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30老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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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是林枫?这么怎么会是林枫?许来迟震惊之余也确实承认自己确实对这个人没什么印象,就算人家在校园里默默无闻,还不许人家长大长帅了啊?
女大还十八变呢。
短暂的,几乎没有什么时间心里建设的他立马就接受了老同学的现在,并且格外热情地邀请人家来拼桌。
林枫撇了眼莫惊春,摇了摇头:“不了不了,不方便吧?”
许来迟显然没懂林枫的言外之意,说前拍拍人家的肩膀:“有什么不方便的,来!”
所谓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虽然今儿没有一日看尽长安花的状元朗,也没有画眉深浅入时无的美娇娘,至少老同学相见,也能算是遇故知了。
莫惊春也招呼林枫坐下:“刚还跟他说你呢,这会儿就遇见了。”
虽然这话是莫惊春带着笑说的,可林枫还是察觉出一丝丝微微的怨念来。他的目光在许、莫二人脸上来回打转,但也一无所获,只好作罢顺着话聊了下去。
“可说呢,我在英国最馋东来顺的这口涮肉!”
“英国没有?”许来迟把肉片夹进蘸料碟子里,裹得满满当当。
“没有!”林枫不知想起了什么,嫌弃地皱起眉:“他们只有鱼和土豆。”
许来迟不知被戳中了什么笑点,咯咯咯咯的杯子都没端住,险些洒了一桌子啤酒。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习惯了咱们中华的美食,去了那边简直堪比家道中落。”林枫来劲了:“不过我怀疑那边的水有问题,不然一个两个的怎么人到中年就秃了。”
“有可能,那什么王子不也……?”
他没明说,但懂得都懂。林枫边拍他大腿:嘴上:“哎呀,咱们怎么能嘲笑别人呢”一边和许来迟笑做一团。
莫惊春看着好友,心里猛地被挠了一下。许来迟这个人,情绪都写在脸上,快乐也恣意,烦恼也恣意。
就这么单纯笑起来,很好看。
小太阳似的。
特别
好看。
还记得住宿舍那会儿,有次老楼线路故障停了电,他俩为了写作业不得已点了蜡烛。当时只有扑棱蛾子直直冲着火苗冲来,不出意外被烛火吞噬。焦黑的翅膀上粘着蜡液,触目惊心。
许来迟找了个火柴盒将蛾子的尸/体装了进去,说要把它埋到花池里。
大概就是那一瞬间,莫惊春觉得自己也是那只蛾子,总有一天也会扑向自己心中的光热,然后
粉身碎骨、万劫不复。
可趋光性不止昆虫有,他也有啊!天性如此,有什么办法。
自己不后悔也不害怕,喜欢就喜欢了,就算有一天……那也没什么的,那也是自己的命。
也许人世间的感情都是这样,总是一腔孤勇又不畏生死,曲折而赤诚。
许来迟和林枫还在聊,话题从薯条炸鱼从聊到异国水土,又转了个大弯聊回了王子的脑壳。
一打啤酒下肚,许来迟有些大舌头,双眼迷离地看向林枫:“那你为什么去英国啊?”
莫惊春心中咯噔一下,念书那会,自己是班长。林枫家里情况他多多少少也知道一些,这……怕是人家的隐私吧。
林枫估计也喝大了,或者说根本不在乎许来迟的脚已经伸进了自己后院,和许来迟碰了下杯,仰头把易拉罐里的酒水喝尽了:“我妈给我找了个后爹,嗨还是个富商,你说我这不是山鸡变凤凰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