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章 再遇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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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月初一,下了场初雪。
    我从温暖的被窝里探出了脑袋,鼻尖幽幽地闻到了一股木香。我抬起了手腕,上面是一个淡黄色木质手镯,顺着优美的纹理雕刻了一朵含苞欲放的花枝。手镯不大也不小,粗细也正好。我有点发愣地看着,半晌才放了回去。
    深秋的暮色下,紫色的人影静静地安坐在轮椅中,手中的香茗升腾起袅袅雾气,墨玉一般的头发仅挑起两缕用紫玉木钗松松一绾,苍白的脸孔上正隐含笑意,眼神专注的看着棋谱。
    他丝毫不意外我的到来,连身边的两名带刀仆从看到小伐带着我从头而降时,也纹丝不动,倒是临他最近的青衣小童颤抖了一下身子,转而抬起一张尤带稚气的脸孔。
    “白公子,别来无恙吧。”他清亮幽黑的眸子里微微一漾,“近来可好?”
    我不客气地从头瞥他到脚,特地在他的腿上多瞄了两眼。
    “尔太放肆!”青衣小童猛喝一声,声音清亮。
    “无妨,兹碧生来便如此,若是体会过何谓奔跑,何谓一登山顶的快意,那倒可能一伤。”他任我打探,对我故意漏出的蔑视丝毫不介意。
    “小丘,此乃当日就恩惠于我的白家公子。”他说道“公子”两字时,长长的睫毛眨了一下,掩盖住了他幽深如谭的黑眸,看的我内心起了把暗火。
    “可,公子,您不说她是——”小丘歪了歪脑袋,圆圆的下巴被他的小肥手捏了又捏。
    “某想和三公子私下谈一下,可否应承?”我开门见山道。
    三公子挥了挥手,两名手下没有丝毫异议的转头就走,步伐就如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小丘也放下了自己的手,一脸酸菜包子模样,临走时还悄悄看了我一眼。
    小伐早在送下我后,便上了远处的一大树上修身养气去了。
    一瞬间,四周便缄默下来。
    “请问,白公子可是看够了在下?”我足足盯视了他一炷香后,他手中的香茗终于不再冒热气了,开口问道。
    “再次见面,你可不像当时的你了。”我略带讽刺道。
    “哦?”他伸手拈起一黑水晶做的棋子道,“吾变成何人矣?”
    “打开天窗说亮话,三公子把图给我爷爷,到底意欲何为?”我索性摊开来说。
    “我的意思应该表达的很清楚了。想必,”他抬头看我,下句就改变了对我的称呼,“想必白小姐早明了了。”
    他接着道:“我的心意,小姐不用质疑,乃是我的真心。小姐大概不知,我当日一见到小姐,心中便莫名喜悦,二十年来从未有过。小姐心善,对待我这残躯也丝毫不介意,更送我去医治......”
    “等等。”我打断他的“吐露”,“我就问你,你是何时看见我的真面目?”
    “小姐放心,我绝对未做那偷窥之态,我,”他见我问道,脸孔慢慢红了起来,似乎有些尴尬,“小姐有所不知,我与小姐曾住在一间客栈中,相对而居,小姐有时会打开窗,我当时正好望见小姐之容颜,故......”
    我蹙了眉毛,我什么时候褪下易容过?出门在外,我都比较小心,当下我知道他说的不是全部。
    果然,他喘了口气道:“白老太爷那时也在房中,似乎与你在争辩着什么。”补充完毕。
    我有点忍不住的往天上翻了个白眼,事情太巧合了吧。那次想催老祖宗回去,好让我身边清净,心情愉悦的自己去游玩。爷爷坚决不答应,娇生惯养的孙女即使装扮成男子,他也不会放心。于是,他进我房间后,仅看到男装易容的我,而看不到宝贝孙女的我,急得立马想上来找我拼命,刚推开窗门想换家仆上来抓“采花贼”——事后才和我说这是他脑子的第一反应,我随即褪了易容。
    “好,那么三公子可否告诉小女子,若小女子无这张脸,你可还会看上?”我咄咄逼人的问道,内心不以为然。女子容颜的美好,让男子趋之若鹜,可若无这表皮,可还会如此?我不相信。
    他低头一笑,微寒的风吹过他的发梢,他把捻在手心的棋子放下,棋子被他捂得久了,刚落下时表面尤带着温润的一抹雾气。
    他道:“世人与我交友,开始皆恭敬,原因想必小姐也知。可时间久了,也看清这人间百态了。”
    他此刻换了副神态,若水墨画中的那笔极淡的泼墨,幽幽出尘,却让人无法忘记,他叹了口气:“小姐莫非以为我仅仅只看容颜美否,那也对我太过小看了。小姐与我在街上的那次碰面,我当时并不知晓你是谁,只知你是位好姑娘,能如此帮助我,心下感激。但非常巧合的是,你当时佩戴了玉色斋之尾戒以及配了初雪梅香,才让我明白原来当时在窗口处看到的人与你是同一个。”
    他抬眸正视着我,安安静静地表达着。
    很久以后,当我和他成了夫妻,真正骨血相合时,我才明白此人内心的占有欲是多么强烈,并非他表面上的那般云淡风轻,即使遭人拒绝,不过微微一笑间便可洒脱。
    不过此刻的我,倒有点犯糊涂了。
    请体谅我18年来,看多了父母、小妾之间的感情纠葛,可是自己从来没遇过。
    我不愿意嫁给萧统,除了他将会陷入皇位争夺外,日后三妻四妾绝对不会少,我也不会傻的真以为梅树下的一瞥能让他的感情厚积薄发到什么程度。
    而我的家世让我也不可能嫁入普通人家,这三公子无疑也是个好人选。虽有血统上的尊贵,可毕竟托着父母的关系,他的父亲萧净在当今圣上龙潜时一直伴随左右,极力扶持,如今位高权重,私下据说十分宠溺此子,连正牌王妃嘀咕几句,都被打入冷宫。
    可萧兹碧又绝对继承不了爵位,只能说一生富贵,吃穿不愁。他的身体也不好,也不可能如一般男子去拈花惹草,身体没那资本。
    我稀里糊涂的想着些有无的,心下不自知的竟然在考虑我与他的事情。
    “白小姐无需忧虑,我送图无他意,不过仅仅想表达我内心之意,至于小姐是否应承,我可耐心等待。”他说完,拍了拍手,消失的两名下人突然出现,他深深看了我一眼,被人推走了。
    我独自一人呆坐在石凳上,愣了。这人!心思未免变化太过,开始说明意图,隐隐表达志在必得之心,接下来语锋一转,又让我考虑。
    我也拍了拍手,跳上小伐的肩膀承风而去。
    我在被窝里把当日的情景想了不止一遍。他自从那日过后就再没有什么动静,仿若他说的那般任我考虑,可我想不会那么简单,他是什么身份?即使身体不好,难道要个女人陪伴还不是一句话的事情?
    我了无睡意,披了件夹袄便下了床,此刻天际才微微亮,我透过镜子仔细的观察着自己这张脸。话说,没有一个女人不期待自己是个天仙绝色,让自己以为有资本能让男人一眼就爱上。一样东西不错,会让人家惦记、收藏,若另一个人出了好价格,未必不肯相让,但这个东西若稀有的太过,珍贵的太过,便会引起觊觎,引发贪婪、争夺,这好事也会变成坏事。
    我和平日一样,用指甲划过柔嫩的腮部,尖尖的指甲滑动在皮肤上留下一道红痕,在微弱的光线下,我能看到皮肤异样的收缩,细微的绒毛一根一根在分展,不到几瞬间,红痕陡然消失,皮肤光滑如新。
    我的贴身婢女对我的肌肤无比羡慕,因为实在找不到一丝瑕疵,从额头到脚趾,没有一丝伤痕,没有一个斑点,没有一处细微的皱纹。但她们都不知道,我曾用小刀划过几处,无一例外的发现,不到一盏茶的时间,伤口愈合,皮肤就恢复到往昔,甚至更加滑腻。
    我是妖孽?在没有遇到小伐他们前,我丢了个问题给师傅。
    师傅回答:“是的。不过不能说你是妖孽,只能说你是妖精,迷死人不偿命的妖精,当然,前提是你想去迷惑谁。”
    天色大亮,丫环品素站立在我的身后,铜镜的反射下,清晰的看到她惊艳略带嫉妒的看着我脖颈处的肌肤,我转过身对她唤道:“今天换个新发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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