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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字数:7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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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你吻了。”我讷讷得重复,化作复读机。
    脑袋也跟着卡机,眼睛似乎是被额头上流下来的汗水蒙住,我看不清余思源,但却能很清楚得听到他说出来的话,近在咫尺,清晰得犹如上帝的惩罚。
    “吻了。现在说这些很奇怪是不是?但是……是她……上帝,冯乐,你真不会觉得我变态到会想到去引诱好朋友的妈妈,爸爸的情人?你不懂,你才是那个什么都不知道的人!”
    他的口吻恶声恶气起来,带着略略加重的呼吸声。
    “你不信上帝,不要没事把他老人家搬出来。”
    余思源没再说话,而我终于也能趁机把眼中碍着视线的水擦掉,看着他颓然得软在靠椅上,若有所思。
    上帝,请惩罚我吧,告我罪,告我大罪。
    与此时此地,鬼影憧憧群魔乱舞之处,昔日好友对头刚刚结束“忏悔”一段少年时期的……和我本人有莫大关系的不伦之恋,而我,视线却难以动摇得集中在了他线条硬朗的下巴上冒出了头的胡子茬。
    果然长大了。那孩子……想起简姐的话。
    这哪还是个孩子呢?他是个男人,一个甚至比我还要高,虽然仅仅是高出那么一厘米的男人。
    “反正这里那么黑,你就彻底告解一把好了。余思源,你跟我妈,跟我妈……靠……”
    我说不下去。
    他抬脸看向我,我们面面相觑,我自觉面颊发烧,也很诡异得在他面上看到些许的红晕。
    喝酒,此时无声胜有声。
    伴随着酒杯中冰块的摇曳,他缓缓点了点头。
    “什么时候?”穷追不舍并不是好事,可是我忍不住。
    沉默了片刻,他道:“你应该记得。那个晚上,烧烤。”
    我当然记得。
    要命得记得。怎么也想不到居然是那一夜。
    上半夜,我的确不在家,也没有跟他在一起,我是跟了她一起。
    那是她第一次让我吻了她,在离她家不远的桥下,当我们拥抱在一起,远远听见火车行驶过的声音,那节奏与我的心跳合拍到似乎都起了共振,直要把那颗倒霉的心脏震出我的胸膛。
    那夜她唇瓣的柔软,甜蜜的鼻息,散发出来淡淡的香气,以及围绕着我们的热气、黏湿感,经他这么一提,我才发现它们在我的记忆里还新鲜生猛得像刚打捞上来的鱼。
    对了,我是在自家附近碰到他的。
    他当时低着头,惴惴不安得彷徨徘徊着,我如蒙新生,完全没有察觉到他的种种异状。
    “思源!”我叫他的时候声音高八度,他显然受惊,全身一震。
    黑夜里看着我,是的,是的,我这才终于恍然大悟,他当时的表情,其实是多么得不对劲。
    我长长得叹了口气。
    然后兴奋过度的我死拉着他,非要走上半小时,去大排档吃烧烤,以及铁板鱿鱼。
    雀跃的我说:“思源,思源,我请客,而且我也有事跟你说。”
    还记得当时我一口气吃下了两个鸡腿——唔,为什么我居然连这种事都记得?
    而他,当时到底是什么表情?
    我却记忆模糊。
    他当时似乎没有说什么话,一直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
    对……我还能回忆得起那个时候的自己,看着这样的他,竟然有些得意忘形。
    我告诉了他我和她的事。我以为他是因为这个不高兴。我们三人行着,原先三个元素是等距,各自抱怀的好感,没有过多的亲疏,现在,除了在学校角色的高下,在与她的关系上,我也比他先行了一步。
    嘿嘿,那是多么肤浅、可笑的自大啊。
    “你吃了好多,我好像只吃了一串韭菜,还是你逼着我吃的。”他对着我道。
    原来对往事念念不忘的不止我一个。
    “嗯,”我苦笑,“你还被呛住了,咳了半天。”
    “没错,当时眼泪都咳出来了。我还想就趁着这机会大哭一场,不过看你紧张得要叫救护车,还是算了,真要哭出来,不吓死你才怪。”
    我们一时又陷入了沉默。
    “我一直以为,我们是好朋友。无话不谈的那种。”良久之后,我吐出一口气,带出一句话,算作是总结。
    他耸肩。
    “所以我什么都跟你说,什么都不瞒你。直到那天收到你的留言,你写着:婊子养的,离我远点。”
    他嗤笑:“冯乐,你记错了吧,我写的是:Sonofbitch,Leavemealone!”
    我斜乜着他,忍不住一笑。
    “这次遇到你,我想,是该把所有的事做个了结了。”他叫来两杯酒,递给我一杯,定定得看着我,严肃得像要誓扫贪腐的高官,“帮我找到父亲。”
    什么?
    我皱眉不解,他那老爸不是应该在家里对着贵妇人般的妻子,有出息的儿子,以及马上就要进门的才色兼备的媳妇儿大享清福吗?
    12、
    次日傍晚,我把一叠预先找出来的资料扔过去,恰好砸中阿涵的显示器屏幕,里面的光怪陆离消失了一秒。
    一秒过后,重现画面,刚刚生龙活虎的人物已经是趴倒在地成了一滩烂泥。
    然后毫不意外得听到阿涵震耳欲聋的惨叫,他霍然起身,怒目相向,两眼发赤,指着我颤抖着声音:“混蛋,赔我命来!!”
    “哈,”我假笑一声,不屑至极,“一个破网游玩了七八年,你试试看能不能玩个七八十年的,玩到南北朝统一,巴以和解……”
    阿涵拍桌:“你够了,自从跟那家伙重逢以后,越来越尖酸刻薄。”
    他好奇得扫了一眼从显示器上滑下来的资料夹,拿起来翻了几页,皱眉问我:“这是什么?”
    “生意。”我平淡得回答,“还是收了定金的。”
    顺带说下,阿涵开的这个生意清淡的事务所,是做着在小说里面颇富传奇色彩但现实中连蚊子都养不起的“调查寻找”业务的。
    所谓的“调查”,接到最多的就是配偶的外遇证据单子——这种生意做多了,唯一的感想就是人啊,能不结婚还是不要结婚的好,相爱的话,两个人住一块完事了,何必扯些有的没的麻烦!
    寻找,找的最多的是离家出走的猫,或者狗——狗比较好找,因为狗记着家,有着难听了点的“奴性”,猫……那是一部血泪史。
    昨晚在简姐的店里,他对我委托这个“生意”的时候,我真觉得脑门都疼了。
    “你爸……不见了?什么时候?”
    “我毕业以后。呵呵,其实发生了那些事情之后,你觉得我们家还可能像以前那样吗?两个男女维持婚姻的理由虚假得可笑——为了我。去他们的,我犯不着可怜巴巴到这个地步。”他看着我笑,醉意不是假的。
    谁都有苦衷。我本想这么说,话到嘴边,却出不来。
    人要是任何时候都能有这觉悟,那就不是人了,脑袋上可以直接顶上光环,假冒佛祖。
    “他给我留了封信,说很对不起我妈,对不起我,但是他已经不能再在这个家里待下去了。冯乐,他……没有去找你们吗?”
    我差点把手中的酒往他脸上洒去,转念觉得这动作太过娘们儿,便换了一声冷哼:“可能吗,余思源?”
    不想说太多,离开了那个安身之处,颠沛流离的生活。
    若非这个世间真的还有好心的人,我是不是早已脱离了正常的生活,走向一条黑暗中的不归路?天晓得。
    让我浑身汗毛倒竖的事情发生在下一刻:
    他突然靠近我,身子倾斜,脑袋一歪,竟然就靠在了我身上。
    “余思源!”我从喉咙深处滚出这个名字,声音压得很低很低。
    “不要叫,冯乐,”他的声音有说不上的疲惫,“当我们是好朋友的时候,你从来没有了解过我。当你说想死的时候,我是真的想死。跟你一起躺在那条烂铁路的晚上,我就在想,要是我的余生还有可以称得上是幸福的东西的话,老天能不能都给你?我什么都不想要了,甚至自己都不想,但你要幸福……”
    我一时说不出话来,百般滋味,齐齐涌上心头。
    然后我就真的动也不动,任他这么靠着,直到简姐鬼使神差得出现在我们面前。
    老板娘习惯颐指气使,所以上来就不客气得吩咐:“你,送小源回去!”
    “回……回哪里去?”
    要我送他回家?说不定家中还有苦苦等待的一个她,或者那个虽然没有把我认出来,但我也实在不想再见的余思源妈?
    “这我管不着,这里不是睡觉的地方,他就交给你了,好好照顾着!”简姐丢给我一个气魄十足的眼神,又长袖善舞得飘进宾客之中,全然不管她的命令多么没有可行性。
    更加糟糕的是,他的身体越来越重,而呼吸越来越缓,他全身所散发出来的温暖,让我真不忍将他推开——
    “冯乐。”
    “余思源,你到底想要什么?结束?早就结束了对不对?”
    “……你吻过男人没有?”
    这……上帝,麻烦您老人家赶紧告诉我话题为什么变成了这样?我们明明在上演着不伦的狗血文艺剧,倏然幕布一换,这就改作了三级片?
    我没有回答余思源的话,按照简姐的吩咐,将这个人搬离店中。
    去了哪里?
    一穷二白的我还有什么地方可以去?住酒店吗?扶着这个怎么都不肯自己好好走路的男人?我转过将他丢在路边的念头……
    “我这辈子,在接吻这方便大概是赚到足了。”他在我肩头苦笑自嘲,“从男到女,由老到少,荤素不忌,淡咸通吃……”
    我用力把他甩开,不知道哪两根神经线搭错了,给了他小肚子一拳后,我又把他拉近,对着他那张该死的嘴用了全力,压了上去。
    好像压路机碾过的亲吻。
    抢劫视线,掠夺呼吸,逼停心跳,鞭使神经回路大道朝西天。
    更加糟糕的是,我还回答了:“吻过了,你总不能说你是太监吧?”
    13、
    阿涵听了我平铺直叙的讲述,半天不作声,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随手翻看着那叠资料。我凑上前去,恰好看到余思源他爸最近的照片,身穿高尔夫球衫,休闲的米色裤,事业有成家庭美满的中年男子典型的形象。
    到底哪里能吸引着女人呢?论身材没身材,有钱也不是很有钱——至少离富豪榜的距离还有数个光年,年纪没有丝毫优势,就精力方面而言,他肯定不如他儿子。
    为什么呢?
    我看着照片问阿涵:“你打算从哪里下手?”
    阿涵支吾了下,倏然道:“他喝醉了,而你去送他……这是羊入虎口的意思吗?你老实说,你有没有……顺便就把他吞下肚?”
    这话让我差点背过气去,这该死的阿涵,为什么只在狗血淋头上特别敏锐呢?
    当然,并不是说我真对余思源做了什么。
    在吻过之后,由于缺乏必要的条件,比如一张床什么的,我并没有更进一步得进攻。
    再加上,他的眼神在乍然一惊后,蒙上了薄雾,春色无边,变化万千,足以令人目迷五色,进退维谷,犹如困在巫山蜀道……对了,巫山巫山,怎么能不联想起巫山云雨?那个混蛋要把地名跟情事勾搭在一起的?害我瞎想!
    “冯乐……”他的手勾上我的后脑勺。
    要命,那语气,听起来委实不像生气,甚至连沮丧都没有一丝。
    在我们都苦于大概会发生点什么,但是又好像不该发生什么的时候,他裤袋中的手机铃声把气氛破坏了,却又把我们拯救了。
    来电的是他的未婚妻,娇美的她。
    十五分钟后,她开着雷诺Megane依约来到。
    果然,我暗地叹气,只有我是混到了清洁工加酒吧侍者这样的境界么?不不,我还有一个身份,是个正儿八经的大学生。
    “冯乐。”她俏脸生怒,我甚至都不乐意看她,只股看着雷诺车经典的性感翘屁股。
    她从我手里用力把他拽过去,他刚刚虚弱不堪的样子在瞬间烟消云散,站得笔挺,化身成她挽手专用的工具。
    “都这么多年了,你们两个还要玩青春的游戏吗?拜托,该长大了。”
    她看看我,又看看他,即便在夜色中,仍然能感受到她灼烧的眼神。
    “什么叫青春的游戏?”我苦笑。
    “难道不是吗?”她从他的臂弯里抽回手,“那说来听听,到底你们现在还有什么交集?不就是当年的那些破事么?都还放不开?太可笑了吧!”
    他叹了口气,转过来拉着她,想走。
    “可笑不可笑,由不到你来评价。怎么,在你眼里,这个人还是个受害者?”我上前一步,也盯着她,受不了,为什么小鹿斑比会变成女“正义使者”?
    “他,”我指着余思源,目光也转向他,他眼中的巫山早消失得无影无踪,赫然耸立的是喜马拉雅山……“对我做过些什么你又知道多少?”
    他的嘴唇动了动,终究没说话。
    但她却反应甚为巨大,要作动物形容的话,兴许斗鸡比较贴切:“冯乐,冯乐,到今天你还不懂吗?我们都喜欢你的时候,你只是,只是……”
    “够了。”他出声了,同时拥过她,手掌捂在了她的嘴上,动作很轻,却透着亲昵。
    “旧账算不完的,都够了吧。先回去吧,我还会找你的,冯乐。”
    他说完话,自顾自得上车,她狠狠得瞪了我一眼,警告道:“你最好离他远一点!”
    雷诺绝尘而去,丢下个一头雾水的我。
    第二天我去上班的时候,余思源大经理的秘书特地给我送来了这一叠的材料,里面还夹着立马可兑的支票一张,数额足以让我两眼发直。
    想着自己的学费——万一因为学时或者其它乱七八糟的事情而不得准时毕业的话,还得延长,念着阿涵已经连着一星期的午饭都是方便面,这么肥厚的生意我能推掉么?
    佛曰:不可以。
    我用手指作枪,抵着阿涵的脑瓜,道:“听着,我们必须去给他找爹,就算装装样子也好!”
    阿涵松了松肩膀,瞄了我一眼,奇怪得道:“这你跟我说有什么用?要找到他爸爸,你很应该去问问你妈妈有没有消息吧?”
    他边说,边从文件中取出余思源的爸爸给儿子的留言纸,手指点着最后一行字,念道:“爸爸要去过属于自己的生活了,对不起。”。
    14、
    在很多事情上,我后知后觉。
    好比说,他最初的变化,我是直到近十年后,他亲口承认,我再追想,才恍然大悟,那段时间他的确是不正常。
    你看,一个都可以跟我去殉情的人,我都做不到敏感,更不要说……
    妈妈有情人的事。我自己全然没有察觉。通常她晚上再出去的时候,我大多时间沉浸在书本的世界里,或者连我自己也跑了出去。我从来没有仔细看过她的穿着,从不知道平时就很爱漂亮、旁人眼里她更像长姐而不是妈妈的妈妈,是不是每晚盛装赴会?
    从照片上打量余思源的父亲,说实话,我真心没发现这个形貌实在平凡到不能再平凡的男人到底是哪里吸引了我那倒霉的妈妈?
    就我当年跟他接触的寥寥数次来看,他大概是个很温和的人,对他儿子的朋友,我还有她都很客气,总是笑眯眯的,我们都能感觉到他希望不给我们压力的紧张,可惜就是这紧张给我们增添了不少的压力。
    但……我依然觉得他就是再普通不过的公司人。往高里说,就是再普通不过的公司中——或者中高管理层的公司人。
    这个从外到内,无不淋漓尽致得诠释着“普通”二字的男人,为什么会跟儿子同学的妈妈搞那么一段大逆不道的婚外情?说起来,把我的人生搞得乱七八糟的,始作俑者不就是他么?
    哦,忘了说,我是怎么知道这事的。
    在余思源与我反目后没多久,在我依然云里雾里摸不着头脑的时候,很偶然的,我在当地一家很大的商场碰到了余思源和他的妈妈。
    就是多年后,除了胖了一些还是一副阔太太模样的那位贵妇人。
    是迎面撞上,躲闪不及,我尴尬得低头,想避过去,料不到的是,那对母子直冲冲得朝我压来。
    然后,在我全然不知所措的时候,一记恶狠狠的巴掌已经结结实实得扇在了脸上。那位大人物一定是练过的,这一掌击打得我踉踉跄跄得倒退,只差没一屁股坐倒在地上。
    我愕然,本能得要反抗,刚举起手,他已然抢先一步,挡在了他母亲的身前。
    眼睛赤红。
    大概我也是。
    若是纯动武的话,即便他们母子齐齐上阵,也应该是不在话下。我不是自吹,他的体魄如何我清楚得很,那贵妇人压人的是气势而不是体力。
    “婊子养的!做妈的是婊子,儿子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贵妇人啐我一口,拉上他,趾高气扬得转身走。
    我追上去,想将所有的愤怒与血气集中到打向他的拳头上,他像是早有所感,猛然回头,看着我,用我刚好能听得到的音量说了一句:“你知道你妈都做了什么吗?婊子。”
    等我反应过来,那对母子已然消失无踪。
    ——我深深得叹了口气,也许阿涵说得对,要找到这个男人,我还真得回头去找我妈。
    这也是一件很让人头疼的事。
    周一上班的时候,我以清洁工的“特权”溜到了他的办公室所在楼层,顺利得逮住了他的秘书妹妹,用了软磨硬泡的所有功夫,终于让她答应帮我传个话——估计她是看在她的经理确实认识我,派她送过账单的份上吧。
    以清洁工的身份,你就算帅得像潘安宋玉老汤姆,对女人也没有什么吸引力,准的。
    十分钟后,他果然出现在我给定的天台。
    一副气急败坏的样子,来了就冲我低声咆哮:“该死,你以为我很闲吗?”
    “不,我知道你忙得焦头烂额,恨不得一身三用。”
    “那你还给老子添乱?”
    果然职场的他是不同些,“老子”这个自称都出来了。
    我叹了口气,鞠躬道:“我是来求你安排时间的。你知道,我必须保住这份工作,阿涵那里给的工资对折五次都打不死虫子。而我本人的正业,是非得完成论文的学生——这么一来,要我完成经理您给的任务,就只能从您这里挤时间了。”
    “什么意思?”
    “除了周末,你哪天能抽出时间来?”
    他狠狠得瞪了我一眼,像机关枪一样喷出好多个数字,用手指头戳在我胸口,道:“我会找你。记好,我的手机号码!我的秘书不是给你这么用的!”
    15、
    周三那日,晴空万里,天气好得讽刺,太阳简直像一个突然陷入热恋的青年,精力无穷,激情洋溢。
    我坐在蓝色宝马M3的敞篷跑车里,闭目养神——从出发开始,我就这么副悠闲状,本以为身边的司机会再度坏脾气得表示抗议,不想这一路来,他居然也保持着诡异的沉默。
    终于把“神”养得膨胀不堪,我睁开眼睛,斜睨过去,他面无表情,目视前方,似乎手中的方向盘是一辆公交车的。
    期待中的怒气冲冲或者是尴尬狼狈全然没有一点踪迹,这人只是很认真得在开车,认真得我不禁后悔为什么让他做了司机。
    “余思源。”
    “嗯?”
    “你,”我舔了舔嘴唇,把视线从他侧脸挪开,换了个更慵懒的姿势,“要去会老情人了,说说感受嘛。”
    很好,他皱了皱眉,没有接茬。
    我讪笑着继续道:“怎么不吭声?过去的你,可是很光荣一般把这件事到处宣传的啊……”
    “只是你知道。”
    声音冷硬,如同表情。
    “呵——所以她一直以为我在欺负你?我在想,可惜你妈实在让一点兴趣都没有,不然我实在很应该去干她一把,这样我们才能真正扯平了。”我想我应该是有意把语气放得非常轻佻。
    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
    他只是冷冷得向我一瞥,淡漠得道:“冯乐,今天是你要求,我才允许你翘班,同时我自己也翘掉一个会来找线索。如果你更希望的是我把车停下,我们再打一架,我并不反对。反正时间总是要过,不管你是要浪费,还是要拿来做事。”
    我不再作声。他说得有理。
    到底我在做什么呢?像个小孩子一样,由着情绪的变化而行事。这么多年了啊……这么多年了。
    “不会原谅的。”我低喃,心脏泵出一团愤怒。
    他肯定听到了,从车子一个微妙的急转,但他脸上仍然一派无动于衷。我真没有办法从这其中找出任何报复的快意。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苦闷不堪的奔驰,终于接近了目的地。
    车小心翼翼得走在乡间狭窄的小路上,我不无幸灾乐祸得想,只要车轮一打滑或者他的手抖一抖,这辆昂贵的车就可能摔入农田的泥泞里,这该多有趣。
    不过当然这种事没有发生。
    他依照我的指示,在一座乡村民居前的空地停好,熄火。
    我们谁也没下车,面面相觑。
    等到了这里,我才发现,不仅仅是他,即便是我,来到这里,竟然也是万般不情愿。
    “你妈妈住这里?”
    我点头,突然很想抽烟:“想象不到你爸爸也会在这里吧?”
    他苦笑。
    我接着道:“这不是因为你,我差点进去了么。我妈在那里住不下去,就到处赚钱。后来身体不好了,就搬回老家了。这原本是我外公外婆的老房子,是给大舅住的。现在大舅一家都搬到城里去了,就剩下我妈在这里。”
    “你还有舅舅?”他眨巴起了眼睛。
    “对,”我皮笑肉不笑,“仅有血缘关系。你想不到吧,我还有三个表姐妹哪!”
    他不再说话,推门下车。
    待我站到他身边后,他又转头向我,很明显得咽了口唾沫,问道:“你多久见她一次?”
    多久?这真是个好问题。
    我摇了摇头,大步上前,动手敲门。
    力气用得大了些,门竟然应声而开。我回头示意他跟上,走进了大门。
    进去没两步就是一个天井,这里比我记忆中要生机盎然得多——石阶石板上的缝隙里到处是茂盛的青草,余思源还不慎踢飞了一只蟾蜍。
    正对面是大厅,原本该有的桌椅一概欠奉,本来贴在中央那不知道什么神的画像,也斑驳脱落,看不出原形。
    我深吸一口气,气沉丹田,从胸腔中翻腾出一声叫喊:“妈!”
    叫喊声引来一条大黄狗,冷不丁从侧面的通道里蹿出来,见着我们,目露凶光,面露狰狞,张开大嘴冲我们一阵狂吠。
    余思源征询得看向我,我摇摇头,表示惶惑。
    大黄狗从喉咙里发出低低的、沉闷的噜噜声,即便不懂狗语,也约莫可以猜到这是威胁的表示。
    我皱了皱眉,不经意得瞄了一眼余思源,一时哑然。
    身边那个看起来阳刚气十足的男人居然一副紧张不已的样子,脸色泛白,死死得盯着大黄狗。
    对了,我不合时宜得想起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来——这人怕狗,以前我和她逗弄小狗的时候,他从来都是站得远远的。
    据说,这是因为在遥远的童年时,被狗咬惨了留下的心理创伤。
    更记起来了,当时我还肆无忌惮得嘲笑他来着。
    这些该死的回忆啊。
    然而,把我拉出记忆之井的却是他一个出人意料的动作:他稍稍把我往后面拉了拉,虽然幅度不大,但很显然,这是一个保护性的姿势。
    我不禁有些头皮发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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