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十二章 禺疆(17)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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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居然没吃了冬蝉?”暮云博摸索着脖间的伤疤咀嚼着奶糖,空中的甜味溶在口腔丝丝浸入血管里的每个细胞。
    “嗯,我也想吃了他,但这样做就随了苗龙那个伪君子的意,他从不会留下利用过的棋子,既然如此我偏不随他意!所以,他既然抓了方君我就偏要救他出来,他要杀你我就偏让他杀不成,他要做君子,我偏偏要让他当小人!”
    “你和他有什么仇?”
    流火一撂头发:“他让我不舒服,我自然也不会让他好过!你在做什么?”凑到暮云博的身边仔细一瞧,才发现他在写微博,而且还是仅自己可见的私密微博,扫了一眼啰嗦的简介和逗比的头像,指着微博名道:“这个叫我家有个神经病的人,不是你吧!”
    暮云博利落的一点头:“嗯,这是方君的微博,他一直关心这件事。”
    “切!等他回来你亲口告诉他不久行了?”
    暮云博顿了顿,开口道:“我怕,没那个机会了。”
    流火心头一瑟,看着暮云博领口处褐色那个仿佛在嘲笑自己无能的疤痕心里便不是滋味:“你喜欢方君吗?”
    写微博的手微微停顿后继续码字,吐了三个字:“不知道。”
    这种模棱两可的态度让流火不由不甘心的继续追问:“不知道?什么是不知道?”
    “流火,什么是喜欢?”
    流火盯着暮云博,觉得有些好笑,这种弱智的问题从他口中说出来带着一种刻意回避的味道:“你什么意思?你一个修道之人问这么蠢的问题!”
    暮云博少见的一缩眉头:“蠢吗?人会因为七情六欲而犯下大错,修道的最终目的是达到和天地自然合一的境界,要做到这些就要摒弃杂念,忘我,磨平七情六欲。从小到大我只做一件事,修心。家里人也只教我这一件事。感情是多余的,只有无上修为和长生不老才是我们所该追求,我虽然一直觉得他们是错的,但什么是喜欢?什么叫做喜欢一个人?它是喜怒哀乐的一种表现?是苦是甜?是像清水那样为一个人失去判断力和理智,为他哀求和落泪吗?我想了很久,只觉得我所感觉到的喜欢都是在撕心裂肺之后。比如母亲死的时候,清水哀求我的时候,因为难受所以我才察觉喜欢她们,不过我并不喜欢难受的感觉。喜欢究竟是件好事?还是坏事?”
    流火没有作声,暮云博很少一次性说这么多话,这个问题一定在他心中积压困扰他许久,喜欢是什么?这个问题看似很蠢,可其实却并不好答,暮云博口中的喜欢是随着相处潜移默化到骨子里的习惯,这个人消失也如同生生抽出他的骨头,因为知道痛所以意识到喜欢。
    但对流火而言不一样,他也从没想过这个问题,他明白和清楚的就是想待在眼前人身边,这个人在意其他人的时候他会不会不舒服,这个人难过的时候他也心如刀割,这个人开心他也会开心,这个人如果想想要星星他会毫不吝啬的把整个天空都给他!
    “你想知道我的喜欢是什么吗?”
    在暮云博略显迟疑点头的一瞬,一双温润的唇便迫不及待的将他的唇含住,仿佛压抑许久带着强烈的渴望,舌头强横企图撬开他的牙齿,却在探入的一瞬因为疼痛而缩了回来。
    流火用舌头啖啖食指,晕开的血迹让刚才涌上心头的冲动去了大半,对面的暮云博只是擦了擦嘴角,依旧还是那幅云淡风轻淡淡然的表情。
    “流火,闹够了吧?”
    绯色眼眸里如火一般流动的感情伴随这那张淡漠的脸逐渐淡去,流火轻抚头发,寂静沉默后又化为女身妩媚一笑:“我应该变成这个样子,你就不会是这个反映了吧!肯定还会多亲一会!在北海想一亲芳泽的人早就排出银河系了!我牺牲这么大亲身示范告诉你答案你应该感激涕零才对,喜欢一个人就无是论如何都想吻他,想上他。想要他的一切!脑子里想的都是他,就像苍蝇一样烦人。”
    这样粗暴带着赤裸裸欲望的回答,带来的只是沉默,如果真有了这些情绪,那么这十几年的筑基修行就是白搭了!暮云博只是转过身继续坐回沙发写微博,片刻,又突然冒出一句:“三个条件都要达到吗?”
    流火心头一瑟,能不能不要问自己这种问题,这就好比在一个喜欢你的人面前兴致勃勃的讲述和另一个人在床上翻云覆雨的事情。沉下的嘴角勉强勾起笑意,强压住嗓间有些发颤的声音:“这是循序渐进的过程。第一印象就想上别人的人全是流氓。”
    屋中静悄悄的,只有触屏发出的敲击声,时快时慢,伴随着屋中的时钟声一唱一和的奏着曲。
    流火盯着暮云博的眼里越发失落,眼中的那份打趣和玩味之意逐渐散去,眼底的悲伤不甘和无奈之间漫上眼中,心中也开始隐隐不适起来,如果你也喜欢我,哪怕前方是地狱我也不会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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