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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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走到快有十米之遥时,那大汉不负我望,断然端起**(其实是不是**,我也真心不晓得,就是这么揣摩着,这个时候到这里来而且肩上扛着把长枪的,总不能是冲锋枪吧),枪口阴森森黑洞洞直勾勾得对准了我的脸。
“你是什么人?”
“……你又是什么人?相比起我,你更可疑……”
那人不说话,枪口又往上略略一抬,从对着我的嘴唇到对着鼻尖,虽然我觉得这其实没什么差别,不过他这一细微的动作还是让我闭上了嘴,我目不转睛得盯着这杆枪,心中估算着这枪口径大概是多少。
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尽管最近经历的事情已经很匪夷所思了,可是这才是真正非现实的一幕吧!
向我走近了几步,那人警惕得打量着我,我也在不刺激他的范围内观察着他。
这人的年纪也有四十多了吧,个子不太高,约莫还不到一米七的样子,脸色黝黑,一双眼皮布满褶皱的疲惫眼睛陷入了脸盘里面。
“你,”他突然问道,“是从那间屋子来的?”
我惶惑得追随着他眼神所指的方向,更加困惑:为什么这人会知道那里有座屋子?
“走,过去!”他始终没有放下枪,不过眼神缓和了一些,低垂下的枪杆也对着我的腿了。
我别无他法,明知道这一去势必连累着余思源也落入此人的掌控,却也没奈何,只能在前面领着路。
刚推开门,就听到余思源从里面不耐烦得喊了一声:“你跑哪去了?万一遇到熊怎么办?”
他向我迎来,待看到我身后那人时,全然怔住了。
我苦笑,走到他跟前,转身面对那持枪大汉。
“给我些吃的。”持枪大汉非常镇定,他踱进屋子来,在写字台边坐下,竖执起枪,双目炯炯得盯着我们。
“你是谁?这种方式跟主人家要食物实在不够礼貌……不,这不是礼貌的问题,而是你已经触犯刑法了。”余思源皱眉道,他就喜欢在这种莫名其妙的时候逞口舌之勇,从小到大,都没有变。
持枪大汉咧嘴一笑,这时候我才留意到他嘴角都结了痂:“你们的父亲对我可没有讲什么法律不法律的问题,他不但给我吃的,还给了我一件晚上可以当被子的厚袄子。”
我们的父亲?!
尽管我莫名其妙得就成了余思源的兄弟,但这话的信息量委实太大,我真的有点接受不过来——瞠目结舌中,我听见余思源居然还能用着平静的语气,问:“你见过我父亲?”
听口气,他好像一点都不意外。
“见过的,”持枪大汉道,“第一次来筋疲力尽,找不到水,差点就完蛋了,你父亲救了我一命。我在这住了两天就走了,你父亲还说,既然我不方便下山,等到没食物的时候,大可以来找他救救急。要是他不在,自己拿走也就是了。还有,要是屋子里多了个年轻人,那是他儿子,千万不要伤害他。”他左右打量着我们,终于有点疑惑,“不过怎么是两个?你们是朋友?来这度假?”
度假……我差点忍不住就要反唇相讥,谁会跑到这荒郊野外可能会被棕熊叼走的地方度假啊?
余思源看了我一眼,道:“我父亲失踪了,我们是来找他的……这事稍后再谈,我去给你弄点吃的吧。”
他推了推我,眼神示意我去煮面条,我本不乐意,被他挤眼睛的模样震慑到了,还是听令行事。
四五分钟后罐头面条便出炉了,我一口气煮了三个大男人的份,于是,因为枪械而带来的紧张感顿时烟消云散,变成了劫匪人质围坐一起大快朵颐的场景。
持枪大汉吃面条的劲道有我和余思源加起来那么强,那吸面条的声音在这不大的小屋中简直振聋发聩。吃完一碗之后,我和余思源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得放下了碗筷。再怎么沦落,我们好像也没到跟一个饿死鬼脱胎争吃的程度。
待到持枪大汉风卷残云得将一大锅面条扫荡干净,还意犹未尽得舔舔了嘴唇,他之前初见时所散发出来的戾气已然消退,连深陷的眼睛看起来也微微往脸的表面挪动了那么点点,整个人多少有些人气了。
果然,任何生物都是必须饱腹,才会闲暇仁慈的。
“我父亲跟你说过些什么,能不能请你告诉我?不论怎样,我还是想当面找到他。”余思源等持枪大汉打起了饱嗝,才将脸色一正,问道。
持枪大汉笑道:“你父亲看起来文文弱弱的,但是个挺有趣的人。他是说过,他要离开这里一阵子。”我不禁屏息,直勾勾得注视着持枪大汉。
又打了个饱嗝,那人呵呵笑道:“他说,孩子大了,该尽的责任也尽了,留下的钱够家里用的,自己好好歹歹也算混了个出头,他该去过自己的日子了。”
这等于什么都没说么,我有点丧气,不由起身得挥手转了一圈,道:“这不就是他想要的日子吗?那他现在人呢?人到哪去了?”
“找女人去了吧。”
持枪大汉边回应着边起身伸了个懒腰,转对余思源道:“就算在我这个窝囊废看来,你父亲也是个不错的男人,不过,好像有点不知世事的样子,我可是劝过他,不要带那么多钱的来……”
32、那冷不丁斜刺里杀出的持枪大汉在饱餐一顿之后对我的手艺赞不绝口,然后又大剌剌得搜刮了我们……不,余爸爸库存的十来包压缩饼干,施施然得扬长而去。
临走还给我们丢下一句话:“你们的爸爸,肯定是找女人去了。他有女人,自然要去找的!”
说得斩钉截铁,但,这算什么逻辑?
等到那人消失在山中,我关上门,回见余思源一脸若有所思相,呆坐在写字台前,手捧《高更传记》,两眼发直,不禁有些着急,道:“你真信那人的话?也觉得你爸爸是找了我妈妈?那不就是说,我妈她撒谎了?”
余思源瞟了我一眼,叹了口气:“你别急……我只是在想高更。我爸好像真的很喜欢高更,大概他并不是喜欢高更的画,而是认同他的人生吧。”
我哂然一笑:“贫病交加,死在异国他乡的人生?”
“冯乐,你这厮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愤世嫉俗?当年你跟我可是都很喜欢《月亮与六便士》的啊!”
“抱歉啊,自打我知道毛姆他老人家是个喜欢美少年的……老色狼之后,连带着对他的作品也没有太多的敬意了。”
“你不能因人废言……”余思源又叹了口气,“我看了高更的传记,画家说过这样的话,大意是:人总是为了后代牺牲掉自己的一切,而后代们又为他们的后代而牺牲,这样愚蠢的事情周而复始,没完没了地继续下去。如果人类都这样盲目地牺牲的话,谁来创造崭新的文艺和美好的生活呢?……不是原文,不过,大意是这样的吧。我想,我爸爸是深受触动吧。”
我仍不表示赞同:“高更出走是为了他的艺术,为了他的画。《月亮与六便士》里说的,把一个人扔进水里,他要是不游就会溺死,这是生存的需要,如同主角作画的必须。那你爸爸呢?他可没有什么艺术么。”
“他有他的情人。”余思源笃定得道。
于是我们又绕回来了。
自从碰到他之后,似乎所有的事都在弯弯绕。我忍住头疼,咬牙道:“好,既然你坚持,我们就回去,再找一次我妈!”
余思源摇头:“冷静点,冯乐。你想想,如果我爸去找你妈,却失踪了。按照那人的说法,我爸身上带了不少的钱,你有没有一点不好的预感?”
我一时哑然。
沉默了半晌之后,我换掉话题,反正在这深山老林里琢磨到死也没有太大用处,唯今之计,只有赶紧回到城市里,才能有下一步的行动。
“你说,那个半路杀出的程咬金到底是谁啊?”
“不知道,”余思源终于放下书,怅然若失道,“一点点线索。他似乎不方便下山暴露在人群中,又带着枪,可能是什么通缉犯?”
我差点被这个推测噎住:“通缉犯?”
“要不你还有什么推测?为了躲债才逃到这里?现代男版的白毛女?”
“若真是通缉犯,你爸爸就太厉害了!”我感叹道,为什么之前竟然会觉得余父只是个再普通不过的平庸无奇的男人呢?
晚上回到卧室里,我们商量的结果是明早就打道回府。只不过回哪里去,却成了个棘手的问题。
余思源说他打死也不想回那个家,反正现在工作也没了,人也等于废了,没这个必要让他妈再看到这个狼狈样,母子两都添堵。
他说,嗯,冯乐,我要跟你一起。
虽然有这个心理准备,但听到他义正言辞得把话说出口,我还是觉得一阵一阵得头皮发麻,不由苦笑:“大人,您饶了小的,让小的多活两年吧。您家的女眷,不管是令堂还是令未婚夫人,都可怕得紧,打一次交道折半年阳寿啊!”
我这也真不算言过其实,看看之前那一老一少两女人的进攻,委实让我不想再经历第二次。兴许,是因为我只熟悉我妈和简姐以及在风月场上混迹着或混迹过的这帮女人吧,她们没有那么多看不开的东西,也更容易舍弃掉必须舍弃的玩意。
被这样的女人带大的我,不执着。毫不执着。所以看到执着的人,就害怕。
余思源听着我的哀叹,哈哈一笑,倏然紧紧得从后面抱住我,双手箍在我的胸膛上,脸颊贴了过来,湿热的气息温润着我的耳朵:“这么多年了,骂也骂了,打也打了,做也做了,爱侣怨偶经历的事情差不多也都经历过了,我们还不该在一起吗?”
我任他抱了一会,将身侧过,去吻他的嘴,品味着那不同于年长女人的味道,笑道:“照你这么说,我们就缺个婚礼了?谁做老婆,你吗?”
余思源失笑:“你介意这个?我倒无所谓,为了你,未尝不可。只不过,你提供住房?”
唔,猛然省起好像不太对劲,的确,在古往今来的社会,娶妻可是人生一大开销。除非找个乐意跟你一起私奔的对象。
鉴于此,似乎我认同的这位是不需要我提议便要离家出走的“叛逆青年”,私奔这条解决之道就是水到渠成顺理成章的事情,到时候,我只要提供粮食,他应该就无话可说了吧?在我这毕业了连份正经工作都没有的目前,至少还有简姐的一份保障,只要她的酒吧不关门,吃饭,我还是吃得起!
主意这么打定之后,我再无顾虑,直接从他的怀抱里挣脱出来,把他压到了身下:他都是我老婆了,还有什么问心有愧的禁忌吗?
33、所谓人算不如天算。
当晚我和余思源在床笫上缠斗得难舍难分,当终于结束肉搏时,我已经精疲力尽到双腿发软的地步,想想第二日马上要衔接的翻山越岭长途跋涉,就不由一阵头皮发麻。
但还是甜蜜的——我搂着他,他全然没有做乖巧小情人的自觉,瞄了我一眼,反过来张开手臂将我揽入臂弯,我顺势将脑袋贴到这不认输的家伙胸口,心底油然升腾起一股窃喜。
不过,显然我跟他合演的戏码不大可能这么平淡。
第二天一大早我们收拾好东西,离开小屋,预计着中午应该能到有汽车站的小镇。孰料到,刚出发了一个小时,还仍在山中,我们居然就已经撞上了复数形式的同类。三个同类个个煞气满面,迎头出现时,倏然其中一位一声厉吼,简直比森林里的熊还骇人。
更骇人的是,三枝黑洞洞的枪口几乎同时晃出来,摄魂使者的黑爪子一般直勾勾得对准完全处在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中的我和余思源。
“把他们绑起来!”
适才熊吼的一个似乎是头,他以兽般的嘶吼一声令下,另两人鬼鬼祟祟得……唔,这个词不好,但是谁让他们接近我们的姿势让我想起了抗战剧中的日本兵呢?反正就是过来执行了任务,将我和余思源的双手反绑在身后,用的不是绳子,是神奇的束缚带,这倒是有意思了。
“等下,你们是谁?我们并不值得做人质啊!”余思源叫起来。
继昨天的持枪大汉之后,今天又碰到这么吊诡的事情,所以说我们果然还是乖乖当城市动物,不要到处瞎跑以免遇上祸事吗?
不管我们怎么争辩,还是被推推搡搡得跟着这三人走着。
我猜测:“你们是警察吗?来追逃犯的?”
对方没有任何回答,倒是余思源明显一愕,用唇语对我道:“不会吧?这么巧?”
这莫名其妙冒出来的绑架三人组若不是当地人,也是对这路径熟悉透了的。一路上他们没有借助任何定位工具,毫不费力得在这没有任何地标的山林间分辨东西南北,押送着我和余思源花了半个小时多些,就走出了林子,来到了鸡犬相闻的村子里。
我们被一路推到了村公所(是叫这个名字吗?没把握啊,就是村官们的办公所在地),在一间大得简直可以当小礼堂的办公室里,好些人候着围观。
中途过程不赘述,总之被追问了半天,人家依然拿当年看奸细的目光打量我们。最后的最后,时间拖到午后,期间我一口水都没喝,口干舌燥到极点,看余思源也差不多是一派颓然相,这还是真是出乎意料之外难以脱身的窘境。
余思源提出打电话,在很长一段完全不值得记述的唇枪舌战之后,他终于获准打一个五分钟之内的电话。电话却在隔壁办公室,我并不知他打给谁以及说了什么,待见他回来,一脸烦躁,不禁低声问道:“打给谁了?”
他看了看我,苦笑了一声。
一直苦熬到了傍晚,我终于第一百次发现,这伙人不讲理的程度简直超出常人理解的时候,余思源搬来的救星居然出现了。
真是悲剧……
来了两个人,一个是她,一个是阿涵。
说句实话,我还真没有任何如蒙大赦如遇菩萨的感觉,相反,只觉得一阵难受。
这两人来了,局面倏然改观,那伙对我们穷追不舍紧逼不放的兄弟们终于松了口。这简直就像我和余思源是犯了不大不小事的未成年少年,非得找来监护人才能领走一般。
等到各种交道、手续全部办完,我们立下保证书,绝对没有任何犯事的可能之后,终于得以走出那倒霉的办公室。
出到外面,早有一辆七座的越野候在那里了。
一行人沉闷中上了车,司机是我不认识的中年男子,大概是小说中那种什么世面都见识过的老司机,见我等这般狼狈相,也是一言不发,只在她一声“走吧”的吩咐下,开动汽车。
山路不好走,也是想得周到,这车型才可畅行自如。
车开了十分钟,车内还是一阵静寂。终于是比较置身事外的阿涵先开了口:“那个,你俩是搞什么啊,在自己地盘里穷折腾也算了,怎么跑到这鬼地方惹是生非?”
我叹了口气:“你看我像主犯吗?”
“你们幼稚的游戏,也该结束了吧。”她冷不丁得插了话进来,语气干瘪得像千年老巫婆的嘴。
正想回点什么,他却先发了声:“这次还是谢谢你。”
“余思源,你哪次碰到事不是找我,”她毫不领情,一声冷笑,“你自己倒是说说看哪。”
他默默一笑,似乎是无言以对。
我自然更不知道说啥,别提老祖宗传来下的“好男不与女斗”宗旨,即便我打抱不平欲为他出头,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啊。
车子开了两个来小时,到了一个小县城,停在县政府的宾馆前。
天色已然全黑,她从副驾座上回头对我们道:“今天就在这里休息吧,我订了明天的飞机——不过冯乐,对不起没有你的,恕我不知道你的身份证号。”
我闻言登时哑然,好吧,算你狠。只是这理由充分得我还真心挑不出刺:她肯定知道余思源的身份证号,但没道理知道我的……其实余思源的身份证号是什么?我也不知道。
感情的深厚,关系的亲疏,是不是就是靠这些细端末节作了区别?
阿涵拉了拉我,示意我不要轻举妄动,我自然没有这个打算,毕竟,可以反抗的人可不是我。于是我跟阿涵就这么看着她勾住他的手臂,身体几乎贴在了一起,两人状似亲亲热热得走向同一个房间。
他消失前,对我道:“咱们准备婚礼。”
34、待我醒来,世界一切如故。
有不同。当我蹒跚着去敲宾馆隔壁的门时,门“吱呀”一声便开了,里面却是一位大娘在叠床单,她见我,倒也不太惊讶,咧出有虎牙的嘴笑呵呵得道:“那两房客已经退房了走了,先生。”
“先生”二字生硬得像两根劈头而来的闷棍,我被棍子打得两眼直冒金星,一时无话,正待转身就走,忽听那大娘道:“你是冯先生吧?那位小姐给了我一封信,要转交给你的。”
说罢,便把一宾馆信封递了上来。
不管我心情再怎么起伏不定,面对这收拾宾馆房间残局、年龄跟我妈不相上下的女士,我怎么也不可能发泄出任何负面情绪,当下只有绽露出最美妙的笑容,接过信,彬彬有礼得回答:“谢谢阿姨。”
感觉自己就像RPG(角色扮演游戏)的主角一般,收获书信一封,回到房间,阿涵还睡得呼噜声震天,怪事,这人明明不胖,怎么这么吵?
心绪烦乱间撕开她给我留的信,我猜大概是夜里趁他睡着的时候写下的,笔迹很是从容,白纸上甚至连行距也非常整齐,不愧是她,我看在眼里,自愧不如。
她写道:
“冯乐:
我想你不至于奇怪我为什么会写这封信给你。很多事情,当面不好说,在他面前也不好说,或者只有通过这样的方式,我才可以畅所欲言吧。就当,这是个弱女子的宣泄,你看了以后,不管是什么感受,都不要找我算账,就这么定了,谁赖皮谁是小狗。
我先把这些天来的结论写在最前头,省得你压抑。冯呆,你跟思源,我好像怎么都插不进去。嘿,你别得意,这可不是你该幸灾乐祸的事。在你们两个失踪的这段日子里,我其实一直在追忆我们一起那段时间,想起你带我去吃路边的烤鱿鱼,他则在每个美术课细心得准备两份作业……唉,真的不是受这些年青春怀想剧的影响,那时候的我天真到自大,真以为世界是因我而转,你们两个都为了成全我的青春而出现……对,我的确自大又讨厌,冯乐,我都能想象到你看到这些笑不可抑的样子了!
连我自己都忍不住要笑自己!本以为是主角,谁料,其实是跑龙套中再肤浅不过的龙套!你是不是能够揣摩当发现这一刻的时候我是什么心情呢?我喜欢你,也喜欢他,我以为这会是我人生的主旋律,然而,至少是一段时间内的,但是你们却离我越来越远,不管我怎么惶惑,怎么想尽办法追赶,你们始终都在我触不可及的地方上演着我全然无法涉足的剧目。冯呆,我像所有的女孩子一样,哭了又哭,眼泪流得我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很好笑,可是你们两个却没有一个能留意到我。
你们的眼里,好像始终都只有对方,虽然很肉麻,但在我这样离你们又远又近的人眼里,这是真切到不能再真切的真相。为什么呢?为什么我始终都只能做你们的慰藉,却只能得到你们额外的关注?冯呆,我好苦,你知道么?这是白天在阳光下没有的思绪,却在黑夜里静静得滋生,我也想得到我关注的人的关注,被我所怜爱的人怜爱,我不想只成为一个你们生活之中的插花,唉,我是女孩子呀,为什么我居然没有这样的特权?而非是你跟他,却像天狼星一样……是呀,这也是你告诉我的,我到现在还记得的知识:天狼星其实是两颗星星的合称,一颗甲星是第一亮星,而另一颗乙星,则是白矮星,一般称作天狼伴星。
我不知道你们谁是谁的伴星,我只知道,你们的世界,不管我怎么费劲心思,始终无法插足。你红着眼打他,他冷笑着说起你,即便在这样互相毫不留情得伤害的时候,我还是在你们的世界之外,你知道这有多绝望么,冯呆?
你兴许是彻底不记得你对我说过多少话,做过多少事,你自己扪心自问得回想,会不会脸红心跳,会不会有哪怕一点点的羞愧?我不愿说,你们是坏男人,只是你们的成长,为什么一定要把我变成了过客?我到底是哪里欠你们了?
不许说对不起,我最不爱听的就是这轻飘飘的对不起,你也好,余思源那厮也好,能不能想想怎么把我接纳进去?自然不是情人,但是,能不能是其他的什么?你知道吗,被你们冷落好痛苦,你们都对我很好,在你消失的那段时间,他对我的依赖简直让我感受到了幸福,可是当你一出现,所有的事情全都变了。
冯呆,你是我们仨中读书最多的,你说,我该怎么办?我跟你,跟他,都亲过,摸过了,就差最后两腿岔开那一步,即便是你们都转身背对着我,我还是不愿就此与你们形同陌路,怎么办怎么办?
快点给我想出办法!!!!”
四个感叹号里,我依稀看到了她的泪。
然后,在阿涵的目瞪口呆之中,我竟然不知不觉得也滑下泪来。在阿涵开口问我之前的一秒,我怒吼:“别他奶奶得问我是怎么回事,我他爹得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我们原是好到谁为谁殉情都可能的程度是不是?为什么却会变成这等诡异的局面?所谓的年岁渐长岁月渐宽,实在一点都不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