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曲一。我们的缘 第4章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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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去后我就病倒了,开始不停的发烧,全身像被火包围着。不能吃任何东西一吃就吐,甚至连喝水也吐。脚也发炎了,流着恶心的黄水。全身每个地方都难受。
    全叙来看过我一次,他要带我去医院,我不肯。他也就不说什么,只是嘱咐我按时吃药就离开了。
    安臣君,我想着,这次病好了,我就要回去,因为我再也受不了了。我不知道以前总是天不怕地不怕的我,会开始害怕生病,甚至害怕吃药。也怕丢了东西会找不到。可是我记得以前,有你和父母在我身边的时候,我生病了父母会第一时间带我去医院,会给我无微不至的关怀。你也会一分一秒的守护在我身旁。以前我丢了东西你会陪我买新的。你从不会让我如此受伤。你总是不愿意我一个人到处乱跑。怕我会受伤。以前我说你大惊小怪,现在我知道真的会受伤,没有你我真的会受伤。
    只是如今,只有我一个人了。
    想着这些我就沉沉的睡去了,醒来的时候我躺在充满白色,布满药味的病房了。以前我也是很不喜欢住院的,总觉得那里离死亡很近。安臣君以前老是骂我自欺欺人,说明知道不会还胡思乱想。那时候我就装着使劲咳嗽。安臣君会紧张的问我,你没事吧,要不要去医院。我就用手戳他的头说,去你个大头鬼。
    转过身看到全叙疲惫的脸。我起身。全叙柔声问,你醒了。我说,“我要出去一下。”全叙一脸严肃的说,你打着点滴呢。我伸手拔掉点滴,血瞬间涌了出来。我用手胡乱擦掉就下床穿鞋。全叙对我大吼,“你这人真是不可理喻!”可还是跟着我的脚步慢慢走出了医院。
    我也不知自己究竟是怎么了,只是突然很想离开,只是很想离开。
    我去了上次那件音响店。好像换了招牌,这次用了黑色做主色调。中间的几个大字用了红色右边还有一个面无表情张着嘴的女孩,招牌很像那家网吧的。
    走进去,还是那个维吾尔族男孩。我笑着跟他打招呼对他说,能不能帮我挑几张CD,我想带回家。没有人知道,我是想将它带回上海的家送给安臣君。离开的时候我想起这张招牌跟那家网吧的很像,于是我问他这家音像店叫什么。他说,叫双城音乐。我点头离开。
    又打算去网吧,想在博客上留言告诉安臣君,我要回去了。全叙跟我一同进了那家叫“双城音乐”的网吧。是那个女孩收的钱。我打开新浪网站的时候被漫天飞舞的玫瑰花瓣惊呆了。用很大的字符写着“歌星安臣君与演员颜晴的婚礼于昨日举行”照片上他们的笑容是那样的明亮。那样的刺痛了我。他们的幸福所有人都能见证。他们终究还是在一起了。这对璧人。
    我终于明白了,安臣君拉着我的手站在她面前告诉她他爱的是我,那些都已经过去了。时间轰轰烈烈的碾过,留下的只是我的一厢情愿。
    我转过身对全叙笑笑说,我们回家吧。那笑容一定凄惨的让所有人都在嘲笑了。嘲笑我傻傻的。
    回我自己的家,没有安臣君的家。
    抬头望向天空的时候发现秋已经很深了,路两旁的杨树已经没有落叶了,只剩下尖利的枝桠直冲云天。空气中也更添了寒冷,似乎一呼吸就能吐出白气来。在这个秋叶将尽的季节,我丢了深爱的他。
    不,在这个秋叶将尽的季节里,他抛弃了我,我变成了没人要的孩子。
    我看到全叙手里还拿着我刚买来的CD,于是对他说,“去扔掉吧,我不想要了。”全叙有些惊讶的看着我,拿着那些CD在垃圾桶前站了很久。我继续向前走,想着没有什么舍不得的,本来想送的那个人已经属于别人了。
    秋收已经结束了,所以在街口停驻的男孩更多了,打牌看热闹的声音也更大了。我同全叙一起走到街口的时候,为了避免尴尬,我主动向那些男孩打招呼,他们对我笑笑,果然比从前客气多了。
    全叙抬头看看天说,好像还早,不然我带你去散散心吧,我看你最近好像都心情不好的样子。其实我跟本没有散心的心情,但我不想因为自己的不快乐,让所有人都不快乐。于是我装着对他点头微笑。
    全叙带我来到一个荷花塘,虽已经是深秋,可还有一些开放的荷花,粉白的摇曳在风中。远处有一些芦苇,它们衬的花更加娇嫩,更加柔美。还有太阳的余晖慢慢洒下来,水变得波光粼粼。
    我问全叙,可以下去摘一朵吗?全叙对我点点头。我弯腰摘荷花的时候,就那样眼睁睁的看着钥匙扣掉了下去。我急忙伸手进水里摸。安臣君,你看,你都将我抛弃了,知道自己是该下决心将你忘记了,可我还是那么在意,在意和你有关的任何东西。
    全叙站在岸边大吼,快上来,淤泥要陷了,你再不上来就会被陷下去的。可是我什么都不管了,我什么都管不了了。因为这是我身边唯一跟安臣君有关的东西,我要留它一辈子的。
    全叙跳下来将我拉上去。我猛甩开他。朝着他大吼,“我的钥匙扣,你知不知道它对我来说有多重要。你这个可恶的家伙,你放开我。”我相信我当时的样子一定狰狞极了。全叙不理会我的大吼大叫,拉着我就往回走。一路上骂骂咧咧,说我不要命了,说没见过我这样的女人。
    他一直看着我走进家门,才转身回自己家。我抬头看看发现天已经黑了,秋天天总是黑的很快,刚刚还能看到太阳的脸,转身却完全暗了下来。我想着现在在去找,也找不到了,不如等明天天亮。
    为了防止自己胡思乱想,我吃了两颗安眠药就沉沉的睡去了。以前我失眠的时候,安臣君会打电话过来,给我唱歌,或者将一些小故事给我听,等我睡着了,他再轻轻挂断电话。他不准我吃安眠药,从来都不准,那时他一定没想过有一天我会因为他,而吃安眠药强迫自己睡着。
    清晨我是被一阵敲门声惊醒的,起身的时候头疼的像是要炸掉。慢慢走到门口,打开门,全叙就那样站在那里对我微笑。手中拿着钥匙扣,看到钥匙扣的一瞬间,我的头突然不疼了。我说过吧,安臣君,我生病了,你能帮我治疗。我激动的抱住他问他是怎么找到的。他挑挑眉对我微笑着说,为了讨你开心掘地三尺才找到的。我打他说,花言巧语,我才不会上当受骗呢。可我当时真的开心极了。
    全叙走后,我翻来覆去的看那个钥匙扣,其他地方都完好无损,只是少了我和安臣君的照片。安臣君,我听人们说遗忘的速度是每秒五厘米,那么你猜猜,我需要多久才能够完全忘记你,现在连你的照片都没有了,我想一定过不了多久,我就会完全想不起你的面容来。
    那一整天我都过的昏昏沉沉,老是想起一些和安臣君在一起的事情。比如他哭着对我说别离开。比如安臣君捏着我的小脸说,你真可爱。比如他狠狠的抱着我说,我该那你怎么办。比如他霸道的吻我。
    我想,忘记一个人是不是也有一个临界点,在今天疯狂的想念之后,以后我就可以很少再想起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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