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4章 同病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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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住处,我在地板上坐了下来,画丢到一边。
    天还没暗下来,窗户射进来的光还很亮,但很遥远。画上的那个男子仍旧微笑着,看着让人心烦。一挥手,把它丢得更远些——在其他地方,尚不觉得怎样,此刻一个人呆着,黑暗气息顿时潮水般涌到了客厅。
    画上的背景正是这栋住宅楼。回溯过去,当时奸计得逞且成功脱逃,那个男子何等高兴,何等快意,为了一个稚气的恶作剧放声大笑。他笑得得意万分,连被他算计的男子跟随其后都毫无所觉。
    他笑得那样畅快,那样放肆,似乎十年的分量都在里面。
    他到底在笑什么呢?
    即便是笑了很久,笑得累了,嘴角仍含着微笑,完全不避路人。
    就在那时,他看见了那个很像故人的女孩。
    对上了看到那一幕的眼睛……
    我打开电脑,登陆,打开了水的博客。上次还有很多没看完就被某人黑了,这次几乎是将几天的一起看。
    不同的是,基于被黑的经历,我对之很有敌意,即便不是她本人做的,也气愤难平,所以这次不是简单的看,而是带着满肚子火气看。
    ——最近我遇到一首很有趣的歌,盘坐下来,凝神听了很久,抄了下来:
    When  I  was  a  baby,  I  will  see  you  in  my  dream
    Wearing  that  porker  dot  dress,  and  sitting  by  the  stream
    Leaning  in  to  hear  you,  you  will  whisper  in  my  ear
    And  everything  I  need  to  know,  I  finally  hear
    
    Wish  I  could  remember,  but  my  selective  memory—won’t  let  me
    
    When  we  played  together,  we  will  go  out  to  the  park
    Sit  down  in  the  fountain,  ‘splashing  round  until  it’s  dark
    The  days  go  on  forever  and  you  only  know  that  much
    And  everything  you  need  to  know,  is  answered  with  one  touch
    
    Wish  I  could  remember,  but  my  selective  memory—won’t  let  me
    伴奏用的是木吉它,演唱的是个没有修饰过嗓音,或说是个没考虑过要修饰嗓音的男人,若能看见他当时的形象,必也是一个不修边幅的人。
    初次听时以为是一男一女,女人忆及童年时分的纯真美好念念不已,至今还温情不减,坚定不移地珍藏着所有金色回忆。而男人的目光已经望向别处,心不在焉,然而恳切,只重复地说着,我也希望能记得,但我选择性的记忆不允许。
    有那么一刻,我恍惚地觉得,其实我们很多时候都是那样自说自话地爱着。
    这样的一首歌,我要过来听了好几遍。每次都觉得天空暮气蒸腾。很多鸽子飞来飞去地闲逛,有很多羽毛。也许是听的时候有些寂寥,或者是太过无聊吧。
    然而在听第九遍的时候,我突然笑翻在地。是突然的大笑,卧室里回荡的全是我的笑声——原来不管是女声还是男声,都是一个人唱的。那个男人拔高了嗓子唱歌,让女人有些幽怨的声音听来微微沙哑。难怪少少的起了一些鸡皮疙瘩。那个男人半认真半恶作剧地唱完了女声的部分后,想必是要转换一下角色和情绪,于是停了一会,默默弹着破碎的木吉它。等那明亮简单的低徊曲子过去后,才抬头继续唱男声的所有忘记。往事记得可能仍然清楚,但另一种形式的记忆忘记得很彻底,所以语气直接,无意费心掩饰安慰,却也有着淡淡温柔。
    不过,那温柔,已经完全与那个女人无关。
    有一天晚上,我抱着一摞书去市立图书馆,无意中看到自己在窗户上的影子,忽然想起那曲子,心里忽然感动。
    那曲子,带着不可置信的诚实。
    藏着那曲子的男人,一直那样平静地听着。
    转了千百回,才发现,他的世界平静和谐,静谧完美。
    
    ……无语。
    我们确实都自说自话地爱着。我们都是同病相怜。
    叹了口气,点击下一页。
    谁知新的一页上只写着一句话:我以后再也不会写他了。
    独独的一句,突兀得惊心动魄。
    情伤?
    爱痛?
    恨难绝??
    三秒钟后我哈哈大笑。想必是我那次写的评语在她的心里留下了不小的痕迹。不管是水渍或是抓痕,总之在她脆弱的心灵和自尊上开了一个小口子。
    有时旁观的人才真的目光如炬,言必中的。说是预言家也好,乌鸦嘴也罢,反正都是一个意思。
    打开下一页,却傻掉了。
    上面写着:我不再写他,因为我已经爱上了他。
    我无言地关上了电脑。脑海里空无一物。
    很久之后才自言自语道:“因为得不到才不愿提及吗?爱情确实只是这样的东西,只看必不必要,才决定抛不抛弃。”
    这样的恋情让人郁闷,让郁闷的人更加郁闷。
    我抓起手机,打了个电话给晨。
    实在是因为无聊。
    晨有些火大,这次他真的很忙。电话那边很嘈杂。但他深呼吸三次以后终于压下了火气:“陈杰,你有什么事吗?我现在很忙,你要长话短说,要不然某人会死得难看。”
    我低着头,乐呵呵地笑:“真是对不起,我说的正好是废话——不过照你说的来,我应该死了不止一回两回了。”
    晨很不耐烦,濒临暴走状态,低吼道:“我跟你说,我的耐性可是有限的。你今天怎么了,你不给我说清楚,以后就别生活在地球上。”
    “地球是你家开的?”
    “TMD地球就是我家开的!”
    “我怎么不知道?”
    晨已经气得开始喘粗气了。
    “我是找不到人说话才找你的,你是我的朋友不是?谁知你根本不领情,让我心都寒了一半。唉,这年头,什么都是靠不住的呀!”
    我在他家开的地球上油腔滑调地说着,眼睛一直望着窗外那一小块金色。那是静止的一块阳光。光彩四射,望了很久才看到它是缓缓流动的。
    很普通的阳光,在寒冷冬日特别炫目而已。
    少年时代的我曾有一段时间非常愚钝,常常对着一个不断运动并不断重复的东西出神。什么也不想。比如蹲着看木匠汗流浃背地刨木头,动作重复,手指皱褶挤压后又舒展,白花花的木头卷往外冒——只是单单的出神而已。直到长大了,那一幕幕在脑海里还历历在目,清晰如昨。
    真是神奇。想着想着,可以看到那片刻时光的经纬滑过手指,流泻到地板上。
    此刻我正做着同样的事。事情好像喜欢以这样可爱的姿态轮回。
    可是晨看不到那块金色的阳光,具体来说是冬日的金色阳光。他看不到,所以他正在咆哮。
    “喂,我警告你,要是你再来骚扰我的话我就对你不客气了!昨天肯定还没将你教训够吧?”
    说起昨天的对决,又是他赢了,我不幸因大笑过度失手被他踩在脚下。所以现在他的口吻里有一分恶狠狠的笑意。
    “晨——,我有心事啊,”我用甜腻恶心的语气说着,“所以现在来找你啊,结果……你……唉……”
    这一叹叹得他的火气更加炽热,只恨不得马上飞过来灭了我:“陈杰!!”
    我抓着手机,低笑了起来。将视线移到了那幅画上。刺激得他火冒三丈让我感到了一种全新的乐趣。我也是最近才发现晨的肝火似乎比较旺盛,也比较容易挑逗。那个冷静自信的男人,可能也只是在熟识的人面前才会有这样的孩子气的举动吧。
    或者说,对于我这个损友,他已经习惯了我的存在,就像习惯一根不轻不重楔入背脊的刺。
    “晨,我爱上另一个人了,怎么办?”轻飘飘的一句话。
    “陈杰!!你TM有病啊!!有问题就看医生,有病就吃药,要么玩玩撞墙也……喂,你刚才说什么?!”
    我笑着说:“我爱上另一个人了。”
    “你……”电话那边突然一阵可怕的沉默。
    我静静等着他。我等着他说,你是认真的吗,你是不是开玩笑啊,你是不是什么东西撞了脑袋啦之类的。
    等着,但等到的不是这些——
    他叹息了一声,很久才说话。
    “杰,不管爱你的,还是你爱的,都正经历着一场劫难!”
    “……”
    “哦,对了,别再来吵我啊!”说完他挂了电话。
    这么突然!我对着电话发呆好久。回味晨的语气,声音充满枯寒,似乎对爱情的最后一丝幻想也已泯灭。
    我的心中不无震动。
    不是不知道的,在不那么相信爱情的晨心中,我一直是个用情极为专一的人,他甚至曾说我有很强的精神洁癖。可能也就是我这样的人,才能从根本上无情地清除他残余的对感情的信心。
    但是,晨,我也不知道怎样做啊。要不你告诉我?
    我打了一个哈欠。啊,确实是无聊呢。睡一会吧。
    就这样,我怀抱着不能告人的凄寒进入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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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词因为很久没看的缘故,有些错误,以后再更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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