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八章 江湖事事多黑衣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9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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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阮红俏岂是那扭扭捏捏之人?只见她身子一纵,旋身而起,院子里的人此时恍若见到一个黑发如瀑、白衣翩跹的仙子旋在半空中,优雅的甩着广袖,曼妙而美好。下一瞬,一身白色棉布斜开襟家居常服、长发披泄的女子已然端坐在院内的石凳上,任何百姓都可以穿的棉布袍子,着在她身上,却是有着别样的味道,素雅、清婉、飘逸、婉约众人莫不是觉着词穷。
    她就那样坐着,根本不需要做什么,众人便觉着风华无数,夺走了他们的眼球,甚至是灵魂。
    云泽、寻夜、离欢、小成、四五十名燕卫等人仗着轻功好,跃上墙头,围坐了大半圈,院外的孩子们见势,纷纷挤到院子里,霎时间空旷的院子变得拥挤起来。
    阮红俏右手轻拨,试了一下音,不由叹道:“果真是好琴!”
    这琴原是君家夫人的琴,名唤“凤吟”,与“天阙”、“欺霜”称作当世三大名琴。这三把琴中,又以“天阙”为最,“欺霜”列二,“凤吟”第三。“欺霜”如今在大燕王室,而“天阙”却不知所踪。
    君家家产被刘安霸去后,那秦妈妈无意中瞧见这琴,便向刘安讨了去,没想到那秦妈妈又把这琴给了君娴练习。当日小越接君娴杨云回家时,因是娘亲遗物,便将它带回了魏府。
    众人以为她要开始弹了,没想到却冒出这样一句感叹,莫不是狠狠的汗了一把。
    阮红俏略一思索,便忆起前世钟爱的吕颂贤版的《笑傲江湖》里,令狐冲与任盈盈合奏的那阙插曲。呵,就是它了!
    阮红俏敛起心神,纤手轻抚上琴弦,宽大的袍袖因为手上动作而滑至肘间,露出两截如莲藕般湿滑润泽的双臂。因着这是一阕极其节奏感偏快的曲子,众人只见得她的玉臂在凤吟琴上来回的翻舞着,撩、拨、挑、压、琶渺渺琴音在她一撩一拨之间,幻化而出。优美激越的旋律震颤着每个人的心灵,直至穿越五脏六腑,最后落在心巅之上,久久的回旋。
    这是他们根本不曾听过的曲风,富贵如燕藜,听过的精美绝伦的宫廷琴曲何止万千?但是与宁儿所弹奏的这阙旋律比起来,也堪堪被甩开十万八千里远去。
    他的宁儿真是一个宝,带给了他太多的惊喜,如果可以,他只愿意她为他一人弹奏而已。只是,他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他的宁儿光芒太甚,根本就不可能掩得住,所以,他愿意站在她的身侧。他只要知道,他的宁儿的心里只有他,他的宁儿愿意和他一生一世一双人,这就够了。
    夕阳泼下一片金辉,在阮红俏的周身漾起一抹金色的光圈;她那似蝶羽一般的双睫,在光源的影射下,洒下两弯阴影;如凝脂般的脸颊上,那专注的神情映入每个人的眼中,美丽不可方物,就像一幅动感的画儿。每个人都看呆了,听痴了,陷入那美妙的琴音中,无法自拔。
    燕藜当真是音律高手,阮红俏弹完上半阙,他便跃立在墙上,握萧在手,与阮红俏附和起来。
    突然插进的箫声并不让人觉得突兀,相反的,他们极有默契的配合让旋律更加的动人,更加的有层次感起来。
    阮红俏侧仰着头,与立在墙上的燕藜旁若无人的深情凝望着。
    偶尔一阵风吹来,墙上男子白衣胜雪,衣袂翻飞,细瞧下去,居然与女子身上的衣衫一般,只是普通的斜开襟棉布家居长袍,就那样松松垮垮的罩在身上,却是掩不去男子身上独有的王者气势与飘逸的气质。那望着墙下抚琴的女子的狭长双眸,似水般的温柔,仿若要将她融化了去。
    阮红俏突然觉得自己就是那任盈盈,而燕藜就是那顽劣痴情的令狐冲
    或许,他日,当大仇得报的时候,归隐田园,我抚琴,他弄萧,就这样琴箫和鸣一辈子,也不吝为乐事一件。
    快到乐曲结束的时候,阮红俏微微一示意,两人便同时画下了休止符。
    燕藜跳下高墙,站在阮红俏跟前,傻笑着。
    好半晌,众人才从“神志不清”的心绪中回过神来,众人望着这对神仙璧人,眼中是惊叹、是景仰、是崇拜、是折服
    望着那一对深情凝望的素衣眷侣,云泽知道,他们今生再不可能分开了。
    宁儿,今生你有了燕藜,我云泽能不能预定你的来生?哪怕,来生,让云泽先遇上你也行。
    “小姐,你把玲儿的魂都给勾走了。”小玲儿极度不识趣的打断的凝眸对望,夸张的表情引得众人哄堂。
    小越不通音律,只知道他完全被阮红俏的琴音给蛊惑了,敛住心神,问着身畔的妹妹:“娴儿,公子的琴技和你比起来,孰高孰低?”
    君娴很受伤的瞥了小越一眼,哀怨的说:“还用问吗?小姐她的琴技高出娴儿不知道多少倍。”
    “哇,公子真是太厉害了。”小越欣羡的叫道。
    君娴哀叹了一声,望着苍天道:“老天啊,你真是太不公平了,给了小姐如斯美貌,给了小姐绝佳武功,竟然连我得意的琴技也给比了下去,呜呜呜,美貌我这辈子是及不上小姐了,如今,我要学功夫,我还要增进我的琴技,我要拜小姐为师。”
    这君娴只不过才十二岁的年纪,性子外向,以前在翠云楼被压抑着,这些天无拘无束的日子,将她本来的秉性完全给释放了出来,众人也早习惯了她偶尔的雷人。
    阮红俏拉过站在最前排的君娴,乐呵呵的说:“娴儿,你这样貌美,学写武艺傍身也是好的,不如明日起就跟着他们学吧,闲暇的时间教他们些音律方面的东西,对以后可能会有帮助。”
    “好!娴儿谢谢小姐。娴儿一定努力学好功夫,杀尽天下贪官!”
    小越恶寒,这,这妹妹居然和他想法一致。
    “嗯。”阮红俏点点头。
    转眼就了秋天,瑟瑟的秋风并未能给溯原带来多少秋的萧瑟,少了夏日的炎热,反而多了春日一般的祥和。
    溯原这段时间在燕藜的代管下,治安比以前好了太多,简直可以用路不拾遗夜不闭户来形容。
    燕藜接受了阮红俏滇议,让燕卫们换上便装在街上游走,将溯原的扒手、小偷抓起来,派了官兵看押,将他们送到乡下进行劳动改造,帮助溯原郡的百姓们秋收农种,如若表现好的,还会对其进行嘉奖,末了还会为他们介绍活计。
    至于那些流浪汉和因为天灾人祸而逃难到溯原的难民,一律可以在阮红俏办的“救难点”寻求生计。
    一时间,溯原的城民们,莫不是对逍遥王和魏宁公子一番歌功颂德。
    当然,他们完全是出于发自内心的赞颂。
    而阮红俏低价买下了刘俊的如意赌坊,并把溯原的青楼、赌馆全部垄断了起来,进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形成一种连锁式的经营方式。
    阮红俏在红楼的隔壁,还开了一家三层楼的“红楼附属休闲院”,实际上就是二十一世纪的按摩院。|专门从各家青楼里挑选了一些女子,集结起来,加以培训,教了她们一些按摩推拿踩背的招式。起初没有人敢去,最后阮红俏实行了三天免费制的活动,终于引来了第一拨“吃螃蟹”的人。那些人在尝试了一系列闻所未闻的按摩手法后,竟是有些乐不思蜀的味道,每每出了休闲院,莫不是笑容满面,精神抖擞。
    如此一传十十传百,休闲院的生意比起红楼来,竟是不分轩轾,甚至有些相辅相成的作用。当然,红楼的姑娘美貌才艺是溯原出了名的,生意的红火自然不在话下。
    在溯原最繁华的街道文褚街的中段,阮红俏开了溯原最大的一家酒楼——飘香楼。聘请了全溯原最好的厨子,阮红俏教了他们一些菜色、菜系、秘制靓汤,每每从飘香楼飘出的香味,总是引得路人食指大动,在掂量掂量自个荷包中的银子后,终是忍不住口水长流,踏足进去。云泽、寻夜离欢、燕卫等几乎每天都会跑到飘香楼蹭饭喝汤。
    行,你要吃白食是吧?!在我魏宁的手上哪有这样的好事可循?要吃白食是要付出代价的,那就得陪她的一群小家伙对练!一日不陪练,一日便不能去飘香楼蹭饭!
    如若不愿意,阮红俏就把燕藜搬出来,是以云泽一群人被阮红俏吃得死死的,还不能有一丝怨言。
    哼哼,跟我斗,门都没有!
    这不过才三四个月的时间,青楼、赌馆、酒楼,阮红俏都拥有了,让燕藜云泽他们不服都不行。
    经济代表一个国家的繁荣与兴衰,更是带动一个国家的发展与命脉。燕藜很庆幸,是他先认识了阮红俏。
    阮红俏的这些想法、手段和经营方式,完完全全得到了燕藜的肯定。他还说改日回了京城,他要向皇帝大力推崇,把京城也塑造成溯原一样的升平城池。
    哈哈,这哪里是我的想法?我只不过是把二十一世纪的一些理念用到了这里而已。但是不得不说,那是相当的成功。毕竟是经过千百年的沉淀而累计出来的经验。
    如今刘安的宅子也在变卖时被阮红俏溅价买了下来,这里面不排除燕藜偏私的成分。
    谁叫他是文景帝最喜爱的皇子皇孙呢?谁叫他是逍遥王呢?谁叫他喜欢阮红俏喜欢得无法自拔、甚至带了些纵容的味道呢?他说过,他愿意做她身后的支柱;他还说过,她要为她和她在意的人创建一个升平的溯原。
    因着刘府那地方比之君家的宅院要大上一倍多,阮红俏索性把家也安了过去,招了些老实本分的下人丫头婆子,但是仅限于在前院的活动,后院是根本不能踏足半步的。
    先前的魏府,住着一群新接纳的孩子,阮红俏请了十来个丫头、婆子,每日在那边给他们打扫、做饭、浆洗。
    小成被委以重任,白日里就呆在那边专门授受他们一些基本功,待有发现极具天赋的便送到新的魏府,与阮红俏经过考核而选出来的百十个先前招募的孩子一道,加以重点培养。
    在一切都上了正轨后,阮红俏乐得呆在家里,与燕藜谈谈情、弹弹琴,燕藜也是颇喜欢这样平淡的感觉。
    每日里,各家店子的管事都会将账簿送到魏府,交由杨云统筹打理。
    这杨云,现在可是阮红俏的得力助手。
    她以前在君家,本就跟着小越的爹爹管理过账目,且在这方面极具天赋。杨云感念于阮红俏的恩情,做起事来格外的尽心尽力、兢兢业业,兼带雷厉风行,大事小事一应包揽下来,里里外外打理得有条不紊,被云泽、燕卫等冠以了铁血管家的称号。
    至于她脸上的疤,在阮红俏用免费在飘香楼用膳一月的引诱下,那“他称第二没人敢称第一”的“神医”云泽,终是没能抵过靓汤的又或,答应帮杨云治疗。
    在一个月的内服外敷的调理下,几近完好,若是不在阳光下细看,几乎是看不出来了。
    阮红俏到现在才终于相信他云泽是有些真本事的,把云某人得色得几乎要飞上天去。
    呵呵,偶尔赞美你一下又何妨?咱又不会少块肉。
    阮红俏将新魏府的后院那些花草树木、假山湖泊、亭台楼阁,该填殿,该砍的砍,该拆的拆,全部夷为平地,铺上平整的木板,成就了现在的硕大的,堪堪能容纳三五千人的练武场,并在场边搭了一长排长廊,还修了兵器房,建了琴房、书馆,供孩子们练功累了休憩娱乐之用。
    这些,都是她魏宁这几个月的成就。
    燕藜命人在长廊里搭了两张用白虎皮做的吊床,两人舒舒服服瞪在上面,翘着二郎腿晃动着,秋日的阳光透过顶上的琉璃明瓦耀在身上,暖洋洋的。在两张吊床的中间,摆放了一只特制的高脚小几,几上是小玲儿送来的一叠精致的糕点和两杯香茗。两人嘴里吃着糕点,真正是惬意无比。
    场上,孩子们被分成两组。一组资质偏差的,约有两百人,分派成四人一小组,在一群燕卫的指点下,练习木剑对击,不管大小,不分男女,无不是勤勤恳恳,不带一丝懒散;另一组一百二十人的队伍,是经过阮红俏筛选出来,资质和领悟能力都拔尖的,排成几排,盘腿席地而坐,两手相扣,交叠在胸前,闭着双眸,默念着口诀,跟着云泽在练习吸气纳气。
    这时,寻夜离欢抬着一捆毡布包裹着的东西从后门进了后院。
    寻夜老远就扯着嗓门喊:“燕三,马车上还有五捆,快派几个人去抬过来。”
    “好咧。”燕三随手一挥,便有十来个燕卫跟了上去。
    阮红俏翻身跳下吊床,拍拍身上的糕点屑,欣喜的说:“哈哈,我要的武器终于好了。”
    这批武器,是在她决定接受这些孩子没多久后,就画出了图纸,找了城南一个有名碟匠锻造的,如今快三个月了,才铸造好。|
    燕藜一脸兴味的起身,浅笑吟吟的立在阮红俏身侧,等着阮红俏的武器搬过来。
    隔着三丈远,离欢就对阮红俏抱怨道:“咱兄弟俩可是累坏了,姑娘不如晚上煲个靓汤犒劳犒劳我们?”
    寻夜也直接屏蔽掉他们的主子一脸菜色,附和道:“姑娘,咱们好几天不曾去飘香楼蹭饭了,不如姑娘今晚就为我们煲个汤吧。”
    寻夜离欢自打上次听了阮红俏弹奏了那曲《笑傲江湖》后,简直把阮红俏奉为天人一般,待到在飘香楼用过一次膳后,更是对她崇拜得五体投地。
    听见“靓汤”二字,不待阮红俏回答,那厢云某人再也坐不住了,急忙敛神收气,不过几步路,却是施了轻功掠了过来,咋呼道:“咋地,咋地,今天宁儿亲自下厨啊?”
    这群猴崽子,我都不舍得宁儿下厨,你们还想吃宁儿亲手做的菜?门都没有!燕藜气结,火大的一拳直朝云泽面门挥去,大吼道:“看我今儿个不打得你去要饭才怪!”
    燕卫们见主子打架,全数围了过来,皆是一脸看好戏的模样。[]
    云泽往后退了好几步才堪堪躲过燕藜狠命击出的一拳,皱着一张脸,苦哈哈的说:“我云泽遇人不淑、交友不慎啊!”
    燕藜听了这话,又想欺身上去,被阮红俏一把拉住。
    阮红俏呵呵笑道:“好了,要我洗手做羹汤有点难,姑娘我煲道只给我未来的夫婿喝的。”
    燕藜听她这样说,心下乐开了花。而其他人就不如他这般开心了,心下莫不是把燕藜骂了好几遍,心说这主子一涉及到宁儿姑娘,就小气得不象话。
    见他们一个个垮着一张脸,阮红俏抬高声音道:“不过,今儿晚上姑娘我大方一次,大伙飘香楼去饱餐一顿。”
    “哦哦哦——”众人这才开心跌了起来。
    “好了,咱要看看我的武器了。”
    阮红俏弯腰掏出插在靴子里的匕首,挑开扎着包裹的绳子,打开毡布包。
    只见那武器些微的弧度,盒鞘极窄,是木头做的,缠着一圈圈的牛皮绳,连着盒鞘不过才八十公分左右,柄细长,足足占去了整个武器的四分之一长度。
    阮红俏取出一把握在手上,抬手举到离身体一尺远的地方,与目齐平,缓缓拔了出来。众人这才看清那刃锋是单面的,只是一般的锻铁打造的,锋面上有两道凹槽,比长剑窄了整整三分之一。
    众人本是极有兴致的,却看见的是这样一把极其普通的武器,不由有些失望。
    “这是什么武器?太怪异了,是剑吗?”连武器世家出生的云泽都问出了这样一个问题。
    “这是刀的一种!”阮红俏扔掉刀鞘,伸手试着刀刃的锋利程度。“嗯,不错,够锋利。”
    “刀?有这样细小的刀?”燕藜只觉闻所未闻,有些不可置信。
    “是的,武士刀的一种!这是一个藩外小国的武士专用刀,叫做短刃。”
    燕藜知道,这应该是她前世所见识过的武器,如今她找人把它制作了出来,定然有她的用意。
    阮红俏继续说道:“这刃很轻,但是锋利无比,极利于暗杀和自我防卫,适合刺客所用。原本应该是精钢炼制打磨的,然而这个时期,没有精钢。但若是以玄铁打造,那就完美了。”
    云泽左手托着右肘,右手支着下颚,似是在思考什么。半晌才开口道:“这个或许可以交给我来处理。名剑山庄有好些个千年玄铁,下次我回名剑山庄可以给你依样打造几把试试。”
    “如此是再好不过了。”阮红俏开心的说。
    “宁儿,你这些武器是给这群孩子用的?”燕藜问。
    “是的,他们还为接触过真正的武器,这武器轻巧,使起来更快,更方便。”阮红俏眼中金光直冒,脸上是掩不住的兴奋之色,语气悠悠的说:“我要打造一个这个时期最厉害的杀手组织!”
    众人听了这话,莫不是觉着背脊发寒。
    阮红俏并不在意他们的反应,继而手握短刃,飞身掠到平时教授那群辨认道碟皮人跟前,凌空翻转七百二十度,再一个快速转身,背着铁人而立,双手高举过头顶,刃尖向着自己。旁人从侧面看去,那动作完全是自杀的举动。然而下一瞬,那刀刃擦着阮红俏的身体左侧,堪堪刺入那铁皮人的肚腹。
    一系列动作一气呵成,毫不拖泥带水,直看得一群人连同那些个孩子惊呆了双眼。
    阮红俏极守承诺的带了一群人到飘香楼用膳,但那是快到亥时的事了。
    以她的说法是——酉时和戌时是一天中生意最好的时间,她怎么可能带着五六十人去占掉那许多的位置?
    众人莫不是饿得前胸贴后背,却也是拿她没办法。
    用她的话是怎么说的?
    “现在你们肚子饿扁一些,一会儿好多吃点”
    瞧瞧,人家宁儿为他们考虑得多周到啊!众人莫不是感动莫名、感激涕零、感恩戴德就只差顶礼膜拜了。
    这飘香楼是四层亮红黑漆木建筑,占地面积颇广,一楼大堂,上面三层都是雅间。招牌上“飘香楼”几个镀金大字龙飞凤舞,堪堪就是那燕某人的杰作。
    嘿嘿,这大约可以算是“名人”效应吧。阮红俏心说,或许有人会眼红,在背地里说些她和逍遥王“狼狈为奸”的话,但是,那又怎么样呢?有人眼红不是更能证明自己的成功吗?
    飘香楼只楼下大堂就摆有五十张大八仙桌,还不会显得拥挤。虽说现在早过了用晚膳的时间,这大堂里还是热闹非凡,几乎是无虚席。
    这么大一群人鱼贯大堂,还是有些夺人眼球的。其间有见过逍遥王与阮红俏二人的,莫不是与同伴窃窃私语,同伴一开始是惊艳于二人的相貌,下一瞬却瞪着眼一副不敢置信的样子,大约是在说这带头的两人就是那传说中有“断袖之癖”的逍遥王和这溯原新崛起的风云人物魏宁。
    阮红俏燕藜也不在意旁人的眼光,径直到了二楼临窗的一排雅间,看着云泽和着燕卫们迫不及待的蹿进一间间小屋子,身后的阮红俏和燕藜对望一眼,相继摇头。
    因着提前派人来打了招呼,所以他们到的时候,伙计们已经把菜布好。
    燕卫早等不及了,每人先抢着喝了碗汤,一时间瓷勺撞击碗碟的声音形成了一阕“动人”的“美妙”乐章。
    燕藜黑着脸,虽是看不见众人的吃相,但是就想象而言,也觉着足够丢他逍遥王的脸的。
    整个一群饿死鬼投胎!好似咱逍遥王很小气,不给你们吃饭似的,太丢人了!哼,呆会回府给我绕着魏府跑上一百圈,长长记性。如是想着,燕藜奸笑着点了点头。
    阮红俏看着燕藜一副要整人的样子,心情大好的为燕藜夹着菜。
    却在这时,微微的刀剑撞击的声音传进了耳朵,阮红俏看了燕藜一眼,凝神辩了下方位,拿着刚刚夹菜的筷子,便飞身跃出洞开的窗户,借着几个支点,三两下跳到了飘香楼的屋顶。
    燕藜见阮红俏如此冒失,只是无奈的摇摇头,也飞身跟了上去。
    三丈之外,屋顶之巅,原本正打得起劲的三个黑衣蒙面人与一白衣人见突然到来的两条身影,手上微顿了下,旁若无人的继续全力应战,完全把阮红俏燕藜二人当作透明人。
    阮红俏二人当真识相的不插手,冷眼看着四人对战。
    黑衣人功夫皆是不弱,但白衣人一人应战却也不显得吃力。
    月光皎洁,是以能够将一应事物看入眼里。
    阮红俏隐约觉着那白衣人在哪里见过,微一思索,便有了答案。那白衣人便是八月十五那日在翠云楼看见的那个声音极其好听,模样堪比神仙的男子。
    那白衣男子突然亦是神色一拧,似乎是也想起了二人来。
    “啊——”然而就是这样的一分神,一黑衣人的长剑划破白衣男子的左臂,鲜血霎时打湿了衣袍,男子吃痛的叫了起来,不过才一眨眼的功夫,白衣男子捂住手臂,摇摇晃晃的倒了下去,脸上满是痛苦的神色。
    “卑鄙,下毒!”阮红俏冷冷叱责,心下厌恶至极。自打上次燕藜与阮青决交手时,那厮下毒逃逸之后,就很是讨厌别人施毒害人。
    一名黑衣人见白衣男子倒地,举剑上前,正欲补上一剑,阮红俏迅捷的抽出一支玉筷,手上一扬,急速射出,玉筷一下穿透黑衣人握剑的手背。
    黑衣人吃痛,手上长剑跌落在地,直滚到燕藜的脚下才停下来。黑衣人左手抓着右手手腕,怒目瞪视着阮红俏,恨不能以眼光杀死她这个多管闲事的人。
    另两名黑衣人见阮红俏出手伤人,冷哼道:“不想死就走开。”
    阮红俏嗤之以鼻,鄙夷的道:“你们还没那个本事取我的命!”
    两名黑衣人见阮红俏根本没把他们放眼里,对视一眼,双双飞身掠了过来,手上长剑如灵蛇翻舞,直逼阮红俏的心脏。
    阮红俏冷笑一声,也不躲避,就在黑衣人离她不过一丈远的时候,手上一使劲,将玉筷一折为二,而后全力射出,玉筷像是长了眼睛一般,直逼二人心脏,霎时便贯穿两人的心脏跌落在瓦片上,发出清脆的声响。
    两名黑衣人便定在了原地,以空出的一只手捂着心脏的位置,眼里满是不敢置信的惊恐。
    是的,惊恐!这施暗器的最佳位置,以三丈为妙,然而对方却在一丈以内,动作又快又准又狠。且还是以极钝的筷子做暗器,那是需要极深厚的内力的,然而这个小公子看起来不过才十二三岁的年纪竟能有如此功力,怎么能不让他们惊恐?
    阮红俏似是看出他们所想,讥诮的笑道:“你们难道不觉得这么近的距离恰恰也是你们最难躲避的距离吗?”
    听完这话,两名黑衣人这才不甘的倒在屋顶,却是死不瞑目。
    那受伤的黑衣人见同伴已死去,也顾不上白衣人,飞身就要逃跑,燕藜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拾起黑衣人掉在身旁的剑,狠命的掷了过去。
    黑衣人连闷哼都没发出一声,便死了个透彻,那长剑插在背脊之上,极有规律的左右晃动着。
    “燕藜,快带那人下去给云泽瞧瞧。”
    当燕藜抱着那已经昏厥过去的白衣男子重重踢开云泽所在的雅间门时,众人先是被声响吓得一惊,继而看见燕藜手中抱着一个陌生男子,却是微微一楞。
    寻夜调侃道:“爷,你什么时候好这一口了?”
    不待燕藜回答,离欢配合的睨了寻夜一眼道:“什么叫什么时候好这一口?咱爷不是一直都好这一口啊,如今这溯原不是都传遍了吗?”
    燕藜白了寻夜离欢一眼,坏笑道:“你俩话多是吧?看来你俩也吃得够饱了。正好屋顶上有几堆垃圾,你们两个去处理掉吧。”
    寻夜离欢苦着脸领命而起,引得燕三等人一阵窃笑。
    “云泽,快瞧瞧他怎么样了。”燕藜进了包厢,将男子平放在地上。
    云泽放下手中筷子,便离席为白衣男子查探了一下伤口,只见那血色已经变成深黑色。以食指蘸了点黑血在鼻端嗅了嗅,缓缓开口道:“他中的是日暮国一种叫着‘失魂香’的蛊毒,中了这种毒轻则一辈子昏迷不醒,重则三天殒命。中了这种毒,基本上就等于等死了……”
    “燕藜,他们身上没有找到解药。”阮红俏大叫着,刚踏入包厢来,正好听到云泽的话,当下问道:“这么狠的毒?可能配出解药?”
    “解这种毒需要千年蚌珠做药引,这千年蚌珠何其稀有,如今现世的,不过就两颗。一粒在大楚皇帝祁帝手上,一粒在日暮太子暮轻尘手上,我恐怕是无能为力了。”云泽两手一摊,莫可奈何的说。
    “若不是的冒冒失失的闯到屋顶,他也不会分心被伤。”阮红俏隐隐有些自责,郁结的问道:“真的无法救了?云泽你想想办法,看能不能延长一些时间。”
    燕藜半蹲在地上,听阮红俏这么问,心里猜出八九分她要云泽延长白衣男子时间的用意,思索半晌,蓦地站起身,问云泽:“八百年的珍珠可有用?”
    “你是说那凤鸣剑剑鞘上的珍珠?”云泽问道。
    “嗯。”燕藜点了点头,抓过阮红俏冰凉的手握在手中。
    “权且试上一试,我先用金针封住他的要脉,再写张方子。”云泽说着从袍袖中取出一包金针,解开男子衣袍,露出他白皙结实的胸膛,认真的施起针来。
    约莫一盏茶光景,云泽才收起金针,接过燕九去柜台取来的纸笔,直接就着饭桌,手脚麻利的开好药方,嘱咐燕三去抓药。
    “如此我们先回府吧。”燕藜看着身侧微低着头,轻咬着嘴唇不说话的阮红俏关切的说。
    *****
    夜风微凉,吹得树影婆娑,沙沙作响。
    今夜的月色很美很亮,虽不是圆月夜,却也是清华遍地。
    阮红俏自打回府到现在,就一直坐在她自个的小院子里的石凳上,双手托着下巴,眼睛直盯着那月亮,不说一句话。连燕藜端了碗莲子羹进来,她都没发现。
    这样不开心的她,让他心里很难过。想想认识她这么久,除了她殴打日暮王子那次见她为自己担心而难过以外,她从来都是开开心心的。
    燕藜放下碗,转身进了阮红俏的屋子,取了件外袍披在她身上,而后蹲下,从身后轻轻抱住她,将脸贴在她的背上,雄的说:“宁儿,这并不是你的错。”
    感受着燕藜双手传来的温度,阮红俏挣开他的手,慢慢转过身去,与燕藜对视着。
    好半天才嗫嚅着开口道:“我并不是难过,而是觉得我自己太过自负,太过自以为是,自恃自己功夫高,就有些觉着找不着北的味道。刚才我只是通过那男子被暗算的事,而想明白了好些个道理——一个人的目光不能太短浅,要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就算功夫天下第一,在千军万马面前,就什么也不是了;就算你功夫再高,也是抵不过小人的暗算的。如若阮文渊日后派了这样的人来对付我,我极有可能会因为自己的自负而害死自己,根本就不用谈报仇的事了。现在想想,当时就是因为我的自负而害死了娘亲的,那时候,我若是小嗅防,阮文渊根本没机会伤到我,娘亲也根本不用为我挡箭而死。所以,一个人可以狂,但是绝不能自负。”
    “还有,我培养那群孩子,从来没想过要真心待他们,在我的心里只是想着把他们当作复仇的工具,而他们却是把我当作神一样的在崇拜,想想自己根本就不配得到他们的崇敬。”阮红俏说着,对着燕藜举起右手,伸出三个手指抵着太阳的位置,继续道:“今日,我魏宁发誓,从今往后,必定保护好我身边的每一个人,把他们当作我的亲人对待,珍惜每一个人的生命。”
    燕藜抓着她的双手,抵着阮红俏的额头,轻声话道:“宁儿,在听你这番话之前,我把燕卫为我所做的一切,当作是他们理所当然该做的事,从来没想过要把他们当作自己该珍视的人,如今想来,人与人之间,不能被地位与身份所束缚,只有在你尊重别人的同时,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宁儿,从今往后,让我们一起守护身边每一个在意我们的人好吗?”
    阮红俏微笑着点了点头,说道:“燕藜,那人,我先前在翠云楼见过一次。今日若是我不跃到屋顶上去,他应该是能应付那几个卑鄙小人的。他分心受伤,我或多或少有些责任。虽然我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好人,也不是悲天悯人之辈,但是应该负的责任我会负起来。明日他若还不醒来,我决定去大楚皇宫为他盗那千年蚌珠。”
    燕藜温柔的说:“小东西,你做什么我都会支持你,只是,让我和你一同去好吗?”
    “溯原如今没有管事的人,你不在怎么行?放心好了,我会很好的保护自己。呵,不过等明日再说吧,说不定他明日就会醒过来呢?”
    “好,你先吃些东西吧,饿坏了我会难过的。”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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