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之顶 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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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长的食指敲击着玻璃桌面,常以淮见薛云笙半垂的眼睑缓慢卷起,如同在拆开一卷尘封多年的古画。他启唇,说的话常以淮都已经猜出来大半。
“你们常家的人耳朵是不是都背?沁安的事儿,我恐怕强调了无数次了吧。”
他的嘴角翘起,像是沾墨的笔锋在宣纸上的一个勾起。
“为了照顾你们,我还是再重复一遍吧——无论如何,我都不会把沁安让给你们常家。”
沁安商铺所坐落的位置并不是黄金地段,甚至靠近贫民区,常麟熙却死咬着这块地方不放。
就算常麟熙要对付乔家,这一箭也偏离靶子太远了,尽射些不痛不痒的地方。当然,这都是只那些目光如豆的人的所谓见解。
薛云笙自然清楚常家的意图何在——当年,贫民区爆发疫情,沁安街惜春堂便是地方政府为了控制这疫情向中心城区扩散而资助乔家开设。如今疫情散去,贫民区也随之荒废。沁安惜春堂便成了残垣断壁中突兀而无用的一部分,而这个无用的部分在常家却被“视若珍宝”,这是因为常麟熙若是争下那块地方,这对于向来只买地而不卖地的乔家是种无形的压制。另一方面,无奸不商,何况是做了半辈子商人的常麟熙——若是没有可靠的消息,就算他有此心也无此决意去争地——或许那消息正是有关废弃贫民区的改造。
饿狼开始进攻了……这让薛云笙觉得很不是滋味,他知道常麟熙蛰伏了半辈子就是为了有一天吞下乔家家业,没想到这种蛰伏在乔岑歌死后没五年就开始进化成噬食。
“薛爷,您再好好考虑!常家是出重金来同您交易的,这情意难道您都不接受?”身旁的老六插嘴。说话时,他眼神飘忽,还好常以淮的注意力不在他身上。
“六叔说得对。若是乔家错过了这次机会,恐怕以后噬脐莫及。”
眼前傲慢的人兀自一脸意味深长的微笑,眼底泛起浓浓的鄙夷与戏谑看着两人在唱双簧。
“劳烦常少爷担心了,薛某从不后悔拒绝蜣螂(屎壳郎)的邀请。”
以往一副和煦温柔面容的常以淮终于掩饰不住内心的愤恨,眼神瞬间暗如阴天的千丈乌云。
你还太嫩。薛云笙垂眸轻轻摇头。
“薛云笙,你别敬酒不吃吃罚酒!”常以淮忽地从座位上腾起,伴随着强烈到要将桌子震裂的拍桌声。倏然间,饭馆的吵闹繁荣化为死寂,众人的视线不约而同地聚集于常以淮身上。暴躁的常以淮、试图劝解的老六、准备出手的打手们,眼前混乱的一切对他而言不过是场荒唐喜剧。
他无视暴跳如雷的常以淮,反而对着那些打手笑道,“坐下吧,没用的。”
“放屁!打他!把他打得屁滚尿流!”一听常以淮如此命令,阿末上前挡住薛云笙。饭馆看好戏的还以为那弱不禁风的长袍男子和他的好狗难以逃脱被壮汉揍个半死不活的结局,谁料,只一个眨眼的瞬间,形式发生了惊人的逆转。原本如同空气的服务员、邻桌顾客受到召唤似往那桌走去,团团围住骚动的来源。仔细一数,人数超过对方将满一倍。不止常以淮,就连饭馆里好管闲事的人都觉得莫名其妙。
“何必呢,弄得大家都不开心。”这种伎俩薛云笙曾见过乔岑歌使用过。在六岁时,他同他一齐去茶楼谈生意。对方一言不合就出动身边打手逼迫寡不敌众的乔岑歌屈服,谁知道对方的打手却被乔岑歌事前安排伪装成小二、顾客的手下教训得跪地求饶。这种算不上策略,只用于对付奸诈肤浅小人。薛云笙一开始还以为自己低估了常以淮,没曾想,这常以淮完全没遗传他爹的阴险狡黠,是个头脑简单的蠢货。
“常少爷!老爷之前对我说过,要是您做错任何事情,我都有权利教育您!现在,我代表老爷,要你同薛爷道歉!”身旁的老六终于无法放任常以淮继续犯傻,侧身呵斥。
真有趣,估计比明晚的戏剧都要有趣呢。
常以淮不可思议地望了一眼老六,愣住,之后终于意识到自己做什么蠢事。
“道歉就不用了,别占了我用晚饭的时间。”薛云笙站起,丢下这句话的同时,招牌的笑容从容褪去,渐变成挑眉的不屑模样。
常以淮瞪着薛云笙招摇的背影,不禁紧握手中的茶杯,最后茶杯承受不住他的摧残,粉身碎骨。
回家的途中,阿末亲耳听见薛云笙的嗟叹。那声息轻如浮云,稍不注意就融到冷风里,飒飒地拂过树梢后便销声匿迹。印象里的薛云笙并不是个擅长感怀的人。一笑而过是他最常见的掩饰——无论什么事情发生,他都喜欢没心没肺地微笑,然后送走所有不快。
阿末很想看看这时的薛云笙是何疲惫模样。或许是紧拧眉头满脸苍白、或许只是闭眼凝思……但他不会行动,扭头这一动作太过明显,明显到让薛云笙发觉自己“暴露”了。就让它往冷风里去吧,耳边只有嗖嗖的风声,他不曾听见一次落寞的叹息。
回家时,乔准和蒙络都已候在大厅里等薛云笙开饭。而阿末,则向厨娘讨要了几个馒头回房默默地啃。墨色渐起,天愈发寒冷,阿末怀里本温凉的馒头等一回房都已凉透,硬及石头。阿末皱皱眉,为自己倒了一碗冷水,泡上馒头瓣就想咬咬牙吃下。
“你知道你吃这些东西,是在浪费我的药么?”身后的声音让阿末始料不及,没等他回头,那人又说了,“惜春堂的药师每天细致入微地配制好治疗你的胃的药,你就用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去糟蹋他们的劳动?”阿末讪讪站起,低头。薛云笙走过去,示意他坐下。
“以后我会让丁香给你送饭。”
见他兀自站着,薛云笙也没再要求。
“我来是想问你一些事。”阿末发现他的手里带了一张纸,还有钢笔,“以字代言。”
阿末刚想摇头拒绝,便被薛云笙识破,“别跟我说你不会写字,庭院雪地上正摆着笔走龙蛇的《采桑子》。”阿末恍然大悟,他闲暇时练字的痕迹竟然忘了抹去。
“你究竟是谁……或者说,你曾经是谁?”昏暗的客房,薛云笙的眼睛在灯影憧憧里愈发闪烁,丛林里闪亮的萤火也莫过于此。
他终于接过钢笔,低头的瞬间轻轻叹了口气,他知道薛云笙没有察觉。
——我曾经是个军人。
薛云笙饶有兴趣地盯着他,脸上若隐若现的兴奋也许是因为惊异于自己的慧眼识珠,“……当真?那么,你又如何流落到现今这一副落魄样子?”
——家道中落。犹豫半刻后,阿末又添了几个字——万念俱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