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清圣祖康熙朝最黑暗、最无耻的大狱之一——明史案简略始末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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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史遇春
一
历史一再证明:
一切力图用磨灭文字的方式残害读书人的结果都是徒劳的!
一切力图从文字上对读书人进行封杀的统治者都是心虚胆怯的!
须知,磨灭文字的结果,往往都会适得其反:
在历史进程中,那些磨灭文字的过程,都会被记载得更加清晰、更加细致。
心虚胆怯的统治者拨弄文字的结果,最终,也会被文字拨弄。
虽然,我很不喜欢、也不认同这种相互间可以回力反弹的“拨弄”,但是,历史事件却一再地重复着这样回力反弹的事实。
我常常希望自己能够心平气和地看历史、读历史、感受历史、分析历史,可是,每每遇到历史中以文字为由头,进行迫害的事件时,我还是会禁不住愤怒。
这里,我先对自己说一声:
忍住!
下面,就根据清代佚名氏的笔记《康雍乾间文字之狱》中的《庄廷鑨之狱》一节,来说一说清圣祖(爱新觉罗·玄烨)康熙(公元1662年~公元1722年)朝最黑暗、最无耻的大狱之一——明史案的简略始末。
这里面,有统治者的卑劣、更有个人的卑鄙……
不多说了,还是一起仔细看吧!
明朝的相国,乌程朱文肃公(国桢),曾经著有《明史》(一说为《明史辑略》)一稿。
朱文肃的《明史》,其中的主要部分,已经刊行于世了;没有刊出的部分,主要只剩下《列朝诸臣传》了。
明朝覆亡,满清当国之后,朱文肃一族,家道中落。
为生计之资,朱文肃的家人将《明史》文稿,抵押给了庄廷鑨家,并从中获得质押金一千两银子。
庄廷鑨家本来就属于富室,在得到朱文肃《明史》文稿之后,大概是久不见朱家前来赎回。于是,庄氏就将此文稿据为己有,又将原作者的名姓,篡改成自家,然后刊刻发行。
朱文肃是在明思宗崇祯五年(公元1632年)去世的,所以,在他的《明史》文稿中,崇祯一朝(共十七年)的事阙如。
庄氏篡名之后,在重新刊刻《明史》时,对明崇祯一朝的历史,还进行了补写。
庄氏补写时,为了和原书一致,并未对满清朝廷进行避讳,比如,在称呼上,对满人的祖先有“虏酋”、对满人有“建夷”的字样。
如果就书言书,庄氏对明史的补写,完全是合情合理的。
谁知,就是这看似无可厚非的事情,却埋下了一桩锻炼大狱的祸根。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