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3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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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骨遗手把折扇,上刻绿水碧荷,一袭金丝红衣,端的是姹紫嫣红。映着头顶的桃花儿,路过的恩客无不眯着一双眼瞧他。
    可他岿然不动,懒懒地拈着一本书,满面愁容,念到:“人生世上风波险,一日风波十二时,唉,谁说不是呢。”
    停了数秒,又叹了一声,把扇子一收,起身就走,眉头还皱着。
    人群赶忙让出一条路,以江骨遗为中心的方圆两米都没人靠近,他也不在意,自顾自的就走了。
    江骨遗走后,桃花树下可就热闹了,来花语楼的都是些自诩翩翩佳公子的有钱人,江骨遗不过是个低贱的小倌,自然诋毁他的人最多,人群你一言我一语的,就跟菜场里长舌妇嚼舌根似的,可他们也不想想,这大白天的来青楼找乐子的是哪些人。
    江骨遗回到自己的房间,看到戚影趴着窗旁,撑着腮,嘟着嘴。窗外正是那棵桃树,那些世家子弟还在叽叽喳喳,也没人看到不远处二楼上的小姑娘。
    他倒了一杯茶,抿了两口,满足的咂了咂嘴,再不是刚才那副悲天悯人的样子。
    戚影偏头瞪他一眼,撇着嘴道:“公子,你也真是,总是唱这么一出戏累不累啊?图什么呢?”
    戚影自十二岁就在他身边伺候,说是伺候,其实江骨遗从未让她干过什么事,她也就养成了这样一副没大没小的小姐脾性。
    江骨遗眯了眯眼,也不看戚影。淡淡地问:“今天听到什么了?”
    “挪,那个胖男人,前些天还骂您风骚入骨,祸国殃民呢。”
    说着又咯咯笑了起来“今天许是被您的愁绪感染了,竟也为您说起话来。”
    江骨遗凑上窗去瞧,只见那有个肥膘比猪还厚的油头男正手舞足蹈,义正言辞地说:“我今天看哪,那江骨遗或许真是有什么苦衷,才不得已沦落青楼之所,唉,你们也见着了,他今天那副样子,不像是装出来的。”
    台下立马有人应了,同时爆出一阵欢快的笑声。“朱公子是被江骨遗的美貌迷住了吧,哈哈哈,朱老板何不看看桌上这本书?”
    这人指着江骨遗留下的册子,示意给朱公子看,那个叫朱公子的早就觉得奇怪,伸手抓了那本泛黄的小书,翻了一翻,顿时脸成了猪肝色,恨恨地骂了一声“无耻之徒”,把书一丢,甩甩衣袖就走了,只见书面红字“金瓶梅”。
    人群又爆出一阵笑声,刚刚那个回应朱公子的哈哈一笑,道:“有趣有趣,没想到这花语楼除了美人,还有这么个乐子。哈哈哈”
    江骨遗收回视线,默默地拿起刚刚倒的那杯茶喝了一口,终于忍不住噗嗤笑起来,被狠狠地呛到了。戚影就在那嫌弃地看着他猛咳。
    笑了一会儿,江骨遗也觉得无趣,其实也没什么好笑的,不过是看了一场聊胜于无的闹剧罢了。
    他往床上躺,张开被子,带着鼻音道:“戚影,今天中午吃鸡丝银耳粥,吩咐厨房做好了送上来就行。”
    “好,公子,你好好休息,我先出去了,有什么事唤我一声。”
    “嗯。”没过多久,江骨遗就沉沉地睡着了。窗外的人群愈走愈远,脚步声渐渐消失。花语楼正午时很是热闹,可是那些喧嚣从不曾传到后院里来。
    大梁朝好男风,几乎每个有点权势之人都有几个男宠。而江骨遗是花语楼的宝贝,是京城最有名的小倌。容貌倾国,勾人魂魄,一双丹凤眼随意一挑,便能教人把性命都给他,又学得一手好琴,所以花语楼的头牌非他莫属。
    不过,江骨遗最让人侧目的不是美貌,而是作风。自十五岁起被太子包养,却不愿离开花语楼,说是什么感念养育之恩,不仅如此,他还……时不时地接客,按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离了男人不能活”,太子殿下也对此不置可否。就凭这点,京城里没有谁是不认识江骨遗的。
    可他的脸皮比长宁城的城墙还厚,任凭外面怎么骂他,他始终不理不睬,照样这么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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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的天还有点冷,江骨遗醒来的时候觉得嗖嗖凉风直往被里钻。桌上的鸡丝银耳粥却还有些热气。
    吃完后,他再次发现自己没事干了,闲得慌,心情也浮躁。于是想起了有三天没有见过太子殿下,想了一想,重又开心起来。换了身白缎云锦袍,提着两坛桃花酿就往太子府走去。
    柳长洲说过,讨好一个人的最好方法就是真心地热爱他,让他觉得你没了他就活不下去。所以江骨遗得赶紧地向太子表达一下相思之情。
    太子十八岁册封,如今已经二十八,皇帝为他在宫外建了府邸,太子也不常住东宫了。太子府离花语楼不远,按江骨遗的蜗牛速度也只需走一刻左右。
    今天江骨遗心情很好,没来由地觉得快乐,眯着眼睛看阳光向四周散开,步子也轻快极了。
    街上行人不多,平常的日子也没有什么商贩叫卖吆喝。各家规规矩矩地忙着自己的活,整个街市透着一股宁静温馨的氛围。
    一家客栈门口有几个小孩子在打闹玩耍,远远地看到巷口来了个白衣公子。白衣公子嘴角含笑,衣袂飘飘,跟神仙一样。孩子们都愣住了,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看。
    江骨遗走进了才看到这群孩子,看着他们呆呆的样子觉得特别可爱。他刚想逗逗他们,客栈里突然跑出一个少妇,紧张兮兮地遮住了其中一个男孩的眼睛,并小声说“哎呀,别看别看,看了长针眼。”说完畏惧地盯着江骨遗。
    江骨遗无所谓地笑笑,拎着酒坛子继续往太子府去。
    太子府的侍卫仆人对江骨遗都熟悉得很。目送着他进了内堂,由苏总管领着往里去了。
    苏总管是个和气的人,自太子小时就在他身边侍候。他客客气气地对江骨遗说:“江公子,殿下今早去上朝,现在也还没回来呢。”
    “哦,那我等他回来。他最近很忙?”
    “是啊,北方战事吃紧,皇上跟朝臣们都着急啊。”
    江骨遗心底暗笑,太子么,对他来说,吃喝玩乐可比国事重要多了,今天想必是不好脱身离开。
    他朝苏总管笑了笑,道:“苏总管,麻烦你吩咐厨房熬一碗莲叶羹吧,殿下回来了可能会吃。”
    “好的,江公子,老奴这就去。公子先回房休息一下吧,殿下回来了我派人叫您。”
    “好。”江骨遗点了点头,回了自己房间。他在太子身边跟了五年了,从十五到二十,太子府算是他的家,不过他更喜欢待在花语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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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子回来的时候江骨遗在睡觉。他早就觉察到房门的动静,不过没有破坏太子殿下的雅兴。
    太子名叫齐夙,是当今大皇子,又是皇后嫡生,自然应当立为太子。可是任凭太子党势力多大,谁也不能改变太子贪图享乐的本性。
    江骨遗感觉到柔软的唇瓣贴着他的,于是不再装睡,张开嘴,两人舌头缠在一起,难舍难分。
    齐夙的手在江骨遗身上游走,江骨遗适时地扭动身体配合着他。没多久,两人都喘起了粗气。
    正当齐夙想再进一步的时候,却传来了敲门声,同时是苏总管压低了的声音。“殿下,成王来了,说有事相商。”
    齐夙好事被打扰早已十分不耐,现在更是气急败坏了。他吼着大嗓门说:“商什么商,刚刚不是商议完了吗?我才刚回来,他怎么又跟来了!”
    说完,低头看了看江骨遗,怀里的美人嘴唇鲜红,正微微张开,眼眸含水,媚眼如丝。再也忍不住,齐夙冲苏总管说了声“让他等着!”,就再次俯下身去。
    江骨遗偏了偏头,齐夙的吻落在了耳畔。其实江骨遗心里觉得不快,不过他这个人从不将想法表露在脸上。此刻对齐夙也只是好言相劝。
    “殿下,成王来得巧,我带了桃花酿,正好请他尝尝。而且,我让厨房做了莲叶羹,你得趁热吃才好。”
    齐夙抬头,看看江骨遗。想了想,宠溺地笑了,说:“骨遗,还是你好。也罢,我这当哥哥的怠慢了弟弟也不好。”
    岂止是不好,还很不理智。成王齐昱是太子的同胞兄弟,只比他小了四岁。可人家却已经征战沙场,为梁朝立下了汗马功劳。他一直是扶持太子的中流砥柱,两兄弟如今已然多了一层君臣关系,若太子为了美色置成王不顾,恐怕会寒了人家的一片忠心。
    齐夙起身,整了整衣裳,伸出手,笑吟吟地看着江骨遗。江骨遗搭住了他的手,也站起身。
    齐夙右手拉着江骨遗,左手提着那两坛桃花酿,就往大堂去。江骨遗在他身后跟着,此刻脸上没有一丝表情。
    委实说来,太子齐夙是个非常好的情人。他身材挺拔,容貌俊朗,虽然已经将近而立之年,但他整个人非但没有染上岁月的风霜,还一直保持着那般少年心性,不通世事地挥霍着一时的安逸生活。他对江骨遗极尽宠爱,温柔万分,是真正想要宠他、爱他一生的。
    江骨遗是个无心之人。齐夙自愿付出真心,不代表江骨遗就要对他感激涕零并死心塌地。他本就不喜齐夙把他当女人看待,之所以一直跟着他,不过是一场阴谋,外加一点儿戏罢了。
    真心不必用真心来偿,他江骨遗也不稀罕别人的情。

    作者闲话:

    在纠结是最后揭开谜底还是开门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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