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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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阿黄——我认为这种黄色的土狗名字都该叫阿黄,冲我们一阵堪比擂鼓的狂叫,见我们只是傻愣当场,獠牙毕露,似乎随时都可能扑过来。
恰在这时,预料之外的救星来了。
一个身材中等肤色黝黑的男子推门进来,抬眼看到我与余思源,也是一怔,不过他还是适时得将阿黄吼退,然后再粗声问道:“你们是谁?”
语气说不上客气,加上他的面目实在算不了和善,我也用不上礼貌,反问道:“你又是谁?”
男子将我上上下下得打量了一遍,突然咧嘴笑了,不过口气愈发轻佻起来:“呵,你就是阿婵的儿子啊?小娃娃长得是有些俊,很像你的短命爸爸啊。”
我逼前两步,顺带踹了狗肚子一下,什么叫狗仗人势?
“你到底是谁?”
看这男人的样子,五官马马虎虎,两鬓已有些斑白,我心中浮现出不好的感觉。
“我是你妈妈的男人。”男人给我一个如许暧昧的答案。
余思源走上来,插嘴道:“我们是来找冯乐的母亲,她在哪里?”
“你又是谁?”
“我……”余思源笑笑,“是你女人的儿子的朋友也是你女人的另一个男人的儿子,清楚吗?清楚了的话,麻烦你回答一下,她在哪里?”
能清楚就是咄咄怪事了,男人果然怔住了,半晌还是没有反应过来面前的余思源到底是什麽人,不过经这麽一打岔,他的敌意似乎消散了那麽些,盯著我道:“你妈妈住院了。在镇里的医院,你现在去,刚好能赶上下午医院放你进去的时间。对了,记得留下点钱给你妈,看你来这趟也是什麽都没带……唉……”
男人很有深意得叹了口气,摇摇头,往里屋走去。阿黄恨恨得瞪了我一眼,耷拉著尾巴,也悻悻然得跟了过去。
“该死的狗!”我骂道。
余思源很明显松了口气,不过马上皱眉:“走吧,去医院了。”
“不去。”我甩手丢下应答,往门外走。
走到门口,我四处张望,寻找在外晃荡的狗,希望可以逮著一只,再踢两脚,发泄下心头怒火。
“冯乐!”
余思源跑到我面前,脸上似乎带著哭笑不得的神气:“别那麽孩子气。”
“孩子气”这个词很好得刺激了我的神经,我怒不可遏:“什麽叫孩子气?我不想去看那个躺在医院里的老女人,有错吗?”
放弃与我争辩的余思源采取了更直截了当的手段,一拳挥过来砸到我脸颊上,重是不重,但足以让我发傻,趁这个时机,他一阵生拉狠拽,把我整到了车上。
等他在驾驶座坐好,踩下油门时,我这才回过神来,想动手报复,终究是因为车内空间狭小,且已经上路而作罢。
於是更加怒火中烧。
“余思源,你这个混蛋加三级……”
他没有吱声,半晌之後倏然开口道:“不止你不想去见你妈妈,我也不想找我爸。”
闻言我一时哑然,他侧脸的线条绷紧,显然并不是开玩笑。
“那为什麽……”
“为什麽不为什麽的,”余思源苦笑,“只是觉得,如果不这麽做,我会找不到自己的路。”
我嗤之以鼻:“什麽找不到自己的路,你都快结婚成家了,还说这种屁话做什麽?”
要说我没有一点不平衡,那是不可能的。过去改变我太多,像个秤砣,把我往下扯,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勉强把自己收拾妥当……而他跟她,唔,不去想了吧,纠结这些只是让自己愈发像麻花罢了。
听到我的挖苦,他没有反驳,兴许是找不到反抗的依据。
车在导航的指引下,奔到了镇子里。
医院并不太难找,只是在进去之前,他又多事得拉住了我,坚持要买点礼物。
“不管怎麽说,这是礼节。”
我摇头:“真要礼节的话,钱就够了。”
说实在话,虽然在病床上的是我的母亲,虽然严格说来,她的确没有什麽特别对不起我的地方──想想这个女人,因为跟男人的关系把自己和独子整到这个地步,却仍然在这种破败、落後的地方,仍然离不开男人!
而这样的女人,偏偏是我妈……
在我陷入阴郁情绪的时候,余思源已经跑前跑後,问清楚了病房的位置,他用公事化的口吻对我道:“走吧,为了今天不白来一趟。”
是啊,为了今天不白来一趟。
只不过,余思源的步子一点都没有比我的哪怕稍许轻快一点点,我们两个犹如蜗牛赛跑,以不太自然的挪动方式走进八人间的病房。
我一眼就看到了靠墙病房的母亲,她正半身依在枕头上,剥著一个桔子。
17
对自己对母亲,你很难做到去客观评价与判断。就算你抵死不认,但事实上,你的生命旅途的的确确开始于她身体里的细胞分裂。当做妈的暴跳如雷得质问你,真不知道你这混小子打哪里来的时候,你可以大言不惭得告诉她,打自您老人家的两腿之间——唔,说出这种话的我,其实真的不算叛逆,对不对?
挪到母亲到身边,事实上,余思源的速度比我还稍快些。
母亲的注意力从桔子上转移出来,当她发现我们,眼中闪过一丝愕然,然后她笑了笑,用我们都熟悉的玩笑口吻说道:“嗨,你们两个人是不是要来告诉我,你们终于凑成对了?”
我差点没被这样的母亲噎死,一时说不出话来。
余思源拉了把椅子到床头,硬扳着我坐下。
有好几个月没有来探望过母亲了,若说一点愧疚都没有,大概也不是。可是……
她的容貌有些憔悴,但相比起她这个年纪,还是显得年轻。她没有发福松垮的脸庞,没有细碎到数不可数的皱纹,她的眼角有些低垂,但是,我的母亲啊,额头依然饱满,眼神灵活,嘴唇的弧度依照微微上扬成微笑的形状。她散发出来的,与作了快三十年母亲的人所应当拥有的亲和力全然不同。
“你都多大了啊!身体也不好,怎么还这样?”我不无恼怒。
母亲茫然得看看我,又看看余思源:“我怎么了?”
我压低声音,这里毕竟是多人病房,然,咬牙切齿却不作掩饰:“你又找了个男人?”
自认为这个问题很有份量,不想母亲却噗嗤一声笑出来,轻轻摇了摇头,道:“唉,来探病什么都不问,就说这个,真是扫兴的儿子。早知道就该生个女儿来的……”
我张了张嘴,没说话。
余思源插上了话,显而易见他也很尴尬:“那个,阿姨,您病得严重吗?有没有什么需要的东西,请尽管开口。”
“是嘛,这样才像儿子啊。”母亲笑道,“不过,你们来找我到底什么事?”
在我和余思源面面相觑的时间里,母亲好整以暇得把桔子吃掉。
我叹了口气,这毕竟是自己的母亲,我不能把这个责任推给余思源,便硬着头皮道:“是为了你的老情人的事——喏,这家伙的爸爸,你有消息不?”
母亲的笑容略微黯淡了一点,不过她很快重整旗鼓,温柔得看向余思源:“你爸爸他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吗?”
我不耐烦得抢白道:“你管他出什么事了啊,你倒是说有没有消息吧?”
“不行,”母亲很坚决,“你们告诉我虚谷出什么事了。”
“我爸……我父亲他离家出走了。”余思源皱眉道。
不想这话一出,我那完全不可捉摸的母亲,反应是一阵强自压抑的笑,她在病床上弓着身子,脸埋在手掌中,就剩下背部笑得颤抖不已。
我惶惑了,转看余思源,他绝不会比我要淡定半分。
最终,我们二人别无他法,只能在茫然无措中等待母亲笑完,自行安静下来。
等了漫长的数分钟,我简直都快进化成维苏威火山的时候,母亲终于重新抬起头来,她眼中有着显而易见的泪光:“他倒是没有联系我,不过我倒是觉得,他可能会去一个地方。”
“什么地方?”我和余思源异口同声。
母亲详细告诉了我们地址,应该怎么去。我一听地名就头大,那压根是个估计在地图上完全找不到的点吧,这算什么呢,人到中年归隐山林?拜托,多少人到六十大寿还死死得抓着到手的东西不舍得放松分毫,这把年纪就退出人生舞台,会不会太早了点?
当年只觉得那位余叔叔尚算和善,从没想到他是这样的怪胎。
“他曾经说过,他想去一个没人认识,最好连人都没有几个的地方,安安静静得生活。只是当时还不行,”母亲看向余思源,“他还有你。”
余思源挑眉不语,母亲又笑了:“噢,你可真得很像他。”
我问过了医生,知道母亲是胃部的老毛病,倒没什么危及生命的大碍,便不想久留。重新进入病房的时候,看到母亲笑容可掬得与仿佛有点羞涩的余思源谈笑风生,不由有点气不打一处来。
“回去吧,再不走,到市里要天黑了。”
余思源闻言起身,向母亲很礼貌得躬身,行了个礼,转身离去。我待他走开,从钱包里掏出全副身家,往母亲枕头下方一塞,随口说了句“下次再过来”便走。
母亲似乎在身后说了什么,我并没有听清。
等重新坐到了车上,余思源蓦然冒出来一句:“你妈妈……我大概能明白爸爸为什么会迷上她了。”
我冷哼,并不答话。
沉默了有十分钟左右,我道:“你,该不是旧情难忘吧?”
18、
当天晚上回到家的时候我是额角带伤,那里红肿了一小块,虽然大概无损我英俊潇洒的形象,不过自己瞅瞅镜子,怎么看都觉得滑稽,这不禁让我对余思源更加心生怨恨。
他当然没有这个能耐在我有防备的情况下打我,就算没有参加过正儿八经的搏击训练班,我也不至于连一个余思源都干不过——他采取的方式是突然间急刹车,而我是属于超级不喜欢系安全带、无视交通安全生命宝贵的那种渣滓,就这么被他暗算,一下子弹起,撞到了车窗。
“余思源!”
他无动于衷得继续开车,对我的咬牙切齿不为所动:“你这混蛋再说这些混蛋话,我就直接把你扔下去!”
“你倒是试试!”我不甘示弱。
大概是觉得这样的吵架很没营养,他一时不作声。
良久之后,在我受创的部位终于没那么疼的时候,他倏然开口道:“你母亲,是个好女人。”
“什么?”
我以为自己听错了。
好女人?没搞错吧?暂且不论她勾搭上儿子同学的爹,就凭不顾身份年龄以及伤害勾搭上儿子的同学,这已经很恶心了好不好?老天明鉴,我自认思想尚算开明的人,但……这真的超出我的底线。
“你妈妈……我其实可以明白,为什么爸爸会……”
“要死,说到底,你是真的旧情不忘吧?余思源我警告你,你已经有未婚妻的人了!而且,老天,我妈那个样子,你居然说她好?她难道没有伤害你吗?三、四十岁的女人,主动诱惑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日!”
对不起,家教果然不好,我还是忍不住骂了脏话,反省反省!
余思源沉默了良久,等到我终于开出了“你该不是想作我继父吧?想都别想,你有这个念头我立马把你阉了”这样的玩笑之后,他才道:“伤害,不是没有吧……那种上瘾的同时又觉得污秽的性,你有没有过?只是,我还是觉得,你母亲是个好女人。她是真心得对我爸爸的,至少从爸爸那里,我是这么知道的。我当时非常不谅解爸爸,总觉得一个男人,不该这样,不该对自己的妻儿这样……”
我没让他说下去,插嘴道:“对,所以你要避免重蹈前车之鉴。对她好,懂了吗?”
“冯乐,你该不会还是个处男吧?”
这个问题终于让我炸毛了。
车进了市区时候,已经是晚上七点了。毫无例外得,陷入了堵车的泥沼不得自拔。
我想下车步行,奈何正卡在蜘蛛网状的立交桥上,这还不是你想走就能走的情况。
百无聊赖中,我长叹口气。
“不是。”
“什么啊?没头没脑的。”
“当然不是处男啦,说不定我的经验比你更丰富,你这蠢货。”
余思源话中有笑:“哦?说说看?”
我把副驾驶座的座位摇下,双手交叉枕在脑后,慢悠悠得道:“你住院那段时间,我也没闲着。我妈决定搬家,离开那里,因为搬得简直跟逃难差不多,所以光是赔你们家、简姨店里的钱,还有重新租房、找肯收留我的学校这些破事,基本上把我妈的积蓄花得差不多啦。老妈呢,重新去上了夜班,我有时候会过去帮忙,送送酒水什么的。哪,就是这样,有一天晚上,我帮忙照顾一位酒醉的大姐的时候,她问我想不想抱女人,我就抱了,就这样。之后,我很荣幸得受到了店里很多人的照顾,她们大多会给我些钱……再之后……”
再之后其实就没有再之后了,再之后能怎么说?说我被女人们宠坏了,打那以后成了一条彻头彻尾的**?不,不,没这回事……
“所以你看,”我笑对余思源,“我们算不算青春时代的好朋友?虽然决裂了,不过连第一次都是跟自己年纪大的女人这点都很像啊,这是互相影响吧?”
余思源没说话。
我换了话题:“你打算认真得去找你父亲吗?找到了的话,你打算怎么办?”
“先找到再说吧。冯乐……”
“又怎么?”
“你也是个好男人。”
“……你吃错药了吧?”
除了这句我不作它想,不过必须无耻得承认,当他说出这句的时候,我没来由得心头一热,心脏突一下的声音,震到了耳膜。
“认真的。这些天我常常在想,为什么我们竟然还会遇上,感觉这像个过于久远的玩笑,活生生得开到了面前。我已经决定了很久,只要再遇到你,一定先要狠狠得揍你一顿,然后……”
他若有所思的表情让我有些不爽。
“然后什么?”
“然后我要死的话,还是得拉上你才行。”
我强忍住不让自己崩溃,这是火星人的对话吗?
“我哪里得罪你了?要说谁对不起谁,不是谁都该对不起谁吗?啊?”
“没错,”余思源振振有词,“这就是原因。”
我哑然,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赶紧下车吧!膀胱要爆了!
19、
接下来的两天里,我都在努力计算自己要顺利毕业的话,还差多少学分以及如何才能高效率得把剩下的学分补完——这是个非常繁复的计算,再加上我还身兼三份工作,整个忙碌的程度火烧火燎,焦头烂额。
待我终于把学期计划排好,傍晚在阿涵的办公室不客气得享用他新入手的高档泡面。阿涵从外面回来,看到我吃得正幸福,脸上凶相毕现,倏然又生硬得扯动嘴角,转为皮笑肉不笑:“冯乐,你的劫数又到啦!”
“不要因为我吃了你的泡面你就吓唬我,你以前分明不是那么小气的男人啊。”
“我是说真的,”阿涵一屁股坐到了电脑前,手像自己有头脑一般开了机,“你知道我刚刚去见了谁?”
我抬头,用眼神表达疑惑。
“余思源的未婚妻。”
好吧,他成功了,他的确是把我吓到了,我嚼在嘴里的一口面不合时宜得冲出嘴唇,落到了泡面碗里。
阿涵告诉我的故事是这样的:今天一大早,他接到一个电话,是个年轻的女人打来的,要求他中午的时候在绿蔷薇咖啡店见面。阿涵在确认午餐由对方付款之后,欣然前往。
然后,便在约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见到了她。
在说起这段的时候,阿涵两眼放光,口角流涎,简直一副没吃饱状:“啧啧,她那个漂亮,真那个漂亮!”
说完还不忘瞟我两眼:“你也知道吧,啊,那个漂亮女人?”
我点头,可怜的阿涵,自打他交了五个女友都被对方的妆容变素颜吓得魂飞魄散之后,也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可以直接穿过女人们的各款遮瑕膏以及眼妆进行透视,不过也因此,见到真美女的时候那个好色劲头,反而变本加厉了。
感慨完毕之后,阿涵继续讲述。
女人的风度也是很好的,鹅蛋型的脸微漾着浅笑,让阿涵不必客气,尽管点单。
在阿涵开始涕泪交加得切割一张雪花牛排时,女人才提出了正事:第一,要阿涵监视未婚夫余思源;第二,麻烦阿涵以冯乐朋友的身份,劝说他不要再和余思源搅合在一起。
“你们真的还有交集吗?都十年了,拜托他们两个人,究竟为什么还要互相联系呢?明明当时在一起的时候是恨不得互相捅死对方的关系,现在却要聚在一起神神秘秘得做些有悖常理的事情,是不是太可笑了?”
可笑吗?可是反正人生都是可笑的嘛,做的事可笑点没啥。
“冯乐也有自己的生活了不是吗?他不是该好好得把心思放到毕业找工作上面去吗?难道毕业之后他还是想像现在这样生活,一辈子都无着无落么?时间是很快过的,不懂未雨绸缪的人能叫成熟吗,都这把年纪了不是吗?至于余思源,他也有他自己的日子要过。他有事业,有母亲要赡养,很快还有妻儿要照顾,跟冯乐的圈子几乎是一点交集都没有啊,他们根本没有任何相互联系的道理不是吗?”
这又是什么话,皇帝都有当乞丐的亲戚,他余思源难道我还高攀不上?
越听越来气,我真的想不到,万万想不到,这个她竟然与我记忆中的那个独一无二的女孩子天差地别,云泥有分——这到底是什么情况?时间是把杀猪刀?
更可气的是,阿涵的眼睛越来越斜,嬉笑道:“虽然她说的这些话,都像一个吃醋的女人,或者忧心忡忡的妈妈才会叨的,不过因为她的口气实在太软太甜,而且人又真长得漂亮,所以我可是一口答应下来了!从今晚开始,我就要去监视余思源了,你呢,识相点就不要再去跟那个目标鬼混啦,这是有违我们职业道德的!”
职业道德你个大头佛……
我强忍住怒气,将美味的泡面扔进垃圾桶。
“我混得有那么差吗?”在离开之前,忍不住冲阿涵咆哮了一声。
阿涵乐呵呵得一笑,并不作答。
好吧,那就当混得很差好了。我带着郁闷的心情前往简姨的店,准备开始另一项的工作。
或者我真的混得很差吧,一个快三十岁混迹于大隐隐于市的男士,无房,无车,更惨的是连大学都还没毕业,做着几份随时可能消失无踪的工作,而且连一点点往上攀爬的野心都没有,这样的人,估计真是放到哪里,都可能被社会扫除吧?
闷闷不乐得端酒送食,直到头上乌云罩顶。
午夜时分,结束工作,我无精打采得告别简姐跟同事们——这也是简姐的优待,知道我第二日一早还要去上工,走出店门,还没走多远,就被一辆尾随的车绊住了脚步。
仰天一声长叹,我狠狠心咬咬牙,回头,大步,利索得打开车门,钻进了车中。
“你奶奶的,就不能有点刺激的夜生活吗?”
20、
夜生活者,所以寻欢作乐虚度也。
人非生而会熬夜,爱熬夜者,后天习之也。
人也不是天生就是看到宝马雷诺保时捷眼里就会放光的族群,只不过身在现世,真金白银,处处是这般“美好”,于是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
“冯乐,你在嘟囔什么?”
我转头,皮笑肉不笑:“我说,你这都有未婚妻的人,马上也到三十而立,怎么还跟着我鬼混?我们又不是准备投身古惑仔的事业,你这么半夜跑出来,不合身份吧?”
“哪里不合身份了?”
问题扔过来,想作长篇大论的解答,又觉无聊,我还是索性闭上了嘴。
他却已然悠闲自得倒在了沙发上,随手用**按开电视。
我忍了又忍,终于忍无可忍:“余思源,你亲爱的未婚妻,找上了我的搭档阿涵,要他监视你全天的行动,并且向我发出了最后通牒,让我这个病毒源远离她可爱完美的未婚夫——好吧,找你爹是一个工作,那这算啥?”
别说我太大惊小怪,我跟此人目前所处的地方,是市内高档得我觉得我这辈子都不可能住但是真的住进来之后却觉得不过尔尔的大酒店,内一个可欣赏万家灯火夜景的高层套房。
“哦,要是你需要工作的话,那没问题。她找你的搭档调查你,那我麻烦你去调查她,可以不?”
不可以。
为什么我好像在顺着他的脚步走?这中间总觉得哪个地方有些不对劲啊!
终于我抱头,半晌呻吟:“到底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为什么还会遇上这两倒霉货?若是一直没见,她还是我心中的那个她才对,正义感十足,美丽而俏皮,我曾经深深迷恋过的初恋之花。而他,他,咳,半个噩梦,却不是《猛鬼街》那种纯粹穷凶极恶之辈,他不是邪恶,他是敏感,是自尊,是如我一般脆弱却打死不认账。
如果我仅仅是在远处得知他们终成伉俪的消息,或许,我还是会微笑,会祝福,会觉得“啊,事情果然就这么发生了”。
但是!!!!是清扫厕所的时候没有虔诚得拜谢厕神么?
“你不要惊讶,冯乐,她早就变了。”他似乎猜到我的心思,眼仍望着电视,淡淡一笑。
——在你离开之后,一直是她在身边照顾我,陪伴我,她对我的好,我到今天都没话说。就连我的妈妈也对我说,要娶妻子就要娶她。这本来是很顺利成章的事,就算我觉得哪里不对头,也没有往太深的地方去想。直到我发现,每一次我不经意得说起过去的事,我们三个人的事,她要么大发雷霆,要么冷着脸走开。似乎我们的过去,我的,她的,你的,这些过去都是没有丝毫意义的,是必须抛弃的累赘。我不是个怀旧的人,冯乐,在那么压抑的家庭环境里,我一直在小心翼翼得扮演一个平衡器的角色,也并不觉得过去有多么美好……只是,冯乐,我会想你。我以为她能懂,可是不行,那竟然是她的雷区。她跟我的母亲,结成了那么坚固统一的战线,牢不可破,我只能在她们给我设定的结界里,说挣扎都是好听的吧。她们告诉我,别去想以前的事,那都过去了,那是乌烟瘴气的,脱离常轨的,生活就该平平稳稳得运行在一个既定的轨道上,拥有可以预见的平和的未来。是的,平和而富足的未来,我会拥有别人梦想中的一切,一份不算枯燥、忙碌而名利双收的工作,一个漂亮兼具学识修养的妻子,呵呵,一个慈祥的以我为重的母亲,将来,还会有可爱的孩子,一切的一切,这些才该是我生命里主旋律。
“你会想我?”他说得我都能听懂,唯独这句话理解无能。
他斜乜我一眼,眼神中竟然满满的不屑,反过来质问道:“你从来就不会想起我吗?”
这个问题如同《猛鬼街》的主角佛莱迪那么变态,虽然我对恐怖惊悚片基本免疫,看到那钢爪扎出来的时刻还是奈何不了心跳加快、呼吸急促。
他居然把电视关了,逼近的步伐犹如莅临指导的上上级。
“你把过去都忘记了?敢这么说吗?”
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我生之多艰。
“怎么可能忘得了。”我苦笑。
他在我的梦中,有一脸狰狞血肉横飞的时候,也有陪我一起安安静静得躺在美如虚境的地方,享受沉默的时候。
如果说她是第一个让我情欲翻动的人,他却是第一个让我会傻乎乎得向上天祈求幸福的人,即便自己不幸,也希望他的人生可以幸福的人。
他是我死了,仍然要他好好活着的人。
其实一直到多年后我才懂得自己当时的这些乱麻一般的心情,那时候的我对他的“背叛”神经性的愤怒,过激的暴力与伤害,似乎真正是源于,我相信,认为他是最不该背弃我的人吧。
好可笑的自以为是。
“冯乐,这些年,每次梦到你死去,我都会……很丢人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