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31老同学的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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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来迟仿佛被冷水浇头,一下子清醒了大半,那自己冷嘲热讽了半天,岂不是把林枫后爹也骂了进去。
纯纯属于大水冲了龙王庙,罪过罪过。
他干笑几声找补:“其实英国也不错,爱下雨湿润。”
莫惊春不忍直视他的拙劣表演,也幸好许来迟同学有好好听地理课,至少还能憋个湿润出来。要不怎么说: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当然对许来迟来说,这个理是地理的理。
林枫摆摆手:“不错啥呀,我感觉自己每天都演雾都孤儿。”
许来迟不敢接话,一脸“求求你闭嘴吧,我怕你酒醒了会拿酒瓶子敲我”的表情。
莫惊春不动声色地救人于水火,兀自开口问:“对了,你俩要听音乐会吗?我这有何枝意的演出门票。”
提到何枝意,林枫顿了下,迷离的双眼突然就有了光,耳廓红了一圈,额前的头发软趴趴的,看上去乖顺极了:“你认识何枝意呀?”
“嗯,我们的父母是好朋友。”莫惊春实事求是实话实说。
老同学的语气中有一丝羡慕:“我在英国看过她的演出,她也回国了么?”
莫惊春点头。
许来迟彻底醒了,他听过何枝意的名字。这人是个钢琴家,容貌姣好琴技出众,旅居欧洲多年,在华人圈赫赫有名。
他们学校那个音乐老师,就是何枝意的忠实粉丝。刚看林枫的样子,估计也是一枚小粉丝。
也难怪有才有貌的大美女哎,谁不喜欢!没想到好友的人脉这么广,居然连大名人都认识,不简单。
太不简单了!
许来迟再也喝不下去了,他默默闷了口茶水,鼓着腮帮子就像个贪吃的松鼠。
“当然要去啊,什么时候?最好是六日,平时不行,我要上班,我的学生需要我。”他咽了水,连珠炮似的嘟噜了一长串。
“我……什么时候都可以……”林枫有些羞涩,许、莫二人把视线都投到了林枫身上,原来老同学的酒量这么差啊,刚还只是耳廓红,现在眼尾、鼻尖都红彤彤的,细看双颊也有点红。
许来迟不得不承认人靠衣装马靠鞍这句话,如果说高中时期的林枫就是贫瘠土地上一株无人在意的野草,那么现在的他就长成了一颗生机勃勃的枫树。枝繁叶茂亭亭如盖,还有木质独有的清新味道。
比阳光下穿着白衬衫的学长多了点东西,大概……多了身西装外套。如今的林枫,就像初入职场的少年,气质也干净也沉稳,没有半分和高中时可怜蛋的模样。
说林枫是倒霉蛋可真不算糟蹋他,印象中林枫的家里只有母亲一个人。林枫的母亲是个很坚韧的女人,但毕竟是女人,并且还是个风韵犹存得好看女人,少不了有不三不四的垃圾骚/扰。林母也是个有傲骨的女人,从没搭理过那些或贪婪或龌龊的目光,咬着牙生生养大林枫。孤儿寡母,生活的艰难可想而知。林枫那会儿没有多余的衣服,总穿着蓝白校服,虽然有些褪色,但干干净净的。
也没有零食吃,但林母很勤快,手又巧。她打工地方的老板会给她一些不太漂亮、被虫子咬了一口、摔了的水果,林母或者晒成果干、或者干脆做成果酱或者果汁,反正总能给林枫打牙祭。
听说她现在嫁去英国,也算个好消息,好人总有好报的那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