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事之秋 第四十三章 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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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在观察,不过危险期已经脱离了。”
“那……”
“据我们分析,在异能人的能量定级中,您的同伴是SS级,可霍伟民自己也仅仅是个S级的存在,SS级少之又少,他会留吗?”
苏子谭虽然不知道这些级别是怎么定的,也不知道异能人内部究竟怎么划分。可也在医生的长篇大论中大致理解了一个意思,就是霍伟民不想让荞楚活。
医生笑了笑:“可是我们不希望您在霍伟民那边呆下去了。”他意有所指,大概是说霍伟民意图取他项上人头云云。
苏子谭忽然想起来,当初他自己说,要是荞楚死了他自己也不会独活,于是霍伟民来杀荞楚,这一招借刀杀人玩的真好。
可是……
可是他怎么能够判定这医生说的话就是为他好呢?凭什么他要相信一个萍水相逢的人呢?还有,他又能够相信谁呢。
他的每一脚都像是踩在棉花上,脚底无力,脚踝处像是绑上了千斤秤砣。
他在荞楚的看护室里绕了一圈,绕着绕着,就觉得这房间好大。他在自己塑造的圆圈里走了三四遍,觉得脚下的路仿佛永远也走不完一样,忽然就慌了。
以前从未想过的问题,以前从未担忧过的问题,忽然就成了现实接踵而至。他想,我现在应该依靠谁呢。他的父亲再也不是苏副委员长,现在旧政府垮台了,他们家什么都不是。
没病没灾的时候,想的是安逸,想的是自由;等到事情忽然来了,就在自己的面前的时候,就真的突然慌了,不知道究竟该怎么做了。
插满管子的瘦削的身体就在眼前,荞楚的肤色偏于暗沉,可因为失血而显得苍白,一只手无力的搭在床沿,就在苏子谭的眼前,可是被针管堵住了,他找不到地方去握紧。他捧着自己的脸颊,缓缓地靠着墙蹲下去,两行泪就同时流了下来。
荞楚,他想,荞楚,你还有意识吗,你还记得我吗。
荞楚不在的时候,他想念;终于看见荞楚的身体状况的时候,他期盼着自己从未见到过这样一个人。
他想,自己真的是操碎了心,为这么一个人,为这么一桩可笑的世道。
陪着他的还有一个医生,一直在他的耳边絮叨,宣扬霍伟民是邪恶的,是只为自己的利益谋求的。他信了,一个连自己的腿都能削断的,自然不是什么简单货色,可是他又能相信谁呢。医生不断地宣传自己的组织是多么的好,是为了全人类的幸福,然而霍伟民的组织,当初也是这么说的。
“我觉得现在人类的思想已经腐朽了,异形人和普通人应该是平等的。”他说了最后一句话,可是苏子谭没有来得及听完,当初霍伟民也是这样和他宣传的,可是现在看来完全不是这样。
他哪里是看众生平等,他看的是众生都比他低一个等级,只有他是王座,其他人都是蝼蚁,不值一提,活着浪费空气,死了浪费土地。
苏子谭刚回到囚笼就倒头就睡,不去思考何时是自己的死期,他也想不出来,这样的生活何时是一个尽头。
他孤零零的活成了一个死宅,狱警有和没有一样,看不住他,也管不到他,他在空旷到冷清的大监狱里听说了荞楚转病房的消息,听说了荞楚出院的消息,听说了荞楚被另一个派别保护起来了的消息。
似乎全世界都知道了苏大教授、名科学家和一个小白脸勾搭到了一起,一打开网页就是他们俩的各种同人图和同人文。苏子谭也有幸在网页上翻了翻看了看,大部分的连载同人文还在书写当中,他看到只是笑笑。
各种题材都有,霸道总裁的,两小无猜的,师徒的,年下的,年上的,穿越的,现代的,古代的,什么时候的都有,在耽美圈已然成了热搜话题,可是谁也没法知道他们生活的真实。都是意淫,都是假设,都是编造,才不会有切肤之痛。
他和荞楚在这一段时间内只联系了一次,那边也很害怕荞楚被暗杀。
碍于苏子谭的身份,霍伟民不敢对他怎么样,可荞楚就不一样了,他只是一个普通人。苏子谭只希望腐女和各大媒体能把他和荞楚的话题扩大的响亮一些。
他特地启用了自己那长期封尘的公众号,转发了一个图画的很好的妹子的微博,配了一句话:“荞楚,我很想你。”
也不是哪位记者从哪里探听到了荞楚和苏子谭现在根本不在为同一个党派效劳,网络又开始忙开了,相爱相杀的桥段也出来了。
苏子谭一点也不在乎形式,哪怕是黄图他也忍了,但是他害怕单单靠腐女的助力无法让荞楚的身份更加明确,于是又发了一条长长的博文,记录了自己和荞楚的故事。
他说:“其实我们同性恋也和普通人一样,我们也想炫耀自己的爱情,也想和你们平等的在同一个世界上呼吸。”
他愧疚于自己的文笔太差,基于荞楚的异能人身份也公开了,他写道:“‘大多数’应该给‘少部分’机会。”
“比起全世界的诟病指责,我更相信我们的感情。”
苏子谭在霍伟民的眼皮底下做完了这一切,他已经开始感觉到了死亡的气息离他越来越近。他愈发感受到一种不好的气息,于是在一个月黑风高夜,他在狱警的眼皮底下越狱逃走了,简直就像在上映一场大型魔术。
霍伟民是在第一时间听说苏子谭失踪的消息,第一时间赶到了事发地点的,目睹了整个大型“大变活人”魔术的小狱警,像是傻了一般说不出话来。
霍伟民伸出手拍了拍他的后脑勺:“被人下药了。”
身边有个小弟说:“这个苏子谭,可真不是个好东西。”
霍伟民的双目仿佛得了眼翳:“他不是个好东西,我们就是好东西了?技不如人,罢了罢了。”
他表面上仿佛是释然了,可是心里所有的恨意都没有结束。他一身戾气的回了自己的暂住点,忽然心血来潮,道:“那个小孩儿呢,现在在哪里?”
有人走上来,帮霍伟民推动了轮椅,去了一个地下的密室。密室里的最里面有一个血淋淋的人,头发很长,身材玲珑,仔细看,还能分辨出是女孩,之所以需要“分辨出”,是因为这女孩的全身都是血,已经快要死了。
她被长钉子钉在了十字架上,全身都是血,琵琶骨被锁链穿过,自己控制不了自己。
霍伟民柠过了她的脑袋:“还真是不中用,也不中看。”
女孩儿恶狠狠的看了他一眼,快要化形的身体被抑制住了,裆下有一滩水痕。
霍伟民看她失禁的模样,就像吸了毒一般,疯狂笑了:“你喜欢这样子吗?你喜欢吗?Bitch!你知不知道做的那屁事,坏了老子的好事!”他扬手就是一鞭子,女孩儿的身上喷出了血,可是并没有叫疼。
“你是谁啊,你是什么东西啊!你还记得你自己是谁吗!”
女孩儿从唇齿中挤出两个字:“荞……麦……”
霍伟民残忍地笑着,面部扭曲成了魔鬼一般的形状:“坏了老子的好事,就、应、该、死!”
荞麦已经筋疲力尽了,失去了她当初追杀荞楚的潇洒气魄,她像是个行将就木的老者,以一种将死的方式呼出最后一口气。
苏子谭终于见了荞楚久别重逢的第一面,旁人很识时务的把时间和空间都留给了他们俩人,荞楚一上来就给了苏子谭一个紧紧的拥抱:“我也想你了。”
那拥抱使得苏子谭几乎失去力气,全身都软了,全心只在想:“荞楚,荞楚,荞楚……我还以为已经过了十年。”
那一别,何年何月,日子都数不过来,只道是恍若隔世。
“我以为我那天就要死了,只能想着你。”
多少浓情蜜意都不显得恶心,比起做那种事苏子谭是喜欢拥抱的,毕竟缠绵多少存在于一点“欲”,可拥抱,就是把自己的真心实意都给那个人。(注:此段改编自南康白起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