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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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宁中学有三个球场,每天下课都有很多老师学生去那里打球。尽管很多人,但我还是一眼就能看出他在哪里,无论我站多远。
    对他不是一见钟情,早在高一的时候我就认识他了。他是黄思媚班上的体育老师。每次上完体育课都跟我说她们班的体育老有多帅,顺便对我们班的体育老师踩上几脚。
    帅吗?不觉得,只是有点高大而已。而且当时我正迷恋着坐在我前面的小俊男。除了他,谁也进不了我的眼里。偶尔见他从对面走来,黄思媚高高兴兴地喊一声“老师”外,我是从不跟他打招呼。从小我这人就性子冷。别说你不是教我的,就算是教我的,我也不一定跟你打招呼。尊师重道这种东西在我心中不值一提。高一就这样过了,他在我心中只是黄思媚的老师。从没想过以后会跟他有什么关系。
    升上高二后,我们历史班的全部要搬到幼儿园(以前的以前是幼儿园,当时改为女生宿舍,名字也没有改)住。真是不得了,宿舍就像大猪栏,全班女生都住同一间宿舍,地方小,东西又多。更恐怖的是厕所太差了。我某方面有洁癖,乱糟糟脏兮兮的厕所简直超过我忍受的一百倍。可是后面的日子里,不只一百次地想,还好我可以搬到幼儿园。不然我哪能天天离他那么近,天天看得到他。人生真的很奇妙,高一的时候对他一点感觉都没有,升上高二却巴不得他成为我唯一的老师。高二他做体艺班的教练,所以我还是没机会让他教我。
    操场就在幼儿园和教室中间,早上去上学和傍晚放学都可以看到他,这竟成为了我每天最开心的事。
    我后来想破头也想不起我是哪一天开始喜欢他的,我想把这么具有历史意义的日子记下来。哪一天呢,哪一天呢,有一段时间我满脑子都是这个问题,满脑子都在想那段时间所发生的事情。高二每天傍晚放学都可以看到他在球场上打球,对于喜欢看篮球赛的我们,无疑是一件好事。刚开始,嗯,只是觉得这个老师打篮球还不错,跑得也挺好看的。习惯了每天可以看到他,偶尔一两次没见他,会想:咦,他去哪里了。心里会有点失望,没心情再看其他人打球。第二天看到他会很开心。我想,我看的不是篮球赛,而是看他打篮球。即使他不打球做裁判,我也很开心。他让我看到生命原来也可以像他一样充满力量,看着他奔跑的样子真好。
    除了在场上,不算接触的接触,在其他地方是很少见面的。他的办公室距我们的教室很远。而且他那时也不在学校住。不过还是有一次让我在校外碰见他。
    晚自修下课后,我们去黄思媚租的房子。
    “哎哎,那个人不是冯振健吗?”
    “对耶。这么晚他要走回去阿。”
    “他怎么不开车阿?”
    “我们跟他后面走,看看他家住哪里?”
    “也好!”
    就这样两个小女孩在后面越走越靠近他。可能是我们讨论声音太大了,以致他好几次回头。刚好有一辆摩托车开过来,他伸手就拦住,坐上车就走了。我跟黄思媚互看一眼,情不自禁地哈哈大笑,疯狂的小女人。
    我想,他应该对我们印象深刻吧。事后,我每次想起他回头的表情,都想笑。到了后学期,有时候他会来代班。我们班和另一个班一起上体育课,我一般都站在末端,所以他也不会注意到我。其实这样还好,如果真的是他站在我面前,我大概会不自在吧。我不喜欢体育,但是非常喜欢体育课后面20分钟的自由活动。坐在树下可以看着他,那也是一种享受。有时候他会跟女学生说说笑笑,真的是讨厌得很。真想把那些女的一脚踢一个,然后自己站在他身边跟他聊聊天。可是我心里有鬼,不敢,只能坐在旁边看着他们恨得牙痒痒的。然后跟同学说:“这个老师真色!”除了黄思媚外,大概没人了解我说这句话真正的含意吧。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有一次礼拜天也看到他在操场上。我对黄思媚说:“咦,星期天他怎么回来了?真好。”
    黄思媚惊诧地看着我,说:“你,你该不会喜欢上他了吧。”
    我转过头看着她,惊叫:“哪有?不要乱说好不好。”没喜欢这么严重吧,只是喜欢看他打球而已。后来我问黄思媚为什么会这样说。她只答一句:“你翘起尾巴,就知道你拉屎Or拉尿。”我追着她打,太恶心了。不过她的确是这世上最了解我的。我不只一次地问她,她被我问烦了恶毒地说:“看你笑容就知道啦,发春的女人。哼。”这次没有追着打她,因为我也感觉到自己有点喜欢他。知道自己感觉后,想起他心情就变好,莫明奇妙地想笑。喜欢一个人的感觉真好,内心有牵挂,生活也过得充实。《啬薇之恋》里有一句话:暗恋是最美好的,你总不可能看见一只猫暗恋另外一只猫吧。我喜欢这句话,所以我只想暗恋。
    从上学期到下学期,从对他有好感到喜欢他。高二让我认清自己的感情,即使课业很难,我还是过得很开心。到现在我还是没想明白到底是哪一天对他动心的。脑子转个弯想,又何必在意呢。喜欢他是因为认识他的好,对他日久生情,又何来开始的哪一天呢。
    暑假回来,迎来的将是恐怖的高三生涯。一回到学校,就听说了他也跟上来了,而且也是高三体育班的教练。令人高兴的是我们历史班的教室搬到一楼,离体艺办公室不过是50多米。知道这件事后的两天,我夜里兴奋得难以入睡,也让我彷徨的心有些许的安定下来。没有几天,我们搬离幼儿园到宿舍楼的六楼。这简直要了我半条命,提着全部行李穿过操场,经过校园再爬上六楼。唯一让我感到安慰的是,那几天都没见过他,如果让他看到我超狼狈的样子,我想我会去跳南街河(靠近学校的一条河,跳下去不会淹死也会臭死)。看见他的时候已是过了两个礼拜了,那是暑假回来第一次看到他。看着他走过来,心快要跳出来。很兴奋,也不敢笑;很害羞,只能低下头;很紧张,唯有紧抓黄思媚的手臂。黄思媚知道我的事,所以她兴奋的跟他打招呼:“老师,好久不见了。”我抬起头刚看见他微笑,点点头。大概是察觉到我的视线,他看着我。千言万语说不得,我咬着下唇,然后低下头。两人擦肩而过,有点幸福,有点失落。原来我不只升了年级,对他的感情也升了一个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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