舍这个时候要锁门了。于是我催促于烈赶快回他们宿舍去,好在他住7号楼,我住11号,离得不远。他倒是无所谓,摆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好久不见才见面就要赶我走啊!”说完还一脸委屈地看着我。
    “狼心当成驴肝肺!你爱走不走,看你一会进不了宿舍,你就躺那雪地里天为被地为床通宵达旦赏雪景,多浪漫啊!”
    “狼心?”
    “不。是好心!”我急忙改口道。我怎么口不择言把好心说成狼心了呢?郁闷不已。
    “放心好了。我回不了宿舍就睡到你床上。”
    “睡我床上,我睡哪?”我鼓大眼睛愤愤地问。
    “嗯…你可以睡我左边?右边?上边?下边?随你挑好了。”
    这时候我脑子里马上开始选择睡在哪里比较好呢?上?下?左?右?
    猛然间我发现事情很不对劲啊,为什么我要选择,那是我的床啊!
    揭穿了于烈的阴谋,我一掌拍在于烈的脑袋上,骂道:“去死!”
    这时候我猛然想起一个问题不得不问明白:
    “于烈,你刚才从楼上泼下的水是做什么用的?”
    于烈听了一阵坏笑然后一本正经地告诉我:
    “我下午刚刚洗过澡,脚很干净的。”
    我恼怒地给了于烈一掌,当时那个郁闷啊就甭提了。
    “靠!你牛X你能把一盆污水洗成纯净水吗!”
    于烈这个人除了固执散漫,时常有点暴力倾向外,最让人忍受不了的就是死皮赖脸。
    出于这点,晚上他理所当然地睡到了我的床上。
    我们的宿舍是四人间的。大学的生存环境比起高中来要好上很多,当然费用也要高一些。
    都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小时候跟着妈妈出门,阿姨们看到我都会夸道:“多可爱的小女孩啊!”其实他们不知道原来我是个带把的。
    由于生活习性的不同,所以刚来的时候我很难理解他们的行为。
    比如说那个一身赘肉,足足有180斤的叶斌,我无论如何也难以接受他怎么可以一手一个猪脚狼吞虎咽。还有就是晚上鼾声如雷。
    还有那个童子奇,吸烟酗酒这些坏毛病他占全了。整天搞得宿舍乌烟瘴气,酒桌上喝躺下了还得劳驾我们哥几个去拖他。
    只有付井昊让我有好感,风度翩翩又不失幽默。人也长的格外潇洒。一米八的个头,白皙若水的皮肤,黑亮柔软的头发,水灵的眸子,笔挺的鼻梁,总之就是那种小女人理想的白马王子型的。
    不像我只有一米七二的个头,这是我心灵永远的伤疤。
    我们宿舍的床都在上铺,真是小的可怜。两个大男生躺在一起连翻身都会觉得困难。
    这时候付井昊伸手敲敲我的脑袋,冲我眨眨眼道:
    “晚上我通宵,挤的话睡到我床上去吧!”
    还没等我说话,于烈把我抱的死死的,冲付井昊嘻嘻笑道:
    “不挤的。没关系。晚上最好不要通宵,对皮肤不好。”
    然后他贴在我耳边说:
    “晚上有话给你说。”
    我无奈冲付井昊笑了笑:
    “是啊,明天还有课,不要通宵了。游戏什么时间都可以玩哈!我呢,就委屈挤一下好了。”说完我白了于烈一眼。
    付井昊笑了笑,耸耸肩又继续去玩游戏了。
    我扯开于烈环在我身上的手,没好气的说:
    “有什么说什么,别动手动脚地占我便宜!”
    “怎么了,老婆大人突然这么矜持啊?”
    “老婆!”我睁大双眼瞪着于烈,一副愤愤的样子。本少爷几时成了你的老婆了?
    而于烈居然对我的愤怒视而不见,继续嬉皮笑脸道:
    “我们以前不都是这样睡的吗,都老夫老妻了还害臊!”
    刚说到这,就听510某男生突然一声惨叫,而他旁边某一帅男正看着他痛苦的表情得意地笑!
    貌似事情是这样的,由于他的大言不惭惹恼了某某,于是某某抬起膝盖顶了他一下,而这一下就顶在那了。要不怎么就叫得这么撕心裂肺呢!啧啧~~
    此时的感觉又让我想起了以前。
    由于我们两家经常走动,我和于烈也会经常串门,经常睡在一张床上,一个被窝里。
    那个时候他就是一个小色狼,睡觉的时候总会不自觉地抱着我。
    刚开始的时候我都是一边骂他一边去找郝阿姨告状,惹得郝阿姨大笑。
    更令人不齿的是他居然喜欢去玩弄我的那个。
    一个屁大的孩子居然会有这种嗜好,现在想起来还是让人乍舌。
    无奈的是这种难以启齿的事情我当然不能去找郝阿姨告状,只能任他为所欲为。
    这个时候蓦地想起这些事来,感到脸上阵阵灼热。
    可见小孩子要单纯很多,很多事情在他们看来并没有什么复杂的含义,所以对于什么他们表现得都是那么自然。
    这个晚上于烈和以前一样把手揽在我身上。我们毕竟大了,儿时的许多东西对于现在的我们不再适用。空荡了许多年的身子突然多出一只手来绕在上面多少有些不自在。
    可是于烈说这么小的床抱着睡可以节省很多空间。
    我知道这是歪理谬论,同时也知道与这样一个人斗嘴没有什么结果。所以我就随他好了。
    只是…
    只是,希望他那个嗜好有所收敛,我可不想这个小淫虫再这样去占我便宜。
    就这样,在于烈温暖的臂弯里,我沉沉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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