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次拥抱时你不曾有过防御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4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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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头就搁在我举起的双手上,我捧着他好像捧着一个肿瘤。
    在这种生死瞬间,我一向抽得厉害的大脑“唰”的闪现了无数的画面,不是过肩摔就是扫堂腿,并且摔完扫完还要碎尸抛尸。我的脑袋被他捧着扔进第一间厕所,那姿势就像我现在捧着他的一般。
    我倒吸了一口凉气,然后惊讶的发现我的手已经全干了。
    这个时候我有很多想法,这些想法拼到一起就是:他娘的这果然是个智能干手器。虽然我觉得这种设计已经不是智能而是智障。
    我小心的把它的头托起,然后谨慎的放下手——谁知道这狗屁设计师会不会让它的头突然掉下来然后有个声音说:“恭喜你中奖了欧洲三日游不要错过哦!”,我真觉得它什么都干得出来。
    我走出洗手间,外面还下着小雨。举目望去,这里环境清雅,连鸟屎都没有。好在我刚刚贡献了一些人屎,总算是勉强连起了这个地方的食物链。
    为整个生物圈做贡献是我应尽的义务。
    我走进这小雨里,刚走了两级阶梯就发现不对劲。这种不对劲迫使我僵硬着身体转头回看,这一看差点把我吓得大小便失禁。那个智障干手器就站在洗手间的门口,面无表情,眼神懵懂,萧索的雨沁湿了它黑色的头发。
    这一刻,我突然受到了神的眷顾,勇气大增。我昂首挺胸,双手颇有气势的背在身后,雨落在我和它的中间,我坚定地眼神透过朦胧的雨玻璃直直的盯着它的双眼。这样能让我死得有尊严一点。而且我真的没想到有一天我要死在一个厕所干手器手里。
    等了两三分钟之后,我突然看见他的眼神闪了一下,这是高手出手前的预兆。我的身体立即做出了反应,“啪”的一声就摔楼梯上了。楼梯沾了水显得格外滑,我就像一条泥鳅一样灵活的滑了下去。阶梯坚硬的边缘硌得我肋骨疼,幸运的是,在这个过程中,我终于数清了我到底有多少根肋骨,真是可喜可贺。
    而在我滑下来的这段时间里,那个智障干手器也一步一步的下了楼。当我最后停下的时候,它正好站在我的前面,俯视着狼狈得很莫名其妙的我。
    此情此景,我差点哭出来。我想,如果我早知道来这儿会遇到这么一个干手器中的战斗机,我宁愿在陆懂的眼神里化成一堆灰烬——至少不用变成一滩化肥。我甚至开始想象若干年后一位农民伯伯偶然在山间发现了我,然后蹲下来无不感叹的说:“啊,一滩多么精致的化肥。”
    “你没事吧?”一个声音突然说。
    我意识到那个干手器已经在我面前蹲下了,这个意识让我欲哭无泪。如果可以,我真的不愿意跟一个干手器说话。
    “你没事吧?”那个声音继续说。
    我仰头看着它,它隐隐的露出一个笑容。这个笑容是那么单纯而质朴,带着点羞涩的关怀与亲近。
    “你没事吧?”它还在问。
    而我只觉得昏昏沉沉,灵魂仿佛早已融进了雨里。
    我再次意识清醒的时候,场景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不是在广州郊外的餐楼,不,应该是广州野外的餐楼,而是在自己租的小房子里。我看见床头有一张《倩女幽魂》的碟,而我盖着蓝色的被子躺在床上,手机显示的时间是8月14日,我生日的后一天。
    我还在愣神,陆懂的电话就打进来了,我刚接通他就忧心忡忡的问候我:“小楼,你还好吧?”
    我想起昨天那些可怕的情景,哭丧着脸说:“你们终于从那个智障干手器的手里把我救出来了。”
    那边沉默了半晌,然后换了一个女声,我听出来那是宋清:“安小楼你都不知道昨晚有多危险,如果不是我和陆懂拼命地拉住你,你就要把那个酒吧的干手器亲出一个洞来了。”
    “……你在说什么?”我有些不明所以。
    “就昨晚上啊,你带我们去你兼职的那家酒吧庆祝你二十岁生日,结果你喝得有点多,上完厕所愣是抱着厕所门口那个干手器不撒手。当时我们几个都吓坏了,还以为你被哪个母干手器附体了呢!”宋清在那边滔滔不绝。“滔滔不绝”这个词很熟悉,我一般用来形容陆懂。看来这条小母狗已经在努力把自己打造成第二个陆懂了,这意味着我身边将会有两个话唠。
    这个想法真是可怕,我当机立断的挂断了电话。
    挂完电话我就开始想我为什么会做这样一个梦——一个情节如此惊悚的梦,虽然它给我的感觉是那样真实——而这个答案一定和我床头那张《倩女幽魂》的碟有关。这张碟是我前几天买来的,当时我其实是想去买《大话西游》。至于为什么最后拿了《倩女幽魂》,实在是城管来得太突然,卖盗版碟的那小子跑得贼快,快得我措手不及只好随便抽了一张。这就牵扯到我为什么要去买《大话西游》,而如果我再解释下去的话势必会成为第三个话唠,这真是我不愿意看到的事。
    我决定再好好看一遍这个电影。这是很老的一部电影了,虽然情节简单,柔光打得太足,但不得不说……我没什么好说的,我对这种人鬼情未了的故事已经基本免疫了。世间哪有那么多爱恨缠绵今生非卿不可,有的只是人鬼殊途然后祝你幸福。
    我下了床,顶着一头乱糟糟的短发,穿着不知道是谁给我换的短裤推开门进了狭窄的客厅。
    这破地方我已经租了一年了。按理说像我这样穷得裤裆不响叮当响的准大三学生是不应该出去独住的,但是由于我兼职的酒吧离学校有些远,每天搭公交的钱都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再加上酒吧的老板为了留住业务能力强的我,主动补贴了我一半的房租,于是我就半推半就的在学校和酒吧的中间地段租了一室一厅。
    请注意,我是独住的,没有合租人,那么……我贴在墙上咽了咽口水:“这位兄台,您打哪儿来?要往哪儿去?”
    它就像梦里那样一声不吭,只不过这回它是坐在我打了无数次飞机的凳子上。它还是穿着那件黑色t恤,眼神无知得像个孩子。而如果它也会评价的话,我在它眼里一定是“他穿着那条皮卡丘的内裤,表情皱巴得像个猴子”。而我紧盯着它的嘴巴,生怕下一秒它会说:“啊,贫僧来自东土大唐,要去往西天拜佛求经。”那我就不知道该如何反应了,难道我要一把扯掉内裤然后跪在它面前说“师傅,看,我是个有金箍棒的人”吗?万一它也脱掉裤子说“为师也有”呢?两棒相对,必有一萎。
    “你没事吧?”它突然说。
    我哆哆嗦嗦的说我挺有事儿的,你能回我梦里去吗?
    它又不说话了,而我此时已经相信自己一定是被母干手器附过体了。真是虐恋情深。
    它又问:“这是哪儿?”
    我觉得我得断了它对这个母干手器的念想,这样它才能心甘情愿的回到我的梦里去。我稍微思考了一下,然后像个肌肉萎缩八十二级残废一样站在小客厅中间,咬着唇做了个颇为性感的动作。
    我之所以做这个动作做得这么自信,其实是有原因的。而我在酒吧那么能招揽顾客也是有原因的。人们总是对美丽的事物最没有防备心,而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我一个差五厘米就一米八了的男子汉,偏偏长着一张格外好看的脸。这种好看不是言情小说里经常说的“邪魅狷狂”,也不是武侠小说里经常说的“剑眉星目”,而是那种插花布艺里经常用的“精致漂亮”。
    而此时,精致漂亮的我咬着唇,微皱着眉,用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眼神幽幽的盯着那个无动于衷的智障干手器。敌不动,只好我动。我颤颤巍巍的往它那个方向走去,整个过程我的身形犹如一部人类进化史。当我终于走到它面前时,我的内裤后面已经湿出了一副太极图。
    它懵懂的看着我,大概在想“这个愚蠢的人类在干什么,为什么我的爱人要附在他的身上”,它一定觉得很不可思议。
    但我已经不想管这个智障干手器热乎乎的脑子里在想些什么了,我鼓起勇气侧身坐到它的大腿上,伸手就搂住了它的腰——不要问我为什么不是搂住它的脖子!老子不想跟一个高度过一米八五的干手器计较!这样的设计根本就是反人类的!
    它应该没想到我会突然这么做,这样很好,于敌人手足无措不明真相时一举击溃它的防线。于是我把头靠在它肩上,含情脉脉的说:“我知道你一直在等我,现在我来了。”我能感受到它放慢下来的呼吸,我知道这代表着珍惜和小心翼翼。我继续说:“前缘旧事莫要再提,今生已缘尽。不如放下执念,洒脱而去,于我于你,皆是好事。”它似乎也是想通了,抬起手想给母干手器一个最后的拥抱。我还能怎么样,总不能捂着胸大叫“我的贞操”吧?只好光溜溜的任它抱着。
    窗帘没拉开,我不知现在是白天还是晚上,不知窗外是阳光漫天还是星光灿烂。我想起《大话西游》里至尊宝和紫霞仙子最后在墙头的拥抱,是否像现在我和这个干手器一样长久。我怀揣着这些矫情的念想,直到它热乎乎的口水从我的肩膀上缓缓流下。
    我发誓,要是我当时手里有刀,我一定要剃光它的眉毛。
    我嫌弃的一把推开它,然后就发现它流的不是口水,是鼻血。而从我肩膀上流下来的血慢慢的流到我的内裤上,那颜色鲜艳得,搞的好像我本命年一样。我再看它,它却好像真的睡着了,低垂着头,双手无力的垂在身侧,鼻血滴在它黑色的t恤上。
    看着还真有那么点萧索,我嘴角抽抽的想。
    大概这就是干手器一族轮回转世的特殊方式吧,我不能因为小倩那种女鬼轮回得那么美就嫌弃它这种厕所用具轮回得那么惨。
    我不知道它要轮回到哪里去,本来想不管它,但心里总有两个小人在吵架。一个说:“你看它那么帅,不是,那么惨,好歹要把人家拖床上去,让它体面的转世啊。”另一个说:“对啊对啊。”
    当务之急是要把它的鼻血止住,不然就要流到我的地板上了,让别人看见,还以为我单身太久已经是雌雄同体每月也要来一次大姨妈了呢。我赶紧从电脑桌上扯下两格纸卷成筒塞进它的鼻孔里。
    我得把它弄到床上去,这真是一个艰巨的任务。
    首先我脱掉了它那件脏了的T恤,然后趴墙上单手做了五个俯卧撑,最后抱着光荣赴死的心态,以董存瑞炸碉堡的姿势背起它。此时我眼望前方,汗流浃背,心情激动得好想高声呐喊:“为了革命的胜利!为了最后的解放!为了我们的祖国!同志们!不要再犹豫了!向我开炮!向!我!开!炮!”然后身边炸起万丈炮火,我就在这片明亮的炮火里蹒跚前进。
    前进了一步后我发现它实在太重于是只好转身抓着它的双手把它拖进了卧室。
    说真的,要不是怕它对自己轮回的环境不满意突发奇想要回来重新轮回一次,我早就任它自生自灭我自卧床酣眠了。
    把它弄到卧室的地板上,我去冲了个凉,出来的时候发现它已经自觉地爬到床上去了。早知道它对轮回的地点有自我选择性,我就不费那个劲拖它进来了。不过一想到一觉醒来它就会消失不见,我就决定原谅它所有的过错。
    我才不会跟一个脑子有问题的干手器一般见识,毕竟我脾气温……喂!你把老子的被子还给老子!信不信老子抬腿就是一个托马斯全旋啊!!!我脑袋一片凌乱的站在床前,抬起腿跃跃欲试了几下,最后还是没敢痛下杀手。而一只腿抬到半空中实在尴尬,于是我踮起脚优雅的转了一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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