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话 命犯天煞孤星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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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离殇第一话命犯天煞孤星?
    我,君瑞瑶,“华翔”学院高二(4)班的一名普通不平凡又的女生,普通是因为我的存在感实在是微乎其微,学习成绩一般,平时表现一般,至于长相嘛,你猜能好到哪去?而不平凡,就要从我那可悲的身世说起了。非常老土的开始,从记事起就已经在孤儿院了,除了名字和出生日期一无所知。或许是我早熟吧,在别的小朋友争着为数不多的食物时,我已经懵懂地渴望着家人,没人和我说过家人是什么,我好像生下来就知道。不知是运气好还是背,如此渺小的我每一年都会有好心人收养,带我回家,但是每一年我生日时又会被送回孤儿院,因为那些好心人往往都没有好报,不是飞来横祸就是失踪不见。院长妈妈曾经还找一个神婆帮我批过命,出来的结果是:此女命犯天煞孤星,所有亲近之人都不得善果。当时所有的人都深信不疑,包括我,直到后来看了一部电影叫“中华英雄”的,我才第一次萌生了要掐死一个人的冲动,就因为那个神婆,其他小朋友都不敢亲近我,院长妈妈拼命把我往外送,可是最后都要强颜欢笑地重新接纳我,我就如一个没人要的皮球,被踢来踢去,直到最后我实在不忍继续残害那些善良的无辜,才在收到“华翔”学院录取通知书的时候,毅然地跟院长妈妈说,我要离开孤儿院,那年我十一岁。可能院长妈妈也觉得对我有所亏欠,答应了我这个请求,并且申请贷款解决了上学和生活的费用直到我十八岁,在离开我生活了十一年的孤儿院时,感伤是必然的,但我必须得离开,谁让我是“天煞孤星”呢?终于不再漂流,我在学校住了下来,这样孤单的生活方式才适合我吧。
    至于亲生父母,不是没有想过,但就连院长妈妈也毫无头绪,只说我是由一个长得非常丑的黑衣人在夜晚送来的,除了说一句“她叫君瑞瑶,生于1992年10月2日”并且留下一条项链之外,没有任何交代就人间蒸发了,说到这,我真该感谢院长妈妈的慈悲和勇敢,像我这样来历不明的婴儿也勇于收养而不是直接交给五大三粗的警察叔叔(我没有任何贬低警察叔叔的意思哦!)这才免去我会更加不幸的下场啊,虽然活下来的我也没过过几天好日子。但人要知道感恩,他们没把我当妖怪送去做实验我就谢天谢地了!而那条项链,是一个“音符”。通体金色,却一点也不俗气,最神奇的是它可以根据我的体温而忽冷忽热,在夜深人静时,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它是活的,因为在无数煎熬的夜晚,它都会像妈妈的低语般哼着歌陪我度过,或许这是上天对它一直遗忘的我的悲悯吧!
    不是没有恨过,但是每当这种不好的情绪笼罩着我时,我都会有好的方法去排遣它,那就是弹钢琴。
    孤儿院附近有一家卖钢琴的店,小时候没事我就喜欢趴在橱窗上看着那些黑色的庞然大物,觉得它们好亲切,无论刮风下雨,我都会在那站上两个小时,即使每次被领养走我都会记住那个店,坚持不懈地瞻仰钢琴。后来店长阿姨实在看不下去了,就让我进店内看,但前提是不许乱碰,我当时激动地一下就忘了那个前提,等到有意识的时候,我已经坐在了钢琴前,而店长阿姨则一脸惊讶的表情盯着我看,半天才蹦出一句话:“你会弹钢琴吗?学了多久啊?”我一头雾水地看着她,我一孤儿,哪有那么好的条件学钢琴啊。当我告诉她我没有学过时,她的表情就更加诡异了,“你以后经常来吧!我可以让你弹钢琴的。”霎时,我双眼放光地看着那阿姨,深恐这是我的错觉,那一刻是我活到这么大最受宠若惊的时刻。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从那以后我每天都会向李阿姨报到(店长阿姨),她每次都会教一首曲子,旋律优美伤感,触动着我的回忆,往往深陷其中,不自觉地就在一天不到的时间内学会了,当我弹给李阿姨听后,她会出神很久,“李阿姨。”我轻声叫她,她仿佛才意识到我的存在般抚摸着我的头,叹息“如果你不是孤儿,肯定会成为震惊世界的钢琴天才的!”那时,幼小的我突然明白,除了忍受寂寞之外,孤儿渴望而不可及的东西是难以计量的,任何人都改变不了。这也造成了我对任何事物都不争不取的态度,我害怕那又是另一种形式的自取其辱。事实证明,我果然是不适合幸福的,当我十一岁生日那天兴高采烈前往乐器行,因为在我百般努力下,李阿姨答应送我一份特别的礼物,从小到大,还没有收到过礼物呢!可到那之后,面对的却是一片废墟,周围围满了群众,他们的窃窃私语传入了我的耳中“真可怜啊!劣质工程又毁了一个店!造孽啊!”“是啊,听说当时没来得及逃,就这么被压死了!”“不是,是已经走了,又突然折回来取东西,才会……”“死的时候手里还握着一个盒子,好像是生日礼物呢!”我连责怪老天爷刻意为难的力气都失去了,转身逃离了那个曾经让我这么快乐的地方,那是第一次眼泪也无法述说的悲伤。自那以后,我再也没有碰过钢琴了,就连记忆也不想留下。呵呵,原来,我真的是天煞孤星啊!自我嘲笑着,弥漫了苦涩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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