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9、阮文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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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问起,
奴仆如何得到真主的荣光?
你就成为发亮的蜡烛,
让每个人都可以得见,
像这样。
——莫拉维·贾拉鲁丁·鲁米
“感觉怎么样?”
这里是位于阿凯迪亚市的医疗中心,他就这么安静地坐在床边,等我醒来。
我再次醒来后,下意识往腿上摸去,摸到厚厚的石膏、绷带。
“腿还在,放心。”
安慰我的语气,还是那么冰冷。
“我……伤得重吗?”
“小腿骨折,你认为严重的话,就严重。”
我的专业需要具备一定的医学基础,虽然不像医学院的学生那么专业,可起码的医学常识还是有的。
“看来以后要做个瘸子了。”
“好好配合后期恢复,可以不用做瘸子。”
“Shaw,我能跟你说说话吗?”
“你脚上有伤,多休息吧!”
我看他站起身,以为他要把我丢在这里了,赶忙问:“你要走了吗?”
“不,等会儿麻药劲过了,你可能会很难受,我想,我在这陪着的话可能会好一些。”
岂止是好一些?他居然愿意留下陪我!这实在让我受宠若惊!
“那你……”
“打点热水来,你不渴吗?”
他的脸上仍然没有丝毫波澜,语气却是少有的温柔,我从没见过他这么温柔过。
这种温柔,是(I)人格的Shaw完全没有过的。
这是自0107出现以来,Shaw的(I)人格仅有的一次出现。
“那0107怎么办?”
那个小朋友晚上要是等不到Shaw回去的话,一定不会睡,Shaw说要待在这里,难道不打算回去陪0107了吗?
“什么0107?”
他……不知道0107的存在吗?
脚上传来一阵阵难以承受的痛楚,甚至能感觉到破碎的骨头正在肌肉组织下嘎嘣响,像在演奏交响曲似的。
Shaw察觉到我脸色有异,放下水壶,问:“麻药劲过了?”
“嗯……看来真是有些不好受啊……”我本想勉强自己给他一个安慰的微笑,可是嗓子里只能干咳出两声极其难听的音调。
“骨折确实挺疼的,”他直接拉过椅子来,坐近到我身旁,伸手过来,“忍一忍,实在疼的厉害,给你个使劲的目标。”
Shaw带着的那种与身俱来的高贵气息,完美贴合我对这个人的所有想象。
那股气息越显著,我就越自惭形秽。
在他身边的我,只是个被医药绷带和医用石膏环绕的浊物,深怕他离得近了,就被我玷污了。
那双伸过来的手,能给我注视的机会就已经是莫大的荣宠了,别说当作使劲的目标发泄,就连碰一下都是我的奢望!
他似乎完全不在乎,直接抓着我的手,说:“疼就用力。”
与其让我握住他的手,倒不如放开让我来得轻松。
腿上的剧痛一阵阵袭来,我还要拿捏好手里的力道,不敢过于用力,生怕伤了伽倪墨得斯这双斟酒的手。
尽管我已经很小心了,可当我松开手时,还是看到他白皙的手背上被我捏得发红。
Shaw见我稍稍缓过来一些,一边甩着手做活动筋骨状,一边站起来。
“我给你拿点热水来。”
“谢谢,太麻烦你了。”
“你算是因为我伤的,不算麻烦。”
在我短暂逃过病痛侵扰的这段时间,我也终于可以借着这个机会,告诉Shaw,那些无端把他搅进来的意外背后,究竟藏着怎样的隐情。
(I)人格的他既然完全不知道(II)人格经历过什么,应当也不会知晓,校园枪击案整个事件的始末,我尽量说得缓和些,以免吓到他。
出乎意料的是,Shaw他得知自己是枪击案的缔造者时,脸色并未出现过丝毫意外,他只是淡淡地说了句:“哦,原来是我杀的。”
一个人对生死没有什么太大感受,大抵是因为经历过太多失去生命的场面。
我从未听Shaw提起过他的父母,好像过世得很早,姐姐嫁到佛蒙特州,他跟着过来被大学挑中,才让我有机会和他成为校友。
听Shaw说,他来波士顿之前,生活在红河三角洲偏西处的一个东南亚国家。
那个国家有个叫安江的城市,是Shaw出生、长大的地方。
尽管我从没踏足过那个国家,可我惊讶于Shaw居然在我的母国国土上长大,即便我从出生起拿的就是西方国家的国籍,但如果让我选择,我宁愿选择我的母国。
那可是Shaw从小长大的地方啊!
出于对一个人的特殊情感而爱屋及乌地憧憬他生活过的地方,甚至想要为他改变国籍,只是为了寻找一丝可怜的相同感,这样的想法真可谓肤浅至极。
可世上有多少伟大的理想,不是以最肤浅的人类原始感受作为出发点的?
那些心里有信仰的人,一开始一定是将信仰寄托于某个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感受上,以其当作自己熟悉信仰、认识信仰的介质,逐渐成长。
“Shaw,你不害怕吗?”
“嗯?”
“你知道……自己做了这样的事,不害怕吗?”
“文越,你知道我做了这样的事,不害怕吗?”
不怕是不可能的。
可我还是把阮氏和ASN的关系告诉了Shaw,为表歉意,我拼命坐直身体,费力地向他鞠躬,“对不起Shaw,ASN给你带来这么多麻烦,我必须替阮氏向你道歉。”
“不用,我倒觉得,ASN的老板,你的父亲应该向你道歉才是。”
“什么?”
“你不是说了,那个叫扎克的劫匪并没有伤到我,倒是在你脑子上打了一枪托,难道你的父亲不应该据此向你道歉吗?”
“这个……”
我干笑两声将这个话题敷衍过去,父亲是绝不可能向我道歉的。
他又问我:“那你今天在马场救我,也是因为对我有愧?”
我几乎立刻脱口而出,“当然不是!”
我承认,校园枪击案这样的事,确实是阮氏的错,有愧疚是完全应该的,但发生在圣塔安妮塔的意外,我替他挡下来,跟愧疚毫无关系。
“嗯?”他似乎来了兴趣,原本寡淡无色的脸上,浮出几分情绪,“枪击案时,你因为替我求情挨了一枪托,今天的马场,你又替我挡了马蹄,为什么?”
“我……”
即便我内心已经跟炉灶上的被煮得滚热的牛奶没什么两样,不但翻涌个没完,还要忍受炉火的煎熬,可有些话明明已经到了嘴边,却无法将其倾之于口。
我很怕。
坐在我面前的人,他不是普通人,是一个可当作信仰一样存在的人,他是那样的遥不可及,即便偶然将余辉洒落下来,让我得以沾染,那也不过是他的慈悲罢了。
而我竟然妄图想要将这光明一样的人占为己有,实在是狂妄得愚蠢的想法。
“文越?”
“什么?”
Shaw看着我——他还在等我的答案。
“没有为什么,虽然你在学校里是众人仰慕的超级天才,可你的性格如此傲慢无礼,也只有我才愿意受累跟你做朋友了,朋友之间相互帮忙,是应该的。”
我怀疑自己被马蹄子踩坏的不是腿,而是脑子。
我居然用傲慢无礼来形容Shaw,要是换作以前,他听到我口中要是说出这种话,一定会当场转身离开。
我意识到说错了,赶忙解释:“不是……我的意思是……”
他没等我说完,忽然笑了!
很温和的笑,那是(I)人格绝不可能做出的表情,不,就算是(II)人格也不可能!
“不用解释了,我都明白。”
那个很短暂笑,完全比任何麻醉剂都来得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