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进入omega后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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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睁眼时,雕花大床的锦缎磨得后颈发疼,陌生的香氛漫在空气里,甜得像淬了毒的蜜。
他终究还是成了方凛情人堆里的一个,像件蒙尘的玉器,被随意摆在这奢华的架子上。
那些高高在上的Alpha,眼里的Omega从来都只是筹码。他望着帐顶繁复的缠枝纹,恍惚想起那年,季洵把他从山沟里捞出来,扔给他一把枪:“活下去的人,才有资格谈价值。”
那时候的训练基地,铁丝网外是荒无人烟的戈壁,铁丝网内是无休止的生死场。
他练枪时手抖得厉害,被教官用皮带抽得背上全是血痕;学格斗时被按在泥地里揍,牙齿咬碎了混着血吞下去;深夜抱着画板临摹《千里江山图》,笔尖的墨总混着指缝里的伤血。
季洵说:“思凡,你要做最锋利的刀,也要做最精致的瓷。”
他做到了。十三岁那年,他单枪匹马端了敌对势力的军火库,回来时左胸中了一枪,季洵却摸着他的头笑:“好孩子,没让我失望。”可转头,他就被打包送给了方凛,像送一件用旧了的工具。
季思凡自嘲地勾了勾唇,指腹摩挲着掌心的伤口。他怕的从来不是利用,是被弃如敝履的滋味。
就像当年在基地,那些被淘汰的同伴,尸体被扔进戈壁喂狼,连块墓碑都没有。
可他偏要活下去,偏要弄明白,自己这把刀,到底是被谁磨利,又被谁亲手折断。
“您刚才不是有话要对我说吗?”流金的声音怯生生的,像怕惊扰了什么,打断了他的思绪。
季思凡从回忆里抽神,眼底的茫然褪成冷意:“没什么,带我去房间。”想不通的事暂且搁置,活下去,摸清处境,才是眼下最要紧的。
外面的风风雨雨,总得先有个栖身之地,才能再图后计。
流金躬身引路,姿态恭顺得近乎卑微:“季先生这边请,您尽快熟悉环境,往后……便住在这里了。”
穿过修剪齐整的花园,一栋欧式洋房撞入眼帘。
几个皮肤白皙的少年聚在喷泉边嬉闹,笑声脆得像风铃,有长着可爱耳朵的狐狸omege,也有温柔妩媚的蝴蝶omega,发色不一,各种信息素交杂。
其中几人往季思凡这边看,不知道想什么。
“这是专门供方凛先生的情人们住的。”流金的声音压得很低,带着点不易察觉的颤抖。
季思凡心里冷笑,”呵,方凛倒是会享受,把自己家改造成了Omega牢笼。”他见过真正的牢笼,是基地地下室那些铁栏杆,里面关着反抗的Omega,眼睛里的光一点点熄灭,最后变成只会流泪的木偶。
这些少年,是心甘情愿戴上项圈,还是和他一样,被折断了翅膀才不得不低头?
“您别这么想……”流金似乎听出了他语气里的讥诮,慌忙低下头,手指绞着衣角,“住在这里的,大多是世家送来的,还有些是主动投靠的。”他顿了顿,声音里竟带了点艳羡,“季先生,您是首领唯一亲自带回来的,这待遇……旁人求都求不来。”
季思凡险些笑出声。亲自带回来?是像拖猎物一样拖回来的吧。
他打量着流金那张写满“乖巧”的脸,实在分不清这人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还是被方凛的强权驯化成了提线木偶。
就像当年基地里,那些对季洵言听计从的“好孩子”,直到死都不明白,自己不过是棋盘上的弃子。
季思凡的指尖又开始发痒,那是当年握枪留下的惯性。他微微眯起眼,不管这牢笼多华丽,他总能找到裂缝——就像当年从军火库的通风管道里爬出来一样,带着一身血,也要看见第二天的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