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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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潇手中握的刀不是一口普通的兵刃,那是扬名大漠的宝刀。
大漠第一刀。
潇潇未能认出这宝刀,因为它只在中原立下威名,从未在大漠现身过。
刀柄缠着栗色麻布,握刀时厚掌沁出的汗水每一滴都能于瞬间被麻步所吸噬,五根手指与麻步融合为一,增强握刀的实感。
刀刃的色泽黝黑深沉,布满精细的佉罗文,书写的文字罕有人能懂,密密麻麻的刻字像极了图饰花色。那刀字故意被磨去了一半,只剩下些许残存可供辩识的文字。
刀身狭长,薄如蝉翼,轻巧流畅,其性亦如它原本真正主人的性格,深藏不露。
本该是暗藏刀光的大漠第一刀在潇潇的手中却转成了逼人的光芒,劫浪的胞弟眼里盛不下银白的刀光,他来自中原,似是认出了这宝刀的玄机,惊骇问了一句:“是这口刀?”便一退再退了。退后的靴子踩了一个空之后,失手的他便什么都不记得,也说不出眼前白花花的究竟是烈日、是刀光,还是自己失去意识前的昏茫。
世间若有一种速度唤为啸空而过,那么,八王子挥刀的速度就无可名之了。
胜过任何一种双目所见过的疾速,八王子的刀出手太快,快到无法觉察、无法明辩,亦无法出招。
七击,仅仅七击,人就倒下了。
眼、耳、鼻、舌、颈、胸、腰。
那七击敲中的位置全在剎那间完成,中刀的身体没有意识到自己已中了招,因为意识化为一缕轻烟,进入昏沉的睡眠状态。
人没死,八王子击上的是对方的穴道。
八王子传承了劫浪的速度,比一闪而逝更快的出手速度,就是这速度让他的对手一一败下阵来,就是这速度让潇潇稳坐大漠第一剑。
八王子毫不费力就地解决了拦路者,自此确信,他的兄长是真的欲置他于死地,只不过,他的兄长们错估了潇潇的实力。
“我不杀你,我相信劫浪会处理你惹出来的祸。”将意识昏茫的人带上了马,八王子自言自语,旋即将人绑在马背上,随着自己奔走。八王子留他一命,因为他的天竺老师百般告诫,要爱你的敌人。
潇潇,要爱自己的敌人……。
潇潇,你的敌人是促使你变成高手的源头……。
认识你的敌人,必须认清你的敌人,唯有对敌人了如指掌才有胜利之机……。
那是潇潇一切成长的动力、武功心法的源头。
八王子冷静看着劫浪的兄弟。
“因为你拦了我的道,所以我留你一命。留下你,我也只想图一个证明,证明他说的是对的。不过,看你的能力,尚不足以成为我的敌人。因为你颤抖恐惧不安才会运用非常手段取得一种证明,在你企图求取你自身存在的证明时,我已看穿你的怯懦自卑以及可怜。”八王子说这话时,已经收刀。至于那个他,则是八王子天竺的老师。
既来之,则安之。他放弃小路,改走宽广的官道。天很蓝,他从未赏过如此壮丽的蓝天。
仰望飞鸟时,他朝枭鹰吹了一个清响的哨音。
枭鹰停落在他的马头,一双充满皱折的眉眼层层迭起,瞇起眼睛盯着八王子,跟随他横渡黄沙,成为八王子入汉第一个门徒。他和不懂人语的枭鹰对话:“即使是亡命天涯,我,潇潇,依然是楼兰国的八王子。是吧,我可爱的大漠之鹰。”
***
二十一世纪。
一所大学的研究室里,唐岚正埋首书中,他用手搔搔头,头皮屑掉了满身都是,这也难怪,这是他连续五百个小时不眠不休把研究室当家的结果。在过去的五百个小时里,算一算约末有二十天左右的日子,他的指导教授对他发飙了。
唐岚正在进行的专题研究是一项对消失的文字搜集采样,并整理研究出一份档案作为他硕士的毕业论文。
唐岚的指导教授是当代国际知名大师,对世界消失的语言存在着一股莫名的焦虑,镇日忧心每天都有一种语言文字从地球上消失,他手下的学生被他折磨过的虽然在学时都愤恨过他,但那些学生一个又一个成为一代年轻的大师,扬名国际,这也是不胫而走的事实。
唐岚就读于这一所大学的语言学系,身为硕士准毕业生,他央求教授放他一马,这会儿更惨了,他的哀兵政策无效,还招来了狠狠一顿骂,结论是,他的教授把他关在研究室里,不让他离开此处一步。
这是哪门子的事?唐岚原本的题目不是这个,但那迷恋古文字的人轻描淡写写了几个大字,挥一挥手,把唐岚唤来问了问,不过,那也不是问句而是彻底的命令句。
他的指导教授突发其想,问唐岚:“两年前的入学考试,当时你的口试问题里有提到一句话,就是那一句话我才决定录取你的。”
哪一句话?天晓得两年前他说过什么狗屁脏话。
“当时我问你如果要你研究一种古文字你将研究什么?你说,因为你府上收藏着一种佉罗文,所以最有可能是佉罗文。现在,我就要你以此为题,踏踏实实研究,为了防堵你那爱睡的精神,自今日起,你一步也不准离开研究室半步,直到你拟好了大纲。”
而那大纲总算在五百个小时后拟妥了,唐岚看着那几近于不可能的研究方向,真想撞墙求死,他嘀嘀咕咕为何自己会考进这所学校,还不是因为那是录取率最高的系所,没有人想念这东西,什么消失的古文字,消失就消失了吧,佉罗文,再见。
他把大纲递给那头脑离阿兹海默症还相当遥远的教授,等着再受一顿刮。
“很好。”
这是唐岚在五百个小时中送了二十次大纲后最期盼听到的一句话。
宛如世界大战结束和平的钟声响起般,唐岚雀跃着总算可以步出那关了二十天的研究室。
可恐怖的事还在后头,隔日那瑟瑟风雨将屋檐门窗吹上了一层雾气的上午,唐岚就接到教授的恐怖电话。
“我已经向上局申请经费,这个研究计划的执行者就是你,等经费下来你我立刻整装前往佉罗文的发源地去挖掘,记得带铲子。还有,你先将你收藏的佉罗文物件送过来,就这样。”
唐岚带来了一把刀。
刀柄缠着栗色麻布,有些破损了,干黑的部分猜得出是染上的血渍。
刀刃的色泽黝黑深沉,布满精细的佉罗文,书写的文字经过时代的嬗递也显得斑驳了,密密麻麻的刻字像极了图饰花色。那刀字只剩一半,另一半被磨平了无法辨认。
刀身狭长,薄如蝉翼,轻巧流畅。
“教授想知道什么呢?”唐岚记得那是他家的祖传之宝。
“我想听听这刀和府上的渊源。”教授好整以暇审视一把生锈的刀。
“祖传的。”
“你的祖先是武士剑客?”
“不,一位朋友赠给了我的祖先,从那之后就留到现在了。”
“这上头写什么?”看了被磨去一半的字,教授皱着眉头深思。
唐岚认得上头几个字。
“善善,二王子。”
“你认得佉罗文?”
“算是对文字的一种天份吧。”三岁时,唐岚就能分辨出世界各国的语汇,这也是为何他可以考进语文学系的原因。
“如果我们挖到新的佉罗文字物品,陶啊,罐啊,等等,你能看懂上头的字吗?”
“应该没问题吧。”唐岚摸摸头,满头黑发哗啦啦下了一场白雪,全都是头皮屑。他堆着笑脸:“我想先好好补眠睡个饱,等到这些脑人的头皮屑都不见了我们再走行吗?”
不行也得行,教授见那雪花纷飞的碎屑自唐岚的头发飘然而落,吓得拍拍这儿拍拍那儿,如临大敌一般。
接下来的暑假与唐岚所想无异,疯狂的教授领着他以及两名工读生直奔中国大漠。他们首日先尝了甜头来到了长城瞻仰那伟大的古代工程,不愧是响誉国际的语文学家,整个行程里,唐岚的教授只对文字的遗迹有兴趣。
“总会有人在泥砖上刻字吧,就像孙悟空写个‘到此一游’之类的。”为了寻找那所谓的到此一游古文字,唐岚只好听从指令像蚂蚁爬墙似地每一寸泥墙都不放过。
这下子唐岚明白他的大漠之行也差不多该是这样,一步一步来,他还幻想骑着驼子摇摇摆摆照张英姿勃发的照片留个纪念,这念头最后印证了,只差别在内容上,唐岚最终照的全是一系列手稿,一个名之为潇潇书写在布帛上的片段文字。
一匹布帛是无意间他在风化干涸的古河川上行走时,于一棵枯萎的树心中不小心发现的。就像孔子把他重要的著作埋藏在壁中以避祸,唐岚想不出是哪个人如此聪明到把这些看似日记又像古代杂言小说的资料藏於空心樹中。
那些文字以佉罗文所拟,字体端整有节,遒劲有余。
走过了长城,度过了暑假,重回有冷气吹的研究室里,唐岚对着那些绸缎上的字仔细研究一番。那些是在何种心情下写的为何读来特别沧桑?那个名为潇潇的人是谁?他为何要将这些手记放在枯死的空心树中?
唐岚打了一个长长的盹,是该回家的夜深时分,他点了一根烟,对着那些手稿排出了顺序。
------我从风雨来?还是风雨向我走来?不重要了,因为,我与风雨迟早都要混在一起,所以那前因后果就不重要了。(潇潇手记)
------我的平沙剑、落雁刀哪儿去了?我以为我能抚平楼兰高丘上的沙,又以为能击落青空上的大雁。原本以为大漠第一剑的我是无所不能……。(潇潇手记)
------当我心凄苦时,天空就会下一场凄风苦雨,一如我的名。潇潇。(潇潇手记)
在一堆凌乱中,唐岚尝试厘清头绪。
唐岚是个极爱睡眠又散漫的学生,一有空就睡到中午太阳晒高了才肯起床,今晚的日月星辰運作力量有些不同,时值三更了,他的精神却格外抖擞,一本正经,专心一志,彷佛有一种无形的神秘之力召唤着他,引领他走进那名为八王子潇潇似真非真的经历中。
接下来的五百天,不是五百小时,整整五百天,唐岚才逐渐拼凑出一个完整的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