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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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流火的意思原来是天气转凉。”语嫣说。
“你也太孤陋寡闻,高中生都知道。”我揶揄她。她努努嘴,继续翻面前的书。
躺在我床上的人就是语嫣,牛仔裤,白衬衫,一头长发揽在胸前。但两颊总有两团红晕,像日落时天边绯色的云。
我俩自高一开始就是同学,直到大学毕业。报到那天,我和她都穿牛仔裤、白衬衫,于是老师将我们安排到一桌,直到毕业。
“今天不用陪男友吗?”我问她。
“他一会过来,等他来了,咱们一起出去吃个饭吧。”
“一会过来?”我十分惊讶,因为我之前从未见过语嫣的男朋友。
“对,赶紧换衣服吧。”
“可是,刚才餐厅经理给我打电话说,今天有人求婚,要我配乐,待会我就要赶过去啊。”
“这么不巧?”她失落。
“没关系,来日方长嘛。我先换衣服。”
打开衣橱,一打白衬衫在最上方,熨帖的蓝布裤搭在一排衣架上。
我随手拿了一套换上,在镜子里,我和语嫣站在一起。
“语嫣。”我看着镜中的她的眼睛,她看着她自己。
“怎么?”她又看向我的眼睛。
“上学的时候,他们都说我们长得像,这样一看,确实像。”我看向我自己。
“是啊,确实像。”她微笑,蔷薇色的唇像一片舒展的花瓣。
“恋爱确实能改变人。”
“为何这样说?”
“你看你,像一朵玫瑰,脸颊线条圆润可爱。”
“也有伤心失落的时候。”
我只冲她笑。语嫣的涵养功夫极好,从未抱怨过男友的不好。说得最多的也是自身的患得患失,不过这是恋爱最可爱也最可恨的部分。
“思绪都被另一个人牵动,对方一个笑容都能将黯然的心境点亮。怪不得说恋爱是甜蜜的负担。”
“怎么,你羡慕我?”她将头歪向一边。
“我?孤家寡人惯了,羡慕不来啊。”
说着,突然响起了叩门声。打开门,是一位着白衫仔裤的男子。
“你来了。”语嫣的语气轻快,笑着迎了上去。她站在他的身旁,略微贴近他的右边臂膀。举止亲密却不令人尴尬,穿着品味也相似。
“这是我的男朋友,纪泽。”语嫣拉起我的手,“这是温煦,我最好的朋友。”
我与他握手并寒暄,这才看清他的长相。眉眼间有语嫣的轮廓,大概这就是民间说的夫妻相了。我不禁笑了出来。
“你笑什么?”语嫣问我。
“没有没有,只是觉得你们实在相配。”
“这话说得也太肉麻了。”
“我在西餐厅订了位子,不如我们现在下去,一起吃个饭吧。”纪泽说。这个人说话的时候嘴角含笑,语气柔和,可见家教良好,性格也是温和的。语嫣找到了好对象
“谢谢。不过今天中午我有重要的工作,先不去了,我们下次再一起聚聚吧。”
“好吧,既然温小姐有事,我们就下次再聚。”
我与语嫣交换了眼神,令她安心。和他们告别之后,我来到了西餐厅。
餐厅比往常更加安静,大概是客人包下了整个餐厅。地板上铺满了白色的玫瑰花瓣,用餐大厅里只有一张铺着白色桌布的桌子,上面摆着插着白玫瑰的玻璃花瓶,还有两套银质餐具。桌子旁边是一架施坦威钢琴。坐在琴凳上,也能感到芳香扑鼻。
求婚,在形式上来说,是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最大敬重。能够做到更换钢琴的地步,可见这个男人对这份关系是及其看重的。
我准备着客人要求的曲目,只有一首肖邦的《月光》。约半个小时后,两位客人进入餐厅。他们并不是我想象中的热恋的年轻情侣,而是两位年过七旬的老人。
入座后,或许是因为钢琴的声音盖过了他们说话的声音,我没注意到他们有言语上的交流。直到老先生拿出戒指,单膝跪在老妇人的脚下,然后帮她戴上戒指。事毕,老先生回到座位上,两人吃过了饭,交代了几句话,便离去了。
“七十岁了才结婚,本来就很稀奇。求婚都这样隆重,看来一定是真爱。”经理说,“还有,客人对你十分满意,老妇人说你没有弹错一个音。”
“真的吗?职业生涯以来第一次被人正式赞赏呢。不过真是浪漫,黄昏恋也不容草率的。哪怕是七十岁,能够遇到真爱,一生也应无憾吧。”
“是啊,不过很多人一生都不会遇到真正爱的人。”
“不过,我相信命中注定。注定有或注定无,都是不可操控的。”
“管他呢,买不到的奢侈品,比买不起还要惨烈。不想比较好。”经理倒了一杯酒,一饮而尽。
“你最豁达。”
“不不,结算工资的时候我还是很计较的。”他笑,将酒杯清洗擦干后放进壁橱里。
经理过了不惑之年,仍然是独身。他从不讲他的事,也没有人去问他。但是,只要你接近他,你就会觉得他是有故事的人。
居住在城市里,也有一个好处,就是不必忍受来自他人的叨扰。每个人都是一个零部件,大家同在这个巨型齿轮上转动,何必互相为难。况且,一个零部件换下,另一个零部件立即被换上,谁都不会同谁数十年,密友最终统统成为君子之交,相安无事最好。还有,竞争激烈,时刻需要提防被人连骨带肉吞下,谁有工夫管他人的闲杂事。
我回到旅馆便睡着了,梦里回到了外婆家里。正是盛夏,**有一片厚密的阴凉,我搬来一把藤椅,手里捧着一碗雪糕,一勺一勺吃了起来。
直到感觉阳光照在脸上,我才醒来。呵,那一碗雪糕,我竟然吃了一个晚上。人家都说现实中不如意,就会怀念以前的时光。细细想也没什么不如意,只是生活过于平静,像是即将要被庸碌抹杀。
我站在门前,能听到走廊里穿着皮鞋的人的脚步声。这个人走得不紧不慢,仔细听,他刻意减缓脚步声,像是怕打扰他人,渐渐地便消失了。我去露台上向下望,原来是吴雪生,那个画师。
搬来这住也有四个月,和吴雪生不算熟络,但总有一点了解,他给人一种莫名的亲切感。
说来可能太滑稽,在我十七岁那一年,梦境里总是出现一个男人,他在的时候梦里的场景像是蒙了一层暖色的毛玻璃。最深刻的一个梦,大概就是我走在那个男人的后面,我们无任何交流,但彼此心底却是无比信赖的。在现实里无法体会心意相通,最后一刻明知是梦了也是不想醒来的。
是的,吴雪生的背影很像那个男人。
房外响起敲门声,我开门,正是吴雪生。见到这人的瞬间,心脏竟有一束电流经过。低头看,他手上提着一副画,表面用牛皮纸包裹,捆着十字。
“你好,温煦。从今天起我要住在你的对面了。”他笑,额前垂下来几缕头发。
“是吗?怎么突然想到搬下来?”
“夏季阁楼太热,终于手头宽裕些,也该换换环境。”
“真好,之前这一层就我一个人住,这时有了邻居,也有些人气。”
“对了,我画了一张画,送给你,当是成为邻居的礼物吧。”
我接过画筒,并没有立刻打开。两个人在门框下沉默,夏季的空气第一次这样闷热。
“要进来坐坐吗?我煮了咖啡。”我对他说。
“好。”他的笑容释然。
我将一碟曲奇和一杯美式咖啡放在他面前,也给自己斟了一杯,坐在他对面。
“今天不用去西餐厅工作吗?”他问我。
“今天下午告假,可以休息一下。你呢?不用画画?”
“有任务,但没灵感。”他抿一口咖啡,“味道很醇,你是行家。”
“随便煮煮,对口就好。你真正潇洒,极少有艺术家是有灵感才会创作的。”
“艺术家?不敢不敢。最多是个画匠而已,自己创作的全卖不出去,仿画名家的倒是有销路。”
“呵,是很令人沮丧。”
“不过作品能装饰他人家中墙壁也算有价值了,几年来对自己要求不断降低,经济拮据的确能影响人的心态。”
“除非真正热爱这一行业,不然这样苦涩,一定难以坚持。”
他笑,摩挲着咖啡杯的杯耳。我看到他眉间有一竖很深的悬针印。
“你不也一样,在西餐厅上班,对演奏也有执着吧。”
“同病相怜。”
我们许久没有说话,窗帘被风反复吹起来,像一片帆。
终于回过神来,也不知说些什么好,他神色有些尴尬,旋即笑起来。
“你在笑什么?”
“你在笑什么?”他反问我。
“我笑了?”
“你自己都没察觉到。把那幅画拆开看看吧。”
我撕开牛皮纸,是梵高的《杏花》。裱框是实木材质,衬得画中的花越发淡雅。
“真漂亮。早两年我去过一次梵高博物馆,有幸见到真迹,二者并无两样。”
“喜欢吗?”
“很喜欢,谢谢你。梵高一向以笔触奔放闻名,而这幅《杏花》用青蓝色做背景,十分雅静。”
“不如把它挂上吧,床头的这面墙上正好有钉子。”
“好,这回屋子终于不像雪洞了。”
把画挂上便和吴雪生道了别,关上门后,还能听到对面锁舌滑动的声响。
日子仿佛一下子又回到了十七岁。从前以为一切回忆都将成为碎片,直到它们在人脑中错乱,再也拼不回原来的模样。
现在看来似乎更糟,那天在报上看到人脑有美化回忆的功能的报道,想要一切不变原来是个笑柄。早年的回忆被一些片段取代,比如坐在墨绿色阳光中侧面如石刻的少年,再如夕阳在天际时挽过的那条皮肤微凉的手臂,还有骄阳下独自在水泥路面上行走的自己。当时心境早已释怀,不过这些片段的确蛊惑人,叫人回忆起统统变为一个心境,自己都觉得奇妙。
不过,如果一切都能回得去,也够无趣吧。
是,何必回去。当初所做统统是正确选择,每一段路都有精彩与烦闷,相信选择另一段也不会比这一段更好。
前辈教你向前看,永远有他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