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曲一。我们的缘 第3章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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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条铺满石板的街道,我看到一家名叫《双城音乐》的网吧。招牌上的那四个字全部用了红色。在它们的右下角才有两个黑色的若隐若现的‘网吧’。整个招牌的主体色是黑色。招牌的右边有一个小女孩,张着嘴,看不出表情。
    我推门进去,网吧里的人很多,我找来很久才找到一个空位。于是去收银台交钱。站台的是以为女孩,很漂亮,浓眉大眼的。可是皮肤苍白,很柔弱的样子,看到她的第一眼我就想到了林黛玉。甚至她在接钱时手都在颤抖。
    我没有开博客,没有开邮箱。害怕任何一样东西都能让我想到安臣君,害怕知道他现在的一切。于是我匆匆下载了几首歌,就打算去收银台结账。
    这次站坐做着一个男孩,我怎么看都觉得他眼熟,可就是想不起在哪儿见过他。转身准备离去时才想起他就是火车上坐在我旁边的那个男孩,我想起自己的MP4还在他那里,于是打算跟他要回来抄一下歌名。
    我转过身去望着他伸出手掌理直气壮的说,换给我。他竟然都没抬头看我一眼。于是我家中了语气说,“请,你,把,MP4还,给,我!”这次他倒是抬头看了我一眼,但只是冷冷的一眼便又低下了头。
    我从没见过这种人,拿了别人的东西还能用那种不屑的眼神看对方。这让我更加气愤,我说,你喜欢我可以送给你,蛋清你先让我将歌名抄下来,那些歌都是我很喜欢的。这位先生请问,可,不,可,以。他突然抬起头来望着我说,“什么?”他的眼神看起来根火车上那个判若两人。我记得那个男孩,开朗,阳光,话也很多。但我面前的这位却惜字如金,眼里也只有化也化不开的冰川。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双面人吗,就算这样我也不能向他妥协,我也瞪着眼睛望着他说,“别以为你换来发型我就认不出你了。”不过不可否认,他换了发型后,的确比原来好看多了。我记得他在火车上时是染着红色头发的,而且还乱七八糟。现在的他却是正宗的黑色,而且头发弄的很整齐。我这样想着他同从前的改变,打算夸他一句说他的头发做的很好。他却骂我一句,神经。这应该是我生平第一次手这种气,我也懒的跟他理论,于是学着他冷冰冰的丢下一句“无耻”扬长而去。
    走在路上我岔气二级,哼着歌,心里想着犯不着为这种人生气。走进一家发廊对理发师说,剪短。就闭上了眼睛。
    我似乎睡着了,而且好像做了一个梦。我只模模糊糊记得梦里有一个男人,他背对着我站在远处一动不动。我想让他转过身来,可是我说不出话来。我想走近他,可是我迈不出步伐。后来他就要转过身了,我却被理发师推醒了。
    我看着镜中的自己,齐耳的短发,前面有一些凌乱的刘海,衬的我的眼睛越发大了起来我摇摇头努力让自己显得更精神。
    安臣君,我现在不属于你了。安臣君,我离开你了。安臣君,我的头发被剪短了。我摸摸口袋,想看看钥匙扣上原来的我。
    可怎么般呢,所有的口袋都被我找遍了。只是没有了,没有了钥匙扣。我的钥匙扣,我的安臣君。我怎么这么笨,我怎么这么容易就丢了你。我怎么连怀念你的东西都丢了,你会不会就从此消失在我的记忆了了。我发了疯似的在发廊的每个角落寻找。
    理发师拍拍我说,小姐,你丢了什么重要的东西吗?这里没有的话,请你想想看你来这里之前去过什么地方。
    我站在那里愣了好久,才想到网吧,对的是网吧。于是我又发了疯似的往外冲。
    我一路上都是狂跑的,一只鞋被我跑掉了我不在乎,头发乱七八糟我不在乎,脚里扎进了玻璃我也不在乎,周围人用什么眼光看我,我不去理会。我只要我的安臣君,我不要离开他,我不要我忘记他,是的,我不要忘记他。
    但是,奇怪的是我没有哭,一直都没有哭,也许是迎面的风将它吹回了眼睛。
    我找遍了网吧的所有角落。我似乎真的快疯了。安臣君,我是不是真的要离开你了,是不是真的没人要我了。
    “你是在找它吗?”一个冰冷的声音在我身后响起。我转过身去看,是那个拿了我MP4却不承认的坏家伙。而此时他手上拿着的竟然是我的钥匙扣。他右手的中指勾着钥匙扣,在我面前轻轻的摇,他的手指很长,手型很好,如果弹钢琴应该会很好看。
    该死,我真恨自己此时竟然会有这种想法。我用带着哭腔的声音对他说,“请你把钥匙扣还给我。”他并不理会我说的话而是将钥匙扣拿在手里把玩起来。我换了一种祈求的声音对他说,求你把他还给我,可不可以。
    “耳边是你温柔的呢喃,
    转身是你明媚的笑脸。
    想要用唇吻上你的唇,
    却舍不得丢失这份美好。
    就让我为你唱歌,
    一直唱到天明。
    就让我为你唱歌,
    一直唱到天明……”
    他的手机响了,这铃声我那样的熟悉他。是安臣君的《唱到天明》。以前安臣君一直拿他做手机铃声的,我听见了还骂他自恋。而如今物是人非。听着他我失去了任何力气。
    我突然没有了任何勇气,没有了讨要的勇气,没有了听下去的勇气。于是我坐在地上,终于放声大哭起来。我开始疯狂的想念安臣君。我受伤的脚尖锐的疼痛,疼到我想要将它砍掉。我的胸闷的快要穿不过气来。可是我要坚强,我必须坚强。于是我使劲咬咬牙,擦干眼泪。用手拔掉扎进脚心里的玻璃。再之气身子从他手上夺走了钥匙扣。
    在我摇摇晃晃走到门口的一刻,我听到有人吼道,燕子晕倒了。可恨的是,我竟然停住了脚步转过身去看他急匆匆的背影,悲伤的想燕子,是那个像林黛玉一样的女孩吗、燕子是他女朋友吗?我望着他匆匆离去的背影,狠狠的瞪了他一眼,然后转身离开。
    因为还不想死,所以我先去医院包扎了伤口,又买了新鞋。太阳已经被高大的楼房遮住了。胃又开始剧烈的疼痛,可我依然不想吃任何东西。我找了一家咖啡厅一直坐到天明。
    我曾经告诉过安臣君,我讨厌咖啡厅的气氛,高雅的让我不敢接近。相反,我比较愿意去酒吧,疯狂的唱,疯狂的跳,疯狂的喝酒。
    而如今的我也能安静的坐在咖啡厅优雅的喝咖啡了,却不知道是不是该为此感到高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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