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四章 第一计(三)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239  更新时间:17-04-09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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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生不修善果,只爱杀人放火……。忽地顿开金枷,扯断玉锁。钱塘江上潮信来,今日方知我是我。
    生命倒计时第七日。
    林西,冷眼瞧着姚汉没完没了的架势,大概是死了心要和他一较长短,非得了解了辛晓的命不可啊。他暗叫不好,即便不想和他起正面的冲突,尤其在这种关键时刻;可事出紧急,也得摆出强硬的姿态来了。否则,这头“犟驴”是不会轻易罢手的。
    偏是他手里,又有了得心称手的武器,倒比以前更加任意妄为,不计后果。林西想着,等解决了眼前的麻烦,那支枪定是不能再放在他手上了。要不然,自己总是安不下心。
    林西,“嗖”地一闪身,横在了门前——将门口堵得没了去路。
    姚汉,定睛一看:小脸绷得靛青,青中还透着白;变色易容,唇角微微**,气得可是不轻啊!他怎么也没想明白:明明自己顶着杀人的大罪,也要为了他们的安全着想;为何独独林西不领这份情呢?而且,为了一个辛晓,他至于的嘛?几次三番和自己搞得势同水火,争得脸红脖子粗的。
    “我说了,你还不能杀他,我不同意!”林西,果绝地重申了一遍自己的立场,看起来,没有一点儿会让步的意思。
    姚汉,更来气了。看他越是激烈的反对,心中的恼火也越是烧得旺盛。
    “我是为了大家好,你看不出来吗?!”姚汉,面色阴沉,怒气冲冲地对着他道:“你什么时候能多听听我的话?别总是前怕狼,后怕虎的,没个主意。”
    “我,怕?”林西气恼到了一定的境地,反而笑了:“我处心积虑地想让事情有个善始善终,在你眼里倒成了‘怕’啦?……。你会不会太把自己当回事儿了?说杀人,就杀人,你长脑子了吗?”
    林西亦是一腔无名之火,烧得胸口炙炙发疼。两道俊眉,相互不甘地纠结着,眼里蒙上一层气极而升的水汽。
    “我他妈的是头脑简单——”姚汉,生气地吼道,“但我也没忘了,我们现在东吵西吵是谁造成的!你还敢说,那家伙不是个祸害吗?不该除了吗?”
    林西听得出姚汉,话中之外的小小委曲之意。对付他的火爆脾气,一味地以硬碰硬是行不通的;总得刚柔并济,才能让他俯首贴耳。好比想要驯服一匹狂野的烈马:第一次出手便得展示强硬的手段,驾驭的力量;其次,需辅以温柔的照顾,和全然的信任。
    姚汉,又是一个吃软不吃硬的个性。
    林西,沉了沉气;目光变得柔和了下来,语气相应地也软了几分。
    他倾身上前,拽着姚汉的手,貌似不经意地把他握着的枪,抽出了掌心。
    姚汉,错愕地一怔:倒也没太计较,由着他动作。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可你是不是太心急了?!”林西,仰起头,眼波清澈流光——说话的声音,轻柔得如一缕和煦的四月春风。
    “你整天要打要杀的,动不动就要以杀人来解决所有问题;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多杀一个人,你将来的罪孽越深重一分,你真的不给自己留半点余地吗?要我说,能不杀,则不杀的好……。。肯定会有比我们自己动手,更好的处理办法……。。”
    林西一顿,见姚汉欲开口说话,忙按了按对方的手背,又说:“我也不是怕,更不是存着等警察宽大处理的奢望;这对我们,都不可能。如果,他真的威胁到了我们的安全,我是不会反对你对他动手的。只是,眼下还不至于……。。至少,这几日,你给我留着他的命,我有大用处。”
    姚汉的心里,再是怨念不平,闷闷不乐;觉得辛晓是个“祸根”的存在。顾着林西的晓之以理,软语相告;也不好在态度上,保持恶劣下去。
    说到底,罗莎的话确实对他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他是一万个不愿意猜度林西在其中耍了什么猫腻,仍无法把所有的疑虑全部打消得干净利索。
    “你说的用处,是指什么?”姚汉,偷眼留意着林西的神色,很疑惑地出口问道。
    林西,破颜而笑,显得很有城府:“还能为什么啊,为了你我今后的吃穿用度呗……。”
    “啊?……。。”姚汉大惑,一脸的茫然:“我没明白你的意思,他能有什么用?”
    风马牛不相及的事,让姚汉觉得林西给出的回答,完全是跨越物种的沟通,他领会不了其中的要义。三十大几的人了,头一回有了是个中国人,听不懂中国话的悲哀了。
    林西,状似略感失望地摇了摇头,还是很耐心地作解:“你想事情太简单了。咱们离开这儿之后,靠什么生活?难道一路跑,一路抢不成?那不真成了‘亡命之徒’了!”他,将姚汉按坐在床尾的垫子上,不紧不慢地说道:“如若那样,我们也躲不了多久……。我想了想,趁着手里有张好牌,不如利用他为咱们谋点实用的好处。”
    姚汉,知他所说的“好牌”当然指的是辛晓;可实用的好处,又是什么呢?听他言下之意,应该是指钱财。擅长钻营狗苟,随时命如弃子一般的辛晓,哪里来的那么大的能耐呢?
    姚汉不是不认同林西的判断,他是不能相信辛晓此等利己小人,还会有这个能量。
    说实话,他依然没能跟得上林西的思路,犹自发懵:“这个道理,我是想不明白。”
    “先让我留他三天。”林西,故弄玄虚地笑着,眼眶里仿佛嵌着星斗,闪闪发亮:“三天之内,如果他做得好,可以帮我们弄一笔不小的意外之财呢!其它的,过了这三天再说。”
    姚汉听着这话,心思也动摇了许多。
    “他有这么大本事?”姚汉,很难相信的一撇嘴,“我怎么没看出来,他还是从钱疙瘩里蹦出来的货呢……。”
    林西看到自己哄得姚汉松了口,赶紧再接再厉:“你不用管这个,他办得到,留着他总比杀了他要有用得多吧?再有,我只是暂时留他三天,大不了你觉得他实在太危险了;过了这几天,随你处置吧。”
    林西,一向是姚汉的骄傲。不仅是因为他样貌出众,风姿雅量;尤为重要的是他的学历高,读书多,绝顶聪明,智慧超群。他就算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李逵,林西也是那个能收拾他的浪子燕青;在对方面前,除了床上,他都得心悦诚服,唯命是听。
    林西说了辛晓能办到,或许就真能办到。左右不过三日的限期,他还不相信了,那个胆小怕事的家伙,能翻出什么大浪来不成。
    几番思虑之后,姚汉决定,暂且先听林西的。
    顺着林西的心意,凡事不做得太绝,有意外收获,也说不定。人的思维定式是相当可怕的,正如姚汉,他习惯了相信林西比他各方面都要优秀,习惯了事事听从于他的安排;自然而然,渐渐地也就失去了自我肯定的意识。
    可惜的是,这一切都是在不知不觉中构成了最正常的自主发展的习性。
    辛晓能言善变的狡猾,虚伪做作的为人;令姚汉对他不能放松戒备。假使再让他发觉辛晓有了异样,三日之后收拾他,倒也说不上太迟。
    心中计议已定,姚汉点头勉强应允了林西。
    林西眉开眼笑地,捧着姚汉带着青色胡茬儿的脸,热情地亲了一口——美得他,晕晕乎乎地差点记不起来自己姓啥了。
    情思萌动的林西,别具一种既融合了男子阳刚的俊朗,又有女性亲切的清婉之双重美感。飘然出尘,不流凡艳;意境高远,见之忘俗。恰如山水青墨,月轮穿沼:于无心处,一举一动,一言一笑,皆是诱惑。
    姚汉是个食肉动物,见了这般风情,难免把持不住。气兴才消,又起色心。林西为了奖励他今天的退让,亦投桃报李,尽力迎合。如是,一上午的光阴,两个人便纠缠在这旖旎春光之中,胡混掉了。
    罗莎的观察力,思辨力;如今堪比古希腊的思想家。她见那二人闭门不出,争吵声时高时低,便笃定里面又是一场斗智斗勇的好戏在上演。辛晓,暂时算是逃过一劫,那也不过是“暂缓执行”而已;悬在他头上的那把刀,早晚是要落下的。
    在手起刀落之前,她要尽量让辛晓最大的发挥他的作用。
    所以,她一再提醒他,务必花尽心机也要利用这三天,帮助林西联系上李之辅;还得设法向外面传递他们身在通缉犯手上等待援救的消息。
    辛晓,可想而知比罗莎要着急得多了。毕竟,刀架在脖子上,会没命的人,是他啊。
    自从林西提出来要联络李先生以来,他便苦心孤诣地琢磨着该怎么联系那个遥不可及的大人物,该从哪个渠道联系比较靠谱。
    在经过整整一夜的反复思量,以白了不少头发的作为代价;他终于想到一个人,上次联系采访时的那个接洽人——李之辅身边的一位行政助理。
    俗话说:阎王好见,小鬼难缠。不知这位一向眼高于顶,狐假虎威的助理大人,能不能给他期待的回应呢。
    下午,草草吃了点饭,姚汉到外面打探风声去了。
    林西,按照计划,把辛晓单独带到了卧房。当着他的面,把属于他的手机重新开了机,然后兴致勃勃地翻看着一开机就迫不及待挤进来的若干条五花八门的信息。
    “信息量,还蛮大。”林西看得津津有味,好似窥人的私隐,得到了莫大的乐趣;嘴上也没忘了调侃。
    

    作者闲话:

    亲爱的朋友,由于作者工作时间不定时,所以也没有在规定的时间更文,只能尽量做到两日一更,谢谢你们的阅读。本文乃中篇,大概还有七八章的样子,完结。再次感谢你们收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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