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篇 番外(一) 奈何风烟入流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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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十年,时间一晃就匆匆而过,眨眼间他已经十六岁了。
这十年里,他一直是跟着佩蓉,按了他爹爹的意愿,循规蹈矩的生活着。
他从未辜负过他爹爹不想瞧见他的期望,他的爹爹也从未辜负过他回不去的期望,他是个被驱逐出恒山的人,理应不给任何人添堵添乱。
他本来是个生性胆小的男孩子,但那时,已经蜕变的十分的严肃和沉默。
小孩子天性里一应的活泼好奇,都已经被他的境遇,打磨的没了棱角。
私塾里甚是无聊,他也没有任何的法子,左右这事情都不是他能说了算的。
只有佩蓉,时不时的陪在他的身边,时不时的来逗他一逗,时不时的长途跋涉赶回奉元城,给他买他最喜欢吃的,绿豆薏米露和搁了瓜子仁在里面的奶酪。
前八年,他就那样苦中作乐的,把全部的时间都用在了,修习随身带来的佛经典籍和他爹爹送他的,诸多恒山里独有的,兵法韬略剑谱心法上。
因为没事可以做,便都夜以继日,钻研的很是深入,很是精进。
用佩蓉的话说就是,这样多的字,这样多的页数,他竟是倒着也能默写下来。
但他终归是个男孩子,终究是逃不过这世情的凡俗,须得走出私塾一较高低。
他那时十五岁生辰才过了不久,便预备着,要去灵溪大会上试一试身手。
其实当初就算是他自己,对此也不是十分的有把握,只是因为年轻气盛,只是因为年轻气盛的觉得,自己是很受不住,被私塾里的富家子弟们,说成是个私生子,也很受不住,自己被人说成是被撵出来,不得宠的野孩子。
那一年,佩蓉已经攒下了一点,为数不多的小梯己,还有他自己帮人送信,或者是扛个麻袋包,推个小车送送货物甚么的,攒下的一点小钱,两下一合围,便就都留做了,他去灵溪大会的路费。
十五岁十六岁,一连两年一连两届,他都是拿了手边的这一点小钱,跟着奉元城里的一个大布商,去灵溪大会参加比赛。
那两年他也是时运好,与他同期参加比赛的人,不是战败就是违规。
他就那样顺风顺水的,一路打进了前十强,可是再要谈晋级,便是难上加难。
因他是南宫掌门的私生子,在这江湖上,便平白多了一个,很不受人待见的身份,又因为他的年纪太小,才刚刚十五岁,就算是再有悟性再有能力,不过也就是个没有靠山,没有身世背景的新人。
所以,暗箱,黑幕,掉包,潜规则,诸多形态各异的陷阱,便都不约而同,接踵来到了他的面前,他也从一开始的不适应,渐渐就变成了后来的习以为常,这期间他所经历过的心路历程,一般人都是无法体会的。
只是,陷阱归陷阱,他的身法和速度,还是很受到来自衡山和少林的夸赞。
于是他也在一夕之间,把自己从一个私生子,洗白成了少侠,一时声名鹊起。
有个亘古不变的道理,只要是个混江湖的男人,便都是吃了镜子一般的清楚。
只要是在灵溪大会上,混出点名气来的男人,几乎在同一时间就会被人盯上。
被人盯上不叫事,被眼红的人盯上是小事,被女人盯上才是天下大乱的事。
他这一回带着夺人眼球的光环,在灵溪大会上崭露了头角,不出意外的,便被枪打了出头鸟,命犯了一场旷古绝今的烂桃花,并且由此掀起了一场,为期忒不短的轩然大波。
这一回瞧上了他的姑娘,并非是别人,若是别的人,他尚且还可以躲之大吉,可这一回瞧上他的这姑娘,却偏偏不是别人,这姑娘的爹爹,是带着他来参加灵溪大会的大布商,这样一来,当真就是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他在灵溪大会上打进了前十,暗暗倾心思慕于他的姑娘们,便不在少数。
而在这不在少数的姑娘之中,这大布商家的大小姐更是其中首屈一指的翘楚。
他那时其实早已经晓得,自己对于女孩子,委实是没甚么好兴致。
但是对于男孩子,这兴致的事情又没有加以落实,所以就无从开口去拒绝。
大小姐思慕于他,虽口头上不明说,可心里面的私情,难免就会难以掩饰。
他这人的性子,本就是有些唯我独尊的冷情,又是遗传了他的娘亲,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因此这私情的事情,大小姐绝口不提,他也就甚是回避的,只当没有这一回事情,只当她就是个小女孩心理,自作多情的瞎胡闹。
大小姐倾心于他,自然是凡事都酷爱围着他转,他去哪她就去哪,他去做甚么她也去做甚么,大有想要同他双宿双飞,比翼天下的势头。
在大小姐几次,有预谋有规划的围追堵截之后,他便嫌麻烦的受不住了。
往后,能避的他就避,能躲的他就躲,能推的他就一概推了,眼不见心不烦。
只是,女孩家的心思海底里的针,看得见却捞不着。
他躲她就追,她追他就躲,终于在三推四阻,终日见不到他本尊之后,大小姐便着急警觉了,有一日苍白着一张俏脸,堵在他的房间门口,死死扯住他的衣袖,劈头盖脸的就问他道:“你这几日总躲着我,究竟是个甚么意思?”
他那时虽然不晓得,自己为何会如此的讨厌女孩子,却也不愿意同她之间多有往来,便本着阳关大道各走一边的原则,冷着一张脸孔,冷冰冰的沉默着不做声,他晓得,他能够到灵溪大会来参加比赛,这其中绝大部分的功劳,都还是要归功于她的爹爹,虽然他不喜欢她,但最起码的仁义道理,他还是分得明白的。
大小姐见他不说话,面色便更加苍白,哆嗦着一双手,死死的攥着他的袖口道:“你说,你是不是不喜欢我,你若是喜欢我,为何还要处处事事的躲开我,为何还要做出这样一副样子来对待我?”
他也不答话,只是冷冷的望着她,他记起了佩蓉,佩蓉偶尔也是这样子。
沉默了良久,那大小姐又道:“你若是觉得我会在乎你的身世,那你就错了,我,我就是喜欢你,不管是以前,还是以后,反正我总会一直喜欢你的。”
大小姐这个白表的,忒不是个时机,寻来表白的这人选,也忒不是个人选。
他冷冷的望着她,一时有些沉不住气的,冷着嗓子回了她一句:“我又不是像我弟弟一样,眼睛还没有睁开,就已经被我爹给指腹为婚了,你凭甚么来跟我谈喜欢。”
大小姐对他的性子,一直是不甚了解,莫名挨了抢白,眼角瞬时变得微红,一颗晶莹透亮的泪珠子,就在眼眶上挂了起来:“南宫公子和泰山派指腹为婚的事情,整个奉元城里人尽皆知,就算是你没有被指腹为婚,可是日后,总还是要明媒正娶一位夫人过门的,男未娶女未嫁,我就是喜欢你,又有甚么不可以。”
他自小就是在这样一种,闲言蜚语无人关心的环境中活过来的,又是看尽了人家的白眼,听尽了对他的质疑,这会子她这样不管不顾的,用逼迫他的口吻同他说话,便很能勾起,他对于过往的不好记忆,便很能勾起他的怒火,他有一些生气,说出来的话也就没有那么好听,也就没有了素日里,听起来的那样矜持稳重,那样的性子温和。
他的面容上,虽然是做足了十分的沉稳淡定,可嗓音中流露出来的,却满是对她不耐烦的敷衍了事,他道:“我是我,我弟弟是我弟弟,就算是我日后要一样的明媒正娶,我相信我身边的那位夫人,也绝对不会是你,你若是有本事,也可以像泰山派的女儿一样,在我还没睁开眼睛的时候,就已经指腹为婚给了我。”
话已至此,这事情便没了下文,月底他回到私塾,仍是早起晚眠的修习练剑。
本以为这事情至此,便已是了结,谁知转眼的月初,更大的麻烦事就来了。
都说是业力轮回,冥冥中自有天意,大概天意本就是有定数,本就是不可违。
他在灵溪大会上惹出来的祸事,自然还是要他一个人,勉力的去还上一还。
他其实从来也不晓得,原来这大布商竟然是姓任,也从来都不晓得,这大布商家的大小姐是叫做任乐萱。
任大小姐娇生惯养了小半辈子,结果在他这里栽了跟头,委实是在娘家门上的小姐妹们面前,丢足了颜面,任大小姐这个不服气,任大小姐这个恨呀。
为了扳回这一城,也为了杀杀他的威风,任大小姐和她的爹爹一合计,索性就冲进莲华殿里抱大腿,索性就当着他爹爹的面前,把自家最大最值钱的两个布庄给让了出来,以此做为谈生意的砝码。
须知,任家本就是南宫家在奉元城的布匹行业里,最大的供货商之一,他们家的东西,几乎都是南宫家的财产,任家大小姐这一回就是打定了主意,不管是死是活,誓要拿下新一代南宫夫人的坐席。
任大小姐发了话,任大老板自然就是打肿了脸充胖子,说甚么也不能掉链子,跟自己女儿的终身幸福比起来,别说是让两个布庄出来,就是把手中的布庄都让了,又算得了甚么,再说了,这不叫让,这叫风险投资,任大老板掐指一算,这生意做的值!
他的爹爹笑纳了这俩布庄,立时就差人到私塾里面,请他速速回去定亲事。
佩蓉出来领的口信,他爹爹差来的那人,说话的口吻很是不敬。
他呆在一旁的偏房里,听得很有一些生气,抬了腿就走出来,冷冰冰的道:“你回去跟老爷子说,就说这定亲的事情,我不同意,叫他有话自己过来说。”
他那时已经长成了一个,威风凛凛从不多话的俊美青年,气势上很能压得住场子,玄青色的窄袖长衫,银白色的闪亮剑身,那人瞧见了他,先是呆了一呆,继而说话的语气,便和缓了下来,一叠声的为自己开脱,并当着他的面前,一再的跟他表忠心,说自己不过就是临危受了老爷的命,还请他不要责罚于他。
他淡淡的不动声色,将他面上的神色,一并都收进了眼中。
他很清楚,在恒山里,才是真正的弱肉强食,谁的后台硬,谁的人气旺,谁就会一路赢下去,反之亦然。
这一回,他不求赢,也不敢求赢,他只求问心无愧,只求给他的娘亲扳回一点应有的颜面。
差来送信的那人,带着遗憾走了,当天晚上,任家又让了两个布庄出来。
第二日那人复又静默的来送信,说的是,任家的大小姐怀了他的骨肉,这事情耽搁不得,老爷说了,还请他走出来,做个敢作敢当方正严谨的男人。
那人不停的在说,他就不停的在心中,打自己的小算盘。
他向来是不愿意同恒山之间,扯上半点关系的,这十年里,他和佩蓉,小心翼翼了再小心翼翼,低调了再低调,可终归还是逃不过这一张,早已命中注定写好了的命格簿子。
他很清楚,恒山里没有规矩,恒山里只有多的可以埋死人的钱,还有紧邻是非成败的人情冷暖,他的爷爷早已经捐棺西去,入土为安,没人想过要来通知他,他也懒得去打听这些家长里短,又跟自己没甚么关系的破事。
他这十年,修的就是持重沉稳,兵不厌诈,修的就是耐得住寂寞,扛得住冷眼,至于上一代的恩怨情仇,他选择不置可否,他的娘亲已经死了,这事情就是命中注定,无可挽回。
但是,无可挽回不代表他就要认栽,无可挽回不代表他就要悉听尊便,这笔旧账总还是要算的,连同他送了他的,这十年的辛苦一并。
只不过算账的人是他的爹爹,倘若这事情做得不够严密齐整,未免就要留下个话柄,给人去说自己弑父无良,他以为,自然还是小心行得万年船。
偌大的莲华殿中,他的爹爹带了几个,比他年长得多的师兄,等在那里。
他的爹爹晓得他来了,却连头都不曾抬一下,只是喝了一口茶,淡淡的道:“你来了,这任家的大小姐怀了你的骨肉,这事情于情于理,我们南宫家都是要善待于她,你年纪也不小了,预备甚么时候把她抬进门?”
任大小姐站在一旁,很是应景的抽泣了两声,她的爹爹也是赔着一副笑脸。
他合着让了布庄的事情,约略一想,大概也就揣摩得出,她爹爹的心中所想。
现如今这情形,任大小姐究竟是不是怀有他的骨肉,他是不是真正喜欢她,都已不再需要去考据,他之于他的爹爹而言,不过就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存在,有了他可以多赚点钱,那样自然皆大欢喜,即便是没有了他,也是碍不着甚么事的。
他这样想着,指关节便因为过度的用力,而握的微微泛白,他忍着对他的厌恶,低声道:“婚约的事情就不劳爹爹操心了,任大小姐自己的身体,自然自己清楚,我究竟有没有碰过她,相信任大小姐自然也会还我一个清白。”
他这话说的有理有据,房中一时静默无边,任大小姐的抽泣声,戛然而止。
任大老板自知理亏,提到了嘴边的话,说也不是不说也不是,就那样无可挑剔又极其难耐的,站在靠近墙壁的一角,存在感形容虚设。
他爹爹的面上,仍是没有甚么动静,又喝了一口茶道:“你自己做过的事情自己都不敢承认,倒叫一个未出阁的女孩子替你背黑锅,这事情可是你的不对了。”
他再迈上前一步,继续道:“没做过的事情要我如何承认,别说这黑锅原就是没有的,我又如何要找别人替我来背,我没有做错事,也就没必要认。”
任大小姐此时哭的已经岔了气,还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的,抖着嗓子一连串的道,他这明显就是有了新欢忘了旧爱,此言一出,整个莲华殿上一片哗然。
有几个好事的师兄,便你傍着我,我撺掇着你,要大小姐说个一二三出来。
任大小姐的如意算盘落了空,赔了布庄还没得到他,心中自然是恼羞成怒。
恼羞成怒的大小姐,就把新欢的矛头指向了佩蓉,说佩蓉为老不尊引诱他。
他的娘亲死后,佩蓉几乎是一手把他拉扯大,虽然佩蓉的年纪也没有太大,但辈分还是摆在那里,论辈分,他理应是要叫她做一声干娘的。
她说佩蓉引诱他,明显就是为了给自己下台阶,寻着了一个无事生非的契机。
她这样含血喷人,就连他也是无能为力。
他不是不晓得,这一回的事情,就是他的爹爹,想要拿来试探他的一桩小事。
他想过,索性就撕破脸大闹一场,左右他与他之间的仇恨,也并非一日两日。
可是他又不愿意城门失火,殃及到佩蓉,殃及佩蓉成为第二个他的娘亲。
佩蓉这些年,本就有些伤情,自打他的娘亲死后,素日里就是特别爱哭。
大小姐说佩蓉引诱他,这事情便是无须理论的,乱了道德纲常。
丫鬟同主子之间扯上了关系,这是大不道德,这是犯了大忌,在家大业大的贵族们看来,这是最不应该发生的事情,也是最不能发生的事情。
这事情无关乎孰是孰非,这事情只关乎颜面何在。
譬如佩蓉的去留,譬如佩蓉的生死,纵然他有法子,使佩蓉不至于成为第二个他的娘亲,但他敢断定,他的爹爹断不会如此轻易的,就放过佩蓉。
一朝天子一朝臣,佩蓉晓得他诸多不光彩的过往,所以他绝无可能放过她。
他爹爹的面上,仍是一派的端严肃穆,像极了他的爷爷,他的爷爷活着的时候,也常常是这样子,每每在做出决定的时候,大约都会是这样一副伪善的面容。
任大小姐要成亲,这事情势在必行,他不想佩蓉受到伤害,这事情也是势在必行,同样都是势在必行,大小姐提了个交换条件,他娶了她,她可以放佩蓉一马,只要他应了这婚约,到时候不管佩蓉想去哪里,她不但可以出人送她,还可以出钱给她。
他那时也是急于要帮佩蓉开脱,也是为了要还佩蓉照料了他多年的人情,为了能保佩蓉一个周全,便甚是违心的点头应了。
为了怕大小姐反悔,又亲自送了佩蓉下山,看着车夫套马装车,才算结了。
佩蓉一走,任大小姐便如同出了笼的鸟儿,整日里在恒山玩的逍遥自在。
除了准备嫁衣等一应婚礼的物件,就是愈发无法无天的,明目张胆的引诱他。
那个时候,他是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送佩蓉下山,不过就是大小姐的一个权宜之计,不过就是大小姐众多诡计中的一个。
后来他听说,送佩蓉离开的那辆马车,在山涧里翻了车,连车夫都送了性命。
任大小姐听了这事情,开心的不晓得要如何是好,她对他说,她不过就是提前跟他的爹爹商量好了,他的爹爹提前已经命人,斩断了一半的车辕,为的就是送佩蓉去死,只要她死了,他的身边就再也没有,可以照料他的人了,到那时,他就只是她一个人的。
那一瞬间,他简直觉得她不可理喻,简直觉得她是地府里派来催命的女鬼。
她笑的那样的疯狂而残忍,笑的那样的高高在上趾高气昂,笑的那样的没心没肺,她的笑容就如同他手中的锜刀,锋利无比又惨白无情,锋利的刀刃,一刀一刀割在他的皮肉上,凌迟着他那颗,早已经彻底冰冷的心肝。
那一晚他已经万念俱灰,持着手中常用的一柄锜刀,闯进了后山里。
他的爹爹瞧见他,并不加以反抗,只是一把揽过他的弟弟,护在怀里。
他那弟弟的娘亲,嚎啕着跪倒在他的脚边,抽抽搭搭的求他开不杀之恩。
他小的时候一直觉得,他的爹爹和娘亲,是他活下去的唯一色彩,后来他的娘亲死掉了,他的爹爹也将他拒之于门外,佩蓉便成了他活在这世界上,唯一的色彩,再后来,就连这唯一的色彩,也被他们一同抹了去,有时面对着屋外深沉的夜色,他会想,他大概已经不再是他了,最起码已经不是原先的那个他了。
任大小姐从前殿,一路跌跌撞撞跟在他的身后赶过来,逢人就管他叫夫君,逢人就叫人帮她拦住她的夫君。
他无奈的望着她,望着她披散着的长发,望着她半癫狂的脸孔。
她的执念是她的原罪,她的原罪是他的困境,他的困境令他心伤。
他对她的厌恶,已经超越了恨,她对他的爱,令他想要杀掉她。
一人一刀冷冷的挡在胸前,大小姐发了疯一般的,数落着他对于自己的置若罔闻,他对于自己的冷眼相加,他看着她,只觉得她蠢钝无聊至极,手中的锜刀懒懒的当胸刺过,那争强好胜的大小姐,便睁大着眼睛,软绵绵的倒下来。
他冷着眼神将刀一寸寸抽离,冷眼瞥了他的爹爹,头也不回的离开了后山。
在他的眼中,那一夜,他的爹爹好似在他抬起刀的一瞬之间,就苍老了。
没了素日里在他爷爷面前的审时度势,没了素日里常有的霸气,只剩苍老。
一转眼又是四年,离开了奉元城,并非一定就是坐吃等死,他还有砚月山庄。
莫炎尘待他不错,大概否极泰来说的就是他,有时想想,做个门客也不错。
这一年的冬天,莫炎尘招他回山庄,说是有个要紧的任务要交给他。
那一年的冬天,就像是他娘亲死的那年冬天,千山暮雪,蚀骨寒冷。
他在饭馆的门前,遇到了一个年轻的男子,个子不太高,穿一件雪白色的狐狸毛大氅,身材瘦削而挺拔,即便是再瘦都不会显得瘦,一双温和的桃花眼,下颌骨尖的可以削葱,右手中握着一把精钢打造的镂空折扇。
他瞧着他,脑海中突然轰断了弦,继而便是,遍布了四肢百骸的异样。
他先走进饭馆,挑了一张桌子,不多时,小二哥也引领着那年轻的男子进屋。
那男子对于,要同他这个初次谋面的陌生人,一同吃东西的事情,颇为不满。
与小二哥交涉了两句,一言不合就要冒着漫天飘雪的天气,走出去另寻别家。
他那时想都没有想,一下子从座位上站起身,用了最快的身法闪到他的面前,不顾一切的,用力握紧了他拿了折扇的手腕道:“这样冷的天,公子你要去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