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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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父母的福,我经常去法院,因为离婚比结婚麻烦得多,特别是有了小孩的以后,所以现在的我尽管已经结婚多年,还是丁克。离婚涉及到财产分配,涉及到我的抚养权,当然还有我的抚养费,一大堆乱七八糟的后续待定事宜,而我又已经有了自己思考的能力,所以法院也得不停地传唤我,汗,感觉我去法院的频率比那些犯了歹事的人接传票的频率还高。每次一进那法院的门,我的心情就非常低落,你不知道进那个门的时候周围人的眼光呃,怪异得不行,好人也被看成犯人了,你想啊,谁没事儿老往这儿跑?我一孩子,还被家长领着,用脚趾头想想不就是那种不好好上学,一天到晚惹是生非,而且惹出的还都是大事的坏孩子。我以前就烦被人盯着,现在还是被盯着,极度不爽。加上脸还略微有点红肿,那个审判我的人,还以为我害羞,汗,不停地跟我解释,“只是问几个问题,你想怎么回答就怎么回答,没事没事的啊。”一天,两天,三天,天天如此,天天被问,问了答,答了问,我真想过去掐断,好吧,掐断那人的脖子是不现实的,至少让我掐断他手里那支不停写写划划的笔吧。后来,我在电视里看到,我所受到的待遇,跟那些被警察抓住的犯人没什么区别,只是我不用挨打,也不用剃光头。不过,后来回到学校,我还是把头发剃了,剃成了那种刚刚从号子里放出来的寸板,我也解释不清楚我的所作所为,就归为青春期的叛逆吧,反正我就像个犯人,那就做得更像,别人是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我是被剥夺幸福权利终身。
其实我那时并没有体会到什么家庭的温暖,所以失去也并不懂得去为此悲哀,倒是知情人的一些眼光,那些七大姑八大姨,那些朋友同事,那些老师同学,认识我的不认识我的,我耳边充满着别人的耳语,偏偏那些声音的主人,以为压低了别人就听不到,可惜我还是听得一字不漏:“那,那,就是她,她爸爸妈妈离婚了,唉,真可怜。”“就是,还是个孩子,大人太不负责了。”我真不知道我有什么好让你们可怜的,太搞笑了,我一样有饭吃有觉睡,我并不觉得有什么不一样,幸福是什么,没有会憧憬,有了就容易腻味的东西。在腻味之前,我放弃憧憬,生活就是如此简单,没必要太复杂。就像以前有个孩子问我:“我们会永远在一起对吧?”我笑了:“永远?永远是什么东西?”“……永远都不分开,永远像现在这样,永远不变。”“不过是童话里一个善意的欺骗,这世界上永远不变的只有改变。”“不管,你要永远属于我,我也永远属于你。”“你知道我从来不骗人,说这些虚无飘渺的话绝对是欺骗。我的字典里没有永远。”“你……”我伸手摸了摸左脸已经消褪的红肿,仿佛还有那孩子的手温,那么纤细的一双手,我稍稍用力都能折断,不过如果一掌能让我们之间一刀两断的话,我不介意挨这一下,只是没料到会这么疼,心,被扯了一下。曾经有那么一刹那,会憧憬和某一个人一起生活,不知道是多久,也许是一天,两天,也许是一年,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