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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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三箭取鹫的神话宛如长了翅膀一样,迅速飞扬散播在匈奴广褒的土地上。对于这个远从天朝而来的斯文男子,匈奴人不敢再小瞧了,匈奴男人渴望与这样的英雄结交,匈奴女人则日夜盼望着能一睹千里的风采。
班布达说的对,英雄自己会赢得人们对他的敬重,无需外力相助。而千里,是真正的英雄。
对于人们180度大转变的态度,千里也是颇伤脑筋,倒是十分希望自己从来没有射下过那只狂鹫,不然就可以避免如今这种窘状——
“千里将军,您就收下吧!”
“不不不,在下不能要……大娘,在下十分感激大娘的好意,在下心领了,可是在下不需要……”斯文男人满头大汗地推拒着中年大婶递上前的一坛子烈酒。
“哎呀,将军大人,这里的冬天可不比您的家乡,可冷啦!您这么单薄的身子,不喝一点烈酒怎么撑得住呢?我们这里的人到了冬天都得喝酒暖身子,相信大婶,您一定需要的,就收下吧,啊!”
大婶笑眯眯地将一坛酒塞到千里怀里,生怕千里又塞回来给她,连忙逃走了。千里抱着酒坛,哭笑不得:“可是,我已经被塞得满屋子都是酒了,不要说今年冬天,恐怕喝到明年都喝不完,您现在还给我酒,不是想撑死在下吗……”
“啧啧啧……英雄就是不一样,可以收礼收到手软。”朝气蓬勃的声音在他背后响起,千里头都不用回便猜到是谁:“喀巴王子。”
自从草原一见,喀巴便深深地崇拜起这个天朝男人,经常有事没事就到千里的住处乱晃悠,箍着千里的脖子硬是要跟人家以兄弟相称。
“哎千里,你有这么多好酒,一定喝不完吧?那……”喀巴暧昧地盯着千里满屋子的酒坛,就差没流口水了:“要不要我帮你消灭一点?”
“在下也正想请王子共享美酒呢,就怕王子嫌弃我们这些平民百姓自个儿酿的酒,不肯赏脸。”千里微笑着揭开怀中的酒坛。
“喂喂喂,你可不要胡乱毁谤别人哦!我跟那些娇生惯养眼高于顶的王室贵族可不一样!”喀巴流着口水贴过去:“哇,好香!”
“当然香,这可是大婶酿了好几年的酒,本来准备留给她儿子娶媳妇的时候喝的。”
“这样的宝贝都舍得送你?!”
千里淡淡地扫了他一眼:“换了你,你不会送?”
“自然……也是会送的。”喀巴豪爽地拍着千里的肩膀:“匈奴人民最崇拜英雄。”
“过奖了。来,干了!”千里微笑着,举起手中的酒坛。
喀巴也随手捞过一坛酒,手一捣鼓,酒香四溢,举酒道:“干了!”
酒方入喉,齿颊生香。酒过三巡,喀巴一抹嘴巴,豪笑道:“好酒!不过,若有伴乐,这酒喝起来便更香了。千里兄,你这儿什么都不缺,就是缺了一个女人。有个美女在身边人唱琴和,岂不妙哉?”
千里微微一笑:“王子想听琴,何须女子?”顺手抄过一旁的琵琶,轻轻挑了几个音。
音质清越,流金断玉,虽细弱,却极具穿透力,宛如一根针深深扎进喀巴心里。喀巴不由怔了,脱口问道:“这是什么乐器?”
“琵琶。”千里抱着琵琶,五指一轮,铮铮琴音胜似千军万马,磅礴有势,滚滚铁流汹涌踏平每一寸土地。
在喀巴的印象中,抚琴弄音本该是女子做的事,可眼前抱着琵琶的千里,却丝毫没有违和之感,反让喀巴觉得,这琵琶若非由千里来奏,便毫无价值,不过一死物而已。
即使正在抚琴,千里仍然有着一股只属于名将的百战雄风。喀巴深深地觉得,千里的琵琶不是琵琶,是饮尽鲜血的宝剑。千里所在之处不是一间小木屋,而是百万雄师即将对战的沙场。
千里不是千里,不是在草原上三箭取鹫的白衣男子,不是匈奴人民敬仰的马上英雄,而是带领着万马千军的铁血将军。
铮然琴音嘎止,千里缓缓抬眼,却反而被喀巴吓了一跳:“喀巴王子,你……哭了?”
喀巴猛然回神,伸手一抹眼角,果然湿漉漉的,当下羞红了脸,低下头:“没有,我没事……这曲子很好听,叫什么名字?”
“情天。”
“情天……”喀巴喃喃地重复,似是失了神:“有唱词吗?”
千里垂下眼睑,点点头。
“能唱吗?”
千里点头,然后又摇摇头。
“我……唱不了。”
“噢……我明白的,要一个男人唱这曲子,也难为了点。”喀巴感到抱歉地挠挠后脑勺。
“不是……这首不是我的曲子……只有那个人才能唱……才能唱出那种韵味。如果我唱,就像东施效颦,反而会脏了王子的耳。”
“那人……是谁?”喀巴怔怔地问:“我以前,似乎听过这首曲子。”
千里抬眼看了看喀巴,只微微一笑,没有作声。
宫中传来清越的歌声。
“纵相知,不能相思,纵相思,不能相守……”
歌声有如乳燕归巢,字字珠玑,流金断玉,沉绵起伏,只听得人失魂落魄,心神恍惚。
婢女蓉儿站在离歌者最远的一根柱子后面。原本满腹牢骚,一听这天籁之音,却不由得气消了,甚至不禁勾出对歌者浓浓的怜惜。
歌声转弱,最后凝滞在一个轻如鹅毛的音符上,久久回荡室中,消散不去。
然后掌声不慌不忙地响起。
“公主真可谓文武双全,随口唱来一曲,竟余音不绝,绕梁三日。”
真是天字第一号特大蟑螂,还是打不死的那种。明仪翻了个大白眼,没好气地转过头去:“整天就往本宫这儿跑,单于没别的事好干了吗?”
“陪伴公主可是本王每天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呢!”
“请单于别说这种让本宫深感三生不幸的话。”明仪懒懒地走到躺椅边坐下,蓉儿马上走过去帮她捶腿。
“刚刚那曲子真好听,不知是何名字?”
“情天。”
“情天……”班布达低声在嘴里念了几遍,抬头笑笑:“好名字,只是为何没有配乐?”
“因为配乐的人不在。这世上只有一个人,可以奏出磅礴九天的情天,除了那人,再无人能奏出那样震撼人心的金戈之声。”
“这样吗……”班布达沉吟半晌:“那人是……千里?”
没有回答。
美丽的公主露出了一贯的轻蔑笑容。
武宁宫。
“明仪平安去到匈奴了?千里也没事吗?”
太子殿下兴奋地捏着探子的肩膀,使劲地摇晃着。可怜的探子被力拔千钧的太子这么摇晃,深切地感到自己浑身的零件都要松散了。
“是……是的……”
“太好了!”用完就丢。得到肯定的回答后,太子殿下将探子一把甩出去。可怜到无以复加的探子被甩到墙壁上,然后摔在地上像个破垃圾袋似的一动不动——晕了。
“你温柔一点行吗?你看你把人家甩晕了。”
永远那么气定神闲的清愁山庄少庄主慢慢啜了口顶级白茶,不慌不忙地调侃道。
尚轩高兴得脸都变了形,抱着寒凝绿笑得嘴都咧开了:“太好了,太好了……神明保佑,神明保佑……”
“喂喂喂,别抱得那么用力,谋杀了本公子你赔不起。”寒凝绿一边拍着好友的背,一边不放松地消遣。
“明仪没事……明仪和千里都没事……太好了……天杀的真是太好了……!”
幸亏两个都平安无事,否则,哪怕只是其中一个活着,另一个恐怕也不久于世。
三千和亲队伍,几乎全部埋葬在白龙堆。他们能活着,确是神明保佑。
“你现在不应该抱着我发疯,而是快点想想该采取什么行动以确保你妹妹平安吧?别忘了,曼妃那边……”
“我知道。”尚轩的眼光骤然冰冷,深沉如大海:“她不会得逞的!”
“呵呵……”寒凝绿笑容可掬,慵懒地靠在椅背上:“那么……你打算怎么办?”
尚轩别有深意地看了他一眼:“你不是已经猜到了?”
“呵呵……嗯……我的确是猜到了,不过你确定要这样?”
“只有如此我才能放心。那是我唯一的妹妹。”
“可是代价很高哦!”
“我什么都可以不要,我只要她平安……”尚轩悲痛已极:“我只要她活得好好的,我只要她能……幸福……”
只要她幸福。
可这是唯一不可能实现的愿望。
离开了心爱的人,
还能幸福吗?
寒凝绿静静看了他半晌,淡淡一笑。
“也罢,我就舍命陪君子吧!”
已是秋至。
在匈奴已待了整整一季。
该离开了。
白衣男子一边收拾包袱,一边看着窗外的迷蒙蓝天。
要走了。
他要走了吧?
毕竟已在这里待了整整一季。
不走不行了。
华服公主幽幽望着宫外的蓝天,眸中满是迷离的光芒。
他要离开了。永远。
千里利落地翻身上马,回头朝喀巴粲然一笑。
“王子,送君千里终须一别,请留步吧,我们就此别过。”
喀巴依依不舍地望着马上的俊逸男子,却不知该说什么话才好。
这个男人要离开了。
遥遥天朝。万里黄沙。
也许一辈子都不可能再相会了。
平日不觉得,直到这个男人要走的时候,才发现,这个人一旦离开,整个世界都会少掉三分生色!
“千里兄,你……你就这么离开,甘心么?”
“……喀巴王子,你在说什么?”
“我只是觉得……觉得……”喀巴也不知该如何表达自己心中怪异的感觉,话语在舌尖转了好几圈,还是吐不出口。
只是觉得你的心还留在这里。
你没有将它带走。
把心留下,或许该说,强迫把心留下,能甘愿么?
“王子,请回吧。”
“让我看着你走。”
“何必呢?”
年轻的王子或许还不知道,留下比离开的人更痛苦。
“我没有佩服过任何人,但我佩服你。千里兄,你不应该是那种屈居在军队中的角色。你这样的人,不只是能带领千军万马的。”
你是天生的帝王将相。
“王子,请回吧。”
白衣男子淡淡望向来时的路,眼神似是依依不舍,却又充满解脱的意味。没有再看喀巴,白衣男子轻轻调转马头。
的的、的的……
林间响起清脆的马蹄声。喀巴怔了怔,半晌才反应过来那不是千里的马蹄声。回头一望,只见一骑不慌不忙地向两人走来。
看清了马上的骑士,喀巴张大嘴巴,完全傻了。
红衣、雪肤、乌发。
飘逸若仙,宛如碧绿的林中幻化而出的精灵。
男子的眼睛微微睁大了。喉间缓缓挤出两个字:“公主……”
最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人。
最理所当然会出现在这里的人。
红衣女子轻轻收紧马缰,伸手从腰间摘下一块玉佩扔向男子。白衣男子接住,凝望着红衣女子。
“我不会阻止你离开。”
她轻轻地说着。
“正如我不会逃婚一样。”
“千里,我再给你最后一次机会,说带我走。”
喀巴的眼睛瞪得像铜铃。
千里低下头,无奈苦笑。
“如果能做到,公主此刻还会在此说出这样的话吗?”
红衣女子满眼痛楚,柳眉紧蹙,亦是苦笑:“对啊……”抬起头,眸中莹光闪烁:“我明明不想这么说的,为什么会说出来呢?我明明就,不想让你为难……”
“那玉佩,你就替我扔了吧。反正留着,也无用处了……”
白衣男子不用看都知道手中的玉佩正反面分别刻了两人的名字,大手攥得更紧:“谨从尊命,公主。”
从两片薄薄的嘴唇中溢出的字句宛如杜鹃啼血,令人心惊。
一咬牙,毅然抬头向红衣女子微微躬身,干脆踢动马驹,转身离去。
林道中黄沙漫天。
俊逸雪白正绝尘而去。
红衣女子静静地看着远去的背影,一动不动,直到林间再无蹄声,尘埃落地——
“千……里……”
眼前一黑,娇躯一软,从马上轰然摔下。
“公主!”喀巴惊呼。
明仪宛如丧失了所有生命力,眼神空洞无神,脸色灰白。
再也看不见,听不见任何东西。
他已走了。
永不……相见。
我以为我们会永生厮守,永不相弃。
奈何……奈何……你如此在乎天下苍生。
千里,千里,我实在不愿永不相见。
“究竟公主生了什么病?给本王说清楚!”
兴致勃勃地去到自己妻子的行宫,原想再让妻子对他冷嘲热讽一番,不料却碰见自己的皇弟一脸惨白地抱着一身红衣的公主满头大汗地冲入行宫,语无伦次地说公主从马上摔了下来。
从马上摔下来?如果不是看见喀巴怀中的妻子脸色比喀巴还要糟糕,班布达定是要嗤之以鼻:以明仪的骑术,要她从马上摔下,还不如到海里找一条美人鱼还比较快。
见她睁着眼,试着唤她,却发现无论如何都得不到回应。
气急败坏地宣来太医,一番诊断,这些庸医竟敢告诉他“臣下实是诊不出公主有何大碍”。
没有大碍会像个死人一样,连他强吻她都没有任何反应吗?!
一群庸医!饭桶!狗屁不通的东西!
一群老太医根本不敢直起身子看那高高在上怒火冲天的单于一眼,全都嗫嗫嚅嚅颤颤巍巍地伏在地上,连大气也不敢出。
班布达根本没心情去理脚边的一群老头,他转身,直直走向喀巴。巨人般高大壮硕的身躯踩着重重的步子压迫而来,眼神阴鸷锐利如黑鹰一般,连向来天不怕地不怕的喀巴也不禁惊恐地后退,直至被逼到墙角才不得不停下。
“明仪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喀巴颤抖了下,用力咽了口口水,结结巴巴地回答:“就、就是从马、马上摔下来……”
“她见过千里了?”
这是肯定句。
喀巴蓦地睁圆了眼睛。“她……她……”想为那两人掩饰,却无法在皇兄面前说假话,尤其班布达明显早已知晓二人之事了。
“那个男人对她做了什么!?”班布达蓦地大喝,巨掌猛地捏住喀巴的肩头,将不算轻的喀巴抵着墙举了起来:“为什么要将她弄成这副样子!!”
班布达的怒气狂猛而且直接,喀巴感觉自己的骨头都要被他挤碎了。张张嘴,喀巴艰难地吐出几个字:“千、千里没做……什么……”
“说实话!”怒火高涨,手下不由得加重了几分力道。就在这时,只听一声骨骼脆响,喀巴脸色变得煞白煞白,豆大的汗水像下雨一般流个不停。
周围的人们没有一个敢上前劝班布达放手。喀巴虽是剧痛难忍,牙关倒是很紧:“千里……没有做任何危害公主的事……”
班布达又惊又怒,震怒的眼光在自己弟弟脸上来回切割,咬牙切齿:“你要包庇他?”
“臣弟只是说实话。”
室中霎时只剩下班布达粗浊的喘气声,其他人却连呼吸都不敢了。
咚!
铁臂一振,喀巴壮硕如牛的身体飞了出去,像一座小山重重地砸烂了桌几。
“来人!传普贤奴!”班布达胸膛剧烈起伏着。
“皇兄不用白费力气了。”喀巴从一堆残骸中挣扎着爬起来,喘息道:“千里离开了。”
“什么……你说什么?!”班布达震惊,奔过来又将喀巴从地上拖起,冲着他的脸咆哮:“你说什么!?你再说一次!”
“臣弟说……千里已经离开了……离开匈奴了……”
班布达目眦欲裂。
“离开了……离……开了……”班布达仿佛被这个惊人的消息震傻了,嘴里反反复复念叨着。
手一松,喀巴重新摔落地上。这次他没有着急爬起来,而是坐在地上同情地看着自己的皇兄。班布达喃喃许久,胆战心惊地回头看自己的妻子。
他的妻子双目无神,黯然失色。
像个断了线的木偶,没有生命、颓然窝在一旁。
班布达狠狠地闭上双眼。
不忍看,这样的公主,令人心痛。
他知道,公主正在死去。
最怕的事始终发生了。
早已明白妻子对那男子爱恋之深,也深深地了解妻子的性格。她说不会背叛他,就无论如何也不会背叛他。他一直以为,他有足够的时间夺取妻子的芳心。即使千里身在匈奴,也不能阻止他对明仪发动攻势。
虽然心底仍若隐若现地浮动着一丝恐惧,他一直认为是自己太多虑,拒绝去思考恐惧的根源。
直至听见喀巴一句“离开了”,捂在心底生脓发溃的伤口才被掀开曝晒在阳光下,血肉模糊,痛入骨髓。
这,终究不是属于他的宝藏。是他不自量力,妄想困住公主自由的身心。
公主宁愿死,也不会愿意将自己交给他的。
他明明知道的!从一开始,就清楚地知道!
却还是心存侥幸,以为总有万一机会,能让她爱上自己。
而任性的结果,竟沉重到让他承受不起!
“喀巴。”
“臣弟在!”
“将和亲队将军千里……带回来。”
喀巴怔了,不确定地问:“皇兄?您要臣弟将千里……带回来?”
“对。”
“为、为什么……?”
“你知道吗,我喜欢公主。”
“臣弟知道,可是……”
“我喜欢的公主,是光彩动人的,是意气风发的,是风情万种的。”
“……”
“可是我喜欢的公主,却是千里专属的公主……没有那个男人,就无法看见美丽动人的公主。”
纵相知,不能相思,纵相思,不能相守……
当初初闻天籁,余音绕梁。
如此美好的女子,该让多少男子倾倒,徒害多少相思。曾不止一次嘲笑天朝皇帝的愚笨,买椟还珠,倒让他占了个天大的便宜。
妙音歇处,现出公主美丽的笑容,如一贯的绝艳、轻蔑。
此曲何名?情天。
情天……为何那时,没有看出她眼中的苦涩,没有听出她语气中的决绝,没有读懂“情天”之意?!
情天……恨海!此乃……诀别之音!从那时起,她便已决定了舍弃自己的心。
可恨的公主!
咬着下唇,泪水不知何时淌了满面……
喀巴集结了宫中的追踪好手,沿着千里离去的方向策马狂奔。队伍浩浩荡荡穿过树林,循着两行蹄印一路追至白龙堆。
“王子殿下,蹄印消失了!”一个下属向喀巴报告。喀巴拧眉,抬眼望向无边无际的黄沙,希望能发现蛛丝马迹。
“今天没有发生过龙卷风,蹄印不会这么快完全消失的。分五队散开寻找!”
“是!”
众人领命而去,不消片刻便有回报:“王子殿下,找到了一匹无主之马,不知可是千里将军坐骑?”
喀巴怔了怔:“那是何马?”
“汗血宝马。”
“是他了!”喀巴精神大振,“带我去!”
一地破碎。
尽管被切割得破破烂烂,污血浸染,但仍能看出是男子最喜穿的月白长衫;埋在沙地中,仅露出破裂的木身,却是男子抚出金戈之声的天朝琵琶。
“王子殿下……这……”
“不是他。”喀巴怔了很久才开口说话,语气竟出奇的平静,沉稳如暮鼓晨钟:“绝对不是他。”
那种似是拼命说服自己的语气让众人一怔。“王子殿下?”小心翼翼地试探。
喀巴没有理会,只是胆战心惊地看着倒在地上的汗血宝马。
不是千里,不会是他的。世上并非只有他骑汗血宝马,也并非只有他穿白衣服,更非只有他带着琵琶啊!
所以,不是他。这遍地的血泊,也不会与他有关。
喀巴浑浑噩噩地走了两步,目光毫无焦距地在遍地残骸中游移。忽然,一丝碧光刺痛了他的眼,激得他刹时清醒过来。
通体莹碧,可以透过它看到玉佩下自己的手指,是块不可多得的美玉。
众人惊呼:
“王子殿下!王子殿下您怎么了?!”
“不可能……不可能……”
跪在沙中,紧紧攥着手中的玉佩。
“不是……不是的……”
不是他,绝对不是他。
喀巴失神地喃喃自语,手越抖越用力,几乎要将玉佩捏得粉碎。
不要看,只要看不见就好,看不见就好了!
看不见刻在玉佩上的两个名字!
班布达从王座上一下子弹起来。
“这是……发生了什么事?千里呢?”班布达指向一堆残骸的手指在不断颤抖着。
喀巴低着头,咬着下唇,努力抑制即将冲破极限的悲痛。
“喀巴,回答我!”一思及最坏结果可能对公主产生的打击,班布达连话也不敢说得太大声。
喀巴摇头,隐忍片刻才道:“臣弟……没找到他。”
“没找到?”
班布达惊诧地发现自己的声音竟然在发抖。
很显然,没找到并不能成为活着的有力证据。在没有坐骑、食物和水,很可能还受了重伤的情况下孤身一人在茫茫大漠中跋涉,这简直跟朝着鬼门关走没有什么两样。
班布达怔怔地站了很久才会过神来,意识到自己的失态,连忙收敛神游的魂魄,振作精神:“我再给你三千军骑队,哪怕要追到天朝,都要将千里找回来。无论如何,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喀巴紧紧地捏着拳头,沉声道:“是!”转身离去。
目送弟弟紧绷的身影,班布达颤巍巍地吁出了一口气,想重新坐下,却是身不由己地摔入王座中。手脚瘫软在王座里,茫然地注视着横梁上的雕刻,久久移不开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