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蓝焰火﹒下部  74、把车开得远一点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4557  更新时间:21-03-15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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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把车开得远一点
    我还没走出过道,已经听见外边喊:“见到穿黑西装的没!?”这句话给我的信息是,起码到这会儿枫哥还是安全的。凭借我换给他的那件白T恤,没准他已经虎口逃生了。他只要出了“蓝黛”就没事,没事就好。我将身上的西服前襟使劲从两边向中间掖了掖,尽量不惹人注意地往外走,溜边,我估摸走到门边至少得三十步,我加快脚步企图夺门而出,然而没走出两步吗,就叫人注意到。我终是没逃过警察的眼睛。
    “站住!”一个二十来岁的男警察截住我,狐疑地看着我身上的黑西服。
    我不敢再拽衣襟,胸和肚子就大片露出来,我心虚地扣起一个西服扣,这样看起来略微好些。于是我就得收紧肚子,把杂乱得呼吸压在小肚子底下。
    警察二话没说,上来就搜身,顺序是自上而下,先捏西服口袋——这是一定的。然后手抄到背后在在脊背上一阵划拉。重点是腰部,几个来回。屁股处当然不能放过,男孩的屁股口袋顺手就揣东西,而且男孩的屁股又不是什么禁忌部位。警察狠狠地摸遍我屁股,其间,摸到一只钱夹,让我主动拿出来。他翻看了一下,交还给我。之后又摸到手机。
    警察开始搜我的腿,先是大腿内侧。在摸大腿内侧时,手背有意扫过裤裆,想感觉一下那里头是不是过于饱满,有没有藏匿东西的可能。他没有直接摸我裤裆,说明还有点文明执法的意识。但那里是重点怀疑区域。虽然藏那里头的做法很拙劣,但多半利令智昏的人都会那么做。警察反反复复搜我大腿内侧,手迟滞着不走,其实还是在观察裤裆里有没有问题,按男生对男生的了解,我那部分确实大可怀疑。而后,警察两手开始沿大腿往下撸……那一刻,我开始出汗了。冷汗。
    我几乎站不住了,腿一阵阵发软,我已经预感到在劫难逃,马上要瘫软下来……我不清楚两小包药丸价值多少,按价值该怎么判罚,怎样量刑?是拘?是罚?是判?还是杀头?我一无所知。我只知道枫哥什么也没说,就把罪孽转嫁给了我,他甚至没告诉我这蓝色的药丸是什么,该怎么处置,就让我去面对如此强大的压力,在法律的齿轮里独自碾转。倘若我傻一点,没把药丸看得很严重,那就生生地撞上了,那就更惨,更怨。
    如果,当时我坚决拒收枫哥塞过来的东西……当时是做得到的,只要我狠一狠心,咬一咬牙,机会还是有。可是现在来想这事,已经太迟太迟,保持清白的机会被我错失了。
    危难之际,一种本能的自卫的力量涌上来,我突然拉开嗓子喊,草,有你这么搜的吗?还有没有公民权利啦?你凭什么这么搜我?
    我不知道自己哪来这么大勇气,敢跟警察喊,敢跟他叫板,我怕是豁出去了,拼死为的是求生。
    我这一喊,一边有个人回过头来,发梢一甩,一片闪眼的金黄色。
    我立马看清那人就是刚才K房里金黄短发的小姐姐,也很快意识到这女孩原来是警察,至少是线人。难怪刚才就觉得她举止有异,又说不出什么不对劲。答案在这儿等着我呢。
    我不知道这件事于我是祸是福?多半是祸。因为她足以证明我进过那间聚众的K房,后来又眼看我进了隔壁的小K房。嫌疑大了。
    我这里一喊,招来她注意,她很快向我走来……哦草,屋漏偏遇连夜雨,我算是倒了血霉了!
    …………
    金黄色短发小姐姐没穿警服,在那身短装束上随意套了件牛仔夹克,但举止风格完全和刚才不一样了。我发现她特别利索,说话还很果断,嗓音低低的,有股子刚劲儿。她对那看起来多少有点稚嫩的男警察说:“楼上缺人手,你上那儿去吧,这儿交给我了。”
    男警察说:“这小子豪横。”转而冲我说,“这是市局统一执法,你别自找麻烦!”
    我说,我怎么找麻烦啦?是你们找我麻烦!
    金黄短发小姐姐凌厉地看了我一眼,完了,还依样重新搜我一遍,从上而下,那手势如出一辙。我委屈说,还搜?搜过啊。
    她没理我,照旧执行她的公务,不时抬眼看看我的反应。
    我没像刚才那么怵,也许因为她是个女的。我说,我是来还车钥匙的,那一屋子人我没一个认识。
    “闭嘴!”女孩说,“没让你说话!”毫无情面可言。
    哦靠,刚才在沙发上她靠着我,一手抄住我腰,可不是这德行。小姑娘居然这么飒,说翻脸就翻脸。
    她摸到我腿部时,我有意退了一下。我不知道女警察搜身合不合国内的法律,但我有权力躲避女生摸我腿。但真正的目的是想让她以女孩的本能,意识到这样做会让当事人感到很难堪,于是草草收场不一路摸到裤管底下。
    可是,我完全低估了北京的小姐姐职业精神,再说她也不是矜持羞怯的小女生,她是女警官,受过职业训练,什么鸟没见过?我这点小伎俩唬不住她。她摸到我裤腿上的拉链时,毫不迟疑,唰地往下一划拉……
    草!魂飞魄散。这下我真正腿软了,赶紧扶住一边的墙。
    她早注意到我裤子两边有拉链。在K房那会儿她就领教过我这条运动裤的蹊跷。滑下拉链,里头还有个网眼的夹层。她打开我拉链的幅度很大,两边霎时都露出两尺长的口子,通过网眼夹层,能清晰看到我大腿以及内裤的边沿。她看起来胸有成竹,断定夹层里有猫腻。
    我脑子飞快地转,盘算着用什么办法转危为安?
    耍无赖管用吗?你一个女警察凭什么让我露大腿?我告你非礼?敢情男生的腿就不是腿,是猪蹄髈?可以随便袒出来不觉得寒碜不嫌丢份儿?但是,要命,耍无赖的事我实在做不出来,撕下脸来学做无赖需要多大的勇气。退一万步说,就算你一个大男生真在女生面前吃亏了,也不至于要嚷得满城皆知,否则,多遭人恨,对于这么矫情的一个人,扁死你都活该。倘若,还无中生有,去诬赖一个小女生,说她有非礼的企图,那还算人吗?
    色诱行吗?我知道我有这本钱。几分钟前刚喝过酒,每个毛孔都还残留着酒精味儿和强烈荷尔蒙气息,那玩意味儿大,女生的鼻子对这敏感,能激发她内心某种隐秘的情愫。加上刚才和她有过一面之交,我几乎更有把握。男孩女孩之间的事好办,一过电,什么事都好通融,就看你怎么弄了,别弄巧成拙就成。
    此刻,我露着半拉腿,虽然隐隐绰绰,但热烘烘的气息正从那网眼夹层里渗发出来,那也是一种性感的方式啊,我该顺势说些什么,或者做些什么动静,小魅力大穿透的举动,电到她?而且,要么不发电,一发电就得是高压电,能烧糊她的那种。哦,不成,烧糊太厉害,此时要恰如其分,能把小感觉骚到位就OK。
    我正抓紧时间琢磨玩花招,女警察一无察觉,摸着我的腿一路往下顺。时间短促,怕来不及了,可那句能骚到位的话还没想出来。我急了。我第一次知道什么是真正的急,是那种能把尿都急出来的急。我意识到可能迟了,迟了就意味着败露,意味着完蛋。我到底没那个天份,想什么时候使美男计就能什么时候使,手到擒来。我到底欠修炼,坏得还不够劲。
    然而,就在那一瞬,奇迹发生了,女警察的手摸到我小腿肚子,居然不再往下了。再往下,接近裤脚就能摸到那两个坨,可她突然打住了。我屏住呼吸——那一刻我真是紧张到窒息,我担心这只是一时的侥幸心理,女警察没那么粗枝大叶,匀口气还得继续往下摸,此一刻不过是她觉得我的小腿肚子特别好看,想多停留一会儿而已……可事实是女警察就此直起了身,她拽起我裤子开口处,很公事地朝里头看了看,居然放手了,并且替我把拉链往回拉,直到腰际,很严密。我懵了!
    她干吗不继续往下搜?怎么可能放过两个裤腿?一个警察办事怎么可以这么潦草?我一时想不明白。
    她看着我,说:“看看身份证。”态度显然比先前和蔼。
    我说,我没有。
    说完没有,我赶紧更正,说不是没有,是没带。跟着我又更正,说我确实是没有身份证,我用的是护照。但是……护照我没……带。
    女警察笑话我了,什么乱七八糟,颠三倒四。但她的笑并没有显在脸上,是我从她的眼睛里读出来的。至于是不是真有这层意思,还是我的误读,我不敢肯定。她凭什么对我笑,至少到这会儿我还有很大嫌疑。
    我当然嫌疑很大。一切都在她眼皮底下。
    女警察说:“护照得随身带,到哪个国家都一样。”
    哦,下次一定记得。
    “那你把联系方式留下。”
    我说,噢。
    她突然想到问:“你持有哪国护照?”
    新加坡。
    她说:“噢。”
    女警察领我去做了联系方式登记,然后把我送出门:“有什么事需要进一步了解,我们还会去找你,希望你能积极配合。”
    我说,可以。没问题。
    她看了眼我身上敞着的的黑西服:“北京不比你们新加坡,特别是这季节,昼夜温差大。你肚子这么敞着,不凉?着了凉要感冒的。”
    她注意到我的着装了,说明她并不是疏忽,不是粗枝大叶,她清楚刚才我明明穿的不是西服。不点穿而已。或者说点到为止。
    我赶紧用西服把肚子掩住。
    她说:“你打车吗?”
    哦不。
    “开车?”
    嗯。
    “那你把车开得远一点。”
    她说这话时,定定地看着我,眼睛里分明还有话。我完全领会其中的意思。
    …………
    我把车开上高架,从后视镜确认后面没车跟着,依次从裤管里掏出才半个巴掌大的两个塑料袋,搁副驾驶座上。
    我打开窗……
    我将蓝色药丸一颗一颗扔出车窗,扔好远。扔到高架下。后来,是一把。哦草!这倒霉的东西。
    车在高架上疾驰而去。
    我知道,我扔出去的不仅仅是钱,更是危险。现在我远离危险了。
    想起那有几缕挑染短发的女警察,她说,“把车开远点”,这梗,真精彩,让人心里涌动起汹涌的暖流。
    我不知自己是怎么逢凶化吉虎口脱险的,怎么想我这一劫都是十有八九逃不掉,但偏偏让我撞大运了。
    对此,后来我悟出一点道理,但我不好说,因为这想法没有依据的。表哥说,“好看的男孩子就是祸殃子”,现在看来也未必,有时候它也可能是一挂护身符。这个想法就让它埋在我心里吧,切不可将这自以为是的道理当作普遍真理,百试不爽,这我也明白。没什么事是一定的。
    …………
    应了女警官的话,第二天我真发烧了。
    不是着凉感冒,我是被吓的。打小我就有这毛病,吓不起。小时候凡挨了揍,第二天准发烧,体温嗖嗖地直往上蹿,三天五天不退,吃什么药打什么针都不管用。大人总以为我以发烧来要挟,以换取大人对我的怜悯乃至对家暴的忏悔。
    我的坏还在于把病状渲染得尤其严重,见了人,我就紧闭眼睛做昏迷状,给什么都不吃,吃了药也给你吐出来。等大人一转身,我就没事了,偷偷拿出游戏机玩,或者塞上耳机听歌。
    可是,那天我真的烧得很厉害,浑身疼痛,一直昏沉沉睡。有片刻醒来,会想,枫哥不知道走了没有?他能顺利出关吗?随之又想,管他呢,他也没想我是不是当了替罪羊被抓起来,连个询问的电话都没,我替他操哪门子心啊?
    有一阵,我还想起那金黄短发的女孩,想她穿上警服会是什么样?帅不帅?但终是想不出来。两者间似乎毫无关联。有一点倒是真的,我觉得这女孩真有个性,很特别。我甚至为她考虑,将来找个什么样的老公合适?个子至少得有我这么高,否则怎么拿捏得住?三拳两脚就被她打趴。帅,是必需的,女孩既然哈帅哥,没帅哥这日子怎么过……后来我又想,倘若她真是放我一码,胆敢这么做,那就彻彻底底暴露了心迹……女孩偏袒帅哥天经地义,一点错都没有,这样的女孩才像女孩,才可爱……谁要做她老公一定会幸福,会得到加倍的偏袒和爱护,但前提必须是那男生得帅……不打折扣的帅。
    我就是在这种混沌的胡思乱想中睡了三天。
    第三天,我睡得大汗淋漓,醒来后,感觉好许多,我必须得起来洗个澡,而前两天干妈一定不让我洗,说这么高的体温洗澡,那是“寻开心”。我难受死了。
    我洗澡的时候,干妈替我把床单和盖毯都换了。她敲着浴室的门对我说:“弟弟啊,我替你把床整理干净了,你洗完澡,喝点汤,赶紧再睡。”她嘟哝着说我的床单都被汗湿。
    干妈把换下的东西送洗衣店去,屋子里似乎安静下来……
    我从浴室出来,见干妈并没走,还没来得及问原因,就发现起居室沙发上还坐着另外两个人。两人都穿警察制服,其中一个就是我在病中还惦记着的女警。我边擦着湿发边从浴室出来时,他们直直地打量着我。
    我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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