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十九)弃镜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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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镜,人借之明辩真伪。
    然持镜者镜面照射外人时,只见对方之丑陋妖怪,而被冠以“照妖镜”;
    持镜者打量自身时,尽显其美,人赞其为"魔镜"也。
    人有明智者,发现其因持镜不同而存异端,弃镜!
    不想眼睛己习惯此观察之法。
    今人以眼代镜,仍只见对方残缺,而视自已为尤物。
    试问有几人敢弃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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