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金万虎的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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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故事发生在滇西这个地区,这里属于国家的西南部,是个贫困山区,这里的农村还保留五十年前的样子,因为在连绵不绝的大山中修房子对这里的百姓来说是个很难实现的理想。一个村分散在7个山头,人口520人,从村东到村西要走5小时,其实都在爬山。
本书的主人公就是云南昆明景东县花山乡撇罗村饶家小组人,没人知道他的真名叫甚么,但街头巷尾的人们都认识他,这人好吃懒做,又淫荡好色,可谓是五毒俱全,然后被冠上一个名字‘尹崇志’,尹忠志,‘淫,虫子’,人见人要踩,鬼见鬼要厌。
尹忠志住在云南昆明景东县花山乡一处旮旯里,破败的三间老屋保存了晚期特色,垛木房、草屋,木雕门窗,看这梁柱上褪色的红漆,想来以前还是个大户人家。
所谓富贵繁华转眼即逝,也有云:“道德传家,十代以上,耕读传家次之,诗书传家又次之,富贵传家,不过三代”。从四十年代到八十年代,发生很多政治风云,没有超强的实力与折戟不沉的毅力,很容易被历史的汪洋沉没。
兴衰一时,豪杰一时,最终归为尘土。尹忠志就像千疮百孔的木孔中的蛀虫,他消极地看着一切,过着得过且过的日子,没有聪明的脑袋,也没有勤劳的手,所以在这个地方别说吃干净的食物跟衣服了。
他大约二十多岁,却是胡子拉碴,走起路来也是弓着背,连生活的底气都没有,而且他的头顶长了个大疮,露出一块块红色的斑藓,而他又懒得剪头发,所以稀稀拉拉的头发飘在他脑门两边,天气热的情况下油腻的头发上叮满来了苍蝇,只要往市集里一战,大家都一哄而散。
从县城发财回来的金王虎跟旧日里几个感情铁的哥们约好晚上打牌,约好到撇罗村的小商铺里喝酒,因为山区的路太崎岖,他就骑了辆摩托车,一路颠簸地来撇罗村的村口,下车的时候他摸着僵硬的屁股,精力过来大不如前了,想到小时候串门,黑灯瞎火地回家,第二天还能照常上学。
最近感冒,进门前他有纸巾抹了鼻涕扔进了畚箕里,感觉有点热,就脱了短汗衫,露出八块腹肌,他老是笑着对周围的朋友说,自己以前可是六块腹肌的英伟男子,但他的朋友只是半信半疑地笑着,看来不大信,也难怪现在的金万虎瘦得跟小鸡子似的。
“诶呀!小虎你怎么变样子了,刚才看得远都看不出来你是谁?”小商铺的王伯拍了下他的肩膀,嘿嘿道,“你小子的肱二头肌到哪里去了?”
金万虎年轻时候有着,“大力士”的称号,那结实的肱二头肌,吓得土匪都要胆寒。威风凛凛的大力士从城里回来变成了斯文小白脸,这让很多落在乡下干活的牛哥们羡慕。
“读书好就是不得了,以后我也让我家那兔崽子保送到外国,说话还能吐个洋墨水。”金万虎正咬着一只鸡腿,笑道,“我就是个老油条,读书的时候哪有你们用功,不过是运气好!”
好哥们王寿平是个安分的农家人,耕田喂牛修房子样样都能,被很多老辈人喜欢,但金万虎从小就是调皮捣蛋的淘气包,遭到很多家长的逼门算账。
王寿平喝了口酒,这人也是快人快语,很快便问哥们的家事,“怎么没带小嫂子来,你看我都带我家两个兔崽子来蹭饭。”
饭桌上趴着两个三四岁的男孩,正怯怯地看着陌生的金万虎,金万虎对这两个孩子早就暗中关注,眼中生起一点寂寞,城里虽然好,但没有故土来得亲切,他是个念旧的人,所以他干了最后一桩任务,就拿着钱回乡,想着在这里立根。
“我现在是衣锦还乡,哪有甚么亲眷!”金万虎抽了口烟,朝门外看去,而王寿平听他要留在家乡高兴得猛倒酒,“这样敢情好啊!虎哥如果留下,我改天给你说个媒,我们村里的姑娘可是远近驰名的水灵。”
金万虎迟迟不回应,让王寿平好奇,终于放下了酒碗,“咦?虎哥你怎么啦?”
金万虎把烟头按在桌子上,脸色有些复杂,豁然起身朝门外走去,动作有些激烈地打开了门,门把撞在墙壁上发出巨响。
王寿平看着门外,也讶然,但很快就很厌恶地吼道,“尹忠志!你个龌龊鬼怎么来这里了!”
门外飘着一个孤魂野鬼,那稀稀拉拉的头发挂在肩膀上,那件也不知道甚么年代的长褂散发着浓烈的腐臭味,让看门狗都不敢靠近。
王寿平的吼叫根本就是打在棉花里的石头,尹忠志啥事没有地站在原地,盯着桌上的鱼肉吞着口水,脸上是贱贱的笑容,“寿平哥,听说你有客人来了,我们那么熟,你怎么好独自享受呢!”
“呸!少给我恶心,从你嘴巴里出来的东西都跟狗屎一样,滚回去吧!喂狗也不喂你!”王寿平把鸡骨头丢在地上,门口的田园犬哇唔一声要去叼,忽然一个慧影子比狗还快,扑在地上学狗那样舔着狗骨头,然后对恋恋不舍的家犬龇牙咧嘴地叫了一声。
“汪汪汪!”家犬吓得一路狂奔而去。
金万虎愣愣地反应不过来,而王寿平已经开始动家伙了,拿着门栓就抽地上啃着骨头的尹忠志,“你这辈子不当狗也是亏了,怎么不去死!重新投胎,这是生来惹人嫌!”
尹忠志却感觉不到痛,挨了数十棍,一个起身从地上起来,然后端了一盘羊腿嘻嘻哈哈地跑出了门,对着想追上来的王寿平摇手摆尾道,“谢谢寿平哥!恭喜发财啊!”
“死德性!下次看到就打断你的腿!”王寿平擦了把脸,对门口的金万虎道,“这死小子愈来愈疯了,现在连阴沟水也喝,看来离死也快了。”
金万虎似乎想着事,之后的饭吃得很闷,打牌的搭子也恰好有事没来,大家都早早休息,金万虎看着夜深,也就没推脱王寿平的留宿。
但寂静的夜里,内心最阴暗的一面也开始涌上了心头,烦闷的他打开了窗户,抽了半夜的烟,然后靠在窗框睡着了。
夜里发现有个东西一直缠着自己,还钻入了他的裤裆里,凉凉的滑滑的,这个感觉让本就没睡沉的金万虎吓得一骨碌从椅子上摔下,然后他一把摸着裤子,一手去开台灯。
灯开了,他松开了裤裆,发现屁事没有,但焦虑的心情却一直消不下去,好想身上真缠绕了甚么脏东西,然后他跑出了房间。
王寿平喜欢早起,在五点左右就要去理家门口的菜,还要下山挑水,喂猪食。但他想不到有人比他起得更早,不由奇怪地钻到后院,正看到金万虎就穿着一条平角裤,尧着水缸里的水冲着身子。
“是不是这里没有空调,晚上热得睡不着啊?”王寿平关心道。
金万虎动作一顿,想到这是山区水比油还贵,就拿着毛巾擦头发,回道,“没什么大不了的,以前我睡朝南口的房间,每天都要换床单。”
这时王寿平多说了句,“这倒也是,三伏天也就北面那些老屋阴凉点。”
北面的老屋,金万虎感觉被刺扎了下,浑身寒栗。
王寿平出门干活去了,王寿平的妻子最近在城里打工,留下两个儿子给家里的老人照顾,金万虎见没人陪自己,无聊得要数汗毛了,也就打算回去给自己的老爹干点农活。
摩托车骑到山腰,这一块地方种满了山茶花,姹紫嫣红的看起来很饱眼福,但万花堆里出现一朵狗尾巴花,真是破坏美感。
金万虎猛地刹车,差点就骑到坑里去,他调整了心情,准备下山,哪知那朵狗尾巴花朝自己贴了过来,“金万虎!你站住!”
金万虎恶寒了一下,打算不理睬,发起油门就要溜,但那狗尾巴花缠人功夫一流,扒在地上拖住摩托车的后轮胎,委屈地大喊大叫,“金万虎,臭不要脸!把裤子丢在我那里就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