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来自雨的邀请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4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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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最喜欢雨了。
    雨就像天上决堤的洪水,冲刷着这个世界,洗去一切肮脏与罪孽。那雨后的彩虹,便是冲刷留下的最深刻的印记,那是伤痕,是雨的热情,和冷漠。
    若能在这雨幕中独舞一曲,那死,也值。
    手机中传来他暖暖的声音:“向晓,你果然是个疯子,果然……不是常人能理解的。”手机那边极其安静,静得连他惬意的呼吸声都能听得一清二楚。“快回来吧,我饿了。”顿了顿,他突然放轻了语气,“……今天你值日。”
    向晓的脸“唰”地一红,方才的语气温柔得连她的耳根都感觉到了他的气息,心里七上八下了一会儿,但还是狠下心,扯直了声音冲他喊——“那就饿死你!谁叫你今天把我的宝贝们全删了!”
    “嘘——你听。”他突然这样说。向晓一愣,安静下来仔细聆听,隐隐约约的她可以听见一阵快节奏的音乐加之一些听上去使人热血沸腾的特技音效。“——我的游戏升级了。”
    向晓的脸色一青,仿佛从深渊掉到了无底洞,蓦地大叫起来:“阮亦你这个混蛋,你去死吧——”说着毫不留情地将手机往地上摔,但似乎又突然想起了什么,重新将手机拿回耳边,“最后一次告诉你,我现在在市中心经济大厦的楼顶,限你二十七分钟内来接我,否则我就从这里跳下去,哼!”说完,再也不理会对方怎么想,狠狠地摁掉了手机,顺便关机。
    她,向晓,年龄二十一,正值花样年华,一生之中最春风满面的时期,自由职业者,业余网络作家,家境富裕,人也乖巧伶俐,怎么算也是天之宠儿,却怎样也没料到竟然会栽到区区一个阮亦的手上。
    原因只有一个,从各方面数据看,阮亦都是向晓心目中最理想的对象人选,尽管性格异常恶劣,但不可否认从刚见面的第一天起,她便对他一见钟情。
    “一见钟情”这种无聊的情节,向来只有在她笔下那些俗不可耐的言情小说里才会出现,像她向晓如此理智的女人,从未想过有朝一日自己会变成滥俗故事中的女主角。可与滥俗故事中的男主角有所不同的是,阮亦却是个极其狡猾的人。尽管答应了向晓的告白,但从两人一直以来的交往看来,他所做的事只有一件,那就是利用向晓对他的一见钟情,做出了一系列不可理喻让人无法原谅的事!
    譬如几天前将向晓最喜欢的一件裙子擅自拿去送了朋友,抑或是在饭馆里用完餐后以种种理由先行离开,留下可怜的向晓独自付账……但若是只有这些还算好,她还能忍得过去,但就在今天,阮亦竟然将她辛辛苦苦写了十多万字的小说一键删除!
    好吧,可以了,是可忍孰不可忍,忍无可忍无需再忍,她一怒之下离家出走,毅然决定要跳楼自杀。其实这一点也不夸张,一点也不,因为对于一个作者来说,作品就像自己的孩子,辛辛苦苦十月怀胎却不小心流产了,谁不像个母亲一样要死要活的!
    其实向晓也不会寻死,只是因为太生气了,想要吓一吓阮亦才说自己要跳楼。二十七分钟也正好足够,她早就计算过,从他们的公寓都这栋大厦若是步行也只要十五分钟,就算加上交通堵塞,最多也只晚十分钟,那么还剩下两分钟让她做准备。安排得如此井井有条,这已经是她活了二十一年来做过的最出格最疯狂的事了。
    雨还是淅淅沥沥地在下。
    转眼,二十分钟很快就过去了。向晓走进楼内一看,电梯依旧停在26楼,没有任何人要上来的迹象。她站在顶楼48楼,心里渐渐着急起来。
    难道……他……不来吗?
    这样一想,她不免有些自嘲。也是,她凭什么确定阮亦一定会来?尽管两人是在交往,但他却从来没有对她表露过自己的态度,也许,他只是觉得好玩而已吧。也许……她是死是活,对他来说,都不重要。想着想着,向晓不免要落下泪来。
    心底是从所未有过的凄凉,仿佛面前的风一刮,穿过了她层层的衣物,直刮进了她心底。这种感觉,是生平第一次体会到,她突然有了想要和谁分享的冲动。可是,周围并没有人。
    电梯始终停在26楼,阮亦始终没来。表上的时间已经过了25分钟半。
    他……不会来了吧。
    向晓笑了笑,转身离开。可在她转过身的那一刹那,电梯突然动了,在数字26上方浮现出向上的箭头。
    是他吗?
    向晓突然有些期待起来。
    应该不是他吧。如若是他,不是应该从1楼上来吗,不是吧。
    但又或许是他呢?他那么狡猾,明明知道她那么喜欢他,一定是在捉弄她。对,一定是。
    随着电梯的上升,向晓的想法越来越坚定,拳头也不由自主地握紧了,心中的紧张感就仿佛是小说中洞房花烛夜的新娘等待着新郎来挑巾一般。
    36——37——38——39——……
    脸上不自觉开始微笑。待会见到他要说什么呢?直接扑到他怀里原谅他,还是撇过头继续装作很生气的样子。其实,只要他肯来找她,无论是什么错,她都会原谅他的。只要他来找她。
    45——46——47——
    ——47。
    就差一点。
    电梯停在了47楼,红色向上的箭头便消失了。
    怎……怎么了?是不是电梯出故障了。向晓颤抖着手按了电梯按钮,向上的箭头重新亮了起来。
    ——48。
    门开了,向晓透过朦胧的雾气看过去——
    没有人。
    一个人也没有。
    时间“嗒”地一声过完了最后一秒。
    二十七分钟,分毫不差。
    脸上的泪再也控制不住流了下来。
    他……终究是没来。终究她对于他,是无足轻重的。
    呵……其实她早该清楚的,有谁会笨到走步行梯上26楼再乘电梯?电梯若是出了故障怎么可能还会显示楼数?她早该清楚的,他怎么可能会来?是她自欺欺人,是她一再的自己骗自己!是她太笨太傻!
    果然……他和她,是不适合的。
    她打开手机,屏幕上正好显示有来电。
    她按下接听,轻声地哭了出来:“游曳……”
    路边咖啡厅里,向晓和自己投稿的杂志社的编辑游曳坐在一起,她的眼睛红红的,但好歹情绪已经平定下来。
    “早跟你说了,你们会分的,再和他待在一起你会被害死的,这样不是更好吗?”游曳说。
    “嗯……”向晓点点头,接过她递来的纸巾擦了擦眼泪。
    “那么,就这样决定吧,今天回去就跟他说分手,从此你们一拍两散。”她拍拍向晓的肩膀以示安慰,“放心放心,你这朵花怎么会没人要?我们编辑社里还有好几个帅哥钟情你呢!”
    向晓向她撑起一个笑容:“……嗯,我没事。”
    “向晓。”游曳看着她,突然十分严肃道,“有什么想说的就说出来,明明很难过的不要想瞒过我!”
    向晓笑了笑,说:“我只是觉得……自己变得越来越不像自己了……”
    向晓回到公寓的时候已经是半夜了,客厅里很昏暗,阮亦似乎已经睡了。她轻手轻脚地脱了鞋,却还是发出了声响。
    “回来了?”阮亦从后面探出了头,他取下耳机,脸上依旧是一如既往的十分惬意的神情,“饭在桌上。”
    虽然离上一次两人见面只隔了几个小时,但向晓再次见到他,却已经物是人非,她突然很想哭:“我吃过了。你……还没睡?”
    “嗯,在玩‘生化’,今天一定要通关。”说完,又重新戴上耳机,投入游戏中去。
    “那个……我……想通了。”向晓犹豫着,最后还是鼓起了勇气。阮亦戴着耳机仿佛对外界的一切都无动于衷。向晓鼻子酸酸的,说:“我们……还是分手吧。”他依旧是没什么反应,向晓笑了笑,“……我去睡了。”
    身后的房门轻轻地关上了,阮亦将光标移到目标上,却是再也按不下去鼠标左键。
    第二天,向晓起得很晚,似乎是想了一整个晚上。她起来的时候,阮亦已经去工作了,餐桌上留下了一张纸条,上面是阮亦清秀的字体:今天我加班,可能不回来了。
    她轻轻抚上那张字条,感受着他的体温。
    昨天晚上的话,他似乎是听到了。
    果不其然,那一天阮亦都没有回家。
    晚上,向晓坐在电脑前,习惯地打开了自己的文件夹,如昨天一样,里面空空如也,自己辛辛苦苦码出来的小说依旧被删得干干净净,她还以为,昨天只是一场梦呢。一滴泪突然落到键盘上,她慌慌张张地用纸去擦,却不知道错按了那个键,回收站的窗口弹了出来。
    她仔细一看,回收站中有一封名为《致向晓》的文本文件,她点了还原,竟然在她的文件夹中看见了它。双击鼠标左键,文件打开了,有那么一瞬间的眩晕,屏幕上出现了密密麻麻的黑体字。向晓好不容易习惯了,仔细一看,那些密密麻麻的竟全是“对不起”三个字,一路看下来,真是出奇的夸张。在屏幕的最下一行,还有一行同样大小的字:总共十万字,可都是我一个一个打上去的,这样总够了吧,不要生气了。
    几乎是在看完最后一个字的同时,向晓“扑哧”一声笑出来。
    奇怪的是,阮亦一连五天没有回来,而且连电话也没有打回来一个。向晓觉得有些担心,便买了阮亦最喜欢吃的烧麦,决定到阮亦工作的地方去看一看。
    市立医院。
    没错,阮亦是一名实习医生。这也正是向晓为什么会对他一见钟情的原因之一。向晓从小从崇拜那些穿着白大褂,飘飘扬扬极其潇洒的医生,因为她觉得他们工作起来认真的样子十分迷人。阮亦便是这样的,尽管他还只是个实习的,但连医院的院长都说他极有前途,用不了多久便可以正式上任了。
    她走到护士台,一名工作人员迎上来问:“小姐,请问您找谁?”
    “我找……阮亦。”向晓答。
    “哦,请您稍等一下。”那人开始在电脑中查找起来,过了一会,微笑着说:“对不起小姐,我们这里没有您要找的这位病人……”她话还没说完,便从背后给人敲了一记:“笨蛋,她要找的又不是病人,是阮医生!”
    从那工作人员身后出来一位年轻的护士小姐,“请问您是阮医生的……”
    “哦,我是他的朋友。”向晓笑笑。
    “那真是不好意思,阮医生刚走。”她说。
    “走了?去哪里了?”向晓问。
    “你不知道吗?”那名护士说,“阮医生和其他一些医生,今天早上刚上飞机前往这次因海啸而受难的国家进行医疗救助,可能要三年才能回来。”
    “走……了?”竟然走了……
    “小姐?小姐?你没事吧?”
    向晓不记得自己是怎样走出市立医院的,她只知道,阮亦走了。
    阮亦离开她了,甚至连说都不屑于向她说一声,原来在他心里,她就真的如此一文不值。
    阮亦……阮亦……你对我,究竟是怎样的?你是真的不爱我吗?如果是这样,又为什么要答应和我交往?是因为好玩吗?
    可如今你玩过了,就可以一走了之,那我呢,那我该怎么办,被你抛弃的我该怎么办……
    阮亦走后的第五个小时十二分六秒。
    向晓坐在房顶,双脚腾空在楼边。
    这座城市是个多雨的地方,豆大的雨点打在身上,向晓的衣服和头发贴在身上,可她却觉得分外的舒服。
    “我,最喜欢雨了。
    雨就像天上决堤的洪水,冲刷着这个世界,洗去一切肮脏与罪孽。那雨后的彩虹,便是冲刷留下的最深刻的印记,那是伤痕,是雨的热情,和冷漠。
    若能在这雨幕中独舞一曲,那死,也值。”
    眼前突然浮现出阮亦的脸,他对她笑,笑得很柔,很暖。
    她朝他伸出手,一脸倨傲:“如果你邀请我,我就答应与你共舞。”
    雨哗哗的唱,雨幕中似乎有声音在呼唤着她的名字。
    她失魂落魄地站起来,朝天空大喊:“如果你邀请我,我就答应与你共舞——”
    “不知在下有没有这个荣幸,亲爱的雨小姐?”背后突然有声音响起。
    她一愣,转过身去:“你……”
    阮亦缓缓走过来,伸出左手:“小姐可愿赏脸共舞一曲?”
    他的头发也湿漉漉地贴在额上,别样的好看,身上的白褂也贴在身上,看上去像个绅士。
    “我……我愿意!”向晓毫不犹豫地将手放了上去,阮亦借势一拉,便将她搂在了怀里:“傻瓜……”
    “你……没走啊……”她靠在他怀里问。
    “本来是要走的,可是看你这个样子,我怎么放心的下……”他笑。
    “那……那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她又问。
    “因为有人曾经说过自己喜欢雨,而且这里又是市里观雨的最佳场所,自然而然就想到了。”他耐心地解释。
    她有些惊讶,不能轻易相信:“你不是说……”
    “没错,”他打断她,“我说你的思想不是常人能理解的,但我可没说过,我是常人呀。”
    她将头埋在他衣服里,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他继续道:“那天,我并不是不想来。我本来计算着你给了我二十七分钟,我怎么着也得提前一分钟到,于是我观察过,那天交通状况还算良好,我决定步行到你那里要十五分钟,所以我还剩下十分钟,我想着我还可以打十分钟的游戏,却没想到医院里突然来电话说有个病人要动手术,于是我才没办法,丢下你匆匆往医院里赶。因为我相信你好歹是个作家,写过那么多的人情世故,是不会因为这点小事就寻死的。”
    “那你为什么不对我解释?”
    阮亦听了这话,撇过头道:“谁叫某个人要说分手的……”
    “你……”向晓心中的欣喜难以言喻,“那你告诉我……我的小说,你是不是没有删?”
    阮亦看着她的眼睛,许久,说:“……不是……我……真……删了……”
    “阮亦——!”向晓心中的怒气再次涌了上来,阮亦马上做出一副受尽委屈的样子:“我已经很自责了,你就原谅我吧……”她蓦地想起他放在自己文件夹里的那份文件,心子一软,顿时怒气全消,对他无可奈何:“混蛋,你明明知道我喜欢你的……”
    “是,我明明知道你喜欢我的,”阮亦搂着她的肩,“……所以我也喜欢你。”
    向晓愣住,“你……说什么?”
    阮亦笑得极其狡黠:“我说……”他凑到她耳边呵气,“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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