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二章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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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太喜欢高个子的男生,很没安全感,因为常常被他打横抱起,突然离地的失重感,让我觉得害怕,我讨厌不被控制的突发事件,我常常跟他说,麻烦你下次抱我的时候先说一声成么?真后悔陪他半夜出去鬼混,路上什么人也没有,只能由他放肆,所以人不能心太软,他跟我说起老婆孩子,那个肝肠寸断,欲哭无泪,我就像个傻子一样听得入了戏,陪他借酒浇愁,长江边上散步散心,然后还绕着龟山走了一圈,真是够疯的。他长得像那个韩国的明星,叫什么来着,我不哈韩,实在记不住那些五花八门的名字,拗口,之所以跟他在一起,因为他身上的邪气,有种爱叫什么?像非诚勿扰里说的,一种臭味相投,我就是骨子里也范着这种邪气,所以一对奸夫淫妇就这样走到了一起,天亮说晚安,不对,是天亮说再见,最好是永远不再见。后来才知道我太高估他了,居然跟我说要跟他老婆离婚,还说忘不了我,神经,这都什么年代了,一夜可不等于一生。好好跟你老婆过吧,再说你还有个孩子,没责任感的男人是我最不耻的,你不小心让她怀上了,我可以容忍你说你还不想要,可以陪你女人去堕胎,但是不管是不是意外,如果孩子已经生下来,你就得负起当爹的责任,爽完了想赖帐,那你当初怎么不知道把它射到南墙上?!
    这几天武汉开始下雨,下了将近半个多月了,不是说春雨贵如油么,难道现在油比水贱?难得今天看到了一点点影子的阴影,说明太阳到底露了点脸,只是云还是太厚。其实我也没资格说刚刚那个小男人,我跟他就是一路货,激情来的时候完全只有野兽的冲动,最原始的本能,不怪酒精不怪月亮也不能怪面前的人太美太诱惑,我不知道自己到底算不算专情的人,尽管从来没想过和谁能一辈子终老,只是情人是知已是朋友,最后变成老死不相往来的陌路人,一般都是这样的路线,慢慢走来,习惯成自然。到了现在的年纪,周围的人大多结婚生子,过着表面风光内心彷徨,容颜未老心已沧桑的日子。总是不喜欢雨天阴天,因为心情会莫名的低潮,也许是天气本身,也许牵扯了些不愉快的回忆,我喜欢冲到雨里淋个透心凉,雨水顺着头发慢慢渗下来,凉凉的滑滑的,水滴最后从指尖随着地心引力还是脱离了我的身体,摊开的手掌里看得到雨花飞溅,却握不住任何东西。我不难过,我从来不承认我难过,为什么总有人从我眼里看到悲伤,如果仅仅是怜惘,我情愿你放开手,敞开怀抱,让我自由。我永远不会是你想象的那个样子,永远。其实,对于无法掌握的事,我才会有兴趣,如果一切尘埃落定,也许对我来说,那就意味着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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