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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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的记忆恢复正常,去翻日历的时候,发现我已经漏过了一周。四天没睡觉,然后昏迷三天。打开那个我四天三夜机械敲击的文档,看到那些只言片语,那一片一片的那个刺目的名字,我的心才有了知觉,泪如涌泉。
我究竟还是记得,那个男人,面容温和,眉宇间柔和的线条,薄薄的唇。生气的时候,嘴唇抿起,脸上的线条还是柔和的,所以我觉得他是不会生气的人。我曾经用食指一遍一遍描摹他的唇形,幸福的想,这么好看的一个人,居然爱的是我,真好。
我在市中心一栋灰色外观的写字楼里工作,我们部门的办公室处在拐角处一个逼仄的小房间里。等电梯的时候,女同事们对着镜子反复修饰过于精致的脸庞,为名牌裙子上一个细小的褶皱懊恼不已。电梯里各类香水的混合气味让人晕眩,我想念自己棉布裙子上的芳香,想念他身上干净的沐浴液的味道。
干净,这是我看到他后第一个反应出来的形容词。上学的时候,我能从茫茫人海里一眼认出他,哪怕是远远的操场的另一端。那个轻轻浅浅的身影,好像知道我就在看着他似的,总会回过头来冲我笑一笑,亲和的,调皮的,而他一笑,我整颗心都掉进了暖暖的温水,千回百转,然后陷入刹那的晃神,仿佛天荒地老,世界尽头,时间荒芜了岁月的棱角,我们还在这里对视。
我们是这所大学里的两个神奇生物——两个晒不黑的人,以至于初夏的早晨,没有课的时候,我们俩敢坐在阳光最充裕的那片草地里背靠背看书——一定要背靠背,因为我要专心读书,如果视线里他那张温柔的脸,他会吸引我全部的注意力。阳光的温度一点点的增加,短袖的T恤衫微微汗湿,白纸黑字的书页晃花了眼睛。我掏出手机,给我背后的他发第一条短信。
“我眼睛都花了,是不是你跑到我的书里面冲我笑了?”
“是你自己不专心看书哦~我一直就在你身后,不要太想我哦~”
“都怪你,我已经不想看书了~”
“那……我们接吻吧。”
看到那条信息,我的心微微一颤,接着突然失去重心向后仰倒。是他故意变换了姿势,我的头就枕在他腿上。他的脸在阳光里炫目,照的我睁不开眼睛。然后,我就这样被一片灼热的阴影覆盖,从此沦陷在他的温柔里。
如果有人路过,就会看到两个中文系的傻子,一个人捧着一本林语堂,一个人捧着一本张爱玲,笑的不明所以,幸福的不知天高地厚。可是,隔着教学楼后面连天的荒草,不会有人对这里感兴趣,不会有人打扰我们。我们长久的留连与这片只属于我们的草地,以至于我一直想在上面插面旗子,占山为王。这是我们初吻的纪念地。
那段日子我执迷得疯狂,希望身边所有的事物都预示着我们幸福到永远。半夜从床上爬起来找流星,每次看到喷水池都许愿,甚至掉下的眼睫毛,都要放在手心里,默默念着同一句话:我们会快乐的永远在一起。
美丽的童话故事像一朵妖娆的花,根植于我内心的土壤,开到荼靡又溃烂成殇。他踏着世界上只有我会相信的那些花朵的尸体,满地都是淡绿色和淡粉色的汁水。我记得,我献给他的是我作为一个小女孩时全部的天真与幻想,他离开了,我的世界轰然倒塌。
他就像一夜之间人间蒸发,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让我们之间悠长的岁月像一场不真实的梦。可是他好像又没有真的离去,因为每天他都来入侵我的梦境。梦里他捏捏我的脸,笑容温暖而遥远,然后头也不回的转身离去。我总是在他身后小声的啜泣,我求他,你回来好不好,我会很乖很乖,不惹你生气。我都不知道你为什么要离开,可是我一直一直都在等你回来。
一直一直,等你回来。一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