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章 长乐之王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4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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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城。
    蝗灾接连旱情,已把这个城郡折磨得痛苦不堪。
    街上酒肆、歌楼、店铺、茶庄虽说仍然开张,门匾招牌酒幌儿五颜六色,琳琅满目,但却是门前冷落,很少有人光顾。市面上人倒是不少,却多是一些四处乞食的叫花子、唱小曲儿的、打拳卖药的。在一些偏僻的住户屋檐下,城隍庙前,大街两侧的大树下,已搭起了不少破席棚,像鸡窝狗舍似的散落在那里。
    东边是个人口市,寒风中,一溜二十多个大闺女小媳妇跪在当地,脖颈上插着草标,一个个穿着寒酸,冻得直打哆嗦。
    一个看来仅有十一、二岁的小姑娘,正被一个四十多岁的商贾模样的人,拦腰连抱带拖的往人圈外面挤。那小姑娘破旧的上衣被搓了起来,露出一圈雪白的肚皮和腰身,两条腿拖在地上,正在拼命的踢蹬挣扎,口里杀猪似的又叫又喊。
    一个红衣姑娘猛地跨前一步,拦住那人去路:“光天化日之下,要强抢人口不成?”
    那人停下来,发现眼前竟是一位英气逼人的美少女,当即就呆了,好久才道:“这位小姐,你误会了。俺这是买的,以银换人,明码实价,怎能说是抢呢?”
    “买的,多少银子?”
    “三两纹银。怎么,你也要买?”
    一个花骨朵儿似的少女,只直三两银子。红衣少女只觉一颗心像被谁抓了一把,酸疼酸疼的,正要说话,却见一个衣不蔽体的妇人跌跌撞撞跑了过来,哭着说道:“小姐,求求您别搅黄了俺的买卖,这是俺情愿卖的,让他们走吧。”
    “你是卖主?”
    “是。”
    “你是这孩子的什么人?”
    “俺是她娘。”
    “她娘?”红衣姑娘冷笑一声,“世上也有你这样狠心的父母。你知道,这人买她去干什么?”
    “这位官人说,买回去做侧室。”
    “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子,让她去给人做小妾,你也太忍心。再说,谁能保证他不是人贩子,不会把你女儿卖到勾栏院里去?”
    “你……”那商人霎时变了脸,正要发作,妇人却早开了口:“那也顾不得了,俺这是卖儿救急。俺家里都断炊半个月了,他爹饿病了,浑身肿得像吹了气,她还有个三岁的弟弟,早就皮包着骨头,连路都不会走了。不卖这孩子,一家人都得饿死。求求小姐,您就不要管闲事了。”说着,妇人已泪流满面,气塞声咽。
    红衣姑娘一时语塞,双目潮红,对商人道:“我给你五两银子,把孩子赎回来。”
    商人凭空多得二两银子,又见她身后两名大汉对自己怒目而视,便不敢再纠缠,接过银子走人。
    红衣姑娘又掏出十两银子交给妇人:“这位婶婶,快把孩子领回去,抓药治病,好好过日子吧。”
    那妇人以为是碰上了活菩萨,要不就是哪路神仙下凡,不然怎会平白无故的救下了自己的女儿,又给了她那么多银子?忙与女儿跪在当地,磕头不止,千恩万谢。
    这一来可好,旁边那些万般无奈卖女儿卖媳妇的,还有附近那些逃荒要饭的,一见有人出手这么大方,就像苍蝇见了血,嗡嗡嘤嘤,没头没脑地挤了过来,将红衣姑娘三人里三层外三层围在了中间。
    红衣姑娘大吃一惊,这种场面如何招架?身后两侍卫尽量挡住汹涌的人群,想瞅空儿冲出去,可哪里还走得了?
    忽然一大把铜钱从天而降,一个声音大声道:“快捡钱啦,都给你们了!”
    众人一窝蜂开始去抢铜钱,红衣姑娘怔立之际,一名少年钻过来拉住她:“还不快走!”
    几人拔腿就跑,逃出人口市,拐弯抹角做贼似的折进一条小巷。
    红衣姑娘跑得气喘吁吁,倒也不见丝毫慌乱。反而是那少年,弯腰撑膝大口喘气。
    一名侍卫道:“公……小姐,您不要紧吧?”
    红衣姑娘扑哧一笑,摆摆手,朝少年道:“多谢援手之恩。我叫窦红线,不知公子高姓大名?”
    少年仍在喘,一缕黑发垂了下来,整个人显得格外柔弱:“我叫史安。”
    “史公子是景城人氏?”
    少年抬起头来,笑着摇手。
    红线心中却是一震:好一副清秀样貌!眉若远山,唇红齿白,看了让人无比舒适。
    “窦姑娘也不似此地人?”
    红线回神:“是。我来这边办点事。”
    两人对看半天,没什么话说。于是少年道:“能认识你很高兴。我先告辞了。”
    不知怎么的,红线就是不想让他走,冲口而出:“等等——”
    少年转头。
    “公子现居何处?日后好登门道谢。”
    “小事一桩。今日谢过便算了,姑娘不必放在心上。”走了两步,又转过身来,红线望着他,他犹豫了一下:“唔,这个——”
    “公子有话请直说。”
    他再三踌躇了一阵,终于道:“这个——其实不太好意思开口~~那个,刚才那把零钱……”
    七日之后。
    景城为长乐王窦建德所破,抓了户曹张玄素准备斩杀。景城县民众一千多人来到军门号哭,请求不要杀掉张玄素:“张户曹清廉无比。大王如果杀了他,靠什么鼓励人们学好啊?”
    窦建德于是放了张玄素,任他为治书侍御史,被张婉言谢绝,曰隋室尤在,不敢受召。窦建德便也没为难他。
    太常卿府。
    “横要平,竖要直,体要方,笔要圆……”书房一张宽大的案桌上,一名少年握笔直坐,旁边一名老者谆谆教诲。
    少年左右练了一阵,弃笔捶肩:“啊呀,真是比想象中的难多了!”
    老者敲他脑袋一下:“世事哪有一蹴而就的道理?你既死活拜了我当老师,我自要好好教导于你。”
    少年哀叹,提起笔,边道:“欧阳爷爷……哦不不不,老师,你为何会当了长乐王的太常卿?”
    “自是因为我父王英明神武,慧眼识人呗!”一个声音脆脆接过。
    两人抬头望去。
    一身红装的俏丽姑娘站在门口,英姿飒爽。不是红线又是谁?
    欧阳询呵呵一笑:“公主驾临,有失远迎。”
    “多礼多礼。”红线快步过来,一脸惊喜:“史公子,你也在这儿?”
    史安,自然就是易名改装的安逝了,闻眼也是一惊:“原来姑娘竟是公主之尊,失敬失敬。”
    “哎呀,你们素知我与父王都不兴这一套的,何必如此拘礼?”红线跺脚。
    欧阳询抚须:“公主说得是。你认识我这徒儿?”
    “是啊是啊,之前他帮我解过一次围。”红线转过书桌看他的字:“史公子是您的徒儿?好啊,以后都是自己人了。”
    安逝笑道:“我也是软磨硬泡拜的师。”
    红线拍掌:“有欧阳爷爷做你老师,当受用不尽。当初父王亦曾叫我拜师来着,只可惜我更爱舞刀弄剑,于文字绘画一途只求粗通。”
    “不爱红妆爱武装。公主是一位奇女子啊。”
    “好个‘不爱红妆爱武装’!”欧阳询哈哈一笑:“真该把这话说给大王听听,免得他老为我们公主的婚事发愁罗。”
    “欧阳爷爷!”红线嗔道:“您也来笑我。”
    “女儿家领兵打仗与嫁得好儿郎有什么冲突?听闻李渊三女儿李三娘,不但组建了‘娘子军’随父征战天下,更是嫁得柴绍为妻,婚姻事业双双圆满。”安逝缓缓道。
    红线双目放光:“你真是我的知音!若不嫌弃,今日我便认了你当我干弟弟如何?”从第一眼见起,她就对这少年有种莫名好感,总觉他太过瘦弱,合该好好被人保护。
    安逝对这个热情开朗的少女也有亲切之感,遂道:“公主今年贵庚?”
    “十四。你呢?”
    “呀,我刚满十二,那是该叫你一声姐姐了。”
    “太好了!”红线拉住她手:“以后我就叫你安弟,你叫我红线姐便成。”
    欧阳询在一旁摇头:“果然在军队里呆久了的,一见面就称兄道弟。”
    红线没听他说什么,径自沉浸在认了个弟弟的喜悦中,上下左右好好打量了安逝一番,瞥到她腰间挂着的小竹筒:“咦?这是什么?”
    安逝低头一瞧:“哦,是一个小酒筒。”
    “安弟爱喝酒?”
    “非也。只是闲来无事时爱品上一口。”
    “父王倒是挺爱喝酒的。对了,你喝过由葡萄酿制而成的酒没?”
    不就是葡萄酒?安逝点头。
    “你也喝过?”红线眼睛亮了亮:“父王曾吃过一次从西域带回来的葡萄酒,从此以后对那味道念念不忘。后来我们在自己院子里酿过一些,可味道却大大不及,也不知怎么回事。”
    见她蹙眉的样子,安逝笑笑:“对酿酒法我还有些研究,改日有空的话,不如带我去看看,说不定能找出原因呢。”
    “真的吗?那可太好了!”
    公主府是座很普通的宅子,除了比常人住的宽敞些,再加上门前悬了个“公主府”的牌匾,其余真跟平常人家没什么两样。
    “素闻长乐王生性简朴,重才轻财,从红线姐你这府邸来看,真是不假。”
    红线笑嘻嘻的摸着酿酒大桶:“父王常说,他是农民出身,比不得那些大官僚大地主,吃得饱穿得暖也就够了,何必非得山珍海味、绫罗绸缎、高门大宅?”
    “听说他每次打了胜仗,攻了城池,所获金银珠宝全都赏给了将士,自己一无所取,是不是真的?”
    红线点头:“所以我们全家上下吃的是糙米饭跟蔬菜,穿的是布衣,所唤婢女随从也不过四五人,穷得响叮当啊!”
    安逝忍笑:“无怪乎得到四方民众真心拥戴,以身作则,到家了。”
    说话间,窖外传来一声呼喊:“线儿,你说的人在哪儿呀?”
    安逝看看红线,红线不好意思笑笑:“我父王来了。”
    窦建德生着一张方脸,两道浓得化不开的粗眉,胡子拉喳的,很难想象他能生出红线这么漂亮的女儿。
    难道他妻子特别漂亮?安逝想着,眼前大汉已经开口了:“你就是线儿刚认的干弟弟?”
    她点头,任他从头打量到脚。
    窦建德坐下:“听说你会酿酒。”
    “稍懂一点。”
    “线儿,去,”他招手:“去把我们酿的葡萄酒斟上一壶来。”
    红线珊珊去了。
    “你是欧阳常卿的徒弟?”
    “是。”
    窦建德见年轻人一副不卑不亢的样子,心道,小小年纪,能不被我的气势吓到,也算少见。当下多了几分好感,微笑:“线儿在我面前大力褒扬于你,却实想不到你这般年少。”
    “公主过奖了。”
    “酒来喽!”红线提了一壶酒过来,在两人面前摆了杯子,倒出紫红色的液体。
    窦建德示意她先尝。
    安逝轻啄一口:“大王酿酒时用的葡萄,不知是哪类?”
    窦建德道:“初时不懂,便用了些皮薄味甜肉美的红葡,后经人指点,才知完全相反。红葡萄酒所需之红葡,恰恰是要那些皮厚味酸的。”
    “不错。”安逝微微一笑:“葡萄选对了,口感却仍有些泛酸。大王是不是加了酒曲?”
    窦建德一愣:“酿酒当然要加酒曲。”
    安逝摇头:“别的酒理当如此,但红葡萄的葡萄皮中天然含有单宁酸……咳咳,就是助酒发酵的物质,根本无需酒曲。加了反而味道变了。”
    “原来如此。”窦建德瞪大双眼,恍然大悟。
    “我就说安弟见识不凡,您还不信。”
    “真是不可小觑啊!来来来,我敬你一杯!”
    安逝一口饮下。
    “好,是个痛快人!”窦建德乐了:“除了带兵打仗,我也没什么其他爱好。唯有这葡萄酒,倒是对了我的胃口。”
    “真要说起来,葡萄酒的喝法也是很讲究的。所谓好马配好鞍,除了酒好,杯子也相当重要啊。”
    父女俩看着她,有点像兔子盯着胡萝卜,静待她说下去。
    “葡萄美酒夜光杯,
    欲饮琵琶马上催;
    醉卧沙场君莫笑,
    古来征战几人回!”
    一时间逸兴横飞。
    红线道:“原来葡萄酒该配夜光杯啊!”
    窦建德连喝两盅,似是有了感慨:“虽说我是个粗人,但你这诗说得好哇,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古来征战几人回!”一起身,酒杯掼到了地上:“想我窦建德,从漳南一个平民,高鸡泊的小强盗,发展到现在统率几十万义军的长乐王,我的那些兄弟,出生入死的兄弟,有几人活到了现在?有几人活到了现在?!”
    红线见他有些失常的样子,忙上前一把扶住:“父王,他们人虽不在了,但信念还在,您和他们的信念共存哪。”
    窦建德擦擦眼角:“女儿说的对,信念还在。”
    安逝劝道:“大王仁爱忠义,足慰死去同仁之在天之灵。”
    窦建德看向她:“说得好。即刻起,我升你为参军,随军效力!”
    她差点从座位上滑下去:“不…是吧?”
    “怎么?”
    她站起来,拱手一揖,以十万分诚恳的语气道:“在下不才,却实在无心于此途。还望大王谅解。”
    窦建德眉毛皱了皱:“年纪轻轻,应该正是大展抱负的时候啊。莫非是嫌这个官职太小?”
    “不不不,与官职大小无关,是我个人原因。”
    他不说话了。
    红线在她耳旁轻道:“父王生气啦!”
    她苦笑。生气也是顾不得的,此刻她真的不想再卷入任何势力之中了。
    红线笑着圆场:“父王,安弟不想就算啦,之前那个张玄素您也不是随着他吗?”
    窦建德终于笑笑:“那是因为我太欣赏你这个安弟了,有见识有才能却不施展出来,不是浪费?”
    “安弟也不是说不帮我们嘛!对不?”朝她挤挤眼。
    安逝只好点头。
    “本来想叫你一声小兄弟,不过既然跟线儿认了干姐弟,那我就叫你安儿吧。不要官职也罢,但线儿平日都是在我身边随军作战的,你跟她一道,可好?”
    又出现那种兔子盯着胡萝卜的眼神了。如果不答应,自己应该不会是萝卜的下场吧。她咽了咽口水,“我……”
    两双眼睛瞪得老圆,有冒红光的迹象。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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