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米传  第三章 秦可(1)   加入书签
章节字数:2478  更新时间:14-11-07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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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眠之后的第一天,人往往会觉得精神倍增,虽然你知道明天就会困得一塌糊涂。但是在这样因为清冷而静谧的校路上,我只顾贪婪地呼吸着难得的新鲜空气,冷风在脸上轻抚,凉凉的,有些痒,我的心从未如此平静过,虽然我知道,思齐一定会来找我。早上还有一节课,我必须强迫自己不去想思齐,不去思考如何应付她。
    但是当下课之后,我刚走出教室,思齐就立在我面前,她看着我,一言不发,面无表情。下课嘈杂的人群中,只有我们两个是静止的,像是溪流间的一块石头,人群都往两边分流。我终于把她拉到一边,她突然就热泪盈眶。“一定是我做错了什么,”她极力压制自己的眼泪,可这只会让她哽咽,她说,“你告诉我,我肯定是哪里做错了。”
    我瞬间就缴械投降了,我把她的脸按在胸口,亲吻她的头发,用力地抚摸着她的脖颈,她的眼泪渗入我的毛衣,像火焰一样滚烫。“你没错,”我的心脏像是被人用手握住,压抑而隐隐作痛,我只能不断重复一句话,“是我错了……”
    不论我之前组织了多少谎言,我绞尽脑汁,该如何措辞才能够听起来既决裂又不使她伤得太深,我甚至都下定决心了,一旦内心开始动摇,就果断逃之夭夭,日久天长,时间会治愈一切的。可是,当我看到思齐眼泪决堤的时候,看到她细细的双腿仿佛因承受不了千斤的眼泪而弯曲的时候,我就知道,这一切都是徒劳的。在她闪烁着泪光的通红双眼面前,我毫无抵抗能力。
    等我俩都平静下来的时候,她问我,为什么突然提出分手,我说,南北差异。她毫不客气地踹了我一脚,于是我将缘由一五一十地告诉了她。她听完后只是评价了一下剀宾,言简意赅的三个字,“王八蛋!”好吧,就让我暂时忽略剀宾是我表哥这一事实。可是,思齐似乎是刻意避开毕业之后这个遥远而又不可避免的话题,这么伤脑筋的事情,罢了,她一定也没想好吧,那好,就让我们都再想想。
    我在暑假安然地度过了一个星期之后,就接到林夏的电话。不出意料地,她和方齐和好了,她得意洋洋地跟我炫耀,“子米,”她说,“我都佩服我自己了,你猜怎么着,老娘我一箭双雕,不光和方齐那小子和解了,还成功地说服他照顾秦可。”我无比好奇地问她是怎么办到的,她的回答让我大跌眼镜--“很简单,我骗秦可说逛街,然后直接把他塞进了方齐家里。”
    “你现在在哪儿?”我感到情况不妙。
    “我在方齐家啊,”她仍然沉浸在自我满足中,笑道,“你快来吧。”
    当我打开方齐家门的时候仿佛从火炉中得救,不过十秒后我将义无反顾地重新奔进这口名为“夏天”的火炉。我看到秦可和林夏还有方齐坐在沙发上,她低着头,双手紧握着手中的一杯水。看到我,她生硬地微笑着,向我点了一下头。我也笑笑,然后冲进去毫不犹豫地把林夏揪了出来。
    “你干嘛呀?”林夏甩开我的手,“吃错药了吧你。”
    “你干嘛呀?”我朝她翻了个白眼,“你难道没意识到自己是个巨大的电灯泡吗?”
    “可是外面这么热,”她的声音渐渐低下去,仿佛被这毒辣的阳光比了下去,“当电灯泡总比被晒黑好吧。”她嘟着小嘴,抬起一只手遮挡着当头烈日。
    “为了方齐的终身幸福,这点牺牲不算什么,”我说,“走,咱们吃炒冰去。”
    “要不我们回去拿把伞,”她忧心忡忡地说道,“我觉得自己在一秒一秒地变黑。”
    “没事,”我摆出一副大义凛然的表情,“我陪你一起变黑。”
    “你是个男的!”她说,“你要不要脸?”
    我假装没听见。
    就让方齐会会秦可吧,他俩总该有个了断。我不禁猜想,里面会发生什么呢?是秦可握着杯子乘眼泪,然后方齐心疼不已,将她拥进怀里,秦可患难见方齐真情,最终有情人终成眷属。还是,秦可一声不吭,方齐冷漠地丢下一句,“我送你回去吧”,方齐继续逃避着自己的内心,五十年后,他白发苍苍,拄着拐杖站在秦可坟前,嚎啕大哭,悔不当初,然后,秦可从坟墓里跳出来与方齐化作两只比翼双飞的蝴蝶,演绎一出现代版梁祝。或者,方齐总算直视自己的情感,说出了一番感人肺腑的告白,秦可哭得稀里哗啦,觉得自己愧对方齐,此番情谊,只能来世再报,直接从五楼一跃而下,酿成一尸两命的悲剧。又或者,两个人就这么一直坐着,都在等待对方先开口,结果谁也没有等到,待我和林夏回来的时候,看到他俩正在演一出舞台剧,名字就叫做,《等待戈多》。
    好吧,我承认自己想象力过于丰富了,其实我只需要好好扒碗里的炒冰就可以了。这时,我看到林夏支着她的小脑袋正在发呆,另一只手胡乱地搅拌着碗里一坨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蓝色固体,你绝对不会相信那玩意儿上辈子是一碗炒冰。我问她,“你是怎么办到的?”见她一脸茫然,我又补充一句,“你看你的炒冰。”
    她低头看了一眼,一脸不屑。我奇怪她居然没有劈头盖脸地骂我一顿,想出各种尖酸恶毒的比喻来告诉我你摊上事儿了。于是我问道:“想什么呢?”
    她说:“其实,秦可挺可怜的。”
    秦可,她在我脑中的印象是模糊的,可能因为她伤了方齐的心的缘故,甚至有一点负面人物的感觉,可是,我似乎真的不了解个女生。我知道,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可是当你看到高中时期的秦可,你就会明白,人和人之间真的有等级这回事,她的经书,绝对比你的要薄。
    初见秦可,用林夏的话概括就是,一看她就是那种不用怎么好好读书也能考得很好的女生。是的,她是年级的佼佼者,因为是私立学校的缘故,老师们视高考成绩如命,见了她恨不得反过来向她问好。每当一个星期结束,我们顶着烈日或者寒风,苦苦等待着一辆可遇不可求的公交车的时候,她可以潇洒地一脚踏进舒适的轿车,顺便慷慨地问一句要不要搭个便车。此外,她居然还拥有着一张妖孽般的小脸,这也就算了,可是当我有一次看到她爸那张油腻肥厚的大脸时,我不禁怀疑老天爷是不是存心折磨我们这些凡夫俗子,天呐,她是基因突变的吗?
    所以说,我们方齐同学敢于无视万千情敌,公然追求秦可,是情有可原的。虽然,方齐最终貌似追到了秦可,即使,秦可在告诉方齐报考西安院校之后,果断地在第一志愿上填写了厦门大学。事实是血淋淋的悲剧,可是有什么办法呢?有时候人们天生就是一副贱骨头,她留给你的永远都只是一个可望不可及的背影,可你还是要堵上所有,不顾一切地穿越辽远的荒漠,去寻找那片妖娆的海市蜃楼。你为何不懂,在经历一切之后,美丽的事物只会增添韵味,最终被奉为传奇,而你,只不过是盛景背后的一片狼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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