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怜的暗恋  chapter1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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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章
    是非对错,我遇见一个人,一个惊才绝艳的人。
    chapter1
    又是一个不成眠的夜晚,云很厚,二月的晚风捎着能扎破羊绒围巾的寒凉,宿舍里叶修形单影只。
    今天元宵,学校里能回家的都回了。
    宿舍的走廊里空空荡荡,呼吸间没了那些浮动的泡面味,脚步声踏下去回得很响,整条走廊上的灯就像是为他一个人点亮的。
    落得有些冷清。
    算一算,这是没回家过元宵的第几年了?三年,还是四年?
    叶修也想回,但回不去。报考音乐学院后的第一年他回去过,最终还是没能逃开不欢而散。
    其实想也明白,家里世代都认为“百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从小学到高考成绩都名列前茅的他在最后竟然不顾所有人的目光报了音乐学院,爸妈生气气慌坦白了说真的理所应当。
    叶修垂了眼睫。
    怨他。
    他也想回,合家团圆的晚上,谁想一个人过。但回不了,回不去。
    小提琴的琴包放在床尾,叶修拢紧了围巾带上手套,镜子里的人有些单薄,叶修看着那镜中的人都忍不住笑,那笑的弧度真的有些苦。
    众人只看他弹琴拨弦便有艳耳一曲,满堂灯光都洒落在他的头顶,乐音惊鸿都蹁跹于他的指尖。
    于是掌声、喝彩、鲜花夹道,于是冠军、奖杯、风光无两。
    他天生乐感所以什么都会弹?他天生乐感所以什么都玩得转?
    因为有天赋所以他不用学谱不用吃苦不用弥补?因为有天赋所以他不会生疏不会迷路不会失误?
    可大家走的都是同一条路。
    难道他就不会摔得满腿青紫,不会遇到瓶颈、悬崖和独木桥?
    都说这条路他走得漂亮走得风光无两,可谁看到他走得有多坎坷有多疲惫。
    
    又有风刮了进来。
    叶修干脆理了理额发,扯扯围巾把下半张脸也遮住了,“呼——这风吹的,可真够冷的啊。”
    ……这样穿还算好看吧?
    叶修最后凝视了下镜中的自己,脸色有点白。
    他拧眉,突然抬手在脸上搓揉了几把,毛线的手套和脸上的皮肤大力摩擦,传来有些轻微的刺痛。力使大了的过。
    “这样就好多了。”他看了看红润起来的脸色,又理了理围巾,挎上琴包,转身,走了。
    他要去赴一场对方不知的约会。
    他在兀自喜欢一个……到现在还不知道这世上有这么一个他的人。
    
    一见钟情是件很悬空的事,《东京爱情故事》里铃木保奈美说:“没可能一直只喜欢一个人的,喜欢的话,只是一瞬间的事。”
    叶修没喜欢过谁,那些甜蜜的、苦涩的、让人眼眶泛酸胸口发疼的情绪都与他无关,那些悲欢、苦乐、聚散离合他都没体会过。
    他就像架崭新的钢琴,从没有人碰过,从没有谁弹过,他从没为谁发出过声音,也从未有人能让他应和。
    他一直沉寂着,孤独、单调,在这条路上他的影子被拉得很长,长到他回不去的家,长到覆盖了那些他踽踽独行走过的路。
    叶修能弹出每首曲子的每分感情,轻盈柔软、少女娇羞;妩媚多情、巴黎红磨坊;潇洒逍遥、江湖儿郎;沉重顿挫、末路旅人。
    那一场场无关于他的人生仿佛他都经历过,那些藏而未露的情感他弹奏得都淋漓。但无处落脚、无人可交,他自己的情感却浅淡了。
    
    黄少天今年大二,样貌好身材好嗓子好,会贝斯会吉他会摩托,性格开朗活泼不跳脱,家世清白人品不错。就一点不好,他人话痨。
    太年轻太天真,太爱热闹,太吵太闹有些太浮躁。
    但喜欢得深了,那些坏的糟的不好的,所有都被抹平,你看他就像看一颗星星。
    明明离得那么近,只隔一堵墙,一喧嚣人群,他甚至看得清他眼底的波澜与光彩,但他看不到他,甚至从始至尾都不知道有这么一个他。
    于是那么远,遥遥又遥遥,希冀又惊惶,风吹草动、草木皆兵。
    他的优点那么亮,只看着都像被烫伤。但叶修甘愿,他喜欢他,所以那人的瑕疵都被一种柔软小心翼翼地包裹,那种柔软甚至温柔到了脆弱的地步,只轻轻一碰就会泛起隐秘的,求而不敢奢望,求而不敢言说的痛。
    
    酒吧里人声鼎沸,节奏、人影,猩红的酒液浸着柠檬和海盐,有人买醉有人痛饮,暗沉中混着光也混着黑。
    “你从未上路凭何嘲笑我盲眼狂奔的疯狂——”
    “你不敢荒唐不配轻视我目空一切的嚣张!”
    “我撒野我狂妄我像风一样可以流浪——”
    “你说我疯癫,不巧,我正觉自己无所畏惧势不可挡!”
    “——和狂徒一起流浪!和这天一样嚣张!”
    “跑到灯火通明的地方……你会发现这是我们的一梦黄粱——”
    高昂、声嘶力竭又直入云霄的吼唱猛然像砸在冰上一样急转而下——先前那些嘶哑、不顾一切,仿佛叫嚣着倔强的狂妄,被唱台上嘶吼得大汗淋漓的人陡然压到不见天日的深海海底。
    酒吧里的喧嚣嘈杂都被他痛苦浅吟的哼唱揉碎,他握着话筒仿佛握着死海中的最后一根稻草,背脊越来越低,头颅逼近甚已半曲的膝盖。
    暗沉、压抑、突如其来的悲伤。
    “…那些年少、那些狂妄、那奢望的流浪……一梦黄粱一梦黄粱……”
    
    叶修坐在角落的卡座里,从乐队开始演唱到主唱甚已收尾。
    灯光黯下,声音远去,他只抿了一口杯里的长岛冰茶。
    这分明是极烈的酒。
    或许前来买醉的人也想买一场自欺欺人的自嘲讽刺。
    叶修不喝酒,他来这里也不是为了买醉,他没有那么多弯弯绕绕,他只是来看那个在台上唱歌的人,只看那个人。
    没有人注意到他一直注意着另一个不曾注意到他的人。
    那个叫黄少天的人不知道在他不知道的时候他让一个叫叶修的人深陷漆黑泥泞的渴求泥潭。
    他不知道有一段不知所起的情,夹杂着无法言说的欲,那些渴求那些隐忍那些无法言说都藏在另一个无声注视着他的人眼里,那么委屈那么落寞那么深刻。
    那么值得。
    他兀自痴傻,且喜欢。
    等到舞台上的那人都走了,等到长岛冰茶里的冰都化了,叶修才收回久留的目光,玻璃桌面上映出他失神的脸,几乎算是呆滞了。且狼狈。
    但那双眼里仍旧填满了深沉的近乎偏执的情意,叫人看了胆战心惊。
    他执着注视的人早就走得不见踪影了,满场喧嚣中他呆在这个角落的包间里沉默得格格不入。
    不知道什么时候,过了多久,杯沿上的薄荷叶也掉进了酒里,那赤裸的濡恋半分也未曾削减。
    又是很久过去,舞台上换了新的人上来表演,叶修没再看,也没再听,他拉开手旁琴包的拉链,端起没了冰还浸着薄荷叶的长岛冰茶一饮而尽。
    果真是极烈的酒,拒绝了那甜口的加料后喝下它就像吞进一团火。
    他拨了琴弦,听那他反复调试过的清冽音色。
    外面的人正在台上唱着喊麦歌曲,音响巨震,台下的人也跟跳喊叫,他能感觉到脚下的地面像濒死的巨兽那样,发出连续轻微的颤抖。
    他拿起琴弓,指尖压住琴弦,起了很轻的前调。
    他轻轻地唱。
    “是非对错……”
    “我遇见一个人,一个惊采绝艳的人——”
    “有些事他不知…有些事我不戳破。”
    “他唱时我静悄悄,我知道他离我真的遥遥又遥遥……”
    “可我还是忍不住,这份感情它太倔强也太突兀。”
    “…其实真的喜欢你…”
    “……真的真的喜欢你。”
    他的声音凄婉,带着西子捧心般的悲情。
    那些隐秘的、不可见人的痛被密密麻麻地翻搅暴露出来,那么悲伤…那么可怜。
    让人很容易知道他喜欢着一个人,又喜欢得有多么苦,很容易想到这个人现在能坐在这里,独自弹琴又唱歌,是忍着怎样的痛,走了多远的路。
    听歌的人甚至能听出这唱歌的人歌声里满是烈酒的味道。
    
    他是在喜欢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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