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节 考验?我的小命儿啊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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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着阿奴,在这层层院落穿梭着,似乎走了很久,两面的景致换了又换,直到逐渐消失成了一片石头地,架着各式的冷兵器和叫不上名字的器具,阿奴才放慢了脚步。面前的正堂敞着大门。
    待走进,又看见了那个小鬼头,站在一个男人的旁边,恭恭敬敬的。
    “先生。”
    阿奴对着那个背影躬身颔首。
    男人慢慢地转过身子,那是一张刚毅的脸,棱角分明,泛着英气。整个人有一种肃杀的气质,荡着冷绝。可是,这些揉进我的眼里,却变得无比柔和。
    他的眼光划过阿奴直接射向了我,我似乎看到了那眼波底下刹那闪过的涟漪。那双眼看着我,另外两个人似乎也提着呼吸盯着我不做声。一种绝对的安静像一块零下的冰激活了我的神经:阿奴叫先生,小鬼头叫师父,莫非……
    我单膝跪地,两手抱拳举过头顶:“请师傅不吝赐教。菱儿生性愚笨,可志存高远,愿与师父从文从武,定当虚心刻苦。”
    “从文从武……”眼前的男人拉长的语调像是消磁的老唱片,唱着模糊的过往。
    “请问?”我试探的叫了一声。
    男人经我一唤,猛然回神,问道:“治人者习文,护人者习武。你为何要从文从武?”
    “你为何要从文从武……”这一句在我脑子里面转了千万遍之后,似乎是与哪里契合了一般,发着默契的和声。
    “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想要修身,必先学会如何保全自己,只有文武双全,方才可得真才实学。这之后,才会运筹帷幄,掌天下于股掌。”
    什么运筹帷幄,不学点武功保护自己,怎么在这野蛮时代混下去;不学点诗词曲赋,怎么进攻上流社会?我可答应要让小肉球过上快乐的小日子的!
    眼角偷偷瞥过面前的男人。他似乎屏息看了我良久:“运筹帷幄,掌天下于股掌……你可知如今是谁的天下,你可知你身在何处,身份为何……”
    “菱儿不知,但男儿志在天下,心胸不应困于现身的囹圄之中,当系天下之兴亡,百姓之疾苦,才无愧与一身阳刚。”哇噻,我好会侃耶。
    “哈哈哈……好!习文,奴儿是你的前辈,看你天资聪慧,应为可塑之才;习武,蘩儿是你的师兄,只是你骨骼平平,如今年龄又有些大了,幸亏见你悟性极高,不妨一试。只是,不知你是否心口如一,意志坚毅。我决心考你一考。”
    说罢,小鬼头递给了我三根木棍一样的东西。
    “这是三个烟火弹,你收好。‘忆昔宫’后有一座山,内里丛林茂密,生有野兽蟒蛇;不过也有溪水绕山,鲜果丰富。你只要能在那住过一晚,我便收你为徒。不过因你现在手无缚鸡之力,此烟火弹为你危急时刻求救用,只要你放出,我们会立即过去保护你。不过,若用这个,证明你已自己放弃,回来后则专心习文,不可有二心。”
    我握着三个烟火弹,觉得大腿都在打颤。天啊,这不是要我的命嘛!想我来自二十一世纪的新人类,如今要在这等穷山僻壤露宿,我……我这是招谁惹谁了?!
    “师父……”
    “我还没同意,不要乱叫。”
    “是。菱儿想要一匕首,护身之用。”
    “可以。还有吗?”
    “菱儿不敢多求,会尽力做好。”这话说得好虚啊。
    “可是,你……”小鬼头上前一步似有话说,却被阿奴拦住了。
    我突然有种生离死别的心伤,哦,别了,一旦我玉殒荒山,小肉球,阿奴,小鬼头,你们可不要忘了我啊,还有……
    “咳,菱儿,再过会儿,天就要亮了。”
    ……
    当我踏上这枯叶铺就的路的第一步起,我全身没有一个细胞不在懊悔。我这干嘛和自己过不去,安安分分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嘛,在这忆昔宫也没人敢欺负我,偏偏鬼使神差的来学武,又同意到这儿自力更生住一晚。这个不是开玩笑的,万一真碰个什么野狼的,还要不要我活了,万一……
    到这儿,我万一不下去了,这实在是说曹操曹操到。对面草丛内有一双绿色的眼睛,正盯着我一动不动。这这,这不是狼眼又是什么?这一瞬间,千百个决定在我脑中转了又转。如果我现在放弃,许是还来得及,可我堂堂五尺男童,实在有失脸面;若不动,有可能小命儿就在这儿了结了。思来想去,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我伸手准备掏出烟火弹的时候,那匹狼竟跃出草丛向我扑来。
    眼见它的血盆大口离我越来越近,似乎都可以闻到它嘴里的腥臭味,我竟然出奇的镇定。
    我左手高举,用手臂护住脸,右手赶忙从靴子中拔出匕首。
    下一秒,我只觉得有股巨大的冲力将我仰面仆倒在地,左手臂一阵巨痛。想必是那匹狼獠牙咬破了衣服深入肉里。我身体右倾,将左手臂向这畜生嘴内使劲,企图堵住它的下次攻击,右手猛抬起匕首向它头部全力刺下。
    然后,一股鲜红伴着腥臭喷溅出来,流进了嘴里,一阵恶心才清醒了自己刚才的歇斯底里。
    回过神,那匹狼早已被刺穿了头骨,临死还紧紧咬住了我的左臂。这时,左臂的疼痛铺天盖地的袭来。我用右手扳开它的嘴,将手臂从它的牙齿间生生扯下。不禁疼出一身冷汗。从衣服上撕下一块布,用右手和嘴紧紧系到了手肘靠上的地方。
    想起刚刚走到这儿好像听到了水声,现在似乎更加明显,应该不远就有溪流。推开身上的尸体,我勉强站了起来。血流了一地,得赶快离开以免找来其他野兽。
    跟着声音,走了不久,果然来到了一处溪水旁,可此时早已疼得满身是汗,眼神竟也变得迷离。
    我用匕首割断了左手的袖子,将伤处泡在水里清洗。清凉的溪水浸着伤处,似乎有减少几分疼痛,也让我脑子清醒了不少。希望那只臭狼平时有注意身体健康,要是给我传上了什么狂犬病,我绝对要给它鞭尸!想到这里,右手愤愤然不禁加重了力道。
    我的妈呀!这下可真是戳到痛处了。忘记自己在给在自己洗伤,如今这么一刺激,左臂火辣辣的疼直奔大脑,全身没有一处不感同深受,又有些晕眩。
    我咬着嘴唇,警告着自己不能放弃。如今还是夜晚,危机四伏的丛林,是不会让一个大活人安稳睡到天亮的。
    可是,视线却越来越模糊。
    正在活着的希望与我渐行渐远时,模糊的眼正对上溪流对面一双逐渐走进的皮靴。一瞬间,紧绷的神经突然松开,意识就无可救药的散开不见。
    还好,天不绝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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