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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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做早餐的时候打碎了最后一个牛奶杯,我装作没听见,只是把被子拉高了一点,整个脑袋都埋进去。
很早就出门,我一个人。在地图上发现一个看上去很偏远的小教堂,于是顺着交通线徒步走过去。我没有乘车的习惯,特别是在这里。蒙特利尔是个很暧昧的地方,它大部分时间用来将自己紧紧包裹,却又无时无刻渗透着妩媚,独自禁欲,却让旁人魂牵梦绕。
像极了那人。
我选雪厚的地方走,一步一步,踩出厚实沉重的脚步,第一天到这里的时候,有一个人拽着我的衣角,踩着我走过的脚印,迷迷糊糊跟随。他是极怕冷的人,却跟我来了这冰雪之城。当时我毫无预兆地问他要不要一起走,而他毫无预兆地答应了,顺利得让我以为是错觉。以为是错觉的,又何止那一瞬。
眼前的教堂与我想象的相差无几,小巧,但是别致。还未完全靠近就听见里面传来突起的掌声,欢呼声以及一些我听不懂的话。心里已经猜到几分,还是靠近悄悄推开了一线门缝。
相拥亲吻的新人,欢喜着喊出祝福的人们,手捧圣经笑容慈祥的神父,不需要听懂他们的语言,我想任何人都懂的,于是也低低说了句白头到老,合上门,在落雪覆盖我来时的脚印前,离开了。
身边掠起一群鸽子,几片灰白的羽毛在我眼前落下,不由伸手去接,转身抬头时,看见教堂顶上矗立着的天主十字,竟一时怔楞了。
你,也在庇佑着我们么?
并不知道这样一个来回花了多长时间,或许已经很久了吧,天就要暗了。
路灯将亮未亮间,家门口的台阶上有一个黑乎乎的人影。光一坐在那里,手臂抱着膝,身子蜷缩。
心像是被狠狠的抽痛了,慢慢走过去,蹲下身子,伸手拂过他的脸,触到一片冰凉。满地白雪的映衬下,他的脸美好的不真实。
光一迷迷糊糊醒来,眼里的光芒渐渐清明,然后强扯了个弧度,笑着说,“我出门的时候忘带钥匙了。”
我没说话,把掌心贴在他没有温度的脸上。
他又笑了笑,说,“我去了教堂,还有你很喜欢的那个咖啡馆,莫里克先生今天不在家,他的灰狗们倒是都在。”
我低头“嗯”了一声,带着变调的哽咽。
他靠过来抱住我,喃喃软软地伴着委屈,他说,“你到哪里去了,我找了好多地方……”
本能地紧紧搂住他,终于再也忍不住了,呜咽着说,“傻孩子……”
他轻轻拍着我背,故作轻松说,“不哭,不哭~”
我笑着放开他,手背擦去眼泪,指腹抚过他红红的眼眶,“以后不能这样了,会冷的。”
他摇头,“我不冷。”
我捧着他的脸,额头抵着额头,“出门要记得带钥匙,多穿件衣服,口袋里也多带点钱,照顾好自己,别那么挑食,别再瘦了,我心疼。”
他笑,“你今天好大叔哦。”
我咧嘴笑道,“傻孩子,要听大叔的话,再这样我就不要你了。”
话一说完,我们都愣住了,原来说出来也没有难……他黑白分明的眼睛怔怔地看着我,像要透过这个身体看到我的心里去。我想躲开那眼神,心里却有个声音在说,看着他,不能躲,堂本刚你要看着他的眼睛把话说完。于是四目相视,我看见他眼里的自己很残忍。
“堂本光一,我不要你了。”
“我不喜欢这种一沉不变的生活,不喜欢这样的冰天雪地,不喜欢整个世界只剩我们两个人。”咽下喉口的苦涩,看定他,“不喜欢每天照顾一个迷糊到常识都没有的人。”
他好看的眉深深皱起,小心翼翼地抓过我的手,有些结巴说不好一句完整的话,“我、我改…我会改的……”
“你在生气是不是?刚,我以后会改的,我、我不会再把钥匙弄丢,不会再笨手笨脚打碎杯子,我也不挑食了,我会把自己养胖,我真的会改的!”
按住他越握越紧的手,强笑,“这样我就可以放心了。”说完起身开门,背过身时脸上已有东西迫不及待湿润了。
“刚!”他的急促喊声重重传来,“我知道你现在所说的一切都不是你的本意!你只是为了保护我对不对!”
我没有回头,脚步却再也迈不开。
“我是男人!不需要像个女人一样躲在你背后!不需要你为我遮风避雨!我……也不要你放心……”他喊着喊着声音渐渐染上湿润的气息,“你放心是什么意思……你把我惯坏了,又不要我了……天底下哪有那么差劲的人……”
不能再听下去,重重咬破嘴唇的疼痛让我有片刻的挣脱,然后逃一般躲进房间,锁上门,在漆黑无边的空间里,一整夜。
傻孩子,我想过和你一起白头,那时你已经不是闪闪亮亮飞来飞去的王子,我也不是喜欢打扮得花里胡哨的艺人,或许走路要用拐杖,或许是轮椅,总之是两个没用的老头子,脸上有皱纹,手也变得干枯僵硬,你可以继续迷糊,什么都不用改,反正走到哪我都牵着你,走到哪都是两个人。
我也想过有一天分开,然后,你请我去当伴郎,然后给你的孩子取名字,然后等你的孩子长大他也要结婚了,然后也许我也会结婚,结果我们还是变成了老头子,不能牵手也没关系,我知道我们是一起白头的。
还想过……
你看,我想了这么多个结局,但是没有一个适合现在。
我们的童话,到头了。
天亮时房间里已经没有了光一的气息,哪里都没有。
他甚至没有收拾行礼,一样都不缺,唯独少了签证。
[你离开的时候一定不要让我看见,这是我能承受的底线。]
原来他听到了。
那一年的冬天,我一个人走完了这里所有的教堂,莫里克先生说的没错,400多座,有的分布很密集,所以全部拜访完也没有用很多时间。
又一次遇见了那两个年轻人,到达蒙特利尔第一天邀请我们喝杯热咖啡的那两人,他们的记忆好的惊人,我只是路过这家乐器店,就被橱窗后的他们发现,依旧像老朋友一样热情,说既然能再次遇见就一定得请我喝点东西。见鬼的逻辑。
瘦瘦的戴了单边耳钉的是阿诺,大块头是鲍尔,自我介绍的速度也很惊人。
悄悄叹气也只能坐下,伸手接对方递过来的咖啡时,突然被抓住了手,然后是阿诺夸张的叫声,“噢!老兄!瞧你这手!多么适合演奏的手啊,什么乐器都行!真的!我敢拿我那美国议员的舅妈发誓!”
“你舅妈五年前就下去见华盛顿去了,小子!”鲍尔也凑过来,拿起我另一只手,手心手背的翻,像在打量一件商品,“是不错,但是要我说顶多是个中等品,我敢说他绝对吹不了长号!”
“哦老天!你能不能忘记你那该死的长号!”阿诺回头冲我翻一个受不了的白眼,“他对那些奇怪的中国乐器有种疯狂的迷恋。”
我抽回手,不可置否地撇撇嘴,“他说的没错,我确实拿长号没有办法,肺活量不够。”
“这么说你曾经试过长号?!”鲍尔很是激动的凑到我面前,速度……同样吓人。
“呃……很偶然的机会就……”
“噢!听听!一个充满探索精神并利用一切机会尝试新乐器的音乐天才!”他突然站到椅子上,我以为他要开始一个澎湃的演讲,谁知他只是站了一回又马上坐下来,与我继续之前面对面的对话,“那么你感觉怎么样?我是说对长号这种乐器,它光滑修长的外形简直让你为之疯狂是不是?”
我局促的把自己的身子陷在沙发里,努力回想那个我只见过一次的乐器的模样,光滑修长……脑袋里只有光一说很像喇叭花的画面……
“我认为这个话题可以到这里结束了。”救世主般的声音来自一旁板着脸的阿诺,看样子他也已经忍耐很久了。
我松了口气,鲍尔还在不依不饶,直到阿诺“不小心”把热咖啡洒在他身上使他不得不去楼上换条裤子才真正摆脱这个话题。
橱窗外的街道被大雪覆盖了好几层,我已经进来了一阵,可是还在纷纷扬扬。或许是这个位子靠近壁炉,心里有说不出的暖意。
耳边传来吉他拨动划出的清响,接着是几个干净的音符,伴着壁炉里不时传来的木柴声响缓缓在这个被大雪包裹的小空间里流淌。
阿诺是个很好看的男孩,不及光一秀美,却有一份独特的清爽气质,修长的手指拨动琴弦,哼着一首没有词的歌,大概是他自己写的,曲调和节奏多少有点青涩和不成熟。引起我注意的是他脸上藏不住的幸福光彩和无名指上的戒指。
我低头笑了,很甜。
那让空气都开始发腻的旋律停下来,然后手上一沉,吉他被推到我身上,刚刚下楼的鲍尔在阿诺身后吹了一个响亮的口哨,“来吧了不起的音乐家!!”
虽然之前一直在做音乐类的东西,但是这样原始木吉他的重量,还是让我有一种久违的亲切感,第一次碰这个时候,老实说真的非常不喜欢,简单的曲子也练不好,看着拓郎先生阴沉的脸就越发紧张,越紧张越错,越错先生的脸越黑,那种没完没了的循环压抑的人想跳脚。后来终于能安下心来学习的原因,是光一的手。
“我有一个朋友,吉他弹的非常棒,也会写歌,他抱着吉他唱歌的时候,大家都会很安静,偶尔也会跟着他一起唱,但是不管多少人,他总能让你马上听出他的声音。”七根弦,滑出一串起伏的音。
鲍尔大笑,“那么他会长号么?~”
想起那人第一次见到长号满脸不可思议的惊呆样子,我忍不住笑,“谁知道呢,或许真会,他好像什么乐器都会点,钢琴,太平鼓,架子鼓,夏尔巴鼓,八角鼓……怎么说来说去都是鼓,ma~总之他会很多啦~”
“简直难以置信!”鲍尔用非常符合自己话的表情看向旁边阿诺,“他是天才么?他肯定每天要花48个小时在这些玩意儿上!”
“不巧的是那家伙非常忙,工作啦,赛车啦,应付常常突发奇想的恋人啦,大概连睡觉时间都很少。”
每天不到三个小时的睡眠时间,超负荷的工作,即使在那么辛苦的时候,他抱着吉他整夜整夜的练,直到十指都是血泡,直到休息不足严重脱水送进医院,那个时候,他才15岁吧。
鲍尔夸张的惊叹声已经变成喋喋不休的絮叨,“我倒是真想见见那家伙,看看他的身体构造,你知道这种非人类应该送去研究中心!”
阿诺靠在他旁边,说,“你已经见过他了!”又冲我眨眨眼,“是那天和你一起的那个男孩吧?”
鲍尔想了想,显然被刺激到了,“就是那个漂亮小子?!”他跳起来的时候差点踢翻我面前的木桌。
我笑着抿下最后一口咖啡,“谢谢你们的咖啡,这个下午我过的很愉快~不过现在我得走了……”
“我们也过的很愉快,尤其是这位先生,”阿诺拍拍鲍尔的大块头,起身把我送到门边,为我开门时小声说,“欢迎下次再来,他很需要有人听他讲长号的话题。”
这就不是什么值得期待的事了。一脸苦恼的表情跟同样苦恼的乐器店主人说再见,身后的门关上时我看到了街对面站着的莫里克先生,他不知已经站了多久,棕色的胡子沾满了雪花,远看像一位圣诞老人。
上一次见他,还是去他的小木屋喝苹果酒的时候,那天光一趴在我背上,约定开春时种一棵苹果树。
他望着这边,看见我出来,视线也没有太多改变,只是微微晃了晃身体。我不确定他要看的是我,还是我身后的乐器店,那个透明的橱窗内,阿诺缩在壁炉边的木椅上看书,大块头又站在了桌子上,看样子这次是个澎湃的演讲了。
我等了等,踩着厚厚的雪走到莫里克先生面前,没有爆粗的莫里克大叔非常难得。
“您既然能接受我和光一,为什么不能接受自己的儿子和他爱的人呢?”
他的视线终于转移到我身上,像是刚发现我这里一样,眼里有慌张也有悲哀,过了好一阵,才低下头去,“那个该死的混球,拐走了我的儿子。”
“或许您该进去看看,作为恋人,我认为这个该死的混球做的非常棒。”阿诺手上的戒指,还有他脸上毫不掩饰的甜蜜笑容,这些才是最重要的。
眉毛也被雪片沾白的老莫里克还是没有动,但他的眼里已经有了豁然的色彩,我知道他不会当着我的面跨出这一步,这位先生总是爱极了面子。上前抱了抱他高大的身躯,松开转身时没说再见,这种可以当做约定的告别,我或许会失约。
临近傍晚,街道准时亮起微黄的灯,在雪地上映出一个人的影子。
被拉进乐器店的第一眼就看见了摆放在壁炉上的相框,还很年轻的莫里克先生抱着一个十岁的孩子坐在雪橇上,身后是阳光下雪冰融化的圣劳伦斯河。
也是在那条河边,莫里克先生从微薄的冰面救下了光一,却指着我们的鼻子臭骂了一顿,并说绝不会就一个我们这样的人。
其实他看的分明,赌气不愿救,却本能地救,所以才有了现在他原谅孩子们的可能。
我能明白阿诺在这样被父亲怒气谴责着的日子里将与父亲的合影放在手边的心情,不期待支持与祝福,只企盼你的原谅。
我们,也是因为这样的心情来到蒙特利尔,这座上帝之城,祈盼被原谅。
只是如今,所有努力,都抵不过彼岸那人的手指一颤。
周搭上回蒙特利尔的飞机时,我已经在多伦多机场等待飞往日本的航班。那个中国男孩,遵守约定回到了蒙城,提出这个约定的我们却一个都没有为他等候。
“真的很抱歉……”
电话那头似乎没有听到我的话,直接问,“为什么那个时候不跟光一一起走?”
“那样会出人命的。”我笑着想拍他的头,“ma,我要登机了,挂咯~”
“喂!等等!你回日本会有危险对吧!还是你们两个都——”
“周,你们中国是不是有句成语叫弃卒保士?”
“是保車啊笨蛋!!”
“都一样啦~~我呢,也有不得不保护的东西,所以必须要丢弃些相对来说不太重要的东西,这样那样的,你明白的吧。”
我想他大概是明白了的,电话那头久久一阵没有声音,大堂里响起催促登机的广播,正要跟他说再见时,他突然开口了。
“那个约定算数的,我会在蒙特利尔等你们回来,你,还有那家伙,谁也不许缺胳膊少腿,给我完完整整的回到这里!”
眼睛有点涨,点点头,马上意识到点头他看不到,清了清嗓子,“恩……”
“刚!我……我新学了很多中国菜,你们一定会喜欢的,下次我们一起做好不好?”
握成拳的手送到嘴边,狠狠咬下去才能抑制颤抖,“恩,下次……”
“一定要回来啊。”
熟悉的句子,只是这次换成了他对我说。
飞机在黄昏中离开这片被白色覆盖的土地,而周这个时候正要回到这里,或许我们会在空中擦肩而过,真的很想当面对他说声谢谢,自己明明还只是个二十出头的小男孩,却要为我们的事担心难过,不知道以后还没有对他表达谢意的可能。
那些不得不保护,并为之战斗的东西,或许只是一棵苹果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