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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为了陷人于水深火热,简姐变得目光短浅起来,我不信她一点都没想到我和余思源可能会在这里大打出手,毁损财物,吓跑人客——她瞅着我笑得如此若无其事,让我暗暗发狠,待会我一定要让这女人悔不当初。
    晚上十点零七分,店里热闹非凡,各色俊男美女如过江之鲫。前一个小时开始我便已百无聊赖,索性关注起门口来,而他正是在这个点踏入店中。
    幸好,不是西装革履,他黑衣衬衫加黑色长裤,一身夜行衣的装束,立马可以开工做事,飞檐走壁,妙手空空。
    似乎是一眼就发现了我,尽管我匿身于人群中,他仍准确无误得向我走来,脸上挂着可以作为广告招牌的微笑。
    “嗨。”
    “……嗨。”
    “这身制服很适合你么,比清洁工的蓝色吊带裤合衬得多。”
    我牙疼状得咧嘴笑:“要不要我说谢谢?然后你再请我喝酒?你当演电影么?就算演电影,可不可以也不要演文艺片,除非天打雷劈,否则我不会看那种电影的。”
    说实话,我真不觉得我现在的这一身有什么特别出彩之处,就是宝蓝色的简易西装款,与名贵、新潮之类的形容词差距十万八千里,我自照镜后只觉形象宛如古老美国片里高级妓院内的保镖。
    所以他是彻头彻尾的哪壶不开提哪壶的人。
    他环顾四周,周围喧闹冷漠,暗色调下群魔乱舞、鬼影憧憧,但他显然对这样的环境游刃有余,逮到角落的一张空桌,一指道:“坐坐?”
    “我在当班。”
    话音刚落,简姐神出鬼没得出现在近在咫尺处,笑意盎然,往我肩膀上一拍,道:“小子,许你假,你俩好好叙旧,酒水从你工资里扣。”
    ——这是什么歪理!?凭什么叙旧还得我自掏腰包,明明那人是款级人物,却还得剥削我的血汗钱?
    他笑着谢简姐,笑容盛开如危险的罂粟,确有在此等环境勾人心魄之能耐,无怪简姐尽管久经江湖,仍然被摄得呼吸加重,她再次向我投以警告的一瞥,转身离去。
    而我只能心不甘情不愿得被拽至阴森处,紧跟着他入座。
    “马提尼?”
    我忍不住一哂,这也算少年回忆?当时痴迷西式侦探,一入酒吧,必点马提尼,便与他笑谈,今后誓要为马提尼一醉方休。
    “马提尼。”我点头。
    酒上来了,本该是鲜艳红色的酒看起来像干涸了的血液颜色,一时间我与他谁也没动酒杯,默默得大眼瞪小眼。
    “你究竟想要什么?”
    终于问出了口,最后的问号宛如棍棒一根,直把我自己打得眼冒金星,这可不是什么好事,滴酒未沾便有晕厥的征兆。
    他优雅得端起酒杯,符合身份得轻轻啜饮,目光飘向远处,突兀得再次发问:“你妈妈,还好吗?”
    我闭眼,想起之前在他们家中窥见的和乐融融情景,真怪,山摇地动之后,为什么他们的家庭根基竟然如此坚实,屹立不倒?
    该来的总得来,这么多年了,总得有个恨意的出口,我在心中默默得念经“我是成熟的成年人”,五十遍以后我开口:“不怎么好。不过身体还行,暂时还不到送养老院的地步。”
    他低垂下眼,我看着这张如今漂亮得经得起绝大多数人审美目光的脸,不无恶意得道:“就是,大概她是勾不起你的兴趣了。”
    ——那一年的体育馆后,黏黏糊糊的水汽留在皮肤上的记忆,是这般鲜明深刻,还记得当时的忐忑,与排山倒海似的期许,如果,如果……
    余思源,如果你道歉,我决定原谅你,原谅我们所有的一切,原谅我们不得不在无能为力的时候在这个世界里苦苦挣扎,我原谅你……希望你也能原谅我……只因你是第一个让我看到了背影便会心悸难安的人。
    但是这一切都是幻想,他看到我,浮出的笑意终生难忘。
    他凑到我跟前,身上散发着汗水蒸烤后湿透又干掉的臭味,眼睛亮得可怕,嘴角扭曲得吓人,几乎是贴着耳朵,透露着恶意十足的秘密:“我跟你妈妈……睡过了哦。”
    ……
    “还恨我?”
    “时过境迁的事了。”
    “不恨我了?”
    “……”我终于忍无可忍得把马提尼一饮而尽,然后重重得砸到桌子上,笑道,“你不要抬杠可以不?”
    他笑了,端起酒杯,再次啜上一口,眼中流光溢彩:“谁让我们又碰到了呢?来,喝酒。”
    10、
    酒过三巡,他似乎有了些微的醉意。我在这个狩猎场混得久了,谁是借酒装疯,谁是酒后戏言,一清二楚——你千万别信酒后吐真言之类的话,即便酒醉后说出的话荒谬可笑,让人怦然心动,那也只是不负责的戏言,信者是傻瓜。
    他看着我的眼神直勾勾的,仿佛下一步就该是弹跳而起,掌掴双颊,让我瞬间倒地不起,磕头求饶。
    不开玩笑。
    余思源真的向我伸出了手,真的是掌,我全身汗毛倒竖,生怕这一掌便是传说中的铁砂掌,拍下就能断人奇经八脉,当时不见伤,三日之后吐血而亡。
    扯远了,对不起,纯属少年时代武侠小说饱食过度的后遗症。
    然而……
    他却是手心先覆上了我的脸颊,那力度,不要说够不上铁砂掌的程度,即便是女孩子娇嗔的一扇都及不上。
    温柔而短暂。
    “你没变,还是老样子。”
    鬼影憧憧的酒吧里,连表情也变得诡谲难辨。所幸他说话时候的口气是波澜不惊,仿佛刚才的举动不过是我的幻觉。
    我向他举杯:“你倒是变了。她也是。”
    变了。两个曾经让我心动的少年。在他们的生活风生水起的时候,我却每况愈下。
    “我还记得你为我打架的那一次。”他说。
    “我也记得。”
    学生时代的他,貌不惊人,体格孱弱,偏偏家世极好,自然而然成为某些不良分子欺负的对象。
    男孩子欺负人的招数千奇百怪,那一次,是在课间,不知道是哪个有前卫意识的同学(自然是男的,无需多问),突然拿出一本又厚又大的词典,指着其中的词条,再指着他,大笑:“这我们班不就有个活标本嘛!”
    几乎全班都凑过去看,甚至有人大声得朗读起词条与解释。
    他们指着他说——同性恋。
    他咬牙握拳的样子,激发了我的肾上腺素的分泌,几乎是本能得,我扑过去把词典打翻在地上,照着那男生的脸就是一拳。
    我不知道被打的一方感觉如何,反正当时我是下了很大力气才忍住没有马上跳起来喊好疼好疼。第二天五根手指肿了三根,就是这场架的结果。
    男生自然不甘示弱,我们很快就扭打成了一团。
    直到老师出场,各打五十大板,了事。
    “早知道不替你出头,第二天我就多了个外号,同性恋的护花使者。”我苦笑。
    “可怜,我们连手都没牵过。”他大笑。
    我没有笑,把杯中的烈酒饮尽。酒精在喉管以及胃部灼烧,我直犯着恶心,目光撒向酒吧里形形色色的人们,思忖着该不该起身离开。
    他似乎也意识到什么,一时沉默下来。
    这小块地方便成了喧闹中的孤岛,不知为何,我脑子里竟然浮现出嬉笑热闹的美国场景剧——酒吧是这类场景剧频繁使用的一个地点,主人公们有很多机会在这里邂逅,交谈,边喝酒,边互相取笑调侃,甚至调情。
    但是不会沉默。
    幸好,我们不是在演美剧,即便沉默到天荒地老,也没有关系。
    “你真的……”
    “什么?”
    他歪着头瞅我,神色间竟然浮现出昔日少年的那一抹痕迹,我心中最柔软的地方,又是被一戳。
    深深得吸了口气,这个问题,我压在意识的最底层,从不愿想,也不敢想,只消提及,神经线便紧绷成危险的弦。
    潘多拉的魔盒……
    诞生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某个不知世事深浅的孩子亲手打开,引发一连串无可挽回的事情。
    “真的跟我妈……”
    他的呼吸重了起来,但对着我的视线没有移开分毫。
    随着那缓慢迟滞的点头,我……
    只想笑。
    我们一般大吧,那一年,在蒙昧混沌同时又清澈纯真的那一年,在我为了他等待我的身影而默默心安,为了她的碰触而大大满足的那年,他却已抢先一步跨过了成年的界限,与——
    “别。”他说着,手伸过来,这一次是直接扎扎实实得覆盖在我的手上。
    原来我在不知不觉中,又成了握拳状。
    “我是去你家找我爸的。”他顿了一顿,声音失了平稳,“只有你妈妈在,她……她在哭。”
    我看了他一眼,没有做声。
    “她问我要不要吻她。”
    “够了!”
    这是要恶心谁呢?我究竟是哪根神经搭错了线要问这样的问题?
    当时的他,就算不再是个孩子,可是,可是,可是我真的无法想象他能成熟到去主动诱惑一个近四十岁的女人啊,那么,那……
    “我吻了,你知道。”他的声音再次飘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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